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变更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证设计方案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设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设计师、技术员等。
三、变更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在设计过程中,如有需要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需由项目经理或设计师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及风险等相关信息。
2. 变更评审经变更申请提交后,由项目组组成的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估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确定是否批准变更。
3. 变更批准变更评审小组通过评审后,对变更进行批准,确定变更内容和执行时间,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
4. 变更实施经批准的变更由相关人员按照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并记录变更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问题。
5. 变更验证变更实施完成后,由项目组对变更结果进行验证,确保变更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6. 变更确认变更验证无误后,由项目经理或设计师对变更进行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确认变更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计划,组织变更评审和批准,监督变更实施和验证。
2. 设计师:负责提出变更申请,配合变更评审和批准,参与变更实施和验证。
3. 技术员:负责参与变更评审和实施,协助设计师完成变更验证和确认。
五、变更管理工具1. 设计变更登记表:记录设计变更的申请信息、评审意见、批准结果、实施情况等重要信息。
2. 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关设计变更的内容和执行时间。
3. 设计变更报告:总结设计变更的情况、原因、影响及结果等信息,用于后续的项目总结和经验积累。
六、制度执行1.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正式的变更申请、评审、批准、实施、验证和确认流程,不得私自变更设计方案。
2. 设计变更管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变更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
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
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范本(2篇)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变更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用于管理项目或业务变更的关键制度之一。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变更的合法性、适应性和高效性,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变更引起的风险和影响。
本文档旨在设计一个全面而有效的变更管理制度,以帮助组织实施变更管理流程。
二、总体原则1.变更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变更对组织的正常运行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减少风险和负面影响。
2.变更管理应与项目管理、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相关流程有效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进行。
3.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公平、合法、客观的原则,确保变更决策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三、变更管理流程1.变更识别1.1.任何与项目或业务有关的变更都应及时识别并记录。
可以通过固定的变更申请表格或系统来完成。
1.2.变更识别过程应当明确识别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范围和可能的风险。
2.变更评估2.1.变更评估应以下列因素为依据:变更的目标、原因、必要性、影响范围、风险评估等。
2.2.变更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相关的决策者进行审查和批准。
3.变更决策3.1.变更决策过程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范围而定,可以由项目经理、项目团队、决策委员会等进行决策。
3.2.变更决策应充分考虑变更的利弊,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3.变更决策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通知相关方进行相应工作。
4.变更实施4.1.变更实施应按照变更决策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
4.2.变更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变更的记录和跟踪,并及时报告变更的进展和结果。
5.变更验证5.1.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的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估。
5.2.变更验证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相关方进行审查和确认。
6.变更关闭6.1.变更成功实施后,应关闭变更事项,并将相关的文档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6.2.如有必要,应对变更实施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相关角色与责任1.变更申请者1.1.及时提交变更申请,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配合变更评估人员进行变更评估。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1、目的1.1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明确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2.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
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办理原则3.1单一信息和设计文件传输渠道,杜绝设计指令多路径传输,设计文件满天飞现象。
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影响很大,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所有设计图纸,补充图纸,修改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参数,技术说明由规划设计部统一发放,设计院提出的变更事项,需事先征求我公司意见,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需经我公司规划设计部门统一向设计院传达。
3.2分级管理,不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和工程造价增减额在5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规划设计部经理在综合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可以直接办理。
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含)元及以上,50000元以内的设计变更须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重大设计修改,专业方案及设计标准调整须设计院、专业顾问公司给出专题意见,由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3.3规划设计部作为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每一份设计变更发出之前,应全面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尤其是营销工作,项目合作,合同违约,工程成本控制,还要密切联系现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4科学性,专业化管理,设计变更中所最终形成的内容,一定是为解决问题或达到预期效果所有可选方法中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
同时设计变更要始终体现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5原因明确,表述准确。
在每份设计变更中,要说明发生的原因,变更部位,范围,变更前后的设计内容要表达准确。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遵循合法、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变更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具体包括:(一)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二)项目审批部门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三)项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审批意见。
第六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三)设计变更的理由、范围、内容、影响及方案;(四)设计变更的依据;(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在接到设计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八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管,对变更过程进行全面跟踪,确保变更工作的合规进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变更审批意见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设计文件。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责任与追究第十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审批的;(二)超越审批权限进行设计变更的;(三)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调整设计文件的。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的;(二)设计文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其他违反设计规范的行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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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总则1.1设计变更文件指:设计单位设计修改通知单和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的经设计单位签证的业务联系单以及施工图会审纪要。
1.2设计变更分为小型、普通和重大三种。
2职责2.1技术科是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部门按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MPO7)进行。
2.2现场工程技术负责人可对小型设计变更负责提出,并与监理、设计工代办理签证手续。
2.3材料代用,由项目部器材科提出,项目技术科与监理及设计单位办理签证同意后归入〃设计变更〃处理。
3实施步骤3.1办理及登记3.1.1业务联系单应由联系人和主管签名;工地现场业务联系单可以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名办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
3.1.2设计部门发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公司工管部专人登记。
3.1.3工程施工图会审纪要由公司工管部专人登记。
3.1.4项目技术科办理的设计业务联系单需经设计签证,并做登记。
3.1.5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小型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设计工代签证后现场登记,并反馈公司工管部及公司工管部各T分。
3.1.6设计变更文件和业务联系单采用编号控制发放,编号按业主、监理的要求格式统一编写。
3.2处理意见321各部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均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
3.2.2各持有图纸的部门应将所有与设计变更有关的内容在图纸上逐一修改,并注明修改日期和修改人。
对不易修改的内容,也应在图上作标识写明:此处修改,见XXXX修改单。
3.3变更文件的发放3.3.1公司工管部对设计变更文件登记后,复印发放。
3.3.2发放:顾客T分、质量科T分、送电公司三份,涉及工程材料的发材料科一份;涉及费用,发计划经营部一份。
3.3.3公司工管部负责转发:现场技术负责人一份,现场质检负责人一份,自留一份。
3.3.4发放方式一般采用传真、扫描用电子邮件网上发送Email落。
3.4项目部3.4.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设计变更文件内容,印发项目部有关部门,对发至施工队的有关施工图进行修改,及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做记录。
设计变更记录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设计变更记录,确保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都得到适当的记录和审批,以保证设计的可追溯性、稳定性和质量。
2. 定义设计变更记录:指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需求、设计方案、技术规范、原型等的变更。
3. 设计变更记录流程3.1 变更提出任何设计变更都需要由相关人员在变更提出阶段提出,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变更提出人需明确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和预计的时间计划。
3.2 变更评审设计变更提出后,相关人员将组成变更评审小组,对变更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负责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影响范围,并提出评审结果。
3.3 变更批准评审结果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该变更。
批准后,将变更纳入正式变更记录。
3.4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相关人员将根据变更计划和指导文件进行具体变更实施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记录变更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障碍或挑战。
3.5 变更验证变更实施后,需要对变更进行验证,确保变更已经按照设计要求和计划进行并取得了预期的结果。
验证结果应被记录并与设计变更记录一同归档。
4. 设计变更记录的要求4.1 严谨性设计变更记录应准确、全面地记录每次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影响范围和结果,并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确认。
4.2 可追溯性设计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的时间、申请人、批准人以及变更的实施情况和结果,便于追溯设计变更的来源和过程。
4.3 文件化设计变更记录应以文件形式进行保存,并进行版本控制,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4 审批流程设计变更记录应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4.5 归档管理设计变更记录应有专门的归档管理,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5. 变更记录的保密和权限控制设计变更记录包含敏感信息和商业机密,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和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修改相关记录。
6. 变更记录的维护和更新设计变更记录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变更、局部施工方案调整等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计变更分为两种,一种为甲方在发起的方案变更,一种为我司发起的变更。
甲方发起的变更,我司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给予甲方专业的建议及回复。
我司发起的变更,需要我司提出合理充分的变更理由、变更后的图纸、变更后的优点、变更部位面积、以及变更部位的价格。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详细说明第三条参与投标的项目,拿到施工图纸时,工程部、预算部必须第一时间对图纸上的施工部位、要求、技术处理方式进行研究。
明确内容:图纸上的施工要求、部位处理方案,是否存在引起质量隐患的因素,或者存在技术问题。
第四条如果存在以上状况,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情况严重、部位较多的,请业务部联系甲方,尽量以技术交流会的方式进行商讨。
第五条准备进场的项目,拿到施工图时,工程部、预算部必须第一时间根据图纸情况,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明确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图纸与现场不符的情况,若有,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2、图纸是否有表达不清楚的地方,若有,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3、若图纸与现场都非常清楚明了,且完全符合,但如果根据甲方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会产生技术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必须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第六条若现场和图纸需确认的内容均已清楚,请甲方提供确认后的精准施工图纸,或是将所有变更签字确认,附在原来的施工图上,作为确认的施工标准。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我司的施工员或者技术人员必须对现场的施工状况进行严格把控。
若有发现施工图纸上存在遗漏,或者部位、方案交代不清的,必须以联系函的方式确认清楚;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原本的施工方案存在技术问题或是质量隐患的,必须以设计变更洽商的形式,与甲方确认清楚。
第九条凡是需要以设计变更洽商形式处理的,在发现问题的当天,预算部、技术部相关人员必须对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和研究,确定我司建议的施工方案,并由预算部对涉及到变更的部位进行方量确认和图纸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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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范围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 职责
2.1 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3. 管理要求
3.1 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
设计变更一般由以下原因引起:
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 设计变更的分类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
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一般设计变更
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
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的变更。
3.3 设计变更的提出
3.3.1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3.3.4小型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由现场设计、监理、项目部签字同意后生效,《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可做执行根据,或按原流程返回,形成管理封闭;
3.3.5一般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由提出的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提出变更的原因与理由,以及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和费用,项目工程部负责联系。
若设计单位(或制造厂家)同意接受的,工程联系单则返回原提出的单位,则另附设计院或设备制造单位“设计变更通知单”,或以更新版本的施工图替代原有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包括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3.4 设计变更的确认
3.4.1 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提出监理意见(包括工程量和费用)。
3.4.2 对于一般的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工程部和财务部确认。
3.4.3 设备制造商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果涉及设计接口由项目部确认并提交设计单位。
3.5 设计变更的批准
3.5.1 小型设计变更由项目工程部经理批准。
3.5.2工程管理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商、监理单位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5.3工程管理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商、监理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核签后报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6 设计变更的闭环
设计变更未获得批准,由工程管理部把批复意见返回提出单位。
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变更的跟踪闭环,监理单位应定时检查督促闭环情况。
3.7 其他
3.7.1 修改设计的通知一般应在该工程开工之前发出。
如在施工阶段,则在接到修改通知后,需立即按新版图纸或设计文件进行返工。
3.7.2 变更设计的资料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依据。
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
4. 表格:《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
设计变更联系单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六份,□中打√需发送并签字、打×不用发送;项目部两份,监理、设计、施工或调试及提出单位各存一份;小型变更由项目部批准,一般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实施,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经理核签后报项目上级主管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