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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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

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

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扎实推进,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安〔2013〕11号)精神,特制定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组成人员和组织形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尚宽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晓辉、李洪、马炼、黄小兵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煤监分局局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组、统计组、宣传组。

(一)综合督导组:组长:文晓成员:李彬(局办公室)、刘宏振、杨文权、袁杨、许军、邬开权、张玉燚、张龙、李超、黄维珂、李彬(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黄志宇、张岳、印明昊、李聪、田人多(二)统计组:组长:冷运刚成员:贺先桥、王美琴(三)宣传组:- 1 -组长:金建钢成员:罗雄鹰、何林炜二、工作职责(一)综合督导组:主要职责是每月汇总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从2013年5月份起,每月10日前对上月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对攻坚工作进行总结,适时起草上报省政府的专题报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提交督查报告;针对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指导、协调解决、跟踪督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年度推进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计组:主要职责是从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调度统计各地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每月8日前提供统计分析报告,量化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三)宣传组:主要职责是积极向中国安全生产报、贵州日报等媒体投稿反映我省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开辟专栏,发掘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发布攻坚工作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工作制度(一)月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安全生产

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安全生产

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1、贵州省公安厅“十二条措施”贵州省公安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十二条措施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安全实际,特制订如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一、各县(市)交警大队要组织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查档案、查证明、查车辆,查清车辆所有权关系、专营线路、车辆检测、驾驶员资格、年度检审验、保险等情况,逐车逐人建立专门台帐,实行户籍化管理。

二、强化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自觉性。

从现在起,各县(市)交警大队每月要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学习、教育,要保证不漏一车一人,学习要有具体内容和书面记录,对一年内二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客运车驾驶员一律不得换发客运车辆准驾证,不予年审。

三、各县(市)交警大队要督促客运车辆车主、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纳入交通安全责任制,形成制度;客运车辆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车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填写书面检查记录通过客运车辆发车点统一汇总上报县(市)交警大队存档备查,每日例行检查内容及填写表格式样由各州、市、地交警支队制定下发,各县(市)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四、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超员20%以下的,一律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处罚、记分,同时并处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20%以上的,一律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7至15日,同时并处吊扣驾驶证并予记分;一年内因严重违章超载被处予两次行政拘留的,注销客运车辆准驾证,二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超员肇事负有事故责任的,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罚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注销客运车辆准驾证,二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造成二次以上重大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注销客运车辆准驾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造成死亡三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注销客运车辆准驾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任务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任务

2026 年 底
研 发 攻 2.扶持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引导重点企业加快突 关力度。 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我县安全
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底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 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 年底前实现 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
2025 年 底
建房整治全覆盖。

(十一) 谋划安 全发展 示范城 县创建 工程。
1.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县创建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围绕城县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 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 面明确创建要求,谋划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县创建
2024 年 6 月底
工程。
2.2025 年底前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县创建工程工作 2025 年

“工 程”防

强化

“管 理”防

强化

“管 理”防

落实举 措
具体任务
完成时限
(十二) 深入推 进“一件 事”改革 工程。
(十三) 规范隐 患排查 整治。
(十四) 推进安 全生产 标准化 建设。
(十五) 提高安 全生产 执法能 力。
3.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 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 措施,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
2.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2025 年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 2026 年
行业领域企业 100%建立,2026 年规上企业 100%

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3.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 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 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督查督办方案

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督查督办方案

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督查督办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督查督办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督办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事故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督办。

(二)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搞形式主义,确保督查督办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注重实效。

以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督办内容(一)组织领导情况1、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2、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是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部署情况1、各部门、各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2、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三)工作落实情况1、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建立风险清单和管控措施。

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2、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是否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实行挂牌督办。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发[2015]15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2【实施日期】2015.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黔府发〔2015〕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5月2日贵州省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认真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按照2015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制定实施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坚持以质取胜、创新驱动,推动质量技术进步,提高行业质量整体素质,增强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坚持质量监管、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质量发展,构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为迈向“质量时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31日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兴省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7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由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量兴省办公室)牵头,会同省质量兴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及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要点见附件,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等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气瓶充装单位、各气瓶检验机构:现将《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结合近期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一并落实。

2013年7月15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截至2013年6月1日,我省注册登记气瓶165万余只,充装单位244家(308项),气瓶检验机构24家(26项)。

根据我局201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内容,以及2013年深化“打非治违”行动、“隐患排除年”活动、“本质安全年”活动要求,我局定于2013年7月15日至9月30日,开展气瓶充装、气瓶检验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气瓶两站治理)工作。

现结合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批示、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落实气瓶两站治理工作。

一、治理目标(一)夯实气瓶两站基础,提高两站履行安全责任的能力。

(二)理清气瓶数量,掌握气瓶的基础数据及安全基本状况。

(三)落实气瓶定期检验责任,提高气瓶安全保障能力。

(四)严厉打击气瓶两站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气瓶安全隐患。

(五)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批示和工作要求。

(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普法教育工作。

二、治理依据(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气瓶使用登记规则》、《车载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气瓶充装、检验涉及的安全技术规范;(四)《贵州省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条件》、《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气瓶充装、气瓶检验涉及的国家标准;(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等一系列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国务院、省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参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参考
3. 深入开展城镇燃气、桥梁隧道、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
详细描述
2. 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 警。 4.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
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详细描述
2. 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 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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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及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整治
总结词:加强城镇燃 气及房屋市政施工安 全整治,强化施工现 场安全管理,提高城 镇燃气及房屋市政施 工本质安全水平。
详细描述
1. 对城镇燃气及房屋 市政施工现场进行全 面排查和整治,重点 整治地下管线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 问题。
2. 加强城镇燃气及房 屋市政施工企业安全 管理,完善安全管理 制度和应急预案。
04
集中攻坚行动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 。
加强协调联动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联动 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强化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时 间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VS
02
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安 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需要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目标概述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 的安全生产职责。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 技能水平。
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设施、设 备的安全性能。
加强现场检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 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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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布部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3.04.22
【实施日期】2013.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安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好《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达到三年攻坚要求,现研究提出如下措施,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

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质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

二、明确目标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工作的总目标为:力争实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递减。

2013年工作目标为: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内容。

各市、州质监局和贵安新区质监局,应将与省局签订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攻坚目标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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