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酒泉分公司核心社会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核心社会渠道管理,提高核心社会渠道整体营销服务能力,加强核心渠道服务监督和考评,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三方服务监测社会核心渠道具体范围

一、 被监测核心社会渠道类型

1、自建他营指定专营店

2、接入BOSS专线的他建他营指定专营店

3、在我公司自有渠道销售业务的业务外包商,包括增值业务外包商和定制终端外包商等。

第二章 核心渠道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质量类指标

(一)关键考核指标和分值

日常管理分值(100分)

规范经营否决分项

活动落地执行情况15分

人员业务能力15分

主动营销10分

人员综合能力20分

服务规范性15分

客户投诉量10分

服务环境15分

(二)考核方式及分值

1、规范经营:主要考核店内业务经营情况,分公司将采取第三方暗访的方式对厅内情况进行评比,评分标准如下:

规范经营分值(100)不销售竞争对手的任何产品没有做到全扣

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替客户开

没有做到全扣

通、定制业务

遵守公司的促销、营销政策,按

没有做到全扣

规定有序操作

在公司授权的经营权限范围内从

没有做到全扣事移动产品的销售或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办

没有做到全扣

理相关业务,保证相应的证件和

手续齐全、有效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入网协议、

没有做到全扣

业务受理单必须请客户确认并签

2、人员业务能力:主要考核店内营业员对业务知识掌握的情况,分公司将采取电话提问及第三方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营业员业务知识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评分标准如下:

业务能力分值

优秀15分

良好7分

合格4分

不合格0分

3、人员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店内营业员在服务及业务方面的综合素质,由第三方监测公司根据现场观测、暗访、抽测等方式进行考评,评分标准如下:

综合能力分值

分公司组织的业务考试5分

正确解答客户所提问题,并帮助

5分

客户解决问题

实施首问责任制,办理业务过程

5分

中,不推诿客户到其他渠道办理

业务

在岗时,不与他人闲聊,无高声

喧哗、玩笑打闹,做与工作无关5分

的事情

4、服务规范性:主要根据分公司第三方监测公司按月对社会核心渠道营业厅营业人员着装、仪容仪表和服务礼仪的抽查结果进行考评,标准为:

规范性分值

优秀15分

较好7分

合格4分

不合格0分

5、营业厅环境及设施:主要根据分公司第三方监测公司按月对核心渠道营业厅厅内环境清洁程度及宣传物料摆放的监测结果进行考评,标准为:

营业环境及设施分值

90分以上15分

80-90分10分

60-80分5分

60分以下0分

6、活动落地执行情况及营业人员主动营销情况:主要根据分公司重点营销内容安排,由第三方进行服务监测及现场观察,如未结合客户提问及近期重点营销业务内容向客户进行业务推介,每监测到一项问题扣5分。

7、客户投诉量:主要根据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通过省公司10086、本地服务热线及营业前台等各个渠道受理的社会核心渠道的投诉,如6个月内没有发生客户有理由投诉得10分,每发生一起客户有理由投诉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二、营业人员业务培训

1、核心层渠道的营业人员由代理商负责招募,我公司审核把关并提供前台实习和集中培训的机会,合格者发放上岗证书;

2、各经营单位要将核心渠道营业员纳入到自营厅营业人员培训当中,组织按期参加公司组织的所有营业员、营业厅管理人员培训活动。

3、分公司组织流动培训队伍定期深入核心社会渠道营业厅针对营业员在业务推介、业务办理和客户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个性化问题,进行一对一培训。

第三章 实施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根据本管理办法分析本单位的社会渠道构成情况,准确掌握社会渠道信息,深入开展前期培训工作,并深化落实整改,以便本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本办法中涉及的服务质量类考核指标,由第三方按月进行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每月7日前上报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在当月进行渠道酬金考核。

三、考核得分至少要与代理商销售奖金挂钩,代理商月考核得分、年考核得分乘以代理商奖励总金额即是代理商实际获得的月奖励金额和年度奖励金额。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如何管理代理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表面工作,而是一个长期规范的行为。”有先营销管理”和“后营销管理。 具体可分以下几点: 1、帮助代理商与工厂搭建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渠道业务员说穿了,就是一个后勤服务员,是代理商与工厂之间沟通的桥梁,如果这个桥梁断了或者阻塞了,那就在代理商与工厂之间必然产生误会和矛盾,或是信息传达的不顺畅。业务员要及时详细准确的将工厂的政策、发展情况、内部管理等向代理商传达,也要将代理商的心理动态、当地的市场状态、销售情况向公司汇报,以便双方准确的了解,做出及时的调整或指定销售政策。 2、帮助代理商分析市场状况和制定销售计划。市场不等人,一分一秒都在变化中,现在的销售市场如同战场,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针对每一个代理商当地的市场状况,我们必须协同代理商一起摸清对手的情况和销售政策,然后找出对策。要帮助代理商制定出一个详细有效的销售计划,制定出差异化销售的策略,扩大销量。 3、帮助有理念的代理商培训、培养管理团队。代理商的公司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要帮助代理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我们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传授给代理商,帮助他们建立一支

售后服务团队和销售团队。很多代理商都是需要培训的,只有通过不断给他们的培训,才能让他们始终跟随企业的发展脚步,伴随我们一起成长,维护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 4、帮助代理商策划通路品牌。通路就是将产品从制造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而参与这个交易过程的所有厂商即构成了所谓的通路。也称之为“营销通路”或“配销通路”,这个名词在国际化营销中尤为常用。代理商也是通路商的一种形式,所谓通路品牌就是指代理商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树立的品牌;而品牌通路,就是指制造商为树立企业品牌而采取的种种方式和途径。代理商都希望自己代理的产品是名牌,有品牌,但是可能现实并不是如此。假如我们的产品没有很好的品牌,那么对于代理商的销售必然会产生难度。其实,工厂的品牌通路和代理商的通路品牌是相辅相成的,制造商的品牌通路也离不开代理商的当地资源,如果代理商能够善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也能让制造商的产品在当地树立品牌形象。这就是为何有的产品在某个城市卖的非常好,非常有名气,而别处却不行。因此,有的代理商很骄傲的说,我做任何产品,都可以做出品牌来,而不是借助制造商的品牌。比如帮助客户策划路演,就是客户推介会,直邮广告,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或专业文刊上发表文章,路牌广告、口碑相传、品牌沟通、善用公关危机等等都是树立通路品牌的有效途径。 5、帮助代理商建立货款管理制度。这主要是要培养他们养成一种重合同的品德,和付款的良好习惯。签订合同,回收货款是我们每天都发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word版本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规范中心全体成员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中心全体成员讨论通过,修改必须经过中心全体成员决定,制度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监督实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必须履行与本人职位相对应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中心内部组织管理架构 第三章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中心档案主要分为两类:社会组织文件档案与社会组织电子档案,按照实际工作进行记录并归档。 第二条社会组织文件档案包括:中心行政文档、工作月报等以及社会组织备案、培育材料(备案资料、培育孵化计划书、社会组织评估报告等);每类文件分别用文件盒存放,盒外贴文件标签说明;每个文件盒附一份文件清单(每月更新)。 第三条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及时更新中心行政文件及备案的社会组织相关材料的电子档案,并按照四大类社会组织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第四条归档流程:中心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核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是否缺页,文件名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别字,是否完成签署);中心工作人员应熟识档案的类别、内容、每类归档文件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应及时归档,并在归档清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第五条重要纸质档案存档需上锁,钥匙由中心负责人保管。

第四章场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中心场地属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备案、社会组织集体活动、社会组织学习培训和社会组织办公。 第二条凡在本中心备案、孵化的社会组织,均可无偿使用本场地。 第三条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本场地,须和中心协商,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中心场地使用时间一般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特殊情况周六和周日使用场地须提前申请。 第五条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个人,一经同意使用本场地,需负责使用期间场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爱护公物,不得涂污墙壁、损坏设施;节约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维持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中心正常工作。 第五章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义工在开展义务服务时,应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滥用中心给予的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进行非法、欺骗或谋私的行为。 第二条未经服务对象的同意,义工不得泄露其相关资料。 第三条未经中心同意,不得将服务对象和中心的资料带离中心,如有特殊原因,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第四条不得随意提供医疗和药物的建议,或对服务对象的病况妄加评论。 第五条义工秉持服务价值,尊重服务对象,对涉及服务对象的隐私严格保密。 第六条未经中心同意,不可替服务对象拍照、摄像或签署文件,或将服务对象资料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严禁义工与服务对象进行任何交易,给服务对象送礼物或互赠礼物,需获得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同意。 第八条义工不得向服务对象强加自己主观的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价值观念,如向服务对象宣传宗教观念、宣扬自己的处世价值等等。 第九条义工在服务前需进行必要的培训,了解服务要求及所要遵守的规范,同时与相关社工密切配合。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管理,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日常养护内业资料(以下简称内业资料)是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影像等。 第三条养护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市公路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内业资料整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内业资料的内容格式及标准统一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内业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业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负责; 第六条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落实相应内业资料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保证养护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把养护内业资料管理纳入养护工作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推进内业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巡(检)查、路况调查及评定、日常管理、小修保养、登记台帐、安保工程、应急保通等。

第十条日常养护内业表格样式应尽量统一,对本办法要求强制使用表格请严格根据附件要求印制、填写,对非强制性表格,各市可根据管理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第十一条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填写应符合现行养护规范,与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相适应,能如实反映管理流程及生产活动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 第十二条各市公路局应针对内业表格编制填写说明,确保填写规范、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及标准统一。 第四章整理及保存 第十三条对涉及管理生产活动、需要责任人签字的表格均要以纸质材料填写并保存,对统计报表、台账类表格可只保存电子版。 第十四条文字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印刷、填写,影像资料应刻录光盘,单独存放。 第十五条各级养护管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及省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养护内业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 第十六条各市应对档案盒样式、封面题名、卷脊题名、档号分类等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集中存放,便于查阅。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专门档案室存放。 第十七条内业资料保存期限按照本办法附件内容执行。超过保存期限需要销毁的应经各市公路局批准,并执行申请-核查-批复-销毁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省公路日常养护内业资料常用表格式样

2019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2019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业经2019年12月13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唐一军 2019年12月20日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社会组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政社分开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授权的组织,是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但国家另有规定的

除外。 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审计、公安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社会组织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诚信自律和廉洁从业机制。 社会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机制,每年至少向组织成员公布一次其重大活动、财务状况、工作报告等信息。 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应当在接受捐赠、资助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款物的有关情况。 第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社会组织的资产及收入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社会组织的财产处置应当符合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服务活动的业务范围,不得在成员中进行分配。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社会组织应当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第十条社会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会组织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1 日常保养管理办法 1.1 目的 明确规定公路日常保养的工作对象、作业要求、质量标准、考核方法;达到排水系统无於塞、无损坏,边坡挡墙等附属设施良好、稳定;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环境卫生水平,使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水平。 1.2 日常保养的内容 1.2.1 路基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 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路基日常保养管理,路基范围包括:路缘石、排水系统、路基边坡与挡土墙等防护设施。 工作内容要求: 1、对公路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频率为1次/月。平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地面排水设施中的杂物和杂草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排水设施的洁净畅通。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及急流槽、拦水带等。 2、清理的淤泥、杂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如在水沟边缘堆放,应距离水沟边缘1.0米以外,在不影响排水及景观功能的情况下集中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1-2m留50-100cm的间隙; 3、地面排水设施清理时,对松动的石块进行固定,并报告修理; 4、清理、疏通地下排水设施时,对沟口的杂草进行清除,对沟口堵塞的用水进行冲洗或剔除较小颗粒的砂石,补充大颗粒碎(砾)石,以保持空隙,便利排水。 5、对各种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疏浚。 (1)雨天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疏导水流,保持水流通畅,防止水流集中冲坏路基; (2)暴雨后应对排水系统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需及时报告修复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 (3)拦水带的设置应合理,保证路面雨水及时排出; (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不积水。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最新社会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资料

社会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考核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实现薪酬的精准化分配,激发职工积极履职、力争上游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重绩效比贡献的文化氛围,全面促进本社会组织的优质高效运营和科学化管理,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考核原则 1)本社会组织发展与职工进步的同步原则; 2)定性定量与过程结果的互补原则; 3)适度区分与凸显优秀的结合原则; 4)注重牵引与自我驱动的导向原则。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主管及以下的所有在岗职工(包含正式职工、劳务派遣工、聘用职工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社会组织设置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理事长 副组长:分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成员: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本社会组织职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发布、修订进行审议核准; (2)对职工绩效考核体系在各部门的落地、运行进行监察督导; (3)对各部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问责。 2、本社会组织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1)考核办公室组成 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主管 成员:人力资源部及各部与考核相关的人员 2)考核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部门实施办法进行审核、备案; (2)对各部门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 (3)对职工绩效考核中的申诉进行受理、协调、仲裁; (4)负责统计汇总各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并应用于本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中。 3、各部门负责组织职工的绩效考核在本部门的落地实施工作。 1)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设立内部的考核实施小组,作为落地实施的组织机构。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检查电源及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是否安全、可靠;各操纵机构、传动部位、挡块、限位开关等位置是否正常、灵活;各运转滑动部位 润滑是否良好,油杯、油孔、油毡、油线等处是否油量充足;检查油 箱油位和滤油器是否清洁。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机试运转。 在启动和试运转时,要检查各部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和声响。 2.在使用过程中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要违章操作。 (2)确保活动导轨面和导轨面接合处无切屑、尘灰,无油污、锈迹,无拉毛、划痕,研伤、撞伤等现象。 (4)设备运转时,操作工应集中精力,不要边操作边交谈,更不 能开着机器离开岗位。 (5)设备发生故障后,自己不能排除的应立即与维修工联系;在排除故障时,不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与维修工一起工作,并提供故障 的发生、发展情况。 3.当班工作结束后无论加工完成与否,都应进行认真擦拭,全面保养,要求达到: (1)设备内外清洁,无锈迹,工作场地清洁、整齐,地面无油污、垃圾;加工件存放整齐。 (2)各传动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作手柄灵活、可靠。 (3)润滑装置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4)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内外清洁。 (5)设备附件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6)保养后,各操纵手柄等应置于非工作状态位置,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回复至“0”位,切断电源。 (7)保养工作未完成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养不合要求,接班人员提出异议时,应虚心接受并及时改进。 4.为了保证设备操作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规定每班工作结束前和节、假日放假前的一定时间内,要求操作工进行设备保养。对连 续作业不能停机保养的设备,操作工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为 使保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由维护工人设备及相关部门定期进行 评测,予以奖罚。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 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 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 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 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 外观防爆。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DOC

《2015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解读及原文——政府将编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已经公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对《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广州市法制办解读《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 广州公务员任职社会组织“禁令”明年元旦起生效。 近期,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签发的广州市政府令第108号,公布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部吸纳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成果的政府规章,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学习《办法》,做好法制宣传,广州市法制办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来临之际,特别做了权威解读和说明。 根据新规,现职公务员将不得在社会组织中兼职,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焦点1 放开激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什么是社会组织?《办法》“开宗明义”: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曾几何时,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可不是一件容易事,既要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作为“婆婆”,又要经过繁复的手续,递交大量资料,在60日内经过重重审批才能获批能否成立。但是,很多有意愿开展公益服务的草根组织,很难达到审批所要达到的严格要求,因此就存在了大量的“隐性社会组织”,抑制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活力。 为了扭转这种情况,放开激活的改革步子率先从广州迈出。2011年11月22日,根据全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广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

10.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管理办法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校建设工程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名校建设工程,实现我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对社会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有效促进我院社会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增强我院社会服务能力,充分调动我院各系部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社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服务是指利用学院资源面向社会和行业开展的各级各类技术 服务,包括社会培训、多方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同开展师生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学院成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学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有关措施,发挥自身优势,盘活教育资源,激发学院发展活力,办事机构设在成人教育处。 第四条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依托学院专业、师资优势,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寻找有效结合点,为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技术指导,合作开发项目。 第五条积极开展与水利行业的密切合作。抓住水利事业大发展大投入的大好形势,依靠水利行业,充分利用自身行业的指导性作用,加强水利行业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共同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水利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第六条积极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发挥师资教育、专业开发、技术研发优势,与地方企业建立信息互通、技术孵化、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合作共赢机制,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学校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技术指导、产品推介、短期用工等多种社会服务。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地,为学生就业发展搭建平台。 第七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企业职工上岗和技术应用、在校生技能提升、技能鉴定等内容,围绕农业实用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化、实用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培训,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 第八条积极开展水利移民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加强山东省水利库区移民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水利库区移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第九条实施开门办学。鼓励各部门、教职员工在搞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走出校门,发挥专业优势和个人特长,利用富裕教育资源,开展产学研用结合活动,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和教育服务。 第十条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功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认证、学历教育等教育服务。向社会开放图书馆、体育场地。主动承办或积极参加地方大型经贸、学术、文化、艺术、体育交流与比赛活动,组织承担各类社会考试和文化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提升双师型素质。广大教师通过自身业务学习、参加培训、实践锻炼和社会兼职等多种形式,更新知识结构,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提升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社会服务收入可按一定比例提留作为社会服务或创业基金,用于支持、鼓励、发展本单位的社会服务,并把社会服务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根据参加者实际贡献大小给与一定的

服务器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

编号:XMDMTQS220-2009 服务器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所有服务器稳定、安全地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中所指的服务器包括:WEB服务器、TSM服务器、OA服务器、SCM服务器以及其他对外公布的服务器。 3 活动内容 3.1系统维护人员的权限管理 3.1.1系统支持部指定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网络设备管理员,记录于《服务器、网络设备管理员对照表》中。 3.1.2 服务器、网络设备默认超级用户帐号由系统管理员(或网络管理员)根据需要更建立、修改,并在填写《服务器、网络设备超级用户帐号对照表》的“修改日期”、“帐号”、“密码”、“修改人”栏后,由其上级主管在“确认人”栏签名确认。 3.1.3 《服务器、网络设备超级用户帐号对照表》由系统支持部统一存档。 3.1.4 系统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参数设置、系统安全维护、服务器应用软件系统设置、系统备份。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设备的系统参数设定、备份、网络设备安全维护,参数更改完必须马上更新该设备系统参数数据备份。 3.2 日常维护与备份 3.2.1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每天上班后必须马上检查服务器、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查看服务器的运行日志并随时关注服务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理。检查结果记录于《服务器、网络设备日检查表》中。 3.2.2 备份包括:系统备份、数据备份。 ——备份的存储介质应放于机房外。 ——原则上每年年底做一次系统备份;每日做一次数据备份。应至少保留最近7日的日数据备份;设备系统参数变化时应做系统参数数据备份,并保留最新的系统参数备份数据。 ——系统备份的媒体应异地存放。 原则上系统备份、日数据备份应在系统空闲时间进行,如:设置在每日晚上下班后开始备份。每日日常设备状态检查时应检查备份状态,并在《服务器、网络设备日检查表》填写备份记录。年备份可在备份媒体栏注明年备份,系统参数数据备份可在备份媒体栏注明系统参数备份。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乐富支付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1.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2.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3.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九条一般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优质渠道:1.从签约之日起总活跃终端数不低于300台;(活跃终端数指该终端每月交易额不低于5万元)2.在一般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40台。 第十条优质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钻石渠道:1.从晋升为优质渠道之日起计,新增活跃终端数累计不低于1000台;2.在优质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100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02.06 【实施日期】2016.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

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

社会服务及管理

科学发展主题案例之—社会服务与管理理论既是对实践规律的概括性抽象,又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分析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案例,必须掌握其基本理论,并在宏观背景下分析社会服务与管理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社会服务与管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服务是在现代化进程中,政府为维护和保障全体公民,尤其是社会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生存权益和生活需求,向其提供必要的日常劳务帮助和基本服务支持的一种制度安排。社会服务按服务性质可分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社会服务运动始于1884年英国伦敦成立托因比服务所。1889年后赫尔大厦服务社在芝加哥成立。此后社会服务运动迅速传到西欧大部分国家及东南亚、日本和中国。我国学界对社会服务的理论探讨始于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发展于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经历了社会福利、服务向社会保障服务的延伸、特殊群体直接需求服务向社会成员服务的扩展、社区服务向社会服务的提升。随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学术界对社会服务的认识不断拓展和深化,逐步将其聚焦为提升政府行政能力和衡量政府行政水平的重大关切,正在形成理论与实践相呼应、相统一的态势。尽管宏观意义上的社会服务内容可以涵盖社会事业各领域,但在各国的具体实践中,关于社会服务的基本政策架构主要集中在对全体公民、尤其是社会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日常

生活服务上,由此形成社会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明晰区别。我国当前的社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面向特定对象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服务、救灾减灾服务、优抚安置服务等;二是面向全体公众的基层治理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区划地名服务、婚姻殡葬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服务等项内容。上述社会服务在预防、解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改善社会和谐,完善社会制度,减少社会发展障碍因素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从我国社会服务实践形态的历史演进看,我国的服务主要针对社会成员所发生的特定困难而进行的体现公平与公正的帮助、扶助或支持等活动,其活动具有人格化、行动指向的特定性和具体性等特点。目前我国社会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这些群体仍是我国社会服务的主要对象。社会服务作为保障基本民生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作为社会政策的具体表达,应充分实施于各级政府的社会建设过程中。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强化社会服务理念,制定社会服务政策,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妥善解决社会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生存与生活问题,保障、维护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公民的基本社会服务需求。 社会管理,属于公共管理范畴,主要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主体推进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通过行使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001]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以下社会团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直接进行登记: (一)行业协会商会; (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团体; (三)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四)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 成立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团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内部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在本单位、社区内部活动的团体。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四条在社会团体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社会团体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五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六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国家制定扶持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团体发展。 社会团体以及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公益性捐赠的个人和组织,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对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管辖 第九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其中,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由所在地县级人民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及服 务规范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初案)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方案目录 前言 (3) 1.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3) 1.1管理机制 (3) 1.2管理制度 (4) 1.2.1大屏及会议室使用事项 (4) 1.2.2 机房及网络管理 (4) 1.2.3 人员进出管理 (4) 1.2.4 来访人员接待程序 (4) 1.2.5 卫生管理 (5) 1.2.6 空调及用电安全管理 (5) 1.2.7 设备及用品管理 (5) 2.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5) 2.1、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概述 (5) 2.2、基础服务 (6) 2.3. 技术服务 (7) 2.4.服务预案管理 (8) 2.5 卫生保洁管理 (11) 2.6.保安管理制度 (12)

2.7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14) 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初案) 前言 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30号决定,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市电子政务办立项建设,由第三方公司承建及运维,进驻单位包括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市监督综合指挥中心、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制定了以下运行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 1.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1管理机制

根据专题纪要,中心在购买服务五年期间,由市电子政务办作为主管部门负责主管。中心成立一个中心事务管理协调小组,由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社区网络管理中心、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第三方公司各派一名驻场负责人组成,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当小组协调解决不了的,小组组长要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反映,由市电子政务办协调解决。组长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按年轮流担任,或者由小组成员推荐产生。 管理协调小组职责:负责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中心事务专题会,讨论协调中心日常协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各方面执行中心管理和服务情况实施考评。 1.2管理制度 1.2.1大屏及会议室使用事项 1.2.1.1 大屏时间控制 中心大屏正常开启时间为5*8小时,遇到特殊应急事件及会议需求,由第三方公司分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使用记录和协调。 1.2.1.2大屏及会议室使用协调 中心监控大厅大屏平时用于城市监督综合指挥中心监控,会商室日常使用由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支配,应急指挥中心需要应急指挥或者有领导参观访问时,根据事件级别或者来访规模,可在会商(研判室)或集中监控大厅中优先调剂使用,需要使用大屏时,城市监督综合指挥中心让步到

网络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安全设备 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至少保证每周检查两次。 第二条定期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备份,每次更改配置、策略后,都要及时更新备份文件,保证当前为备份最新数据。 第三条每天正常工作期间必须保证监视所有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状态,一旦发现服务器、网络设备或安全设备异常,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保证每周或依据数据情况对相关日志进行整理,整理前对应的各项日志如应用程序日志、安全日志、系统日志等应进行保存。 第五条要及时做好服务器的补丁升级和漏洞修复工作。对于新发布的漏洞补丁和应用程序方面的安全更新,要及时分发给每台服务器。 第六条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CPU利用率、运行状态、性能、网络流量等方面。安全管理员必须保证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并生成检查报告。 第七条不定时的相关工作。每台服务器如有应用软件更改、需要安装

新的应用程序或卸载应用程序等操作,应提前告知所有管理员。 第八条密码定期更改工作。每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保证至少每一个月更改一次密码,且要满足复杂度要求。 第九条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时对系统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 第十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得到授权并进行病毒例行检查。 第十一条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定时对硬件进行检查、调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第十三条关键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行单独操作。 第十四条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应由借用部门或借用人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业务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系统、网络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对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第十七条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应由相关管理人员每周进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银联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 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6.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7.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8.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 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 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八条代理合作商必须按照双方协商根据不同区域指定一定的销售任务量,符合要求的才能参与分润: 1.省市级代理每月装机数量不能低于20台/月;特殊区域代理考核数量具体商 定,三个月做一个考核周期。 2.代理商对自己拓展的商户没有做到一定的售后服务(调单、机器维护、机器使 用培训、小票收取等)取消分润。 第四章区域政策 第九条区域拓展申请 1. 所有渠道代理商均可申请单区域或多区域的代理业务。 2. 如申请单区域的,只能以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作为业务拓展区域,不得跨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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