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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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合同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机关单位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分支机构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真实反映双方意思表示,不得隐瞒事实;(三)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四)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本机关单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二)负责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三)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四)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协调,维护本机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五)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二)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三)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合同审核,经批准后签订合同;(四)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确保合同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二)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三)组织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四)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合同的审核、备案、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七条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

第八条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签订合同时,应由具有相应授权的人员代表单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变更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合同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十七条合同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

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公司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

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

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率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明确、程序规范、履行到位。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当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单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职责、程序等。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责任主体等。

第六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1.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应为具有合同签订权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2.程序:合同签订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书面形式完成。

3.内容:合同中应明确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相关内容。

二、合同内容1.职责: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保证职工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劳动条件:合同应规定劳动双方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

3.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以保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变更1.协商:发生合同变更需由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协议。

2.变更事由:合同变更可以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等变更事由进行。

3.合法性: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能违反职工的权益。

四、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双方可以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解除合同,但解除方需提前通知对方。

2.终止原因:合同的终止可能因为个人原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等原因。

3.补偿标准: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情况,合同解除后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五、合同管理1.归档备案:合同签订后应进行归档备案,并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存档和查阅。

2.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的合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合法合规。

3.维权渠道:建立合适的维权渠道,使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为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双方的和谐关系,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同时,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行为,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法律风险,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

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8篇篇1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2. 合同管理职责:(1)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核、修改和归档;(2)负责合同对方的资信调查与评估;(3)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变更管理;(4)负责处理合同纠纷;(5)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合同统计分析。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立项: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意向,提交合同申请。

2. 合同起草: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意向起草合同文本。

3. 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包括资信调查、条款合规性等。

4. 合同审批: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5.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

6. 合同履行:业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合同履行。

7. 合同变更与履行监控:如合同需要变更,需按照流程进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

8. 合同履行完毕:业务部门完成合同履行后,提交合同履行报告,进行归档管理。

四、合同管理内容1. 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

2. 合同审批:合同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审批流程合规。

3. 合同履行: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及时、准确、完整。

4. 合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变更管理。

5. 合同纠纷处理:如发生合同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五、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1. 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与检查,确保合同履行合规。

2. 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合同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件(含意向书、承诺书、确认书及对合同的批复,以下简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当确定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及其主体责任人,并应当积极履行以下合同承办管理职责:(一)负责合同项目的提出,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组织合同项目的洽谈和谈判。

(三)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四)起草合同文本。

(五)负责合同的报送审查、备案。

(六)负责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七)负责对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八)合同涉及政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拟订第四条订立合同前,承办部门应当进行合同相对方资信的初步调置,审查对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齐全合法;审查相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资产、资质、信用及经营等状况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五条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第七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数量、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及支付方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十)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八条订立合同不得有下列内容:(一)超越单位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约定。

(二)违反法律规定以单位作为合同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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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

第一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二条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指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单位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五)审核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及各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单位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部门和个人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必须以单位名义签订。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使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或行政部提供的单位合同范本;没有标准文本或范本的,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

第七条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开户银行、标的、质量技术标准、规格和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合同承办和履行部门应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负责自合同签订前的意向协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的工作,合同具体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

合同具体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对外签订合同,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内部机构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四章合同的审核
第十条单位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高质高效地完成合同审核工作。

(一)合同项目所在部门或实际负责合同履行的部门。

(二)需要提供业务支撑的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门责审核的内容是:
(一)价款、酬金的确定及运输、保险条款应合法、合理、完备。

(二)价款的结算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三)资金、资产的使用效果具有财务可行性。

(四)其他应由财务部门审核的内容。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内容、形式和程序合法、有效。

(三)合同条款具体完备。

(四)合同文字表述严密、规范、准确。

(五)合同履行了审核程序。

(六)其他应由行政部门审核的内容。

第十三条承办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合同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同审核表(已印发),写明合同的主要情况,并经承办人和部门领导签字。

(二)合同文本和附件,包括电子文本。

(三)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相关的文件、签报和批复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四条审核部门领导及具体审核人应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

第五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十五条单位合同均由单位负责人或由单位负责人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其他人员均无权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单位拟签订的以下合同,经单位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后,由单位负责人或由单位负责人授权签订: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二万元或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的。

(二)赠予、赞助合同。

(三)其他重大合同。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依法生效的合同,应当全面认真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应接受合同管理部门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除单位领导事先授权,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两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沟通。

第二十条单位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同时通知行政部。

合同履行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轻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后,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由合同履行部门提请合同承办部门将原合同审核表、原合同及拟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合同一并送原审查部门,按原审核程序审核。

但只涉及合同金额变更的,只经过财务部门和行政部门审核;只涉及技术条款变更的,只经过相关业务或技术部门和行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变更、补充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决。

(二)依法提请上级主管机构调解。

(三)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四)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八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合同档案,指定专人管理,并规范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与合同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合同档案应包括谈判记录、来往函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表、声像制品、合同文本、合同审核表及合同履行期间变更、解除手续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合同应按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第二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将给予个人警告的处罚:
(一)不按照合同审核流程申请审核,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失职、渎职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遗失合同、合同相关资料尚未造成后果的。

(四)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二条,尚未造成后果的。

(五)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

(二)违反合同审核程序对外签订合同的。

(三)对所承办的必备或重要条款未加约定、约定不清或在签订合同时漏填重要内容的。

(四)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权谋私、泄露商业秘密或玩忽职守的。

(五)其他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以及违反本细则第六十五条的,除相应的处罚外还应给予绩效考核扣3分的
处罚。

第二十八条出现上述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中规定的情况,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按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处罚,直至撤职。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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