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_准入审查作业指导书
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作业指导书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审查要求注:1.表中生产条件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标注“*”的条款为否决项。
2.判定原则:(1)现场技术审查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的比例不超过20%,审查结论为通过;(2)当现场技术审查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审查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新能源汽车生产许可准入补充审查要求》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当新申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产品类别与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别不同时,应按《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申请材料,并接受新能源汽车生产许可准入补充审查。
以下从五个方面对补充准入审查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料1、新申请产品与已获得许可准入产品的比较说明企业应在新产品的技术来源、技术方案(技术结构和原理)、公告参数/技术备案参数等方面与已许可准入产品作以比较,并详细描述两种产品在上述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2、《规则》第十一条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企业信息、设计开发能力和产品开发方式、生产能力和条件、检验测试能力、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若无变化,可以省略《申请书》。
其中某方面若有变化,可以只说明变化部分的有关内容。
新能源汽车生产条件说明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方面若无变化,可以省略。
若其中某方面有变化,可以只说明变化部分的有关内容。
自我评估报告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如重组、迁址、新建分公司、新建技术中心或生产线等情况,可以省略《自我评估报告》。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申报程序

进行工厂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机车辆技术
主要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服务中心安排
至少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一
8
专家到实地进
新能源汽车研发机构
年以上(或者至少从事核心技
行工厂审查,
术研发工作的研发人员,如软
企业要能提供
件、硬件、系统集成、总线技
与新能相关的
术、模拟分析验证 5人以上)
6
与中机车技术 服务中心的专 家进行交流、答 辩并提供相关 资料
企业概况
以这些内容为主题, 制作一份 图文并茂的PPT,向专家做
《申请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 回报》的演示,并根据专豕提 出的问题,与专家进行交流。
产品概况
核心技术论述
设计开发能力
生产能力条件
零部件采购管理能力
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
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
关于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
入及申报产品公告的报告
企业红头文件
准入申请书
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
与地方公交公司或公共服务领域
用户签订的协议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文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文
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
国家工信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并经初审后,资料将会转到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中心会通
知企业在合适的时间到北京与专家交流、答辩。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申报程序
序号
程序
内容
备注
1
试制样车
企业按国家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 标准和要求试制样车。
样车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2
定型试验
委托国家认可的汽车检验机构对 样车进行可靠性试验、性能试验、 强制性标准检验和新能源汽车专 项检验。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7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8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新能源汽车研发流程详解作业指导书

新能源汽车研发流程详解作业指导书第1章项目立项与规划 (4)1.1 研发背景分析 (4)1.2 市场需求调研 (4)1.3 项目目标确定 (5)1.4 研发团队构建 (5)第2章技术方案制定 (5)2.1 技术路线选择 (5)2.1.1 市场需求分析 (5)2.1.2 技术发展趋势 (6)2.1.3 技术路线确定 (6)2.2 关键技术分析 (6)2.2.1 动力电池技术 (6)2.2.2 驱动电机技术 (6)2.2.3 电控系统技术 (6)2.2.4 整车轻量化技术 (6)2.3 技术可行性评估 (6)2.3.1 技术风险评估 (6)2.3.2 技术成熟度评估 (6)2.3.3 技术经济性评估 (6)2.4 技术方案确定 (6)2.4.1 技术方案设计 (7)2.4.2 技术方案优化 (7)2.4.3 技术方案评审 (7)2.4.4 技术方案确认 (7)第3章概念设计 (7)3.1 外观设计 (7)3.1.1 设计目标 (7)3.1.2 设计步骤 (7)3.2 内饰设计 (7)3.2.1 设计目标 (7)3.2.2 设计步骤 (8)3.3 总体布置设计 (8)3.3.1 设计目标 (8)3.3.2 设计步骤 (8)3.4 概念车制作 (8)3.4.1 制作目标 (9)3.4.2 制作步骤 (9)第4章详细设计与仿真 (9)4.1 电气系统设计 (9)4.1.1 电池系统设计 (9)4.1.2 电机控制器设计 (9)4.2 悬挂与转向系统设计 (9)4.2.1 悬挂系统设计 (9)4.2.2 转向系统设计 (10)4.3 动力系统设计 (10)4.3.1 电机设计 (10)4.3.2 传动系统设计 (10)4.4 仿真分析与优化 (10)4.4.1 电气系统仿真 (10)4.4.2 悬挂与转向系统仿真 (10)4.4.3 动力系统仿真 (10)4.4.4 优化设计 (10)第5章硬件在环测试 (10)5.1 测试设备准备 (10)5.1.1 确定测试设备清单 (10)5.1.2 设备选型与采购 (11)5.1.3 设备安装与调试 (11)5.2 测试方案制定 (11)5.2.1 制定测试目的和测试内容 (11)5.2.2 设计测试场景 (11)5.2.3 设定测试参数 (11)5.3 测试数据采集与分析 (11)5.3.1 数据采集 (11)5.3.2 数据处理与分析 (11)5.4 硬件在环测试优化 (11)5.4.1 测试方案优化 (11)5.4.2 设备功能优化 (11)5.4.3 优化迭代 (12)第6章软件开发与集成 (12)6.1 软件架构设计 (12)6.1.1 设计原则 (12)6.1.2 设计方法 (12)6.1.3 设计步骤 (12)6.2 控制策略开发 (12)6.2.1 控制策略需求分析 (12)6.2.2 控制算法设计 (12)6.2.3 控制策略实现 (13)6.3 系统集成与调试 (13)6.3.1 系统集成 (13)6.3.2 系统调试 (13)6.4 软件验证与优化 (13)6.4.1 软件验证 (13)6.4.2 软件优化 (13)第7章工程样车试制 (13)7.1.1 供应商选择 (13)7.1.2 供应链协调 (14)7.1.3 质量控制 (14)7.2 零部件制造与组装 (14)7.2.1 零部件制造 (14)7.2.2 零部件组装 (14)7.3 工程样车调试 (14)7.3.1 调试内容 (14)7.3.2 调试方法 (14)7.4 样车测试与改进 (14)7.4.1 测试内容 (14)7.4.2 测试方法 (14)7.4.3 改进措施 (14)7.4.4 改进验证 (15)第8章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估 (15)8.1 安全性分析 (15)8.1.1 系统安全框架构建 (15)8.1.2 安全隐患识别 (15)8.1.3 安全风险评估 (15)8.2 可靠性测试 (15)8.2.1 测试方法与标准 (15)8.2.2 测试实施 (15)8.2.3 测试结果分析 (15)8.3 故障分析与处理 (15)8.3.1 故障诊断 (15)8.3.2 故障原因分析 (15)8.3.3 故障处理措施 (16)8.4 安全性与可靠性优化 (16)8.4.1 优化方案制定 (16)8.4.2 优化措施实施 (16)8.4.3 优化效果评估 (16)第9章生产工艺规划 (16)9.1 生产工艺设计 (16)9.1.1 工艺流程设计 (16)9.1.2 工艺参数优化 (16)9.1.3 工艺装备设计 (16)9.1.4 工艺文件编制 (16)9.2 生产线布局 (17)9.2.1 布局原则 (17)9.2.2 设备布局 (17)9.2.3 物流布局 (17)9.2.4 安全环保布局 (17)9.3 生产设备选型与调试 (17)9.3.2 设备选型 (17)9.3.3 设备调试 (17)9.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7)9.4.1 质量控制体系 (17)9.4.2 检验与测试 (18)9.4.3 工艺参数监控 (18)9.4.4 质量问题处理 (18)第10章上市前准备与市场推广 (18)10.1 量产前准备工作 (18)10.1.1 建立生产线 (18)10.1.2 供应链管理 (18)10.1.3 人员培训 (18)10.2 产品认证与法规符合性 (18)10.2.1 产品认证 (18)10.2.2 法规符合性 (18)10.3 市场定位与推广策略 (18)10.3.1 市场定位 (18)10.3.2 推广策略 (19)10.4 售后服务与市场反馈跟踪 (19)10.4.1 售后服务 (19)10.4.2 市场反馈跟踪 (19)第1章项目立项与规划1.1 研发背景分析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新能源汽车作为替代传统燃油车的重要选择,得到了各国的高度重视与支持。
中机中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作业指导书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作业指导书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7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8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能源问题的持续受到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
为了规范行业发展,保障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审查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本文将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进行准入审查时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
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一定金额,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实力。
此外,企业需符合环保、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
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除了产品质量,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安全性方面也有严格要求。
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车辆结构安全、电池安全、充电安全等方面。
此外,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及时召回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此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需要关注消费者利益,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解决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严格,要求企业在资质条件、产品质量、安全性和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
只有企业能够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通过准入审查,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希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用汽车准入-审查作业指导书(新)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审核作业指导书
说明:
1、标注“*”的项目为否决项;
2、审查适用条款可根据准入审查或监督检查、企业申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裁剪;
3、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生产专用汽车的企业,第4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第19条、第21条应予以关注或简化;
4、考核判定原则:
(1)某条款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即视该条款为不符合;
(2)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的比例不超过适用的审查适用一般项条款数的20%,审核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3)当考核结论为不通过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验收达到第(2)条要求的,审核结论为通过;验收未达到第(2)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
整改验收只能进行一次。
5、监督检查要求:
(1)第3条(年销售量或年销售收入的要求)、第13条、第17条(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处理)、第21条适用于监督检查;
(2)所有否决项和“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章节(第14条至第21条),是监督检查的必查条款;
(3)准入审查或上次监督检查中出现不符合的条款,是监督检查的必查条款;
(4)其它一般项按照40%的比例抽项审查,并覆盖企业运行周期内相关活动的变化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9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5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3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
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企业需重新申请。
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