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最强完整)(精)
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

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专项债券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以特定项目为发行的债券,用于筹措资金并实施具体的发展项目。
下面将详细介绍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条件。
首先,发行专项债券需要有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
政府或授权机构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定位、目标和实施步骤,并需评估项目所需资金。
只有具备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发行专项债券,引导资金流向特定项目。
其次,发行专项债券要求项目具备可行性和收益性。
专项债券的发行应基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项目在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上具备充分的基础。
同时,还需要评估项目的收益性,确保项目能够产生足够的回报,以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第三,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专项债券的发行应考虑到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能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只有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才能得到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第四,发行专项债券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政府或授权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合理使用借款资金。
同时,还需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
第五,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需要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政府或授权机构需要对项目的收入来源、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如果项目没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将会给债券持有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总而言之,发行专项债券项目需要具备明确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可行性和收益性、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债务偿还能力。
只有在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发行专项债券,实现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附件2: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发行主体资格1、发行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A股上市公司和H股上市公司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判断依据为是否能够提供最近3年连审报告(一般不得使用模拟报表)。
4、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权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
7、未擅自改变前一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8、企业债券连续发行间隔原则不应少于1年。
二、发债规模与净资产的比例的关系1、累计债券余额的内涵:累计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券、上市公司债券等。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的核算依据净资产以申报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最近一年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均不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40%。
若拟发债企业母公司发行过债券,则该企业及该企业的母公司均需满足此条件。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三、发债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关系净利润以申报的最近三年连审财务报告中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且应按下列规则核算:1、拟发债企业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发行人自身发行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募投项目1、募投项目范围筹集资金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70%。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各种债券发行条件

各种债券发行条件各类债券发行都需要一定相关的条件,那么各类债券发行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关于各种债券发行条件的相关资料。
供你参考。
一、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一)一般责任债券1、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2)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3)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4)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68号)(5)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2、监管机构:财政部3、审批机构: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4、发行主体:地方政府5、发行条件: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6、审批方式: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的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发行流程: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一般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
(二)专项债券1、法规依据:(1)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3)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85号)2、监管机构:财政部3、审批机构: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4、发行主体:地方政府5、发行条件: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
最新整理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
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 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且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6、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产业债的发行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债条件输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为解决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而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中小企业集合债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
2、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单个企业发行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全额补充企业营运资金,但须由所在地市政府承诺其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程序及有关要求程序及有关要求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发行依据发行依据发行依据发行依据: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602号)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企业债券发行条件: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办理流程:1.批准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企业按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的格式,提出债券发行规模申请。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一)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一)各类债券发行条件1.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务工具。
•公司债券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信用等级需达到一定标准。
–公司需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公司需提交相关财务报表和资产抵押等担保措施。
2. 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务工具。
•政府债券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政府信用等级需达到一定标准。
–政府需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和还款来源。
–政府需经过相关程序和法律审核。
3. 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长期债务工具。
•金融债券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金融机构信用等级需达到一定标准。
–金融机构需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金融机构需受到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
4.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既有债券性质又有股票性质的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或机构信用等级需达到一定标准。
–转换价值和转换比例需事先确定。
–发行人需提供足够的信息给投资者做出决策。
5. 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工具。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地方政府需要有一定的偿还能力和还款来源。
–地方政府需经过相关程序和法律审核。
–地方政府需提交相关财务报表和资产抵押等担保措施。
以上是各类债券发行条件的概述,对于每类债券的具体发行条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来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
投资者在购买债券前应该充分了解发行条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标准一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标准一览不同类型公司的债券发行条件和标准都有差异。
今天会计网小编详细介绍一下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标准。
企业债筛选标准1、净资产标准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资产负债率较高(城投债65%,产业债75%)且AA+以下的、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企业从严审核;资产负债率80%至90%之间的需提供担保;超过90%不予发债。
2、净利润水平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利息;(上市交易是1.5倍)3、收入水平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补贴收入不得超过30%。
4、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70%。
允许不超过40%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
5、应收款项不得超过净资产40%6、债项级别AA以上不受指标限制公司债筛选标准1、债项信用评级AA及以上;2、发行后,累计债项余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净资产40%(这是公募的要求,要扣除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和企业债规模,不扣除已发行中票、短融和PPN,私募没有净资产的限制);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或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公募的要求,非公开发行不受此限制);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公募的要求,非公开发行不受此限制)。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比较:公开发行:(1)净资产不低于25亿;(2)最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6亿;(3)主体评级不低于AA(达不到AA的需要提供足额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非公开发行:(1)不属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中的行业或情况;(2)净资产不低于10亿;(3)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拟发行额度不低于3亿;(5)主体评级不低于AA(达不到AA的需要提供足额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汇总

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汇总债券市场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市场。
根据债券的不同特点和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市场可分为政府债券市场、金融机构债券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等不同类型。
本文将对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进行汇总。
首先是政府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条件。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了筹集资金满足财政需求而发行的债券。
政府债券的发行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通常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
2.发行对象:政府债券通常面向国内和海外投资者发行。
国内发行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海外发行主要面向外国投资者。
3.发行规模: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通常由政府根据财政需求来确定,规模较大的债券发行通常需要经过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批准。
4.售卖方式:政府债券的售卖方式通常包括公开招标、竞价发行、协议发行等。
5.发行利率: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通常由政府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财政需求来确定。
其次是金融机构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条件。
金融机构债券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了筹集资金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而发行的债券。
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发行机构: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2.发行对象: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发行规模: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规模通常由金融机构根据经营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来确定。
4.售卖方式:金融机构债券的售卖方式通常包括公开招标、竞价发行、协议发行等。
5.发行利率: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利率通常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筹资成本来确定。
最后是企业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是企业为了筹集资金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行的债券。
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发行主体: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
2.发行对象:企业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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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近来债券市场行情步入震荡调整期, 但一级招标结果显示债券需求依旧很旺盛。
相信很多同学有意向多了解债券市场以及从事相关工作。
笔者进行了以下整理。
一、地方政府债1、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 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审核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审批发行流程:经国务院批准, 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审批程序 :国务院确定地方债务的限额, 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 省级政府按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债, 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行流程: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 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1、法律法规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审批机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核方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后报人行备案2、申请条件(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条件(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 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4、发行程序(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三、城投债1、法律法规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等审批机构:国家发改委2、发行条件(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 12条和第 16条规定: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具有偿债能力;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 3年盈利;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发改财金【 2008】 7号: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 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 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
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 不受该比例限制, 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 20%;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券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最近 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 分类监管《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 发改办财金 [2012]3451号中将企业债券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
3、发行程序(1申报材料的制作主承销商制作全套申请材料、发行方案及组建承销团。
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
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
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2申请审批通过地方发改委(或直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发行材料。
国家发改委会签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债券发行。
(3债券发行向中债登、交易所提交发行批文等材料,安排分销注册。
在媒体公布债券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正式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承销。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1、法律法规依据(1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开展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的通知》(2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 (3中登公司:《中小企业私募之安全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则》及相关业务指南监管机构:证监会备案体制:由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商向交易所备案2、发行条件(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3倍;(3期限在一年 (含以上;(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程序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其《指南》,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程序概要如下:(1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发行本期私募债券进行决议,并出具决议的书面材料。
(2发行人与承销商签订《私募债券承销协议》。
(3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制作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4私募债券发行前在交易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由承销商送交。
(5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完备性会对。
(6备案材料完备的,交易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7发行人取得《备案通知书》后,在 6个月内完成发行;承销商(证券公司组织发行,由合格投资者进行认购。
(8私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五、中期票据1、法律法规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监管机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核方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市场自律管理2、发行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40%3、发行程序(1向承销机构表达发行意向,确立初步意向(2承销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 (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 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 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
(3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 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4)注册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为 2 年。
(5)发行接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准备发行:首先,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
之后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随后进行发行前的材料报备及各项信息披露,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最后,发行工作结束,承销团缴款、债券过户。
六、资产支持债券 1、法律法规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
监管机构:银监会审核机构:银监会 2、主体资格(1)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转让信贷资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最近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对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合理的目标定位和明确的战略规划,并且符合其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具有适当的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选任标准和程序;具有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最近3 年内没有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良记录;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信托投资公司担任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重新登记 3 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并且最近 3 年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自营业务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原有存款性负债业务全部清理完毕,没有发生新的存款性负债或者以信托等业务名义办理的变相负债业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到期信托项目全部按合同约定顺利完成,没有挪用信托财产的不良记录,并且最近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信托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具有履行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职责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已按照规定披露公司年度报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发行程序(1)重组现金流,构造证券化资产。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达到破产隔离。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
(4)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
(6)挂牌上市交易及到期支付。
七、可转债 1、法律法规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
审批机构、监管机构:证监会 2、发行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 3 年连续盈利,且最近 3 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 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 7%;(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 40%;(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