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和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科学可行的隐患判定标准。以下是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地质条件隐患判定:

1. 露天矿山的地质构造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断层、裂缝或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

2. 露天矿山开采区域是否存在地下水、瓦斯等危险气体的出现,是否存在水源涌入或者突泉等情况。

3. 露天矿山周边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二、设备设施隐患判定:

1. 露天矿山设备设施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合格认证,是否存在性能不稳定或者使用年限过长的问题。

2. 露天矿山机械设备是否经常保养维修,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3. 露天矿山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氧气不足或有毒气体堆积的情况。

4. 露天矿山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合格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通道。

三、作业环境隐患判定:

1. 矿场周边是否存在爆破等噪音污染,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2. 雷暴天气是否及时采取避雷措施,是否存在雷击等安全风险。

3. 作业现场是否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如有无良好光照、通风、维护仓库、堆料场等工作条件。

四、管理制度隐患判定:

1. 公司是否建立科学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程序,并且能够有效落实。

2. 矿山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是否具备相关职业证书和合格证明。

3. 矿山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隐患判定:

1. 矿山是否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

2. 矿山是否配备完整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是否有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最后,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经验总结,由专家团队进行评估。矿山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对各个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确保生产安全。同时,政府和矿山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矿山生产安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和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科学可行的隐患判定标准。以下是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地质条件隐患判定: 1. 露天矿山的地质构造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断层、裂缝或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 2. 露天矿山开采区域是否存在地下水、瓦斯等危险气体的出现,是否存在水源涌入或者突泉等情况。 3. 露天矿山周边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二、设备设施隐患判定: 1. 露天矿山设备设施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合格认证,是否存在性能不稳定或者使用年限过长的问题。 2. 露天矿山机械设备是否经常保养维修,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3. 露天矿山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氧气不足或有毒气体堆积的情况。 4. 露天矿山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合格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通道。 三、作业环境隐患判定: 1. 矿场周边是否存在爆破等噪音污染,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2. 雷暴天气是否及时采取避雷措施,是否存在雷击等安全风险。 3. 作业现场是否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如有无良好光照、通风、维护仓库、堆料场等工作条件。 四、管理制度隐患判定: 1. 公司是否建立科学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程序,并且能够有效落实。 2. 矿山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是否具备相关职业证书和合格证明。 3. 矿山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隐患判定: 1. 矿山是否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 2. 矿山是否配备完整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是否有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最后,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经验总结,由专家团队进行评估。矿山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对各个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确保生产安全。同时,政府和矿山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矿山生产安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是一种采用露天开采方法进行矿石开采的 矿山类型。由于露天矿山的特殊性,存在着一些重大隐患,这些隐患可能对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制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于确保矿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矿山周边地质条件是判定重大隐患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矿山周边存在地质构造活动频繁、地质构造变化剧烈的情况,可能导致矿山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从而对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 其次,矿山采矿设备和设施的状况也是判定重大隐患的重要因素。如果矿山设备老化、损坏严重,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着发生事故的风险。此外,还需要考虑矿山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可靠性,以确保矿山正常运转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再次,矿山管理和操作规范也是判定重大隐患的重要依据。如果矿山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存在着违章作业、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将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矿山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营。

最后,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的完善程度也是判定重大隐患的重要因素。露天矿山开采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如果矿山缺乏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威胁。 综上所述,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采矿设备与设施、矿山管理和操作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健康。此外,矿山管理部门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矿山的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以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包括以下24个方面: 1.多个矿山的通风系统互联互通,且未采取相应的措施。 2.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且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3.地表水系穿过矿区,且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且未按设计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5.开采错动线以内的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未按照设计采取相应的措施。 6.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8.矿井(中段、分段、井筒)保安矿柱的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9.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或历史遗留采空区进行处理。 10.发生过严重地压现象,而没有制定预防地压灾害措施(如卸压等)。 11.存在大面积冒顶危险预兆。 12.排水系统主要排水设施与设计不符,且排水能力降低。 13.井口标高在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下,且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14.未按设计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矿柱。 15.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和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6.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中段(分段)防水门的位置、型号、数量等与设计不一致。 17.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18.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9.矿井没有按设计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简介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涉及 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则。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是对矿山安全 生产状况的全面评估,是矿山安全生产的发展的必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金属非金属矿山 的安全生产,也关系到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属于最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 二、隐患判定与评价 (一)判定标准 1、安全设施、设备设计及厂房结构: (1)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时,必须详细评估设备设计、安全设施、厂房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具体检查项目:是否设置正确的安全报警,消防设备是 否符合要求,地面、围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台面、防护屏障物体是否符合要求等。 2、采矿技术 (1)评价时应详细评估采矿方法是否合理,采矿上下料是否受控,采矿进度是否合理,厂房结构是否经常检查,瓦斯煤有无贮存量,采矿设备是否及时维护,劳动力是否受 到安全训练等。 3、安全管理 (1)矿山行政部门应详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成员和工作单位,每个人都 有安全和消防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复核和落实,宣传贯彻国家政策及指导性意见和安 全防范指标,同时加强安全设施的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拉出事故的发生。 (二)评价标准 1.安全生产状态评价 ①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包括安全设施设计、采矿技术、安 全管理状况等内容,评估其安全生产情况; ②审查安全设备、采矿方式、瓦斯气体排放情况、安全管理有无缺陷等,评估隐患的 程度及其所可能引发的后果; ③评估安全设施及设备是否经常检验,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模拟等活动,防范重大事 故的发生。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 随着矿山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下面我将对这个标准进行解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一、概述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的评估和判定,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矿山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判定标准 (一)人员安全隐患 1.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程度:包括人员主观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安全责任意识等。 2.人员培训及教育:培训内容是否充分、培训质量等。 3.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考勤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设备安全隐患 1.设备质量及维护保养情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维护保养是否及时等。 2.设备安全保护措施:是否配备安全装置、配套措施是否完善等。 3.设备使用环境: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使用负荷是否过重等。 (三)生产作业安全隐患 1.生产作业流程及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合理性、规章制度健全性等。 2.作业操作安全风险:是否存在与身体有关的事故隐患、操作规程是否清晰。

3.工作场所安全风险: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四)其他安全隐患 1.周边环境:是否处于高度危险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等。 2.安全应急措施:应急响应预案健全程度、应急设备使用方便程度等。 3.其他事故隐患:与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的其他安全隐患。 三、总结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有效地增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矿山企业也应该加强对设备、人员和生产作业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总则 为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和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判定标准。 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生产工艺系统、矿井通风、矿井提升运输、矿井供配电、尾矿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六类。 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一)生产工艺系统 1. 矿山无正规设计或者未按照正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2. 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进行稳定性分析、计算及监测。 3. 露天开采高陡边坡,边坡角超过设计规定的范围。 4. 地下开采采空区未及时处理。 5. 矿山企业未实行分级分段开采,出现上下不同中段同时作业或者在同一台阶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现象。 6. 露天矿山未按正规设计形成台阶状边坡,出现顺帮开采或者台阶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7. 斜井提升容器、索道人车等运载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 输送人员索道无上下分线、无醒目停车位置信号、无安全乘坐提示标志等。 9. 露天矿用电铲、钻机、装载机、汽车、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防爆运输工具未装设防飞溅装置或者未装设警示灯具。 10. 露天矿采剥作业面未设置安全避险警示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晰。 11. 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未采用双电源供电。 12. 地下矿山井下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和水仓容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 井下采掘设备没有断电功能。 14. 井下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15. 地下矿山未按规定设置避难硐室或未向避难硐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空气、食品、饮料和各种急救用品等。 16. 地下矿山同一中段采场不同安全出口之间未设置联络道。 17. 地下矿山采场与各中段采场之间未设置运输信号系统。

金属非金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摘要: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意义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 1.政府部门监管 2.企业自我排查 3.社会监督 四、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意义 正文: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旨在规范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意义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了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监管和自查依据。通过对矿山企业的

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可以有效防止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 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根据判定标准,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 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 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距小于30 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 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 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 套提升系统且未设梯子间,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 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出口少于2 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 1.政府部门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 (十五)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 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六)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二十二)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二十三)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二十四)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七)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摘要: 一、引言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概述 1.定义及意义 2.判定原则 3.判定程序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类别 1.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隐患 2.矿井水害安全隐患 3.矿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4.矿山机械设备安全隐患 5.矿山安全用电安全隐患 6.矿山化学品安全隐患 7.矿山火灾安全隐患 四、判定方法及判定要素 1.判定方法 2.判定要素 3.判定指标体系 五、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与防范措施 1.整改措施

2.防范措施 六、案例分析 1.事故案例 2.整改防范措施应用案例 七、总结与展望 正文: 一、引言 随着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产业的快速发展,矿山安全事故已成为影响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概述 1.定义及意义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对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进行判定、分类和管理的依据。它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2.判定原则 (1)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在矿山生产全过程中,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 (2)科学分类,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动态管理。 (3)企业自查与政府部门监管相结合:企业要定期开展自查,政府部门要

加强监管,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判定程序 (1)制定判定方案:根据矿山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判定方案。 (2)开展现场勘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矿山现场进行勘查,了解实际情况。 (3)隐患分析与判定:分析现场勘查数据,结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安全隐患进行判定。 (4)判定结果公示:将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类别 1.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隐患:包括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不健全、通风能力不足等。 2.矿井水害安全隐患:包括防水措施不到位、排水系统不畅、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等。 3.矿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包括边坡稳定性问题、地面塌陷、岩溶塌陷等。 4.矿山机械设备安全隐患:包括设备老化、设备维护不到位、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等。 5.矿山安全用电安全隐患:包括电气设备不合规、电缆老化、安全防护不到位等。 6.矿山化学品安全隐患:包括化学品储存不当、使用不当、泄漏等。 7.矿山火灾安全隐患:包括火源管理不善、消防设施不足、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等。 四、判定方法及判定要素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经应急管理部同意,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同时废止。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直达地面的独立安全出口少于2个,或者与设计不一致; 2.矿井只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的间 距小于30米,或者矿体一翼走向长度超过1000米且未在此翼设置安全出口; 3.矿井的全部安全出口均为竖井且竖井内均未设置梯子间,或者作为主要安全出口的罐笼提升井只有1套提升系统且未设 梯子间; 4.主要生产中段(水平)、单个采区、盘区或者矿块的安全 出口少于2个,或者未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5.安全出口出现堵塞或者其梯子、踏步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安全出口不畅通。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 (三)不同矿权主体的相邻矿山井巷相互贯通,或者同一矿权主体相邻独立生产系统的井巷擅自贯通。 (四)地下矿山现状图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保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1.10条规定的图纸,或者生产矿山每3个月、基建矿山每1 个月未更新上述图纸; 2.岩体移动范围内的地面建构筑物、运输道路及沟谷河流与实际不符;

3.开拓工程和采准工程的井巷或者井下采区与实际不符; 4.相邻矿山采区位置关系与实际不符; 5.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的位置、处理方式、现状,以及地表塌陷区的位置与实际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设计采取防排水措施; 2.露天与地下联合开采时,回采顺序与设计不符; 3.未按设计采取留设安全顶柱或者岩石垫层等防护措施。 (六)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者大气降水危及井下安全时,未按设计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排水泵数量少于3台,或者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额定排水能力低于设计要求; 2.井巷中未按设计设置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或者排水管路与水泵未有效连接; 3.井下最低中段的主水泵房通往中段巷道的出口未装设防 水门,或者另外一个出口未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 4.利用采空区或者其他废弃巷道作为水仓。 (八)井口标高未达到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且未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或者复杂的矿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2.未设置防治水机构,或者未建立探放水队伍; 3.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或者未按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不符;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一)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什么是金属/非金属矿山? •为什么要关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什么是金属/非金属矿山? 金属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物的矿山,如铁矿石、铜矿石、锌矿石等; 非金属矿山则是指开采非金属矿物的矿山,如煤炭、石灰石、硫磺等。为什么要关注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 矿山开采工作通常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矿井坍塌、火灾、爆炸等。因此,保障矿工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此外,矿山开采活动也会对周 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等,因此,也需要注 意环境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为了评估矿山的安全状况,也为了及时掌握和发现矿山的问题,国家 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该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 方面判定: 1.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如矿井开口不规范、老旧设施、不合 格的防护设备等; 2.现场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如泄漏的有害物质、露天矿山土石方 面积、粉尘排放等; 3.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卫生隐患:如职业健康检查、现场救 护设施、通风设施等; 4.矿山生产经营者为投资回报而不顾安全引发的事故隐患:如利用 老旧设备、不合规标准等;

5.矿山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劳动保险引发的职业安全隐 患:如未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6.矿山生产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引发的职业安 全隐患:如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以上是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矿山生产经 营者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矿山开采活动的高风险性决定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带来严重的 后果,因此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非常必要。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事故模拟演练:矿山生产经营者需要定期组织事故模拟演练,以 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人员组织和管理:矿山生产经营者需要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 急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 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设施和器材:矿场生产经营者需要购买应急设施和器材,如 救生车、应急通讯设备、急救箱等,保证迅速应对紧急事件的需 要。 4.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矿场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应急队伍进行培训, 以提高应急处理的水平和能力。 总结: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过程中,安全事故难以避免。因此,建 立并落实应急预案,提高矿山生产经营者对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保 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11.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5.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6.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17.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18.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0.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1.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22.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23.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24.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4.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 5.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 6.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 7.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 8.边坡存在滑移现象。 9.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de)设备、材料和工艺. (三)相邻矿山(de)井巷相互贯通. (四)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六)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de)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de)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de)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de)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十四)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五)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六)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de)采空区进行处理. (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de)要求. (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de)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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