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最新精选范文

合集下载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精选5篇)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精选5篇)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精选5篇)第一篇: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在80年代中期,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在人们对律师职业的陌生和神秘中中国律师从无到有,队伍日益壮大。

敢为天下先的律师界前辈大多是服从组织调动来自公、检、法的干警。

随后一批批政法院校毕业的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加入了律师的行列,而今律师队伍中法学硕士、博士大有人在。

律师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神秘的职业。

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作出了任职回避规定。

《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这一任职回避规定使早期从法院、检察院调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部分近年来现已从事律师职业的原法官、检察官在原任职地继续执业发生了现实和法律的冲突而遇到法律障碍。

而修正后的《律师法》只规定了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并没有对已担任律师的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的任职回避作出进一步的限制。

《法官法》、《检察官法》及《律师法》对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二年内如果不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及《检察官法》对此却无明确规定。

如果可以,这一任职回避规定形同虚设。

《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在离任二年后不得在原任职地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进一步执业限制又没有“以律师身份”的外延设定。

法官、检察官离任二年后如果以律师身份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如果不可以,《法官法》、《检察官法》与《律师法》显然存在着部门法之间法律与法律的冲突。

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

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

公务员回避制度论文公务员回避制度:保障公正与廉洁的关键防线在当今社会,公务员队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为了确保其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公务员回避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就像是一道坚固的防线,守护着公平与正义的底线。

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公务员回避制度。

简单来讲,就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因为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等因素影响公正判断和决策,而采取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比如说,在同一个单位,要是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在直接上下级的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

我曾经碰到过这么一件事儿。

有个朋友在一个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他们那儿有个项目招标。

巧的是,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的亲戚正好在参与竞标的企业里工作。

一开始大家都没太在意,可到了评标环节,就出现问题了。

有人提出了质疑,觉得这中间可能会有不公平的情况。

虽然最后经过调查发现并没有违规操作,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也让大家意识到了回避制度的重要性。

为啥要有这个制度呢?这道理其实不难懂。

想象一下,如果公务员在工作中总是受到亲属关系或者个人利益的干扰,那能做出公正的决策吗?肯定不能啊!回避制度就是要把这些可能影响公正的因素排除掉,让公务员能够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为公共利益着想。

从亲属回避来说,要是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难免会有“人情”的成分在里面。

比如说,在晋升、考核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亲情而失去公平。

再比如利益回避,如果公务员与相关的企业或者个人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那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能保证不偏袒吗?所以,这些回避规定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公务员回避制度可不是说说而已,它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监督机制。

在任职前,就要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

如果在工作中发现了需要回避的情形,也要及时调整。

而且,还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来确保制度的落实,如果有人违反了回避制度,那可是要受到严肃处理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 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 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

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

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

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

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关于任职回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任职回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任职回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任职回避是指公职人员在参与某项事务时,由于其个人利益关系或曾经担任其他职务的缘故,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执行公职职责。

任职回避是一种防范和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公正、公平的执行公职职责。

然而,与任职回避相关的问题却并不少见。

一、问题亦是机遇1.1 问题的产生任职回避的问题主要源于公职人员在行使职责时,由于个人私利、人际关系、政治关系等因素,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或者形成利益链条,导致不公正的行为出现。

某位公职人员在决策时可能存在偏袒某个单位或者个人的情况。

1.2 问题的严峻性这种情况的发生,直接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公信力,违背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甚至可能引发社会的不满和不安定因素。

任职回避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规范。

然而,即便问题日益严峻,也不妨碍我们从中发现机遇。

任职回避问题其实也给了我们树立更加规范、公正、合法公职人员形象的契机,鼓励我们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相关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二、建议与措施2.1 法制化建议要解决任职回避的问题,并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首要的步骤是法制化。

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任职回避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处罚。

2.2 增强监督还需要增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督促其做到公正、公平、廉洁。

可以建立投诉机制,公民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渠道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存在利益冲突进行投诉。

2.3 公开透明建议加强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度,使公众更多地了解以及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任职回避问题。

通过公开透明,能够更好地监督公职人员的行为,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三、个人观点在我看来,任职回避问题其实是对公职人员职责的一种考验。

在面对利益诱惑的时候,公职人员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做到不为私利所诱,坚守职责,做到公正、公平。

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文章标题:深度探讨任职回避问题的现实困境和必要改进一、引言任职回避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它不仅涉及到组织的稳定和透明性,也关系到个人的职业道德和公民责任。

在本文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方面对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二、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1. 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任职回避问题的存在,首先源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

当前很多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并不详尽或存在漏洞,导致在具体操作中很难做到公平公正。

监管机构在实际执行中也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足的挑战,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2. 道德风险和职业标准不统一另一个现实困境是道德风险和职业标准的不统一。

在不同领域、不同机构甚至不同个体之间,对于任职回避的理解和要求存在差异,这增加了实际操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一些机构甚至存在道德观念淡化、职业标准下滑的情况,导致任职回避问题的混乱和频发。

3. 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增加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还表现在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的增加。

在一些情况下,个体或组织由于利益诱惑或信任危机而选择不遵守任职回避规定,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声誉和信誉。

三、任职回避问题必要改进的建议1. 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针对任职回避问题存在的现实困境,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

立法机构应当针对任职回避的具体情形和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订和完善,监管机构则需要增加资源投入,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2. 统一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有必要在行业和组织内部统一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

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从而减少利益冲突和失信风险的发生。

3. 强化信息透明和舆论监督强化信息透明和舆论监督是解决任职回避问题必要改进的关键。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公众参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行政和商业活动的透明度,同时引导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共同推动任职回避规定的全面执行。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解读与研究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解读与研究

【2014年】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解读与研究一、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解析2014年开始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另行规定。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

(四)干部交流可以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进行。

(五)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六)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干部交流工作,优化各级地税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税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全省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实职)和县(市、区)地税局局长的领导干部要有计划的实行交流。

(二)全省领导干部交流,是指各级地税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领导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市(州)、县(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及省局和市(州)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1、因工作需要交流的;2、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3、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XXX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

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XXX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近三年来,XXX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重要举措。

一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立场,取决于决策的利益取向。

长期以来,有的党政干部的亲属在本人直接领导的机关工作,从而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受各种复杂关系困扰和不利因素的羁绊,处理问题丢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领导,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
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班子内部关系不够协调,影响了工作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可以有效避免领导干部为了局部或个别亲属利益而决策失误,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都出于公心,站在全局的高度,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有利于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公检法等部门是一个地区比较重要的部门,实行任职回避,将这些部门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可以克服和改善党政干部在工作中因地域、亲属关系等一些因素造成的消极影响,有利于保证党政干部的为政清廉,为干部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需把握的几个原则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原则。

要通过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对真抓实干、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交流提升;对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

坚持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的原则。

要准确把握需回避干部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积
极稳妥、适度地对干部进行调整交流,配强配顺各级领导班子,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查字典范文网”版权所有坚持适度交流、增强活力原则。

要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建立健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通过交流,实现干部的任职回避,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建设,提供任职回避的制度保证。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

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总结探索干部任职回避的成功经验。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任职回避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要研究出台一批保证、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相关制度,如《任职回避保证制度》、《任职回避监督制度》、《任职回避考核制度》等。

二是要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包括将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本人及任命机关的考核范畴,形成任职回避的意见。

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亲属档案,对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及近姻亲关系亲属全部进行登记,为监督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提供依据。

(二)加大监督力度,构建任职回避监督体系。

健全完善任职回避监督体系是规范干部任职回避的重要手段。

一是构建完善
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要扩大干部监督中的民主,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坚决克服班子副职对班子正职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是构建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要疏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度,坚持在完善群众监督体系、人民团体监督体系、行政监督体系、舆论监督体系等四个方面寻找突破。

XX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监督投诉想等方式,方便群众监督。

(三)加强干部交流,保证有序流动。

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大领导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和一些敏感、热点专业职务的重点回避,把干部交流与班子换届、班子调整和实行干部任期制度结合起来,与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结合起来。

在交流中,注意做好干部岗位轮换工作,使干部在多个岗位上经受全面锻炼。

同时,加强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干部自觉服从党的需要和组织上的工作安排,强化服从组织的意识,做到那里要求就到那里去,到那里要努力把工作做好。

“查字典范文网”版权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