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基本属性

色彩的基本属性
色彩的基本属性

安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学科:服务语言艺术

课题名称:服务礼貌形体语言

授课教师:杨冬雪

班级:2013春24班

课时:1课时(40分钟)

时间:2014年11月6日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礼貌形体语言的基本内容;掌握表情语言、手势语言、体姿语言和界域语言的要求和作用。

2.能力目标:利用礼貌形体语言进行情景模拟。

3.情感目标:在学习和探索过程中感受礼貌形体语言的重要性。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了解礼貌形体语言的基础知识,掌握他们的要求和作用。

2.教学难点:如何运用礼貌形体语言知识更好的为客人服务,使服务能让客人满意。

三、教学方法:讲授法情景教学法学生参与

三、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服务礼貌形体语言。在旅游服务人员的语言实践活动中,形体语言与有声语言同等重要。服务员对客人的表情、手势、体姿,甚至是位置、距离,都会表达出特定的含义,体现着特定的情感。今天的课将重点为大家介绍礼貌形体语言的分类以及他们的要求和作用。

【新课内容】

一、礼貌形体语言可分为:

表情语言

手势语言

体姿语言

界域语言

二、表情语言

1.概念:表情语言是通过面部表情来传递信息,交流情感的语言。它是形体语言中使用得最多和最重要的。

2.运用:

眉毛

眼神

嘴唇

脸色

微笑

3.要求:

真诚自然

适度得体

协调专一

三、手势语言

1.概念:手势语言是说话人运用手指、手掌和手臂的动作变化来表情达意的一种无声语言。这也是一种具有很强表现力的形体语言,它应用广泛使用便捷自由灵活,不仅能辅助有声语言,有时甚至可以代替有声语言单独使用

2.运用

手指

手掌

握手

鼓掌

3.要求

适合语境

达到一致

恰到好处

自然优雅

四、体姿语言

1.概念:体姿语言是利用人的身体姿态变化来传情达意的形体语言,它同样能直接地反映内心情感状态,并易为交谈者所注意所以也值得服务员重视。

2.运用

站姿

坐姿

步姿

点头

起立

欠身

3.要求

要有个性

力戒失礼

注意习俗

五、界域语言

1.概念:界域语言也是人们交际的一种,是通过人们在交往时所处的位置距离,及其变化来传递信息表情达意沟通交流的一种无声语言。

2.分类:界域语言又可分为位置语言和距离语言。

(1)位置语言是指交际者之间通过彼此所处的位置产生沟通交流效应的无声语言。

(2)距离语言划分为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交距离、公众距离等四种距离语言。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

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考点:填空,多选)▲旅游资源的含义:(稍作展开,请学生补充,略加引导)1.吸引性:想要亲临其境,(吸引性)是旅游资源的灵魂,也是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的首要依据。(考点,单选,多选)

2. 可进入性:可以亲临其境,开放的,直接观赏的对象。

3. 价值性:乐于亲临其境,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4. 变化性:不断变化,才能吸引旅游者亲临其境。

(考点:多选,哪些含义和亲临其境有关?)

二.旅游资源的类型

考点:旅游资源具有(享受),(参与),(审美)等价值,多种多样,既有具态的,物态的,也有抽象的,非物质性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分为8个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

1.地文景观:包括综合自然旅游地,沉积与构造,地质地貌过

程形迹。代表:五月名山;桂林山水

2.水域风光:包括河段,天然湖泊与沼泽,瀑布,泉,河口与

海面,冰雪。代表:长江三峡;黄果树瀑布。

3.生物景观:包括树木,草原,草地,花卉,野生动物栖息地。

代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陕西皇帝陵“轩辕柏”;四川卧龙

4.天象与气候景观:光现象,天气与气候现象形成的景观。代

表:蓬莱海市蜃楼和春城昆明。

5.遗址遗迹:史前人类活动场所和社会经济文化活动遗址遗迹。

代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同学介绍)和北京八达岭长城。6.建筑与设施:单体活动场所,景观建筑,交通建筑,水工建

筑。代表:深圳世界之窗,杭州西湖,武夷悬棺

7.旅游商品:菜品饮食,水产品,中草药材制品,传统手工产

品与工艺品。代表:北京烤鸭;清蒸武昌鱼;同仁堂;景德镇瓷器(同学介绍)。

8.人文活动:包括人事记录,艺术,民间习俗和现代节庆。代

表:曲阜“三孔”(请同学简要介绍)和哈尔滨冰雪节。

▲总结:前四种为(自然旅游资源),后四种为(人文旅游资源)。旅游资源为我们旅游者提供(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旅游活动中,最优的旅游资源形态是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巧妙结合。

三.随堂练习:

填空题:

1.“黄山四绝”—云海,奇松,怪石,温泉()旅游资源;中国现存最大的古代祭祀性建筑群—北京天坛,属于()旅游资源。

2.旅游资源是能够吸引旅游者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和()。

单选题:

1.()是旅游资源的灵魂,也是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的首要依据。

A.吸引性

B.可进入性

C.价值性

D.变化性。

多选题:

1.旅游资源四个方面的含义分别是()。

A.吸引性

B.可进入性

C.价值性

D.变化性。

2.下列属于自然资源的有()。

A.流泉飞瀑

B.奇石异洞

C.阳光海滩

D.风味佳肴

(一)、组织教学,准备上课。

(二)、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1.师:(请3位着装不同的同学到讲台),同学们,你们仔细观察,讲台上的同学穿的

什么颜色的衣服?生答:红、黄、粉红...

2.师:是的,就如你们所见,我们同学穿了红色、粉红色、黄色的服装,那你们刚才说的这些颜色,就是我们色彩的相貌(板书课题——色相),它和我们人的名字一样,具有专属性,就像我们看着邓书琪不会认为她是王莉莉一样,也不会把我们的红色认成绿色是一个道理。当我们看见这些色彩,或听见它们的名字,就会自然的联想到它们各自的外观特征,即色彩的色相。(请学生回到自己的位置)。

(三)、实践探究,讲授新课。

1.师:生活中的色彩不计其数,但是前人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发现了色彩之间色相变化的规律,就像光有三原色一样,我们的色彩也具有最基本的三种颜色,红(大红)、黄(柠檬黄)、蓝(湖蓝),它们被称为三原色,是独立的原始的颜色,不能有其他色彩调和出来。同学们可以试着调一下,看看可以由其它色彩调出来吗?

生:尝试调色(1')得出红黄蓝是三原色,不能由其它色彩调和而成。

2.师:虽然我们的三原色不能被调和而成,但是三原色相互调和却可以形成很多其它的色彩,下面,我们以三原色两两相互调和,看看它们之间的变化。

3.教师引导实验(找俩个学生辅助):

A.拿出装满水的3个杯子,分别在每个杯子中挤入等量的红、黄、蓝三原色,用毛笔搅拌均匀。

B.再拿出另外3个空杯,把搅拌好的液体分别倒1/4入空杯中。

C.在有1/4的黄色杯子里缓慢倒入红色的液体,仔细观察液体的变化。(看看红色由少变多时液体颜色的变化有什么不同)。

D.以同样的方法观察红色杯子里倒入蓝色液体的变化,及在蓝色液体里倒入黄色液体的变化规律。

E.学生总结实验得出结论:1.三原色两两调和可以得出其它色彩;

2.两两颜色调和,用量均等时得出的色彩为:红+黄=橙红+蓝=紫黄+蓝=绿;

3.两原色调和,用量越多时越偏向于其色彩。

4.……

教师总结:非常不错,同学们都认真参与了我们的实验,并在实验中发现了一些规律。两种原色相互调和,可以调出许多的颜色;当用量均等时所得到的色彩橙色、紫色、绿色这三个就是我们红、黄、蓝三原色的中间色,我们把它们叫做间色。如果我们把色彩相互调和的色彩有规律的放在一个圆圈里,就能组成一个色相环,而色相环是人们研究色彩相貌的重要工具之一。

4.出示色相环,分析色相环中的色彩规律。

这就是我们的色相环:

A.请学生观察分析色相环中的色彩有什么规律:1.相邻的几个色彩色相相近;2.相隔越远,色相差距越大;3.90°以内的色彩中含有同一色相只量的多少不一样;4.在色相环中,

色彩大于90°小于180°时,它们之间不含相同成分,色彩对比强烈;5.……

B.a教师总结:通过同学们的分析,对我们的色彩规律大致有了一些了解,在色相环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1.距离越近的色,它们之间含有相同成分就越多(如红色,橙红色),色相也相似;2.位置间隔越远,它们之间所含相同成分就越少(如红色与蓝紫色),色相差异就越大;3.甚至有的色彩根本就不含有相同成分(如红色与绿色),它们之间的色相也就不同。

B.b.1.在色相环中,位置相隔距离适中的颜色,它们所含同一颜色的成分之比是1:2(如橙色与红色,紫色与蓝色),它们之间的色相差别不大,根据这样的色彩特征,可以把色相接近的那些色(色相环中相距30°左右的色)称为同类色;2. 色相差别适中的色彩(大于30°小于90°左右的色)称为邻近色;3.差别较大的那些色(色相环中大于90°小于180°左右的色)称为对比色,而与之相距180°的色则为互补色。

B.c.在色相环中,任何一个色彩都可以从它与其它色的位置关系中找到它的同类色、邻近色、对比色或者互补色。

5.继续试验,认识复色。

师:现在我们得到了间色,了解了色相环的色彩规律,当然,我们的色彩远不止这样单调,现在我们就继续探究色彩的无穷魅力吧!

师:同样,我们以刚才做过的试验为前提,在三间色的其中一种液体中倒入与它相邻的一种原色,如在橙色中加入黄色得到的一个橙黄色即是复色。请同学根据这样的规律寻找色相环中的复色,或者在三间色的其中一种液体中倒入与他不同成分的色彩,如绿色+红色=绿灰色/红灰色。或者其它任何三种及以上的颜色相互调和而成的色彩,我们称其为复色,复色与原色,间色不同,它的色彩倾向较弱,没有原色,间色那样色彩鲜明,具有别样的味道。这些问题我们留到下节课讨论,现在,让我们欣赏一些优秀的服装效果图,看看他们是如何配色的。

(四)、欣赏图片,探究配色。

1.在图片欣赏的过程中请同学分析3幅具有代表性的服装效果图,看看它们的配色有什么特点?

2.学生分析,教师给点提示:同类色配色、邻近色配色、对比色配色,让学生初步了解配色原则。

3.教师总结配色原则,深入学生对服装配色的认识。

就如大家所见,这三幅作品是具有代表性的色彩搭配:第一幅,红色上衣,红色裤子属于同一个颜色,这样的搭配,属于同种色配色;第二幅,上衣湖蓝色及藏蓝色,裤子普蓝同属于蓝色系,这样的搭配,属于同类色配色;第三幅,紫色上衣,蓝色裙子,在色相环中相邻,是邻近色,这样的搭配,属于邻近色配色;第四幅,藏蓝色上衣,橙黄色裙子,在色相环中差别较大,是对比色,这样的搭配,属于对比色配色。当然我们的色彩搭配远不止这样单一,接下来请欣赏一些其它的作品,看看我们的服装色彩的搭配。

(五)、教师示范调色及服装画上色步骤

在欣赏了这么多的优秀作品之后,我相信大家一定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表现了,在表现之前,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应该怎样调色?怎么用水用色?又怎样去给服装上色?

(一)、1、教师示范调色技巧:运用三原色红、黄、蓝为基本色调出其它喜欢的一些色彩,如用黄色和蓝色调出绿色,鹅黄色等色彩(强调颜色的用量和用水的多

少)。

2、学生尝试调色:在实践中逐渐掌握用水和用色的比例关系,教师从旁指导。

(二)、服装画的上色步骤:

1.勾勒服装效果图。

2.先把大的颜色铺出来,注意整体的色相和明暗关系结合。

3.细节的刻画与深入。

4.整体效果的调整。

(六)、学生作业

经过了这堂课的学习,我相信大家对服装画上色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与认识,接下来,我就把时间交给大家,为了节约时间呢,上节课我让大家准备了没有上色的效果图,现在大家拿出来,开始给我们的服装配上漂亮的色彩,在配色时注意运用色彩色相的相关知识,还要注意调色及水分的把握。

板书设计

色彩的基本属性——色相

一、色相

三原色:红、黄、蓝

三间色:橙、绿、紫

复色:三种及以上的颜色调和

二、色彩规律:

同类色:

邻近色:

对比色:

三、学生作业:

给画好的款式图上色,要求运用色相的相关知识,注意水和色的运用。

《证据学(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证据学(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书证中,法院一般应当确认其效力,而不必进一步审查、质证的是( )。 A.某县民政局提供的书证 B.当事人提供的书证 C.公务员贾某提供的证言 D.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证 2.反证是指( )。 A.能够证明当事人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B.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C.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发生过程中的证据 D.能够证明对方当事入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3.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 )。 A.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B.证人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的证言 C.赃物 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4.“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 A.直接言词原则 B.证据裁判原则 C.自由心证原则 D.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5.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B.证人 C.没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D.原告 6.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辨认法是指( )。 A.对证据逐一进行个别审查的方法 B.对两个以上的证据进行比较,寻找其差异和共同点的方法 C.将若干个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考察,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协调一致的方法 D.在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 7.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 B.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证据学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物权法》试题 第1页(共6页) 《物权法》试题 第2页(共6页) 试卷编号:5254 座位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3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期末考试 《物权法》模拟试卷 2014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 A .土地承包经营权 B .抵押权 C .土地使用权 D .地役权 2.为避免绕远,与他人协商通过他人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其所享有的通行权属于( )。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地上权 D .土地使用权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C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D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时设立 4.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 .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 .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 .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5.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 A .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 B .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 C .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 D .汇票、提单、本票、继承权 6.有关留置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承运人为取得运费对承运的扶贫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B .保管人为取得保管费对保管的救灾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C .加工人为取得加工费对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权 D .在所有人未交付修理费的情况下,财产侵占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7.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于乙,在交付母马时,亦交付了马鞍和马鞭。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 )。 A .母马 B .母马、小马驹 C .母马、小马驹和马鞍 D .母马、小马驹、马鞍及马鞭 8.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 A .在建房屋 B .某大学的教学楼 C .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9.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 A .按份共有 B .共同共有 C .个人所有 D .公共所有 10.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B .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C .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D .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2分,共20分) 1.航空器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 2.以汽车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 3.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 4.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 ) 5.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 6.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 ) 7.在我国,土地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其他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 ( ) 8.当事人可以约定相邻权的内容。 ( ) 9.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 10.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

色彩三属性的关系

色彩三属性的关系 土木与建筑学院工程力学08-02班 内容提要:物体表面色彩的形成取决与三个方面:光源的照射、物体本身反射一定的色光、环境与空间对物体色彩的影响。客观世界的色彩千变万化,各不相同,但任何色彩都有色相、明度、纯度三个方面的性质,又称色彩的三要素,通过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的共同作用才能更加合理,并且达到某些目的或作用。 关键词:色相、明度、纯度、三属性 人的生活空间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不妨这样说,只要有光存在的地方,色彩无时不在。色彩是造型艺术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一切造型艺术的重要基础。随着人们对色彩认识的加深,尤其印象派画家对自然色彩的研究和表现应用,将色彩理论的发展推向了一个高峰。有了这些有关色彩的理论作为基础,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和随心的运用色彩。 一、色相: 又称为色調,是指色彩的相貌,或是區別色彩的名稱或色彩的種類,而色相與色彩明暗无关,是区别色彩种类的名称。是根据该色光波长短划分的,只要色彩的波长相同,色相就相同,波长不同才产生色相的差别。 红、橙、黄、绿、蓝、紫等每个宇都代表一类具体的色相,它们之间的差别就属于色相差别。 在各色之间加插中间色。按光谱顺序排列,即红、橙红,橙、黄橙、黄、黄绿、绿、蓝绿、蓝、蓝紫、紫、红紫,得到十二基本色相。 这十二色相的彩调变化,在光谱色感上是均匀的,再进一步找中间色,便得到二十四色相,构成环形的色相关系,成为二十四色相环。 如:蘋果是紅色的,〝紅色〞便是一種色相。 如果红色加白色混出明度、纯度不同的几个粉红色:把红色加黑混出几个明度、纯度不同的暗红色。把红色加灰色混出几个纯度不同的灰红色。它们之间的差别就不是色相的差别,只能是同一色相,即红色相。色相的种类很多,可以识

《刑诉》论证据的基本属性

论证据的基本属性 传统理论认为,证据有三个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对于证据是否应当具有合法性,理论界对此大有争议。笔者认为,合法性不应是证据的基本属性。 关于“证据”的定义,法学界一直以来没有形成共识,何家弘教授在《证据法学》一书中更是将其称之为古今中外的一个“猜想级”难题。然而,若是对“证据”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定 义,那么很多研究就会失去自己的立足点。 对证据的定义,笔者采纳“事实说”的观点,即证据就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笔者以为证据的基本属性只有两个:客观性与关联性。 一)认为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在逻辑上会自相矛盾我们都知道,证据简而言之就是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客观性是证据最主要的特征。证据的其它属性都应该是建立在客观性的基础之上。而合法性则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如果强调证据具有合法性这一基本属性,就如同承认了证据这一种客观的事实也应该具有主观性。 这一点,在逻辑上就会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二)认为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有以偏概全之嫌 笔者以为,“证据”与“定罪的依据”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前文已述,证据就是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而定罪的依据,它首先应该是证据,但它是运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方法所采集的证据。非法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但它同样是证据。同时,笔者以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方式方法并非对一切证据都适用,只有对于那些具有公权力介入的取证活动 才适用“合法性”的要求。 1.在公权力介入的场合应当强调合法取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具备了合法性的证据,才能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之所以法律会对刑事诉讼中的取证做出如此严格的规定,其原因就在于在刑事诉讼中,公权力远远大于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在双方力量相差如此“悬殊”的场合,作为优势一方的公权力会很容易地侵犯到人权,这与诉讼法的程序正义理念相悖,因此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2.在非公权力介入的场合不应严格限制取证的合法程序 民事诉讼法是民法的程序法,其制定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民法这一实体法上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民法是私法,应当倡导私法自治,应当少有公权力的干预。在民法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充分赋予了当事人协商的自由,由当事人自己“商量着分担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既然在民法这一实体法上国家都保持着如此大的宽容,那么在作为实现民法的过程——民事诉讼中,国家又何必要对证据做出严格的限制呢?因此,笔者以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取得的证据大都可以成为定罪的依据,法律不应对合法性做出严格的限制。

(完整版)商品的含义及基本属性练习题[不含答案]

商品的含义及基本属性练习题 (姓名) 单项选择题答案表(每小题6分) 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体验高考单项选择题答案表(每小题3分) 题 1 2 3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商品的是: ①自然的雨水②母亲织给我的毛衣 ③有偿使用的科技成果④医院里病人吸的氧气 A①②B①④ C②③D③④ 2、一般来说,声音不是商品,但一美国青年带上录音机周游各地,录下自然景区的鸟语虫鸣、松林喧哗、瀑布奔腾和小溪的潺潺水声。然后,他把这些磁带加以精心剪辑,开办一家“自然之声”的豪华商店。由于这些磁带能极大地满足人们渴望“回归自然”的心理,并成为众多失眠者的绝妙催眠曲,遂使商店门庭若市,生意兴隆。这些录有“自然之声”的磁带之所以能成为商品,其根本原因是 A.能为众多的失眠者催眠B.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渴望“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C.“自然之声”的磁带有使用价值 D.生产录有“自然之声”的磁带耗费了人们的劳动并以交换为目的 3商品是 A.供别人和社会使用的劳动产品 B.用来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产品 C.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 D.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4、不同的商品之所以可以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 A都是体力劳动的结果B 都具有相同的使用价值 C都是脑力劳动的结果D 都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5商品的本质属性是 A.使用价值 B.交换价值 C.价值 D.剩余价值 6价值是商品的①自然属性②社会属性③共有属性④特有属性 A①②B①④ C②③④D①③④ 7“以价格打开市场,以质量扩大份额。”这一企业经营战略主要体现 A.价格与供求相互制约B.商品的质量决定商品的价格 C.供求关系影响商品价值D.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8、“优质优价”、“按质论价”,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这说明 A.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使用价值决定的 B.商品的价格是由其使用价值决定的 C.使用价值好的商品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价值大,价格高 D.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 9、当前,我国消费者购买商品越来越趋于理性,“货比三家”,关注更多的是商品的“性价比”。消费者购买商品看重“性价比”,这是 ①对商品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考量②对商品使用价值的衡量 ③求实心理主导的消费④对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综合权衡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10、4G与3G最大的不同,是4G带宽非常宽,速度非常快,费用非常高。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好用不贵”才应该是先进技术的关键词。网友的心声告诉我们: A. 使用价值的大小决定价格的高低 B.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C.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D. 科技含量的高低决定价值量大小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 案例题参考答案 1.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 诉讼。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 A .辆汽车的性质 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2.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 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请问: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 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 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 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这一规定,对于此类案件,首先承担证明责任的仍然是控诉方,当控诉方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证明责任即转移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上,它必须说明或者证明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若不能说明或证明,差额部分即以非法所得论。

浅析证据的属性

浅析证据的属性 [摘要]证据的属性,又称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本质特征。一般指证据之所以为证据,其内在的规定性如何,其本身固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证据属性长期以来是中国证据法的话语中心之一。文章将对证据的属性展开一些论述。 [关键词]证据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一、我国学界对证据属性的一些观点 1.有学者提出把证据的属性和特征分开 属性:是一个事物所具有的性质或者所隶属的性质;特征,则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征象和标志。从哲学的角度看,属性是内在的,是事物质的规定性;特征是外在的东西,是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外在表现。一般来说,属性是抽象的,特征是具体的。由此,证据的属性是其本身固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有的学者提出证据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去分析。 (1)证据的客观性;(2)证据的主观性;(3)证据的证明性;(4)证据的法律性。[1] 2.也有学者提出客观性和相关性是证据的本质属性,是证据不同于任何其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凡是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用作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都必须具备这两个特征。[2] 3.另外有的学者对证据的属性采取了证据的基本特征的定义,并指出证据的“三性”如下:1.客观性;2.关联性;3.证据的合法性。[3] 4.再有一些学者将证据的属性,一分为二,划分为内部属性和外部属性,其着重讨论了外部属性。他们认为,探讨证据的本质属性,应将证据置于法律的领域进行研究,而就法律而言,证据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乃是其可采性问题。从这一角度出发,证据的外部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证据的关联性,二是证据的适格性,其中包含证据的合法性。[4] 总而言之,以“两性说”和“三性”说之争最为激烈。持两性说认为,证据具有客观性与相关性两种属性,它们是证据的基本属性,及证据所具有的能够实际发挥证明作用的内在属性;持三性说者则认为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三种属性,法律性是将诉讼证据与一般证据区别开来的基本属性,仅有客观性与相关性,不能将诉讼证据的特性突出出来,也不利于促使公安司法机关,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严格依据法律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5]两性说和三性说之争,焦点在于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 二、笔者对证据合法性的一些认识 (一)简单的介绍几个名词 1.证据的合法性,它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含义: (1)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如勘验笔录上必须有鉴定人员或勘察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提供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如没有鉴定资格的人提出的鉴定结论不能采纳为合法的证据。 (3)证据内容必须合法。如含有人身攻击的激愤之词,则不能被采纳为证据。 (4)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违返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不具有合法

商品的含义及基本属性

商品的含义及基本属性 1.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①使用价值(自然属性)决定了“为什么需要交换” ②价值(本质属性:社会属性)决定了“为什么能交换”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决定了商品生产者必须生产适销对路、高质量的商品 商品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货币的概念、本质 货币的概念: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货币的本质:一般等价物 纸币的含义及其发行规律 1.纸币的含义: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 纸币的本质:价值符号 ①纸币不是货币,不是商品,本身没有价值。所以纸币不具备价值尺度职能,只代表货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 欧元(美元、日元、英镑、人民币)能表现和衡量某种商品价值的大小(×) ②国家有权决定纸币的面额和发行量但不能决定纸币的实际购买力 纸币的发行规律:国家有权发行纸币,但不能任意发行。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为限度。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会引起物价上涨,影响人民的生活或社会经济秩序。如果纸币发行量小于这个限度,会是商品销售发生困难,直接阻碍商品流通。 信用卡的功能 信用卡的功能:消费、转帐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 信用卡的优点:信用卡可以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能减少现金的使用,简化收款手续,方便购物消费,增强消费安全,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 外汇和汇率 外汇:外汇是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如果用100单位外汇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汇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贬值有利于出口不利于进口;反之,则说明外汇的汇率跌落,外币贬值,人民币汇率升高,人民币升值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 保持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即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内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对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影响消费的因素 一、影响消费的主要因素:居民的收入、物价水平 ⑴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必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增加居民收入。 ①居民的消费水平取决于当前的可支配收入 ②居民的消费水平受未来收入预期的影响 ③社会总体消费水平与人们收入差距的大小有密切的联系。人们的收入差距过大,总体消费水平会降低;反之,收入差距缩小,会使总体消费水平提高。 ⑵物价变动会影响人们的购买能力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 (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 (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 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

证据法学单选题

1:33.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B) 1.客观性 2.科学性 3.关联性 4.合法性 2:38.物证的根本特征是(B) 1.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2.以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3.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4.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3:21.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C ) 1.物证 2.物证和书面证据材料 3.书面证据材料 4.证人证言 4:89.一份附有签名的信件作为某一案件的证据,如果以信件的字迹证明案件事实时,该信件是(B) 1.书证 2.物证 3.鉴定结论 4.笔录 5:48.非法证据(B) 1.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调查收集的证据 2.是指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律师违反法定正当程序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的证据 3.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或收集的证据 4.包括司法机关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调查收集的证据 6:65.我国的诉讼法制实行的证明制度是( D)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7:2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1.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2.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3.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8:57.被害人是(B)

1.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法人 2.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3.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4.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9:4.证据的客观性是指(D )。 1.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2.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3.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4.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10:30.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11:7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下列哪个诉讼阶段的证明标准不是“案件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 )。 1.立案 2.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3.提起公诉 4.有罪判决 12:81.证据能力是(A ) 1.某种形式的事实材料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方法的资格 2.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 3.证据资料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影响力 4.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方法 13:22.在我国,出庭作证是证人的( A) 1.法定义务 2.权利 3.自由 4.义务 14:52.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相同之处在于(D ) 1.都是主要证据 2.都是直接证据 3.都是原始证据 4.都是言词证据 15:93.下列有关意见证据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 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 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

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 (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 (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 (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 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

试论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一)

试论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一) 现在,证据已经是论语常用的语词之一。但是如何界定证据的概念,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中外学者在这一问题上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证据是法官确认案件事实的“原因”;有人认为,证据是举证与调查的“结果”;有人认为,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有人认为,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的“根据”;有人认为,证据是对案件的“反映”;有人认为,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资料”;有人认为,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还有人认为,证据是“事实材料”与证明手段的统一。总之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979年7月1日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1条明确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是我国法律首次对证据一词作出的明确解释。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都明示或默示地沿用了这一定义。因此,在我国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许多人将其作为界定证据概念的法律依据从而得出“证据就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这样的证据定义。 但是严格地讲,我国诉讼法上的这种规定并不是证据的定义,也是不规范的、不科学的。(一)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即“所有S都是P”。在这个判断中,主项S是周延的,但是谓项P却是不周延的。这也就是说,所有S都是P,但是并非所有P都是S,因此这个判断中的主项和谓项是不能颠倒的。例如,我们可以说所有的“海南人”都是“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所有的“人”都是“海南人”。同样道理,所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是“证据”。这并不等于说所有“证据”都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证据中也可以有不属实或者不完全属实的东西。由此可见,诉讼法上的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法律对证据采用的要求,即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该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但是司法实践中的证据未必能达到这一标准。或者说,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该是真实的,但是包括诉讼活动在内的现实中的证据并不一定都是真实的。 (二)从司法实践上看 在刑事案件,控辩双方及审判机关都可以收集和提供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举证,这些证据都可能有真有假,因此需要认真地审查评断。按照“不属实者非证据”的观点,控辩双方收集的证据显然都不称为“证据”,因为它们都存在着不属实的可能性。 实践中,审判机关审查判断之后用做定案的证据也会有真有假,否则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有时,法官采信的证据被后来的事实证明为假;有时,法官决定不予采信的证据又被后来的事实证明为真。 例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一审法院委托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人体损伤鉴定,法医鉴定后认为被害人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其伤情构成轻伤。但法官经过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综合评断,法官认为法医鉴定结论不符合案件的真实情况,未予采信。我们能因此就认为法医鉴定结论不是证据吗?它是证据,只是没有被法官采信而已。事实上该案的二审法院又采信了法医鉴定结论,将其作为二审推翻原判的根据。如果是因为一审法官没有采信的被告人供述就说其不是证据,那么二审法官采信之后它怎么又变成了证据?同一个东西,一会儿是证据,一会儿不是证据,而且仅仅以法官是否采信为标准。这不仅否定了证据的客观存在性,而且否定了证据的统一确定性。其结果必然是证据理论上的自相矛盾与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三)从认识论上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知的,人类是有能力认识一切客观真理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世界上的事物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可知的,即并不等于说每一个具体的人都有能力认识客观真理。 人们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认识都属于认识的“个别实现”,都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都是不能无限期无止境地进行下去的。因此就每一个具体案件来说,人们对证

证据学期末复习题

二、名词解释 传闻证据 答:通常是指证人的陈述,不是陈述其亲身经历的事实,而只是转述传闻的内容,也就是将其他人的陈述在法庭上提出,作为自己作证的证言。 直接言词原则 答: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它是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裁判原则 答: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5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6、证明责任 答: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三、论述题 试述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答:(1)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证据客观性的根据有二:一是由案件本身的客观性决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只要有行为的发生,就必然要留下各种痕迹和影像,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二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对证据的认识,同对任何事物的认识一样,必须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按照这一基本理论的要求,从证据的来源考察,其客观性是必然存在的。因此,客观性是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证据的关联性的根据有二:一是由于证据是伴随着形式案件的发生过程形成的,所以,它和案件事实之间应当具有必然的客观联系。二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认识证据关联性,就是在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因此,在收集、判断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过程中,必须紧紧把握住证据的关联性,才能是案情真相大白。

色彩的心理感觉

色彩的心理感觉 观看色彩时,由于受到色彩的视觉刺激,而在思维方面产生对生活经验和环境事物的联想,这就是色彩的心理感觉。 色彩有冷暖感。色彩的冷暖感被称为色性。红、黄、橙等色相给人的视觉刺激强,使人联想到暖烘烘的太阳、火光,感到温暖,所以称为暖色。青色、蓝色使人联想到天空、河流、阴天,感到寒冷,所以称为冷色。 色彩有兴奋感与沉静感。凡明度高、纯度高的色调又属偏红、橙的暖色系,均有兴奋感。凡明度低、纯度低,又属偏蓝、青的冷色系,具有沉静感。 色彩有膨胀感与收缩感。同一面积、同一背景的物体,由于色彩不同,给人造成大小不同的视觉效果。凡色彩明度高的,看起来面积大些,有膨胀的感觉。凡明度低的色彩看起来面积小些,有收缩的感觉。 色彩有前进感与后退感。暖色和明色给人以前进的感觉;冷色和暗色给人以后退的感觉。色彩有轻重感。高明度的色彩给人以轻的感觉;低明度的色彩给人以重的感觉。 色彩能使人产生联想和感情,在广告画设计中,利用色彩感情规律,可以更好地表达广告主题,唤起人们的情感,引起人们对广告及广告商品的兴趣,最终影响人们的选择。 要理解和运用色彩,必须掌握进行色彩归纳整理的原则和方法。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掌握色彩的属性 色彩对比的概念∷明度对比∷色相对比 ∷彩度对比∷冷暖对比∷面积对比 ∷同时对比 色彩对比的概念 “对”有双数,互相面向等意思;“比”有挨着,较量,求得异同等意思。当两个以上的系色放在一起,比较其差别及其互相间的关系,称为色彩对比的关系,简称色彩对比。 将两个以上的色彩放在一起,是构成色彩对比的第一个条件。这里所说的一起,包括在尽可能接近的时间和空间里,也就是说在同一视域,最好在同一视域中心之内。只有时间与空间意义上的一起,才能准确地发展异同,才能最充分地显示出应有的对比效果。否则视觉印象就会淡漠甚至消失,这样使失去了对比的意义。 对比出色彩应有的差别,是色彩对比的目的。但必须在同一条件下才允许作比较,如重量与重量比,体积与体积比,线与线比,形与形比的道理一样,否则就失去了比较的可能性。在色彩这个范功内,只能是明度比明度,色相比色相,彩度比彩度,否则就得不到准确的结论。 比较的结果,差别应是清楚可见,如果差别甚微,或眼睛无法辨别其差别,那结论只能是这些色彩的明度、色相与彩度基本或完全相同。从概念的角度说,基本相同的色彩放在一起应称为色彩的同一与重复,而不能称为对比。

试论证据的法律性

论文摘要证据法律性(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作为诉讼证据的三大基本特征之一,与我们参与诉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维护和保护合法权益息息相关和具有关键性意义。在我国无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当中,都对证据做出了关于证据种类、证明的义务、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证据的运用规则等一系列的规定。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证据学界还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对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制度的命名问题、证据标准问题、证人出庭的问题和审判前的证据展示等问题,都提出了新的见解。大多数学者认为,进入诉讼程序并最终据以定案的证据,其“形成到存在,内容到形式,收集到运用”,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由法定人员调查、收集、审查,因而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所固有的特征,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客观性和相关性的重要法律保障,我国立法上确认了证据合法性的特征。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确定证据法律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证据法律性的相关理论、证据法律性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论述,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观点和看法,以期引起专家的批评和指正。关键词:证据法律性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形式合法一、前言诉讼证据的法律性问题,是诉讼证据具有争论性的问题,而且是诉讼证据有基本特征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但从我国立法实践看;无论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都对诉讼证据的法律性问题作了规定,都明确要求作为定案根据的诉讼证据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其取得方式或手段应当合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之所以把刑事诉讼中匿名举报信、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许可而制作的录音,排除在诉讼证据之外,就充分说明诉讼证据应具备法律性这一属性以及对诉讼证据证明作用的重要性。从我国立法实践到司法实践,证据法律性都受到普遍关注且成为判断、采用证据、认定证据证明能力的一条普遍规则之一。二、证据法律性的相关理论 (一)证据法律性的含义关于证据法律性的含义,有人认为,证据法律性是指经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确认并被纳入诉讼的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事实。有的人认为,证据法律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和运用,都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还有的人认为,证据法律性是指证据应当按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取得,并依法具备法定形式。等等。虽然对证据法律性的含义的表述不尽相同,但总的和主要方面尽趋一同。且从中不难管窥证据法律性的科学含义。笔者以为,要科学界定证据法律性的含义,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认真把握:首先要明确证据法律性是法律规制赋予证据的一种属性,离开法律规制证据法律性就无从谈起,因此,要认真研究法律规制从而认真把握证据法律性含义;其次是证据的法律性既然以法律规制为前提,因此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对于不同的司法和执法活动来说,证据法律性的含义因此而有所不同;再次是要明确证据是否具备法律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是诉讼中证据被采用的法定标准。结合上述三点原理,综合各位学者观点,证据法律性系指在每一时期每一类诉讼中每一项诉讼证据都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基本属性。[!--empirenews.page--](二)证据法律性的必备性所谓证据法律性的必备性即指证据法律性是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是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之一。关于其必备性,目前在我国尚存有争议,主要有两种根本性的分歧意见:一种意见主张法律性是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另一种意见主张法律性不是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认为法律性是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理由主要是:第一,作为诉讼证据,必须依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收集、调查和审理,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简而言之,即诉讼证据的取得其方式或手段应当合法。第二,作为诉讼证据,其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认为法律性不是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的观点,其理由是针对认为法律性是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观点进行反驳,主要观点为:第一,诉讼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手段应当合法,其所涉及的问题不是诉讼证据本身所产生的问题,而是诉讼程序中所涉及的问题,不属于诉讼证据本身的属性和特性。诉讼证据是否真实与诉讼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第二,认为诉讼证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是诉讼证据法律性的要求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证据形式是

商品的基本属性(教案--优秀).doc

商品的基本属性(教案) 一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初步理解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及其相互关系、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1、识记: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2、理解: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二重点难点:重点:商品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基本属性;难点: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三教学方法:谈话法,讲授法四课时安排: 2课时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了商品以及商品经济,那么现在请同学们回忆一下:1什么商品?2商品经济是这样产生的?3商品经济是什么?(请几个同学回答问题)通过我们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商品是什么,同学们就可以判断我们生活中那些是商品那些不是商品。同学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的商品,比如同学们吃的,穿的,用的东西很多都是从市场买回来的,他们都是商品。市场上许许多多的不同品牌,不同规格的商品。现在老师就一个问题要问同学们:你们为什么会去买商品?为什么有的东西贵有的东西又便宜呢?要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就来学第二框的知识。商品的基本属性(板书)。[讲授新课] 我们首先来看商品的第一个基本属性一商品的使用价值(板书)现在请同学们先看看书上第7页的小字部分,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去购买商品?(甲学生回答)因为我们需要(乙同学回答)因为商品对我们有用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教师归纳)对了这位同学回答的很好,我们为什么去买商品呢?是因为那种商品对我们有用,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比如我们去买衣服是因为它能够御寒,我们去买食品是因为它可以充饥由此可见这是商品的这种有用性,觉得了我们要去买这种

商品。我们经济学上就把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这种属性叫做商品的使用价值。1 使用价值的含义:(板书)请同学们划书(第八页底一段)教师引导:了解了使用价值的含义,同学们思考:除了商品以外的物品是否也有使用价值?举例说明。(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有,如空气、阳光和农民自种自食的粮食)很多物品都有使用价值但它们不一定都是商品,所以,使用价值不是商品的特有属性,即非特有属性(板书)。2 使用价值不是商品的特有属性(板书)教师引导:接下来,大家想:一种商品具有何种使用价值是不是人为确定的?(学生回答教师归纳)(不是)那是由什么确定的?(商品本身具有的特征)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者化学等性质觉得的,是商品自己本身固有的。因此,我们说使用价值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板书)3使用价值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板书)教师归纳:通过我们对使用价值的学习呢!现在我们知道了我们为什么要去买商品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商品为什么能够交换?那么下面就来学习商品的第二个基 本属性二商品的价值(板书)我们知道商品除了具有使用价值以外还必须用来交换。不同的商品之间相互交换说说明他们必然存在相同的东西。比如在原始社会末期物物交换时期,一把斧头换15千克大米用等式表示如下:1把斧头=15千克大米教师提问:我们说这个等式成立,意味着他们有相同的东西而且是可以量上可以比较的东西。这里他们是什么相等呢?请同学想想。追问我们刚刚学习了使用价值,大家说是不是他们的使用价值相等?(请一个同学起来回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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