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教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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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教程》重难点整理资料

第二章概念

第五节定义

三、定义的规则(P33)

1.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的

如果定义项外延大于了被定义项外延,那就是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如果定义项外延小于了被定义项外延,那就是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例如: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正确)

商品就是劳动产品。(错误,定义过宽)

商品就是通过货币交换的劳动产品。(错误,定义过窄)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直接包含→“同语反复”,如:残疾人就是有残疾的人。

间接包含→“循环定义”,如:南就是与北相反的方向,北就是与南相反的方向。

3.定义项一般不能用负概念

如:商品就是非生产者本人消费的产品。

定义项“非生产者本人消费的产品“就是一个负概念,没有说明”商品“具有什么属性,没有达到明确概念的目的。因此,定义项采用负概念是错误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定义项也可以是负概念,如:

综上,这一条规则可以表述为:给正概念下定义不能用负概念;给负概念下定义可以用负概念。

4.定义项中不得包含含混不清的概念或语词,不得用比喻代替定义

定义项语言表述含混不清→“含混不清“的逻辑错误

例: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运用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某一方面的特征,但没有明确揭示事物的特有属性,犯了“比喻代定义“的错误。)

第六节划分

母项子项

三、划分的规则(P37)

1.划分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外延相等

划分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概念的外延→“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小于……→“划分不全“的逻辑错误

2.每一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

否则→“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后的各子项外延不能相容

否则→“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没有达到明确概念外延的目的)

第三章直言命题及其推理

第一节命题与推理的概述

1.命题:表达判断的语句。如:所有的物质都是运动的。

(一)断定性。所谓断定,包括肯定和否定。

命题的逻辑特征

(二)真假性。所谓真假,是指判断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

命题形式(逻辑形式)的划分:

按变项成分的不同,将命题分为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

直言命题

简单命题(原子命题),如“所有S都是P“。

关系命题

命题

联言命题

选言命题

复合命题,如“P并且Q“。假言命题

负命题

……

2.推理: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另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例如:(1)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所以,有的劳动产品是商品。

(2)人总是要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3)他或者是第一名,或者是第二名。已知他不是第一名,所以,他肯定是第二名。

(4)铜是导电的,铁是导电的,铝是导电的,铜、铁、铝都是金属,所以,金属都是导电的。

在必然性推理中:如果前提真实,并且形式正确,那么结论必然真实。

第二节直言命题

1.命题:又名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如:(1)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

(2)有的被告不是罪犯。

主项:表示断定的对象

谓项:表示断定对象的性质

2.命题的四个组成部分 联项:是用来联结主项和谓项的,也称直言命题的质,表示

断定本身的性质分为肯定和否定两种。

量项:也称直言命题的量,表示对象的数量。分为三种情

况:全称、特称、单称。

3.直言命题的种类

4.直言命题词项的周延性

直言命题的周延性就是指该词项(主项或谓项)的外延被全部否定了,就称为周延。反之,没有被全部断定,就称为不周延。

总结规律:全称命题主项周延,特称命题主项不周延; 肯定命题谓项不周延,否定命题谓项周延。

5.直言命题的

逻辑方阵

(1)AE之间是反对关系,即不同真,可同假。

(AE不能同时为真,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假,也可以同时为假。)

(2)IO之间是下反对关系,即不同假可同真。

(IO不能同时为假,其中至少有一个为真,也可以同时都为真。)

(3)AO之间和EI之间是矛盾关系,即不同真,也不同假。

(两命题之间必有一个为真,另一个为假。)

(4)AI之间和EO之间是差等关系(亦称从属关系),可同真也可同假。

(全称命题真,特称命题必真;全称命题假,特称命题真假不定;特称命题真,全称命题真假不定;特称命题假,全称命题必假。)

第三节直接推理

1.对当关系推理

此处加否定符号“”,表示被否定的命题为假。

(1)反对关系推理公式(不同真):

①SAP→SEP ②SEP→SAP

(2)下反对关系推理公式(不同假):

①SIP→SOP ②SOP→SIP

(3)矛盾关系推理公式(不同真,不同假):

①SAP→SOP ②SOP→SAP

③SAP→SOP ④SOP→SAP

⑤SEP→SIP ⑥SIP→SEP

⑦SEP→SIP ⑧SIP→SEP

(四)差等关系推理公式(上真下真,下假下假):

①SAP→SIP ②SIP→SAP

③SEP→SOP ④SOP→SEP

2.换质法推理

换质法推理是通过改变直言命题的质(联项)从而得到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其推理形式是:SAP→SEP (此处加否定符号“”表否定)

换质法推理的规则是:

①改变前提命题的质(联项),即由肯定变为否定,或由否定变为肯定;

②改变前提命题的谓项,即在结论中变为与其相矛盾的概念;

③量项和主项不变。

换质法推理实际上是等值推理,即由前提可以推出结论,反过来由结论也可以推出前提。

3.换位法推理

换位法推理是通过互换直言命题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到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

换位法推理的规则是:

①互换前提命题主项和谓项的位置,即将前提中的主项作结论的谓项,将前提中的谓项作结论的主项;

②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变为周延;

③命题的质(联项)不变。

注意:SOP不能进行换位推理。

第四节三段论

1.三段论是由三个命题组成的,也是由三个不同的词项组成的,其中每一个词项都出现两次正好构成三个命题。三个词项分别是:小项、大项、中项。

小项:结论中的主项叫小项,用“S”表示。

大项:结论中的谓项叫大项,用“P”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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