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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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合法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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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业务专管员受理申请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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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社保经办机构承办人审核(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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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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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决定文件 (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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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生孩子报销流程

生孩子报销流程生育报销流程一)材料申报(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1、生育的女职工:须提供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以上5 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
2、计划内流产的女职工:须提供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一(多)孩生育单》以上3 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须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疗费现金收据(住院收据)、门诊病志(出院小结)、治疗明细及处方。
(二)待遇审核(报销时间为生育次月后的每月1-20 日)1、单位持上述材料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部生育医疗费审核窗口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查询)。
2、生育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对上述材料审核复核后生成支付台帐,形成报盘数据,报到银行,单位或职工于第3个月1-25日到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大连银行窗口,凭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领取银行存折(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复核后生成支付台帐,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直接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出纳窗口领取)。
3、报销标准(1)生育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 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2200 元、难产3000 元、剖宫产4000元。
(2)计划内流产的实行限额报销:四个月以下报销500 元,四个月以上流产报销700 元,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负担15%。
注:当年11 月前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须在年底前结算;11 月1 日以后生育(计划内流产)的,待遇于次年1 季度前结算。
办事机构Offices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Contact 办理期限Time limit for handling 办事流程Work Processes见附件:流程简图12 申报材料Handling of materials政策依据Policy basis for«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4 号)《关于大连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劳险字[1998]83 号)«关于调整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4]4 号)«会议纪要》(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8月25日发)。
办理生育保险怎么样报销

办理生育保险怎么样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生育津贴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1、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生育津贴备案理流程图解析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生育津贴备案理流程图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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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本篇生育津贴备案理流程图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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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生育津贴备案理流程图解析在我国,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为了保障女性的权益,国家制定了生育保险制度,使得女性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进行备案,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生育津贴备案理流程。
一、生育津贴备案的条件1.女性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满一年。
2.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需要提供合法的生育证明。
3.女性职工在生育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申请。
二、生育津贴备案流程1.女性职工在生育后,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生育津贴备案表》。
3.备案表需要由女性职工的配偶所在单位盖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人力资源部门在每月5日至25日之间,将备案表提交给社保部门。
5.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女性职工的银行账户。
三、生育津贴备案所需材料1.女性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生育证明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孕产妇保健手册复印件。
5.出院小结和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
四、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确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五、注意事项1.女性职工应在生育后及时进行备案申请,以免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
2.备案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情况。
3.生育津贴的领取期限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确定的。
生育保险业务流程图

财务处核定发放金额
专管员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申报
每周一办理该业务
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服务流程图
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申报
审核通过的,将个人备案信息传送至定点医院。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办理服务流程图
省医保局医疗生育处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
15个工作日之后,单位专管员持专管员证和身份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医保局出具的待遇申报受理回执到开户银行(建行人民路分理处)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省医保局将个人补贴情况提供给银行供发放
对材料提供不合格者当场告知,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每周一办理该业务
生育备案(含异地生育转诊)办理服务流程图
长沙城区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
本人持《生育证》、《医保手册》、《孕妇保健手册》等材料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备案;特殊情况到省医保局备案。
参保职工提交异地生育申请
经办人员对申报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在单位领取《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就诊登记表》
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核报相关费用
每周一办理该业务
异地生育费用报账办理服务流程图
对材料提供不合格者当场告知,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提供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申报
省医保局医疗生育处生育保险待遇主办人对申报材料初审
经办人员计算、录入、打单
医疗生育处主办人复核
医疗生育处处长复核
业务监管处复核
值班局领导复核
财务审计处开具取款支票
对材料提供不合格者当场告知,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对材料不合格者,电话通知补齐材料
重庆报生育险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报生育险需要哪些材料引言:生育险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为居民提供了在生育期间享受一定的医疗和生育津贴的保障。
作为中国的一个直辖市,重庆的生育险政策也备受关注。
那么,在重庆报生育险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个人基本信息材料1. 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等。
2.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 居住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二、社保相关材料1. 社保卡:持有本人社保卡的原件。
2. 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单等。
3. 社保个人账户明细:可以去社保局打印或使用手机App查询并打印。
三、工作单位材料1. 在职人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营业执照、用人单位直系员工关系证明。
2. 自由职业者: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自愿参加生育险的申请。
四、医疗相关材料1. 医保卡:持有本人医保卡的原件。
2. 医疗费用发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 医生诊断证明:由医生出具的生育相关证明原件。
五、其他材料1.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
2. 银行卡信息:需要提供银行卡的卡号、开户行等信息。
3. 申请表:生育险报销申请表格,可到社保局或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出的材料仅为常见的材料清单,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生育险申报之前,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如虚假离婚、二胎等)可能需要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结语:重庆报生育险所需要的材料相对较多,但准备齐全且准确的材料是成功申报的必要条件。
希望本文能够对准备报生育险材料的重庆市民提供帮助,并希望大家在享受生育险政策的同时,也能够关注到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做好生育准备和生活规划。
各参保单位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三险流程图

各参保单位 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三险流程
根据规定,养老、工伤、生育必须同时参保具体流 程如下:
到社保局领取参保文件
到 QQ 群共享下载参保表格 QQ 群号:
分别申报
申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生育
申报新农保、工伤动表;15 日之后申报的为次月 1 号开始参保。新参保人员附加工伤体检表
领取通知单、缴费
当月 20 日——次月 15 日
到农保局参保新农 保,将加盖了农保 局公章的参保花名 册和社保参保花名
册一并上报
现金缴费
缴费后请将现金缴款单带回社保局出具发票
转账缴费
缴费后请等待 3-5 个工作日到社保局领取发票
备注:全市统一扎帐期为每月 20 号,20 号之后领取缴费通知单,从 领取通知单之日起到次月 15 日之前为缴费期,逾期将自动加收滞纳金和利 息,请各单位按时缴费,若产生滞纳金和利息自行承担。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及报销流程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及报销流程一、管理模式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二、参保缴费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受理时限各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的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就医生育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并选择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
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再)生育服务证》;(二)本人身份证;(三)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四)代为办理的,提交办证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生育女职工需持《重庆市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到所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就医。
四、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参保职工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分娩、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职工个人支付部分,由职工本人与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直接结算;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续及进行产前检查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市外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妥善保存好相关凭证。
于手术及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府令第181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到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五、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女职工在生育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府令第181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到职工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性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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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1.本人的;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你需要多缴钱?
2017-08-25 14:26:22 来源:市社保局日前,《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
今天,专门整理为大家了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的事,具体介绍: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有了这“五统一、一不变”,两个保险的参保及待遇,基本没有大变化。
各位参保职工朋友,心里有数了吧
两险合并实施后,还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 注意事项 -
首先,新参保的单位职工,享受两类待遇有这些需要注意:
1、享受待遇时限不变,分别计算
新参保单位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规定的有关待遇;
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规定的有关待遇。
2、可用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限额部分
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其次,有欠费情况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注意以下规定:
合并前欠费的
参保单位职工医保费或生育保险费欠费的,合并实施后继续停止享受对应的职工医保或生育保险待遇。
合并后欠费的
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两项保险的待遇;
欠费3个月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两险待遇;
欠费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足额补缴后,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医保不予支付,欠费期间职工医保待遇由单位支付;
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两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 温馨提示 -
·欠费单位及其职工请及时完清欠费,职工才能享受待遇
·请只参加了两险中一项的单位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完善手续
“两险”参保单位费率为:8.5%
“两险”缴费基数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
从今以后,不必提高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标准,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即参加了生育保险,让你的保障更完善。
“两险”合并实施,目前在随单位参加两险的在职职工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