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时间一览表.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民事权益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是由法院依法组织和进行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民事诉讼的流程及时间。
首先,民事诉讼的流程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
立案是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缴纳案件受理费。
受理是指法院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将被受理。
审理是指法院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依法对案件作出的具体裁定。
执行是指判决生效后,对败诉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事诉讼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焦点。
一般来说,立案阶段的时间取决于申请人提交起诉状的时间和法院的受理情况,通常在1-2周内完成。
受理阶段的时间取决于法院对案件材料的审查和受理情况,一般在1-2个月内完成。
审理阶段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焦点,一般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
判决阶段的时间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判决结果,一般在1-3个月内完成。
执行阶段的时间取决于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和败诉方的配合程度,一般在3个月至数年内完成。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因此,在进行民事诉讼时,申请人和被告应当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和审理进展,及时配合律师的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
总之,民事诉讼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申请人和被告充分了解和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 7 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受理后 法院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 15 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 3 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 3 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 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宣判 )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5 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 15 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 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 ,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一、立案阶段立案是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以下是立案流程时间表:1. 去相关法院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
2. 法院收到诉讼状后,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 法院受理案件并立案,给予案件一个独特的案号。
4. 立案完成后,法院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
5. 立案时间通常在收到诉讼状后的数日内,具体时间根据法院工作效率而定。
二、答辩阶段答辩阶段是被告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和相关证据的阶段,以下是答辩流程时间表:1. 被告收到指定的法院传票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2. 被告提交答辩状后,法院会审查状况并通知原告。
3. 如果被告需要反诉,也需要在这个阶段提出反诉状。
4.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制定开庭时间。
5. 答辩阶段的时间通常在立案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法院安排而定。
三、举证阶段举证阶段是双方提供证据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阶段,以下是举证流程时间表:1. 法院在答辩阶段确认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出开庭通知。
2. 原告和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自己的证据材料。
3. 双方在开庭前,应将自己的证据材料提供给对方和法院。
4. 开庭当天,双方将自己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辩论、质证等。
5. 举证阶段的时间通常是在立案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
四、辩论阶段辩论阶段是原告和被告在法庭上就案件的争议进行辩论,以下是辩论流程时间表:1. 开庭当天,双方辩护律师或当事人进行案情陈述。
2. 双方就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反质证。
3. 双方可以进行辩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4. 法院在辩论结束后,安排下一步的庭审时间或宣判时间。
5. 辩论阶段的时间通常在开庭当天,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五、宣判阶段宣判阶段是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阶段,以下是宣判流程时间表:1. 法院在辩论结束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择期宣判。
2. 宣判前,法院会组织法官进行研究和评议。
3. 宣判当天,法院会正式宣读判决或裁定。
民事诉讼流程

民事诉讼流程一、立案阶段(一)起诉1. 起诉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及管辖。
2. 起诉材料:起诉状、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
3. 递交法院: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受理1. 审查: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的,应告知原告不予受理的理由。
2. 通知:立案后,法院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其提交答辩状。
二、审理前准备(一)答辩1. 答辩期限: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 答辩内容: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反驳或承认。
(二)举证与交换证据1. 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
2. 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相互交换已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三)庭前会议1. 目的:明确争议焦点,促进和解或为庭审做准备。
2. 内容:讨论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
三、开庭审理(一)宣布开庭1. 核对身份:确认到庭人员身份。
2. 宣布纪律:宣读法庭规则。
(二)法庭调查1. 原告陈述: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2. 被告答辩:被告进行答辩。
3. 举证质证:双方出示证据并互相质询。
(三)法庭辩论1. 顺序:先由原告发表意见,再由被告反驳,依次循环。
2. 重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
(四)最后陈述1. 原告:总结陈述,强调诉求。
2. 被告:总结陈述,反驳或承认。
四、宣判与执行(一)宣判1. 时间: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2. 形式:口头宣告判决结果或发送书面判决书。
(二)上诉1. 权利: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2. 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相关材料。
(三)执行1. 自动履行: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2. 申请执行:义务人未履行时,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流程及相关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流程及相关时间限制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在财产、人身权利等民事关系上的争议,通过法院进行解决的一种法律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事诉讼的流程,并阐述相关时间限制。
一、起诉阶段1. 起诉状的提交:起诉人准备好起诉书并提交给法院,起诉书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事实、理由和要求。
2. 签收起诉状: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签收,并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分案。
3. 传票的送达: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拿到传票后可以雇佣律师进行答辩准备。
二、答辩阶段1. 答辩状的提交: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明确反驳起诉状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2. 答辩的截止时间:法院规定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截止时间,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3. 庭前调解:法院在答辩期满后,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和解。
三、举证阶段1. 举证期限:原告和被告需要在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
2. 证据的形式: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物证、视听资料等。
3. 证据的质证和质证期限:双方对对方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质证。
四、庭审阶段1. 开庭通知:法院会在举证期满后发出开庭通知,告知双方庭审日期和地点。
2. 开庭:法院依法进行庭审,双方可以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辩论、证人询问等活动。
3. 闭庭审议: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议,并择期宣判。
4. 宣判:法院公开宣判,判决为维持原判、驳回诉讼、改判等。
五、上诉阶段1. 上诉期限:对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2. 上诉状的提交:上诉状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交给上级法院。
3. 审理程序: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可以进行再审、改判或维持原判等决定。
六、执行阶段1. 生效判决的送达:一审判决或上诉判决生效后,法院将生效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2. 履行义务:被判决方应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如履行不力,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判决的诉讼流程
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判决的诉讼流程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对民事纠纷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审判解决争议的一种司法程序。
从起诉到判决,整个诉讼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起诉、立案、举证、庭审、判决和执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
一、起诉阶段1. 起诉材料准备当事人准备起诉书,包括原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提交起诉将起诉书交给法院,并支付相应的起诉费用。
3. 起诉受理法院收到起诉书后进行审核,确认起诉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立案阶段1. 立案登记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包括给予案件编号、登记当事人信息等。
2. 送达通知法院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被告,告知被告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三、举证阶段1. 原告举证原告提交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2. 被告举证被告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证,并提交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解。
四、庭审阶段1. 召开庭审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由法官主持庭审过程,就双方争议进行质证和辩论。
2. 调解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希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3. 审理法院根据举证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审理案件,听取双方意见,并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五、判决阶段1. 判决宣告法院将判决结果宣布给当事人,并下发正式的判决书,明确表达法院的裁决意见。
2. 判决生效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或执行程序。
六、执行阶段1. 自愿履行判决生效后,被判决方应按照裁决结果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支付赔偿、返还财产等。
2. 强制执行如果被判决方不自愿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执行判决。
以上是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判决的主要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法院中立公正地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都需要遵守法定程序,提供准确的证据,以实现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法时间一览表一、起诉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限是指民事诉讼的起诉阶段必须遵守的时间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1.普通民事案件对普通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限,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起诉时限为两年。
但对于房屋买卖、建筑工程、医疗事故等特殊民事案件,起诉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年。
2.合同纠纷涉及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一般为两年。
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更长或更短的起诉时限,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质量保证期或者过渡期,起诉时限从该期满之日起计算。
3.人格权纠纷涉及人格权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4.劳动争议涉及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一年。
5.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纠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限为三年。
这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维权案件。
二、中止时限中止时限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一种时间限制。
以下是部分常见的中止时限:1.举证期限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在起诉状中应当附上证据材料。
被告在法庭开庭前提交答辩状时,应当附上本人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告知对方当事人证据的种类和数量。
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开庭前十五日。
2.申请证人出庭的时间在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中,对证人的传票应当提前五日送达。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在收到传票后三日内到达法院。
3.申请鉴定的时间对需要鉴定的案件,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申请鉴定,并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信息。
鉴定结果应当在开庭前五日提交法院。
三、裁判时限裁判时限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时限为:1.一审案件对于一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十个月。
2.二审案件对于二审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DOC)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人民法院在上述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律师提醒:1.由于法院存在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所以对于部分应当登记立案的法院可能不予登记立案;2.各法院年底要进行结案率的考核评比,故大部分法院在年底将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
送达送达时间及方式:1.送达时间: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2.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新民诉85条)3.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新民诉86条)4.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新民诉88条)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新民诉89、90条)6.公告送达: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一览表综述
一 审
诉讼时效
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1、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新民诉100条)
2、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新民诉101条)
2、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民诉意见165条)
二 审
上诉期间
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新民诉164条)
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新民诉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申请证人出庭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证据规定54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度规定12条)
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对法院决定不予取证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准许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复议,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证据规定19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申请延期举证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为因素:
1、 通常因被告恶意躲避送达而拖延开庭时间;
2、 若采用公告送达时,法院要求出具其被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证明,但是该下落不明的证明通常难以出具而拖延开庭时间。
答辩期
相关法律规定:
1、国内答辩期限。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至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新民诉125条)
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诉讼流程时间表
一 审
诉讼时效
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1、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新民诉100条)
2、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新民诉101条)
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民诉227条)
执行措施期限
冻结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2年。
2、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民诉意见165条)
二 审
上诉期间
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新民诉164条)
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新民诉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再审新证据。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证据规定44条、新民诉139条)
传唤期限
法院应当在开庭前3日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代理人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到庭。传票传唤是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民诉意见155条)
申请回避
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也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应在提出后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在3日内对复议作出决定。(新民诉45、47条)
3、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新民诉108条)
人为因素:
1、 保全申请到作出裁定至少在5天以上,易受人为故意拖延而延长时间;
2、 保全裁定执行时间无法确定,易受该案件承办人及其行政机关领导干预。
立 案
法律规定:
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予受理。(新民诉123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申请延期举证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最高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若干规定第2条,新民诉149条,民诉意见164条、170条)
人为因素:
2、 案件审理期限易受当事人(恶意延期审理)、承办人(拖延)及他人或行政机关领导干预。
3、 目前我公司涉诉案件都未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期限结案,但通过调解结案的除外。
判决书送达期限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新民诉148条)
执行管辖权异议
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次债务人的执行异议期间
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异议。(执行工作规定61条)
对执行行为书面异议的处理期限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新民诉225条)
人为因素:
易受法院立案案件排队及立案人员审查起诉影响立案时间,通常立案时间需要15以上。
送 达
送达相关法律规定:
1、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
2、 国内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新民诉84条)
1、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新民诉166条)
2、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新民诉167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准许。
申请执行中止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新民诉25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7条)
通知被执行人期间
法院受理执行案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工作规定)第24条)
二审审限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新民诉176条)
影响一审、二审期限因素
上述期限基本都是指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几种情况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这主要是指被告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难以送达的,人民法院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2.鉴定期间的期间; 3.中止诉讼的期间;4.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5、其他人为因素等。
罚款、拘留
复议
对民事罚款、拘留决定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审限若干规定第3条,新民诉115条)
期限耽误后的补救
应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期(新民诉83条)
一审审限
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
1、 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6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期间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在证据规定35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35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证据规定34条)
2、涉外答辩期限。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但有法院批准决定。(新民诉268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新民诉127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举证期限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证据规定33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
再 审
再审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新民诉205条、民诉意见204条)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179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新民诉203、204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对于申请增加当事人,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期限内提出,但是鉴于申请增加当事人必然涉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民诉意见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