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重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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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考试题库《财经法规》(单选题)-1-(含答案及分析)

会计考试题库《财经法规》(单选题)-1-(含答案及分析)

会计考试题库《财经法规》(单选题)-1-(含答案及分析)1.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 )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A.1000B.5000C.1万D.2万【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领购。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0年11月份购进100万元的甲化妆品,用于连续生产乙化妆品,当月全部领用该批化妆品进行连续生产,生产出的乙化妆品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1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5万元(不含税)的包装费。

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

则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33B.34.5C.31.5D.64.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应缴纳的消费税=(210+5)×30%-100×30%=34.5(万元)。

3.某啤酒厂2009年9月生产了15000吨生啤,当月销售了10000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7万元,则啤酒厂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

A.100万元B.117万元C.10000吨D.15000吨【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啤酒实行从量定额征税。

4.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均实行( )。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累进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率。

5.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的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称为( )。

国家财经法规

国家财经法规

国家财经法规国家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财经领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定。

它是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础。

国家财经法规内容广泛,包含了财政、金融、税收、保险、证券、外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财政法规是国家财经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

财政法规是指关于国家财政政策、预算安排、税收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财政法规通过合理调节国家财政收支,推动经济平稳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例如,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程序和要求,使得国家预算更加科学合理。

金融法规是国家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法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行。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开展经营的条件和要求,加强了金融监管力度,提高了金融稳定性。

税收法规也是国家财经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

税收法规主要包括税法、税收管理法规等。

税收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税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持税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方式,使得征税更加公正合理。

外汇法规也是国家财经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汇法规主要包括外汇管理法规、外汇监管法规等。

外汇是国家经济和金融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汇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外汇市场的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了外汇交易和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外汇市场的监管。

综上所述,国家财经法规是国家对财经领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定。

它涵盖了财政、金融、税收、保险、证券、外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

财经法规的合理运用,将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财经法规》 内容

《财经法规》 内容

《财经法规》内容
《财经法规》是一本涵盖了基本法律和经济政策的书籍。

它主要涉及到的是各个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包括企业治理结构、财务报表编制、税法、会计准则、证券交易以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内容。

此书的目标是为读者提供实用的经济管理技巧和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

在本书中,读者可以学习到关于各种不同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经济行为的多个方面,包括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税务计算、财务报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等。

阅读《财经法规》不仅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经济挑战,还能增强其在商业活动中的决策能力。

总之,这是一本很实用且富有挑战性的书籍,无论是对于正在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读者,还是对于想要更好地了解和管理经济环境的读者来说,都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总称,也可简称为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体系(金字塔)=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制定时间:《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施行。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4.地位:会计法律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我国《会计法》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法律文件,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进行会计管理的重要基础。

二、会计行政法规与会计地方法规——非“会计法规”(一)会计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所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1.制定者:国务院——全国最高行政机关2.调整对象:---某些方面3.制定依据:《会计法》4.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二)会计地方法规会计地方法规,也称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深圳市会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锦集15篇)篇1: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二)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bai,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4.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和通信;(5)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的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第1章第一、二、三节

财经法规第1章第一、二、三节

三、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 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及保函押金、各种备用金等。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 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
(三)明晰性要求 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 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 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 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判断)
(五)实质重于形式。 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如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 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 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 业资格的管理。 4、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 的管理。
5、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 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指单位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流动资 产、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债务: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用资产 或者劳务偿付的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企业所有者(或投资人)投资转入的资本金。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 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 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成本:指公司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它 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表现为(盈利)(亏损) 包括:利润的形成和利润的分配两个部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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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重点1(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三)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货物,按13%的税率计算。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代垫运输费用(3)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策性基金或行政事业型收费(4)收取的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税率)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另外计算,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行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税法规定的标准以下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

1.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2)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不含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销售额要为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同类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据以计税,如果没有同类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货物发出的当天;(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纳税期限(1)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①1个月或1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②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纳税人出口货物——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退税。

3.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开具该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8年11月5日通过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2008年12月15日公布。

举例:A委托D帮他加工化妆品,A是委托方,D 是提供加工一方,A应该交消费税。

A应交税给国家,但消费税实行代收代缴。

A要把加工费给D,同时D把A应交的消费税一并交给D。

D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D要就他找A收的加工费来交增值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纳税人。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批发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也属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子目)、酒及酒精(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酒、其他酒和酒精等子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和焰火、摩托车、小汽车(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客车等子目)、汽车轮胎、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子目)等。

2.消费税税率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3)复合税率:卷烟、白酒(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①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②含增值税销售额应当进行价税分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销售量的确认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4.应纳税额的计算(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除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人入股和抵偿债务,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纳税;②除①外的,应当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当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分别规定为:①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④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1)1日、3日、5日、10日、l5日或者1个月。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l个月——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1日、3日、5日、l0日、l5日——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

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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