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导则

浙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导则
浙江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导则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导则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零一五年九月

前言

为促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科学编制,依法、合理、有效实施,更好发挥规划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的引领作用,导则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相关规划实施评估要求,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包括总则、风景名胜区规划适应性评估、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态评估、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评估、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政策评估、评估结论和建议。

各地可根据实际深化或细化。编制中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本导则组织编制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杨永康、张秀珍、陈超、高黑、王铮忾、马仲坤。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顾浩、陈航、吴毅峰、郑轶民。

目录

1 总则 (1)

2风景名胜区规划适应性评估 (2)

2.1风景名胜区外部条件的发展变化评估 (2)

2.2风景名胜区自身的发展变化评估 (2)

2.3风景名胜区发展诉求评估 (2)

3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态评估 (3)

3.1山水格局保护状态评估 (3)

3.2景源保护状态评估 (3)

3.3生态环境保护状态评估 (4)

3.4生物多样性保护状态评估 (4)

4.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评估 (6)

4.1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估 (6)

4.2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评估 (6)

4.3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的建设状况评估 (6)

5.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政策评估 (7)

5.1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评估 (7)

5.2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评估 (7)

5.3风景名胜区公共政策评估 (7)

6.评估结论和建议 (8)

1 总则

1.0.1为促进风景名胜资源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确保风景名胜区规划科学、有效、合理实施,指导规划评估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风景名胜区规划适应性评估

规划适应性是指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已编制实施的规划对当下风景名胜区自身或外部条件快速发展变化的适应性和指导意义。

2.1风景名胜区外部条件的发展变化评估

风景名胜区外部条件如交通区位、重大设施建设、周边城市化发展变化,法律法规修正等对现有规划的影响评估。

2.2风景名胜区自身的发展变化评估

(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与详细规划覆盖情况。

(2)已入选或处于备选世界遗产地或国家公园状态下的风景名胜区,对其规划与世界遗产地体系和国家公园体系的关联性进行评估。

(3)针对风景名胜区特色风景资源的重大变化,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适应性进行评估。

2.3风景名胜区发展诉求评估

(1)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的角度,针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新政策,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适应性进行评估。(2)从风景名胜区公众参与的角度,针对游客、区内居民对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诉求进行概括、总结与评估。

3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态评估

3.1山水格局保护状态评估

3.1.1评估内容

在对风景名胜区山水格局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其特质和保护状态,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的山水本底和生态基础,以及风景名胜区需要维护的环境特征。

3.1.2评估方法

(1)明晰风景资源和山水格局的特质。

(2)山水格局保护状态评估采用指标评估方法。

(3)评估指标

山水格局的评估指标包括完整性和价值性两个方面。

完整性包括要素完整、关系完整(空间关系/景观格局/视点与视域)、规模完整三个小项。

价值性包括欣赏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保健价值和游憩价值五个小项。(4)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包括“未受到干预、受到部分干预或本子项无关联”三个选项。

本项评价内容众多,建议以表格形式予以展现。

3.2景源保护状态评估

3.2.1评估内容

景源保护状态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规划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评级标准确定的一级景源和二级景源。

3.2.2 评估方法

(1)景源保护状态评估采用指标评估方法。

(2)评估指标

景源保护状态的评估指标包括景源价值和环境水平两个方面。

景源价值包含欣赏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保健价值和游憩价值五个小项。

环境水平包含生态特质、环境质量、设施状态、监护管理四项。

(3)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包括“未受到干预、受到部分干预或本子项无关联”三个选项。

本项评价内容众多,建议以表格形式予以展现。

3.3生态环境保护状态评估

3.3.1评估内容

生态环境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空气、地表水、噪音、污水收集处理等。

3.3.2评估方法

(1)生态环境保护状态评估采用指标评估方法。

(2)评估指标

空气质量的评估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相应指标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的评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GB3838-2002)的相应指标和标准。

噪音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指标和标准。

污水收集处理率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

(3)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符合、不符合”两个选项。

3.4生物多样性保护状态评估

3.4.1评估内容

生物多样性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动物、植物和古树名木。

3.4.2评估方法

(1)生物多样性保护状态评估采用指标评估方法。

(2)评估指标

动物和植物的评估指标包括种类、主要分布区域面积两个指标。

古树名木的评估指标包括种类和数量两个指标。

(3)评估结果

动物和植物的评估结果包括“种类增长率/缩减率、面积增长率/缩减率”两个子项。

古树名木的评估结果包括“种类增长率/缩减率、数量增长率/缩减率”两个子项。

4.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建设评估

4.1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估

(1)风景名胜区范围、核心景区范围的执行情况。

(2)风景名胜区性质和功能定位与规划一致性情况。

(3)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及目标、分级保护范围、分级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4)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旅游床位控制规模等发展控制规模及开发利用强度与规划的一致性。

(5)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与规划的一致性。

4.2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评估

(1)风景名胜区分期发展目标落实情况。

(2)风景名胜区内的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的偏差度分析。

(3)风景名胜区功能结构、空间布局阶段性落实情况与偏差度分析。

(4)对各类建设用地现状值与分期建设规划中的规划值进行对比分析,评估风景名胜区各类建设用地的落实情况与偏差度分析。

(5)风景名胜区内游览设施、基础工程设施阶段性落实情况与偏差度分析。4.3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的建设状况评估

(1)对风景名胜区内主要项目或景点的指标落实、整体风貌、空间品质及与整体环境的关系进行评估,提出建议。

(2)对风景名胜区内游览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等的规范性、实用性、安全性、美观度、合理性进行评估,提出建议。

(3)对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管控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建议。

5.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政策评估

5.1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评估

(1)管理主体与管理范围的明确性以及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2)管理机构设置的完整性。

(3)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包括风景名胜区台账、监管信息系统(智能化景区管理)、环境卫生、商业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宣传展示等。

5.2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评估

(1)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制定情况与执行情况。

(2)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与运行情况,包括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社区参与制度、项目追责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等。

5.3风景名胜区公共政策评估

(1)风景名胜区公共政策制定情况。

(2)风景名胜区土地、交通、产业、环保、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6.评估结论和建议

6.1根据评估内容,提出评估结论

对评估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总体评估结论。

6.2根据评估结论,提出规划修改要求

根据评估结论,做出是否重新编制、重大修改、一般性修改的决定。

6.3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根据规划评估结论,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分类分级空间范围落实与管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导引、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等。

浙江大学城市规划考研详解和备考重点建议

浙江大学城市规划考研详解和备考重点建议去年考完研后我就想总结一下,一直等到复试录取后才写,不想多说考研复习有多苦逼,只是想分享一些经验,给各位学弟学妹提供一个参考。浙江大学全国名校,是很多学子的理想殿堂,也是国内城市规划专业的新八校,从考研热度上看,一直是比较受欢迎的。浙大规划历年考研报录比约十几个录一个吧,近年考研人数的整体上升,虽然出现扩招的趋势,但是难度还是不小!考研最重要的是什么,在于你的复习努力,不管你本科学校和成绩怎么样,来吧,敢拼搏就有机会!浙江大学考研改革后考察的知识面更广,要求考生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规划不只是画图狗,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今年很多的考生也都开始准备了,已经有不少人找我问相关信息。有考研意向考浙大的可以到考研资料联盟跟我交流,后面会继续附上各阶段的复习安排和一些资料。 浙江大学规划考研基本情况详解 1、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 浙大城市规划招生分初试不区分研究方向,导师是有很多方向的。初试考试科目包括: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3日语或201英语一或241德语③356城市规划基础④446城市规划设计(快题);复试包括:笔试考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综合知识面试、英语听力测试。 2、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101思想政治理论和201英语等是全国统考,这里不细说,请自行参考全国考纲。 专业课学校已经不指定考研教材,也不提供考试大纲。以下参考书目是考研资料联盟根据考研情况推荐的,大家可以也自由选择其它教材。 356城市规划基础: 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原理部分、城市建设史、区域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等内容,重题率较高、知识点较好掌握,把书和资料看熟问题不大。题型主要是以: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组成。 参考书目: 《城市规划原理》第3版+第4版,中国建工出版社; 《中国城市建设史》董鉴泓主编,建工版; 《外国城市建设史》沈玉麟,建工版;

诸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诸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 第三章 建设用地的界定 第四章建筑容量 第五章建筑间距 第六章建筑高度 第七章建筑退让 第八章绿地 第九章城市道路 第十章停车场(库) 第十一章地下空间 第十二章场地设计 第十三章市政工程管线 第十四章村庄建设 第十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章附则 附录 附录一 技术指标计算的规定 附录二 用词及计算方法的说明 附录三诸暨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补充规定(诸建建[2010]54号)附表1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2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置标准(DB33/T1021-2005)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诸暨市域范围。 1.3在规划区内进行各类项目工程建设,必须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1.4在建设和管理中,如有涉及消防、人防、环保等多种专业的,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当满足相关专业的规范和标准。 1.5风景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6危房翻建,临时建筑,农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 2.1 城市用地的分类与代号,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2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及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2.3 凡需修改规划用地性质的,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核定适建范围,同时提供调整的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嘉兴平湖市进出口贸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指标分析 (3) 一、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进口总额现状统计 (3) 三、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占全省进口总额比重统计 (3) 四、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进口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进口总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嘉兴平湖市进口总额同全省进口总额(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嘉兴平湖市出口总额指标分析 (7) 一、嘉兴平湖市出口总额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出口总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嘉兴平湖市出口总额占全省出口总额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嘉兴平湖市出口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嘉兴平湖市出口总额(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出口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9)

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2007〕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日 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市建委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外地施工企业。 外地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外地企业),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施工企业。 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外地企业进杭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外地企业进杭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外地企业进杭实行备案制。市建管站每季度第三个月前15个工作日统一受理外地企业进杭备案申请。 外地企业应先将有关资料输入“杭州建设信用网”数据库,并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到市建管站办理进杭备案手续。 四、外地企业办理进杭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提供)出具的当年无死亡事故、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3.驻杭机构设立文件。

浙江大学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课程复习题

浙江大学<<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课程复习题 1、从世界范围来看,绿地系统规划理论经历了几个阶段及各阶段的特征。 答:第一阶段:“城市公园”运动及“公园体系”(1843—1898年),特征是由以单个的城市公园绿地来缓解城市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发展到以带状绿地联系数个公园,形成公园体系来更有效地解决城市危机。第二阶段:“田园城市”运动(1898—1945年),特征是从局部的城市调整转向对整个城市结构的重新规划。第三阶段:二战后(1945—1970年),特征是采取措施疏散大城市人口,拓展城市中的绿化空间,并力求使绿化环境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以形成宜人的城市环境。第四阶段:环境发展阶段(1970年以后),特征是城市绿地系统的发展走过了一个由集中到分散,由分散到联系,由联系到融合的过程,更有效地发挥生态效益,更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综合性公园规划设计其游线布置所采取的形式 答:公园的游线一般可采取:主环线+枝状尽端线、主环线+次环线+枝状尽端线等几种形式。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容 答:1)确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及原则;2)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及城市自身的生态要求,国民经济计划,生产、生活水平以及城市发展规模等,研究城市绿地建设的发展速度水平,拟定城市绿地的各项指标;3)选择和合理布局各项绿地,确定其性质、位置、范围和面积等,使其与整个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相结合,形成一个合理的系统;4)提出各类绿地调整、充实、改造、提高的意见,进行树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分期建设及实施措施及计划;5)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6)对重点的公园绿地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重点地段绿地设计任务书及备详细规划使用。 4、宅旁绿地的形式及在设计中应遵循的设计要点 答:宅旁绿地的形式:1)高层住宅周围的绿地;2)独立式及低层联排式住宅宅旁绿地; 3)多层住宅宅旁绿地。遵循的设计要点:1)宅旁绿地的设计应结合住宅的类型、建筑的平立面特点、宅前道路的形式等因素进行布置,创造宜人的宅旁绿地景观,有效地划分空间,形成公共与私密各自不同的空间领域感。2)宅旁绿地设计应以绿化为主。3)宅旁绿地设计还应考虑绿地内的乔木、灌木与近旁的建筑、管线和工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 5、城市绿地 答: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和人工植被为地表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特定区域。 6、我国2002年颁布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将城市绿地分为哪五大类? 答: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五类。 7、我国第一个法规性城市绿地分类是什么? 答:第一个法规性城市绿地分类是《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 8、城市公园正式诞生的第一个公园是什么? 答:第一个公园是英国利物浦的伯肯海德公园。 9、一般全市性综合公园的服务半径是多少,步行要多久可以到达,乘公共交通工具要多久可 以到达? 答:一般全市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5—8km,步行约45—70分钟可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约10—20分钟可达。 10、居住区绿地分为哪六大类?

衢州-规划管理规定-2014.01

衢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目的及依据)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衢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适用范围) 第三条旧城改造情况复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规定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出核定。(旧城改造)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八大类。(新国家标准用地分类)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三章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主要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应严格按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实施,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建设部《建设用地容

积率管理办法》实施。(强调规划设计条件的作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容积率按照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地上建筑面积包括2.2米(含)以上的储藏间、技术层、楼梯间、电梯间、阁楼、阳台等,具体按《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有下列特殊情况,容积率按照本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1、居住建筑:层高宜为2.8米-3.0米。当3.3米<层高≤5.0米,计算容积率时,建筑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当层高>5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照层高每增加2.2米增加1层计算。跃层式住宅、排屋、别墅等,根据使用功能,允许每户一个起居室(厅)在户内通高。 2、办公、旅馆类建筑:层高不宜超过3.9米。当4.2米<层高≤5.4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按该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当层高>5.4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照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计算。 有实际功能需要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和大型会议室等,可按照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3、商业建筑:底层层高不宜超过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宜超过4.2米;当4.8米<底层层高≤6米、二层及以上层高>4.8米,计算容积率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照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计算。 单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建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现状及趋势。 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数据解读报告深度解读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核心指标从土地面积,年末常住人口,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工业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嘉兴平湖市国民经济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指标分析 (3) 一、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土地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土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嘉兴平湖市土地面积同全省土地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指标分析 (7) 一、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9)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1日起,浙江省范围内有关建筑招标、图纸设计、施工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将增加一项建筑节能内容,如果审核不过关,工程将难以上马。这是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最新出台的《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了解到的信息。 《办法》规定,施工图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不能通过审查。没有审查合格证明的建筑工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要接受监督检查,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的工程,将被责令整改。建筑节能不合格的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建筑节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实施严格监督,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 对于所售房产的节能性,房产开发企业应将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节能指标、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明示。也就是说,房产商在卖房子时,应在楼书中说明房子是否节能、性能如何等。建筑物围护结构中的节能设施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办法》把节能纳入到建筑规划、设计、建造、施工等各个环节,在设计环节,应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应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 行一体化设计。设计和施工时禁止使用列入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高耗能技术、工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可选择的少,是我国执行建筑节能过程中碰到的几大问题之一,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上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少数地方对新技术、新产品存在垄断现象,没有形成竞争机制。 对此,《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鼓励扶持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和提供财政贴息等,支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开发、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企业,还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发布单位】浙江省 【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 【发布日期】2007-08-20 【生效日期】2007-10-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浙江省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草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设区的市与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职责分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设区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及其所属的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出具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出具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风月平湖

平湖市简介: 1. 区域概况——地处长江三角洲,位于杭嘉湖平原东北部,南濒杭州湾,东临上海市,陆域面积53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8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7公里;平湖目前有户籍人口50万,外来人员25万。平湖属江南古陆外缘杭州湾凹陷,为一冲积平原。境内地势平坦,平均海拔 2.8米。东北与上海市金山区交界,西与嘉兴市接壤,西南与海盐县为邻,西北与嘉善县相接。 2. 历史沿革——平湖历史悠久,据大坟塘遗址出土文物证实,早在六千年前已有先民在此劳动生息。春秋时为越国武原乡地。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置海盐县,今平湖市境为海盐县一部分。秦末或西汉初,县治陷为柘湖,移治武原乡地域(今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一带)。东汉永建二年(127)县治陷为当湖,迁治齐景乡故邑山(今乍浦附近)。东晋咸康七年(341),县治从故邑山移治马嗥城(今海盐县武原镇东南)。明宣德五年(1430)从海盐县分出大易、武原、齐景、华亭四乡,建为平湖县,县治设当湖镇,属嘉兴府,隶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因其地汉时陷为当湖,“其后土脉坟起,陷者渐平,故名平湖”。以后,建置长期不变,境域基本稳定。 3. 经济状况——境内有浙北惟一的进出口海港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现已建成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8个、千吨级泊位4个,已步入国家中型港口行列。平湖市工业已形成了服装、光机电、箱包、纸业四大特色支柱产业,荣获“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城”称号,是省级光机电特色产业基地、中国包装纸生产基地和中国软箱包出口生产基地。平湖服装业以外贸加工为主,95%以上产品出口到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县(市)级出口服装制造基地。光机电产业是平湖市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产业,2007年首次超过服装业成为平湖市第一大支柱产业。经济外向度高是平湖经济的鲜明特点 4. 旅游景点——平湖市旅游资源丰富,有集沙滩、海岛、名寺、森林于一身的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以及晚清名宅莫氏庄园和李叔同纪念馆、市区的东湖景区。 东湖景区: 东湖,位于平湖市区城东。古时原是陆地,在东汉顺帝永建二年(127),由于地壳变动,地表塌陷成湖,名为当湖;晋隆安五年(401)改东武湖,又称东湖,雅名鹦鹉湖、鹉湖。古时东湖“弄珠楼”是文化名士吟诗作画、品茗赏月的雅集地,在清代张云锦《东湖弄珠楼志》中收集有明代董其昌、清代高士奇、浙西词派领袖朱彝尊等著名学者诗人无数赞美东湖美景的诗篇;在明代大学士李东阳的《平湖十咏》、冯敏效《当湖十二咏》等诗中也都有“东湖十景”的赞美的佳句;可以说东湖景区历史上就是文人士大夫和游客休闲游览的胜地。自明宣德五年(1430)平湖建县后的明清五百年间,建园之风极为盛兴,东湖历经数百年,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199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开发东湖区的决定》,并提出了“把东湖打造成精品旅游景区”的发展目标,在原东湖十景的基础上规划开发建设新东湖八景,即:“南村书堆”、“含珠凝晖”、“鹉湖春色”、“九龙戏珠”、“西浦鱼罾”、“北原牧唱”、“案山晓翠”、“塔影垂虹”。 建成的东湖景区是集休闲、度假、运动、文化、观光于一体的江南水乡旅游胜地。调整规划后东湖景区建设总面积1.6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100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开发范围为环东湖核心部分,面积1500多亩(含水域面积728亩),即由“东湖八景”及周边的体育馆、图书馆、金王朝大酒店、东湖大酒店、胜地咖啡、半岛国际酒店等已建成旅游设施组成。二期开发范围为“东湖渔村”和正在建设中的“龙湫公园”。截至2004年,东湖景区一期工程完成,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亿元。 莫氏庄园:是清末平湖豪绅莫放梅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所建,整项工程前后历时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学考研快题相关资料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学考研快题相关资料 第一:城乡规划学学术型硕士方向: 城市规划与设计 第二:学术型硕士考试要求: 初试笔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或241德③730规划学基础或355建筑学基础④502城市规划设计(6小时)或50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学术型硕士复试笔试科目:城市与区域规划 复试面试科目:本专业综合知识,学院统一测试英语听力 第五:城乡规划学导师: 华晨李王鸣胡晓鸣徐延安谢良葵王东辉楼宇红连铭张汛瀚顾哲汪均如高俊魏薇郑卫曹康邓竹葛丹东陈钢董文丽魏芳秦洛峰高裕江魏薇杨建军王纪武陈秋晓王伟武饶传坤祁巍峰王微波李咏华丁旭傅舒兰 第六:学术型最近5年招生人数: 2015年:12人2014年:8人2013年:11人2012年:8人2011年:10人 第八:理论考试参考书目: 初试参考书: 730规划学基础: 《城市规划原理》第3版,李德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城市建设史》董鉴泓主编,建工版;《外国城市建设史》沈玉麟,建工版;《区域分析与规划》崔功豪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55建筑学基础: 《中国建筑史》(第五版)东南大学潘古西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中国古代建筑史》刘敦桢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外国建筑史》(第三版)陈志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外国近现代建筑史》(第二版)罗小末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建筑构造设计基础》刘昭如编,科学出版社;《建筑构造》(下册)刘建荣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同初试基础课。 历年考研理论真题:

730 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规划学基础 一、概念与简答题(共65分) 1、城乡规划区(6分) 2、城市空间形态(5分) 3、解释城乡规划中紫线,蓝线和绿线的含义(8分) 4、简述勒,柯布西埃的城市集中理论要点(8分) 5、简述曹魏邺城在古代城市规划布局方面的革新(6分) 6、简述三国至南北朝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总体趋势(6分) 7、近代城市外国独占城市规划与建设有哪些特征(6分) 8、西方近现代人本主义规划思想(7分) 9、雷德伯恩体系(7分) 10、试述1960年代后西方大城市内部主要问题及其更新改造的规划方式(6分) 二、详答题(共85分) 1、谈谈你对旧城道路系统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改善措施建议(20分) 2、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作用和布局要求(15分) 3、试解释”面朝后市,市朝一夫”的涵义,并结合释义,对比分析“朝”与“市”在中国古代各个阶段的发展情况。(20分) 4、“新城市主义”及其主要规划思想(15分) 5、试论统筹城乡的城乡规划途径(15分)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数据研究报 告2019版

前言 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数据研究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研究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数据研究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嘉兴平湖市常住人口数量和人均生产总值现状 (1) 第二节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嘉兴平湖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量同全省年末常住人口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嘉兴平湖市生产总值指标分析 (7) 一、嘉兴平湖市生产总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生产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嘉兴平湖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嘉兴平湖市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嘉兴平湖市生产总值(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生产总值(2016-2018)统计分析 (9)

关于印发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慈建设[2009]188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我市开放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建委《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已办理进慈备案手续的市外进慈建筑业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延期备案手续并提交上年度在慈工程(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业绩,逾期未办理的,取消企业在慈备案资格,二年内不得在慈申请备案。 慈溪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抄送:市招标办。

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我市开放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甬建发[2008]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外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市建设局全面负责市外进慈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局建设管理科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在提出备案申请前应将人员基本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经首次备案地或注册地(指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五条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我市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承接施工业务,应先到市建设局申请办理进慈备案手续,进慈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必须达到二级或以上(特殊专业资质除外)。 企业申请办理进慈施工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一)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慈备案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慈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内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或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现象,进慈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诚信证明(见附件)。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五)企业自有在慈相对独立的、固定的、非住宅办公用房产权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浙江省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指标分析 (3) 一、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现状统计 (3) 三、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统计 (3) 四、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分析 (7) 一、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嘉兴平湖市规模以上内资企业工业总产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 2010-12-08 来源: 浙教法〔2010〕176号 改革创新是新时期的最突出特征,是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出发,现就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作出以下决定,请贯彻执行。 一、深化对教育改革的认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以恢复高考制度为起点,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创办民办学校,兴建高教园区,壮大职业教育,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全国率先普及了十五年基础教育,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近年来,通过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评价机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础教育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职业教育跃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省区。 (二)当前,浙江教育已进入“读好书”、全面建设现代化的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转变发展方式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新期盼。对照新要求新期盼,教育在育人模式、布局和结构、质量和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靠建设,更靠改革。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是促进教育理念加快转变到科学和谐上来,教育工作重心加快转移到内涵为主上来,育人模式加快转换到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上来,实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关键。 (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矛盾多、难度大、压力重。必须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增强改革勇气,振奋改革精神,自觉克服畏难、懈怠和自我满足情绪,以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聚精会神地谋划改革、扎扎实实地实施改革。动员全体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使改革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使命和职责,成为广大教职工的积极要求。 (四)新阶段,教育改革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育人质量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各类严重妨碍教育发展、社会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为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证。在实际推进中,要注重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各项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突出教育改革的重点 (五)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按照“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思路,优化普通高中课程设置,适当减少必修内容,增加学生学习选择性,实施高中课程多样性建设计划,将部分中职教育课程引入普通初高中。全面推进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率先建成适应中职教育需要、具有浙江特点的中职课程体系,积极推进中高职课程的衔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高校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增强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和评价方法,有计划地推进小班化教学,鼓励因材施教,实施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和探究式学习,全面推广实施“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加强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衔接,建立大中小学之间人才培养沟通机制,建立不同类型学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探索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职课程和教学的有效衔接。有计划地鼓励学生跨校互选辅修专业和课程。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在各级各类教育中贯穿创新意识、创新方法教育,鼓励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六)深化考试招生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切实减少择校行为和解决择校收费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5月28日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有关城乡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辖区、开发区(园区)、乡(镇)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相关技术规范。

浙江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与嘉兴步云染化厂、嘉兴金禾化工公司等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浙江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与嘉兴步云染化厂、嘉兴金禾化工公司等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裁判要旨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适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加害人就其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民二提字第5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浙江省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住所地浙江省平湖市钟埭镇定云村。 法定代表人:俞明达,场长。 委托代理人:陈建祥,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素娟,中国政法大学教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嘉兴市步云染化厂,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步云镇北首。 法定代表人:熊为民,厂长。 委托代理人:俞新民,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嘉兴市金禾化工有限公司(原嘉兴市步云

染料厂),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步云镇人民路2号。 法定代表人:许水金,厂长。 委托代理人:俞新民,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嘉兴市步云富欣化工厂(原嘉兴市步云化工厂),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步云镇东村联合桥。 法定代表人:张富根,厂长。 委托代理人:吴伟,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嘉兴市向阳化工厂,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步云镇人民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培根,厂长。 委托代理人:俞新民,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嘉兴市高联丝绸印染厂,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郊区步云乡联合村。 法定代表人:左云峰,厂长。 委托代理人:杜亚炜,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浙江省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以下简称养殖场)因与被申请人嘉兴市步云染化厂(以下简称染化厂)、嘉兴市金禾化工有限公司(原嘉兴市步云染料厂,以下简称染料厂)、嘉兴市步云富欣化工厂(原嘉兴市步云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嘉兴市向阳化工厂(以下简称向阳化工厂)、嘉兴市高联丝绸印染厂(以下简称印染厂)水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5月31日作出的(2000)浙法告申民再抗字第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和请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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