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装备管理制度
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范文

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范文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执法装备的管理,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执法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械斗器械、个人防护装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执法装备的申领、使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执法装备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遵循合理、科学、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装备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第二章执法装备管理机构第六条设立执法装备管理机构,下设执法装备管理办公室或部门。
第七条执法装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制定并修订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二)负责执法装备的统一协调管理;(三)监督执法装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四)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执法装备的使用状况和维护情况。
第三章执法装备的申领和归还第八条执法人员在需要使用执法装备时,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执法装备管理机构填写申领表,并报批领导审核。
第九条执法装备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执法装备的申领情况,并发放执法装备。
第十条执法装备的申领和归还均需执法人员进行签字,以便追踪执法装备的使用情况和归属。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在申领执法装备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借用、转借、出租或出售。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在停用或换用执法装备时,应及时归还,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第四章执法装备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装备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执法装备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或滥用。
第十五条械斗器械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在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时,应检查是否完好,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七条通讯设备的使用应保持联络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执法装备服装管理制度范本

执法装备服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执法装备服装的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的着装行为,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装备服装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执法装备服装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高效、规范统一、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执法装备服装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执法装备服装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采购与发放第五条执法装备服装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六条执法装备服装的发放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进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执法人员着装的统一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执法装备服装的发放应建立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对象、发放数量、发放时间等,以确保发放的公正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执法人员应正确穿着执法装备服装,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佩戴统一的标志,展示执法人员的职业形象。
第九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损形象的行为,如勾肩搭背、嬉戏打闹等,应予以禁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穿着执法装备服装时,不得进行与执法无关的行为,如佩戴无关标志、物品,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等。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执法装备服装,定期进行清洗、保养,确保服装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执法装备服装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三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定期对执法人员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记入执法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部门所有。
执法装备管理制度_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条例

执法装备管理制度_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条例执法装备管理制度_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条例为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以落实执法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执法装备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执法装备管理制度_执法装备管理制度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执法装备管理,确保执法装备有效、合理使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城管通设备、执法服装和电脑等办公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在使用和管理各类装备的过程中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通讯设备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通讯设备是指专用于工作和执勤配置的固定电话、投诉电话、城管通、对讲机和车载喊话装置(以下简称通讯设备)。
第四条市局和分局统一配置的通讯设备,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
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持完好。
第五条使用通讯设备应语言简短明了、文明规范。
禁止使用通讯设备嬉笑闲谈与公务无关的内容。
第三章办案设备管理第六条根据办案的需要,分局按照要求配备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录音笔、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
执法人员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
第七条使用取证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其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的规定操作。
取证后的图像、音像资料应及时输入电脑,做好保存工作。
作为证据使用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保存、删除、修改执法记录信息。
第八条在使用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各类取证设备的过程中,遇到故障时应立刻停止使用,由装备管理人员排除;不能排除故障的,不得自行到社会上的修理部门维修,应当在发现损坏24小时内报分局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
第九条电脑作为执法办公设备之一,用于案件输入、网上审批、数码录入、文档制作、资料保存、信息查询等工作。
第十条使用、管理和维修电脑应做好以下几点:(一)电脑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电脑管理员负责制。
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办法

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装备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使用的各类执法装备的管理。
执法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警棍、手铐、防暴装备、武器、防护装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依法、科学、规范、严格地进行执法装备的配备、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装备清单,明确各类执法装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装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使用执法装备的技能和意识。
第六条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规范使用执法装备,不得擅自私用或者非法出售、出借、转让执法装备。
第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定期评估和更新执法装备,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执法人员的执法需要。
第二章执法装备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第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执法需要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执法装备,并且明确责任人负责执法装备的领用和归还。
第九条执法装备的配备应当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规格和型号进行,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第十条执法装备的领用和使用应当经过审批程序,执法人员需按照规定携带携带有效证件,经过专业培训,并签订承诺书,方可领用执法装备。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使用执法装备,不得滥用或者超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的管理台账,对执法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执法装备的使用情况能够追溯。
第三章执法装备的保管和维护管理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装备的保管管理制度,将执法装备存放在指定的仓库或者保管室内,并严格控制出入,防止丢失或者被盗。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执法装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装备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执法人员的个人安全,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执法装备配备1.执法装备的种类执法装备根据不同的执法任务可以分为多种种类,如警棍、手铐、手枪、防弹衣、手电筒等等。
2.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执法装备的配备应当按照不同执法任务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具体标准应当包括:(1)执法装备的种类及数量。
(2)执法装备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制造商等。
(3)执法装备的更新换代标准。
3.执法装备的供应方式执法装备的供应方式应该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三、执法装备使用1.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装备应当遵循的原则(1)执法装备应当合法、合规。
(2)执法装备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3)执法装备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2.执法装备使用应注意的事项(1)执法人员应当对所使用的执法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装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遇到执法装备故障、损坏等问题需及时报告,维修或调换。
(3)使用执法装备应注意安全,慎防执法装备被对方夺取或故障。
3.执法装备严禁私人使用执法装备是属于警务设备,是国家财产,严禁私自带出、私人使用、私下交易等行为。
四、执法装备维护1.执法装备维护的内容执法装备维护的内容包括:检查、清洁、保养、修理、更换等工作。
2.执法装备维护的时限执法装备维护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限,需及时调换或维修,确保装备的使用效能和完好性。
3.执法装备维护的责任人执法装备维护的责任人应当明确,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小修、大修、更换等工作。
五、执法装备管理1.执法装备台账对所有执法装备应建立台账,记录执法装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状态、使用人等信息。
2.执法装备巡查应定期进行执法装备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执法装备盘点对执法装备应该进行物资盘点,确保台账与实际使用相符。
六、制定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对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执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执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汇编三篇执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汇编三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执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执法人员正确合理使用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等),提高执法人员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维护当事人及民宗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结合我局民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时,语音、录像应同步摄录,集中管理、规范归档,确保视听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第三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章使用第四条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之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故障,主电池和备用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储存空间,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
第五条执法人员在开展以下工作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
(一)执法巡查、值班备勤的队员必须领取执法记录仪,认真核对核验各项功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二)执法巡查前,统一将执法记录仪摄像头佩戴在上衣左侧肩袢,开启执法记录仪电源,随时准备按规定启动摄录功能。
(三)执法队员在重点点位盯守,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
(四)执法队员在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保证连续录制,不得间断。
(五)执法队员处理一般违法行为时,执法队员自到达现场之时起,要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现场的过程。
(六)执法队员在处置敏感和重大执法案(事)件过程,在启动执法记录仪的同时,还要视情使用录音笔、摄像机、带视频摄录功能的照相机、车载视频摄录设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遇有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时,可以手持记录仪进行取证,并明确予以警告和告知,取证过程要保持连续性。
执法装备的管理制度

执法装备的管理制度一、执法装备的采购1.1 采购流程执法装备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进行,必须经过严格的招标和评审程序。
在确定采购需求后,应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前公告招标信息。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货款支付。
采购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签订收货单。
1.2 采购标准执法装备的采购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在确定采购指标时,应考虑装备的质量、性能、价格等因素。
对于特殊装备,还需考虑其适用性和可靠性。
采购单位应对装备的品牌、型号、规格等进行准确的描述,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装备。
1.3 供应商管理执法装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采购单位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评估和考核供应商的表现。
对于不良的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整改或取消合作关系。
二、执法装备的使用2.1 配发管理执法装备的配发应根据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合理分配。
各级单位应建立装备档案,记录执法人员的装备信息,并及时更新。
对于特殊装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配和盘点。
配发的装备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2.2 使用管理执法人员在使用装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特殊装备,应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装备的磨损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对于损坏或失效的装备,应及时报废或修复。
2.3 盘点管理执法装备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装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盘点应分级负责,由专人进行核对和记录。
盘点结果应报告上级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新装备。
对于问题装备,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执法装备的维护3.1 维护制度执法装备的维护应有明确的制度和流程。
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于常见的问题,应建立标准化的处理程序。
对于特殊装备,应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维护,并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维修。
执法大队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执法大队物资装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执法大队物资装备的管理,确保物资装备的安全、有效使用。
2.本制度适用于执法大队内所有的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3.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具体的物资装备管理细则并监督其执行。
二、物资装备的分类1.执法大队的物资装备主要分为办公用品、防护装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几大类。
2.根据不同的类别,物资装备分为固定资产和日常消耗品两种。
三、物资装备的采购1.根据执法大队的工作需要和预算限额,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和数量。
2.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物资装备的领用和使用1.物资装备的领用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填写领用单。
2.领用人员应对所领用物资装备负有保管责任,妥善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物资装备。
五、物资装备的维修和保养1.物资装备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其正常使用。
2.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六、物资装备的报废和更新1.物资装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使用寿命到期,应及时予以报废。
2.报废物资装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外借、出售或者转让。
3.物资装备的更新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限额进行,确保及时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物资装备的台账和档案管理1.执法大队应建立完整的物资装备台账和档案,记录物资装备的基本信息、采购、领用、维修、保养、报废等情况。
2.物资装备的台账和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八、物资装备的定期盘点和检查1.执法大队应定期进行物资装备的盘点和检查,确保物资装备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盘点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填写相应的处理记录。
九、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物资装备管理的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纪律处分等。
十、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执法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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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装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执法装备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执法职能有效履行,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办案设备等。
第三条执法装备实行统一管理,各股室队和使用人为执法装备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四条所办公室是所具体负责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定期对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装备性能良好,使用便捷。
第二章通讯设备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通讯设备是指专用于工作和执勤配置的
固定电话、投诉电话、对讲机和车载喊话装置(以下简称通讯设备)。
第六条所配置的通讯设备,谁使用、谁负责。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持完好。
第七条使用通讯设备应语言简短明了,文明规范。
禁止使用通讯设备嬉笑闲谈与公务无关的内容。
第八条明确配置给个人使用、保管的通讯设备,未经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转给他人使用、保管。
因使用和保管不当,造成设备
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第九条上班和执勤时间,要保持设备畅通、应随叫随到。
第三章办案设备管理
第十条根据执法的需要,所按照要求配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电脑等必要的取证设备。
第十一条使用取证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取证后的图象、音像资料应及时输入电脑,做好保存工作,不得随意删除和修改。
第十二条电脑作为执法设备,主要用“门前三包”责任制台账、文档制作、资料保存、信息查询等工作。
禁止从事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三条不得对使用的电脑随意安装其他软件和非法程序,不得随意删除已有的程序。
做好电脑的防病工作,定期进行版本升级、杀毒整理,对经常性病毒作必要了解并做好防护措施。
第四章执法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执法车辆由各稽查中队使用管理,中队、队长为执法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为安全行驶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进行检查,做到车容整洁,不带故障出车。
工作结束后,车辆必须归所并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
第十七条执法车辆由所办公室统一办理年审及车辆保险手续。
第五章装备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各稽查中队要定期做好执法装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装备整洁、性能良好。
第十九条执法装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遇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联系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将装备进行拆装和更换处理。
第二十条执法装备的维修需填写《维修项目申请单》,说明具体内容和损坏原因,使用分管副所长签署意见,报所领导批准。
擅自修理的,其费用不予认可报销。
第六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执法装备损坏、遗失,贻误工作、发生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严禁私自出车和酒后驾车。
凡私自出车和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车辆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设立驾驶员安全考核奖。
全年安全无事故的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二十四条所办公室每年对所执法装备使用情况进行2次
清点。
对有遗失或损毁的,查明原因后予以追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