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自然人)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内容。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合理的章程尤为重要,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1.1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正式名称,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1.2 注册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包括国家、省份、城市等详细信息。
二、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盈利目标、市场定位等,以便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
2.2 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详细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公司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2.3 业务拓展: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未来可能扩展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权、表决权等,以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的责任,包括资金投入、业务参与等,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3.3 股东决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决策的方式和程序,如股东会议、表决方式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公司管理和组织结构4.1 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等,以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
4.2 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4.3 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决策的程序,包括决策的权限、流程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高效性和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和审计5.1 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批流程等,以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2 资金使用: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限制,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3 审计制度: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自然人公司章程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应详细列明公司从事的业务,如: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等]第五条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元第六条公司设立日期:[设立日期]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八条公司章程的效力:本章程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条股东出资:1.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
2.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权转让: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日内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股东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2. 分配公司利润。
3. 获取公司分红。
4.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5. 依法转让其股权。
6. 依法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第十三条股东义务:1. 按时缴纳出资。
2.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3.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 不得损害公司名誉。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四条股东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1.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一、公司名称1.本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2.本公司为自然人注册成立的独资有限公司,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开始经营。
三、注册地址3.本公司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四、注册资本4.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额为XX万人民币,以支付定金为主要形式,以>XXXX纸质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形式进行缴纳;若采用实物形式缴纳的,则由全体股东同意后将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额的数额作为投入资本的下限。
五、经营范围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涉及XXX、XXX、XXX等业务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可通过特许经营审批机关查询。
六、公司股东6.本公司仅有一位股东,即XXX;其联系方式为XXXXXX。
七、股票转让7.本公司书面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强行表决后才可有效;转让后,新股东需同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才可拥有新股权,参与本公司管理与决策。
八、经营期限8.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注册日起至注册期满,按期限自动续约,至投资者终止其股权认缴的期间,或者公司因任何理由解散而停止经营的时日止。
九、管理设施9.本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等;本公司不设立经营委员会及行政机构。
十、经营责任10.公司股东对本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未经股东协商,不得对外向股东个人追偿。
十一、公司分立11.若本公司因业务发展扩张、企业集团化而选择分立的,以及本公司的其他股权变更等情况,须由全体股东进行协商并共同进行强行表决,才可以有效执行。
十二、公司解散12.本公司可以任何一位股东的提议,由股东共同同意解散;若因本公司出现无法继续经营而发起解散,并由相关部门宣告注销,全体股东将负责公司债务,并由股东私于协商进行偿还。
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为了规范企业旳组织和行为,维护企业、股东、债权人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企业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企业名称:有限责任企业第二条企业住所:第三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四条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企业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企业为有限企业(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旳,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以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我司股东只投资设置本一人有限企业,本一人有限企业不投资设置新旳一人有限企业。
第二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旳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旳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企业章程规定旳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旳,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企业在银行开设旳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旳,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旳转移手续;股东初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旳,应当在企业设置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旳证明文献。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旳,除应当向企业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旳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算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旳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旳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旳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企业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旳企业执行董事、监事,决定企业执行董事、监事旳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旳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旳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转让企业股权作出决定;(八)对企业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定;(十)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十二)组织企业清算,企业清算、终止后,享有旳企业剩余财产。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廊坊------XXX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好处,接受政府有关部分监视。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均具有约xx。
第八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谋划范围为--------------------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十一条本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投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负公司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自然人)西安秦郁翊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西安秦郁翊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七条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佘家湾村一组14号第八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及林业种植;花卉苗木栽培及新品种育苗;生态环境监测保护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生态环境监测保护规划的编制;农林业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11做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做出本章十五条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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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秦郁翊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六条公司名称:西安秦郁翊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佘家湾村一组14号第八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及林业种植;花卉苗木栽培及新品种育苗;生态环境监测保护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生态环境监测保护规划的编制;农林业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73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如下:
臧海信,认缴出资73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到位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做出本章十五条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分公司负责人;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和实施公
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核算采用公历纪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于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做出决定。
第九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股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基本章程的原则做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名:
订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