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财务管理制度
进出口财务管理规定完整版

进出口财务管理规定完整版一、概述进出口财务管理规定是指对企业进出口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该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进出口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利益。
二、进出口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企业进出口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操作。
2. 审核审计原则: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和审计制度,确保进出口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内部控制原则: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减少进出口财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信息公开原则: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提供进出口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5. 效率优先原则: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进出口财务管理的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进出口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1. 进出口财务核算: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出口财务核算制度,包括货物的采购成本核算、销售收入核算、费用支出核算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进出口财务报告: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提交进出口财务报告,包括进出口贸易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流动等,以便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进行监管和决策。
3. 进出口财务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进出口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4. 进出口财务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出口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外汇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等,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
5. 进出口财务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出口财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等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 进出口财务政策遵循: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进出口财务政策,如进出口税收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等,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四、进出口财务管理的责任分工1. 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制定进出口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

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一、引言进出口贸易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实体,进行着跨国贸易业务,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尤为重要。
为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我们制定了本财务管理制度,旨在明确财务管理流程、规范财务操作,并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本制度的目标是保证财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确保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整体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
2.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绩效评估等。
3. 员工:负责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财务操作要求。
三、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预决算管理1.1 预算编制: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需求,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逐月细化预算目标。
1.2 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调整。
1.3 决算编制:年度结束后,按照相关财务准则编制年度决算报告。
2. 财务账务管理2.1 原始凭证录入:根据企业活动的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地录入原始凭证,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
2.2 凭证复核:凭证录入后,进行凭证复核,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3 账簿记录:根据原始凭证,进行账簿的登记和记录,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2.4 月度结账:每月结账后,生成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 资产负债管理3.1 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折旧核算。
3.2 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加强对客户信用的审查和控制,及时催收欠款。
3.3 应付账款管理:建立应付账款台账,确保按时支付供应商款项,并核对账款的准确性。
4. 财务报告与分析4.1 财务报表编制:按照相关财务准则,编制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
4.2 财务报表分析: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并提出改进建议。
进出口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进出口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出口业务及相关财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进出口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进出口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进出口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审核进出口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三)负责进出口业务的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税务处理等工作。
(四)监督进出口业务的资金流动,确保资金安全。
(五)参与进出口业务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考核。
第三章进出口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五条进出口合同签订(一)业务部门在签订进出口合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
(二)财务部门对进出口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财务合理性。
第六条进出口业务核算(一)业务部门在进出口业务发生时,应及时将相关单据提交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对进出口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三)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进出口业务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进出口业务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资金管理(一)财务部门负责进出口业务的资金支付和收款,确保资金安全。
(二)业务部门在进出口业务发生前,应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
(三)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第八条税务处理(一)财务部门负责进出口业务的税务处理,确保符合国家税法规定。
(二)业务部门在进出口业务发生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税务资料。
(三)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缴纳进出口业务相关税费。
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公司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
二、进出口业务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原则(1)境外收入和支出要与国内结算保持同步,不得擅自转移或冻结资金。
(2)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的外汇申报手续,确保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应保证资金流转、清关款项、货款、委托费等项目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划使用和分配。
(4)要严格控制外汇风险,加强对汇率变化的监测及分析,将其变化作为控制成本和风险的重要依据。
2. 收付款管理(1)应按照客户信誉评价等标准制定收付款条件,并尽量避免预付款和赊销,严格审核客户资信等信息。
(2)应在收到货款后,及时办理结汇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外汇收入纳入国库。
(3)应将货款及时支付给供应商,并保证支付的金额、币种、时间等与合同约定一致。
(4)要严格控制收付款账户的安全,并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制度。
3. 委托收款管理(1)应按照客户信誉评价等标准开展委托收款业务,严格审核客户信息。
(2)应将委托收款账户与自有账户分开管理,确保委托款项与公司自有资金独立管理。
(3)应对委托方收到的货款及时进行汇款,避免因滞留导致争议或不良影响。
(4)要及时清理老账项,确保委托款项追回。
三、进出口业务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原则(1)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货物或服务的实际交付和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2)应按照货物或服务的实际交付和完成情况确认成本和费用,避免造成财务损失。
(3)应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
(4)要严格控制风险,及时发现并核销坏账和呆账等不良资产。
2. 账务核算管理(1)应建立进出口业务会计分户体系,明确收支科目的归属和核算方法。
(2)应及时正确地记录进出口业务的账务,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3)应定期进行内部结算和对外结算,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调整。
(4)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进出口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原则: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财务信息。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一)自有资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投入资金等。
(二)借入资金: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三)其他资金: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
第七条公司资金使用范围:(一)日常经营支出。
(二)固定资产投资。
(三)对外投资。
(四)其他合法用途。
第八条公司资金支出实行审批制度,按照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九条公司成本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行分摊制。
第十条公司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直接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二)间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一条公司成本核算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整理成本资料。
(二)审核、确认成本项目。
(三)分摊成本。
(四)编制成本报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十三条公司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二)费用核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四)负债核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第五章财务报表编制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财务制度

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1.公司按现金制记账,始终保持现金流的畅通。
2.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准确无误。
3.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4.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资金管理1.公司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支出。
2.公司应建立定期考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3.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四、收支管理1.公司应及时清理和确认应收款项,确保资金的及时回笼。
2.公司应合理安排应付款项的付款时间,避免出现违约的情况。
3.公司应制定收支计划,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五、财务预算1.公司应根据营业计划和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审计监管1.公司应每年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规定。
2.公司应每年聘请独立的审计师进行外部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3.公司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七、债务管理1.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合理地进行债务的融资活动。
2.公司应做好债务偿还的计划,确保公司的债务不会超出可承受的范围。
3.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债务分配,确保公司的资金链不会断裂。
八、风险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提前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
2.公司应根据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理方案,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3.公司应加强对市场变化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
九、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员工,公司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进出口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仓储、运输、财务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防范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四条财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
第六条进出口业务核算应区分国内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分别核算,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财务报告应按月、季、年编制,及时向管理层和股东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九条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十条外汇资金管理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外汇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严禁挪用、侵占、私分企业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采购与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采购与销售业务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采购与销售业务核算应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业务数据。
第十四条采购与销售业务应加强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管理,确保及时回收和支付款项。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六条对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第十七条对违规操作和风险事件,应进行追责,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出口业务涉及的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货款结算、关税、增值税、外汇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应配备专业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财务管理的独立性。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进出口业务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财务规定;(三)负责进出口业务货款结算、关税、增值税、外汇管理等财务工作;(四)编制进出口业务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汇报财务状况;(五)参与进出口业务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六)对进出口业务进行财务风险预警,提出防范措施;(七)配合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流程与规范第六条进出口业务合同签订:(一)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进出口业务合同前,应将合同条款送财务部审核;(二)财务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三)审核通过的合同,由业务部门签订并报财务部备案。
第七条货款结算:(一)业务部门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二)财务部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三)如发生货款逾期,财务部应督促业务部门采取措施,确保货款及时收回。
第八条关税、增值税、外汇管理等:(一)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计算进出口业务涉及的关税、增值税等税费;(二)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外汇核销手续,确保外汇收支合规;(三)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进出口业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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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加强进出口业务管理,明确责权,确保贸易项目质量,建立规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重点是从财务管理与资源控制的角度出发,涉及法规的问题,请参照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品流通企业。
第二章出口业务第四条出口项目报审时,业务人员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审批表)(见附表一);2、出口合同及国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样本:3、《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见附表二);4、如出口商品属于计划配额商品,还需提供出口商品可证正本,招标项目需提供出口中标书。
第五条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容:1、复核《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3、对于代理出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4、对收付款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经营资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审核过程中,财务主管人员对项目的某些具体情况持有异议时,项目执行人须详细说明情况,对有重违反财经纪律或公司财务制度,以致于项目不具备操作的条件时,财务主管人员可在《合同审批表)中签署否定意见。
第六条对于自营出口项目,业务人员应在支付国商品采购货款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员及时安排资金。
办理付款手续时,业务人员应填制(进出口贸《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见附表三),并报请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签审,并附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书副本,财务人员依此办理付款手续。
付款后业务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将发票交财务部门。
对于增值税发票,财务人员应逐项认真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业务人员有责任重新向客户索取。
第七条在做农副产品收购业务时,不准直接向农民收购。
所购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取得运输部门凭证后,可支付不超过货款20%的预付款,货物运至出口装运港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可支付余款。
如发现不符合出口商品规格和质量等问题,应拒绝收购和付款,并及时向对提出有效异议,如已凭托收式付款的,应及时予以追回。
第八条在买开出信用证后,业务人员应立即通知财务人员到通知银行查收,财务人员视资金状况采取相应融资措施,需要信用证打包贷款的项目,财务人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争取贷款早日到位。
第九条在出口货物装船发运后,业务人员应在1一2个工作日按照信用证或有关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结汇单据,并填制汇票(见附表四),业务人员应配合财务人员做好审单工作,尽早向银行交单收汇、结汇。
第十条对核销单的管理报关之前,业务人员需从财务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同时在(核销单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注明申领份数。
合同号、商品名称、申报金额。
报关后业务人员应立即将核销单退还财务部门。
对不及时退还累计达5份以上核销单的业务人员,在下一次领取核销单时,财务人员有权拒发,同时,财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提请人事部门扣发相应工资。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时,应备好下述资料正本。
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2、报关单:3、银行结汇水单(盖有“供核销专用”字样的已在外管局备案的结汇水单);4、外贸发票。
上述单据之间要求单位数量一致,金额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及时备好全套资料如下。
1、出口退税申请表:2、增值税发票并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3、在外管局已核销的核销单;4、报关单;5、外贸发票;6、收入成本作销帐复印件。
上报税务局后,财务人员还应积极配合税务局做好函证调查工作,尽早收回退税款。
第十三条代理出口业务中,在完成银行结汇,外管局核销工作之后,财务人员应持上述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转移单,并交委托在当地退税。
对于委托坚持在我公司办理退税的,我公司本着不垫付税款的原则执行。
第三章进口业务第十四条进口项目报审时,业务执行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合同审批表》;2、进口合同及国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样本;3、《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见附表五);4、如进口商品属于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可证正本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
第十五条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容:1、复核《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3、对于代理进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4、对收付款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项目资金是否有保障。
5、如对为远期收款式的,除有长期业务关系的客户经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六条对于需开立信用证的进口业务,业务人员须提前三天向财务部门提交公司部的(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调见附表六),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负责人签审后,再向财务人员提供下列资料:1、盖有《法规审核专用章》的进口合同,国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一套。
2、银行开证申请书;3、如属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可证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在备齐上述开证所需资料审核无误后,尽快提交银行,并按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将款转入银行保证金帐户。
信用证开出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信用证副本并交业务人员共同核对。
第十八条开出的信用证需修改时,业务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改证申请并附详细容,重要容的修改还需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
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章送交银行通知改证,并及时查收改证回单。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根据信用证条款或进口合同中规定的议付单据仔细核查单证是否相符,以及各个单据之间是否相符,如若发现单单之间、单证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及时通知付款银行,停止对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条在对外议付时,业务人员应提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员合理安排资金;经审核无误可以对外付款的合同,业务人员填制《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L/C式除外)签审后交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并配合财务人员备齐向银行购汇所需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在见到《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后,填制忖款单据,向银行提交下述资料:1、购汇申请书;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报关单;4、进口合同,国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5、如属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可证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等文件。
议付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购汇单据及核销单并通知业务人员购汇成本。
第二十二条代理进口业务对外议付时,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应付的货款,在L/C付款式下,业务人员负有责任将公司所垫货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向委托追回,在其他付款式下,财务人员有权延迟或拒绝忖款。
第二十三条未经财务人员审核过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合同,或无法提供银行购汇所需单据的项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四条进口商品在国销售时,财务人员根据《购销合同)中的规定及时与业务人员联系催收货款,货款收回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一经贸合同审批表特批程序附表二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申请部门:年月日项目执行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附表三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书申请部门:年月日附表四-1Bill of exchangeNo:-------------------------Date & place-------------------- Exchange for-------------------------------------------------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 Exchange(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 ------------------------------------------ The sum of---------------------------------------------------- Drawn under L/C No.-----------------Dated---------------------Issued by:----------------------------------------------------To------------------------------------------------------------------------------------------------- ---------------------------(盖章)附表四-2Bill of exchangeNo:-------------------------Date & place-------------------- Exchange for-------------------------------------------------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 Exchange(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 ------------------------------------------ The sum of---------------------------------------------------- Drawn under -------------------------------------------------- --------------------------------------------------------------To------------------------------------------------------------------------------------------------- ---------------------------(盖章)附表五自营进口商品收入成本预算单申请部门:年月日项目执行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附表六信用证开立申请书申请部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