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
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管理办法

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贯彻产学研合作方针,更有效提升成都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高科技成都和试验区建设做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旨在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为企业服务,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撑。
第三条“工作站”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按需服务、实现共赢”的原则。
“工作站”以设站单位命名,称为成都市××(设站单位简称)××(技术领域名称)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第四条鼓励各行业专家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工作站”的工作。
企业可采用多种形式与专家或专家团队合作。
第二章建站第五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主要任务“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
第六条“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条件(一)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和有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进入发展阶段,产业发展态势好,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各类企业(国企、民营、股份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科研队伍。
(三)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后勤保障。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专家工作站,提高专家工作站运营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专家工作站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工作站领导、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专家工作站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团队协作,提高专家工作站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专家权益,搭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应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管理,合理利用专家资源,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和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八条专家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专家工作站的运营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工作站领导、科研骨干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第九条专家工作站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研究方向、项目评审、技术交流等工作。
技术委员会成员由技术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专家工作站设立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人事、财务、行政等工作。
人事行政部门设立人事、财务和行政三个科室,分别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专家工作站设立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工作。
科研部门设立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两个科室,分别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
第三章专家工作站运营管理第十二条专家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专家工作站管理政策,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三条专家工作站负责对各项研究项目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研究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研究项目评审由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四条专家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编制、审批、实施和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五条专家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和保护,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医院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医院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为促进XX市肝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利用中医药理论,结合临床实践,采用中药内服、外敷结合西医方法治疗肝癌,提高临床疗效和患者生存质量,为维护专家工作站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专家工作站旨在以肝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创新研究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帮助医院解决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技术创新中的实际问题和战略发展的相关问题,逐步建立长效建设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优秀医师人才队伍,为增强XX 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学科建设,提高我院肝癌治疗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XX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专家工作站是XX市中医医院与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共建的肝癌中医结合治疗平台,工作站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条专家工作站的主要内容有:(一)信息交流1.为XX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提供最新的技术成果信息,包括成熟和在研的技术成果信息,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2.收集XX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需求和技术难题信息,组织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专家解决技术难题;(二)活动组织1.组织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相关肝癌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到XX市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每年至少在XX市组织2场肝癌科普大讲座,普及肝癌预防治疗信息,并组织1场以上科技成果和技术项目发布会。
(三)咨询指导为XX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提供具体指导与服务(四)项目申报和科学研究1、根据XX市实际需求,组织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与XX市中医医院联合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2、专家工作站围绕XX市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中存在问题和发展规划开展前瞻性研发,并做好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五)培训进修1、安排落实“工作站”专门工作人员,并做好进修培训工作;2、安排落实XX市中医医院肿瘤科相关医师到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修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方向。
3、协助联系、组织XX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其他高水平肝癌中西医结合治疗专家或团队到XX市中医医院进行教学查房、理论授课及科普讲座。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创新能力与水平,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促进工作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站系政府推动,以区内外院士及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以我校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重要资源,为我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基本要求第三条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有:(一)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的技术需求,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校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二)推动和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创新人才。
(四)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五)开展产业发展及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工作站的基本要求为:(一)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学校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
(二)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带动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主要职责是:(一)提出工作站设立申请,制定工作站工作目标及运行管理规划。
(二)负责制订工作站管理办法,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三)负责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科技成果需求等。
(四)负责聘请院士及创新团队工作。
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服务时间、方式等其它事项。
(五)负责报告工作站工作进展情况。
每年末要对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第六条使用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17.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结合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宗旨、主要任务、工作机制、申报、建立、支持、管理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建立、支持和管理。
第三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宗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来我省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我省重点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
第四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着力搭建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加强区域创新合作,进一步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五条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门、省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院士专家工作站规划、政策制定,审议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及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下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站办公室”),作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运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站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
工作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承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按照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向管理委员会提出需要审定的重大事项建议;(二)负责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联络,向有关单位提供院士专家信息;(三)负责组织协调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对接、建站等工作;(四)负责受理建站申请,按照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目标任务,根据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年度建站需求,并组织专家咨询、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五)帮助协调解决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六)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家工作站管理规定

专家工作站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
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确保院士工作站有效运行,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专家工作站站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持工作站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决策。
指挥协调全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实施,发挥全站的整体功能,明确站内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
副站长由公司聘请的院士专家担任,全面负责工作站的科研工作,指导站内研发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并对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站长助理由公司行政总监担任,在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院士专家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按照站长要求完成科研计划的制定与项目管理,积极提建议,完成站长、副站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由站长助理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和制定项目的总体方案。
综合实验室由副站长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的需要,组织相应的配方设计、实验,制定检测标准。
检测中心由副站长负责,配合项目开发和实验需要,完成所需项目的检验测试,同时对外进行测试服务。
第三章工作内容在院士专家的直接参与指导下,指导公司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有机茶产量和品质。
指导建立高香型茶叶加工及深加工生产线。
指导开发涉茶健康饮品、涉茶旅游商品,农特产品功能饮品等项目。
帮助规划并指导建设万亩生态茶叶观光园。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培养一支高水平研发队伍,同时承接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技术培训。
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服务站长助理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并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负责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一切工作及生活所必需的条件。
XXX 2016年8月10日。
专家工作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家工作服务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智慧和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专家工作服务站,包括专家聘请、服务流程、考核评价、经费管理等。
第三条专家工作服务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实用、高效、便捷原则;3. 服务、创新、发展原则。
第二章专家聘请第四条专家工作服务站聘请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2.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能够为工作站提供有效服务。
第五条专家聘请程序:1. 由工作站提出专家聘请需求,经单位批准;2. 通过公开招标、推荐等方式确定专家人选;3. 与专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报酬等。
第六条专家任期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七条专家工作服务站的服务流程包括:1. 服务需求收集:工作站收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需求,形成服务项目清单;2. 专家选派:根据服务项目需求,选派相应专业的专家;3. 服务实施:专家根据服务协议,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项目评审等服务;4. 服务反馈:服务结束后,收集服务对象反馈意见,进行服务质量评估;5. 服务总结:对服务项目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第八条专家在工作站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九条专家工作服务站对专家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服务质量:根据服务协议和服务对象反馈,评价专家服务质量;2. 服务数量:根据专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量,评价专家工作量;3. 专业能力:根据专家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评价专家的专业能力;4. 职业道德:根据专家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评价专家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专家续聘、报酬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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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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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了提高专家团队工作站的管理效率,规范团队成员的行为,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站成立
1. 工作站的成立应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明确工作站的组织形式和职责。
2. 工作站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团队成员
1. 专家团队成员应根据工作站的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 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站的工作,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3. 团队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
工作站职责无关的活动。
四、工作站的职责
1. 工作站负责研究和解决相关领域的问题,提供相应的专业咨
询服务。
2. 工作站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升团队成员的
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 工作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五、工作站的管理
1. 工作站应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和
权限。
2. 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站的各项工作
有序进行。
3. 工作站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六、工作站的评估
1. 工作站应定期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态度。
2. 工作站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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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专家团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内容,为保证工作站的
正常运行和团队成员的工作效率,工作站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
理和执行。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工作站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