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企业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精选、)
通用范文(正式版)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简介远程审方系统是一种通过网络和远程技术,将审方过程和审方专业人员连接起来,实现远程审方的方式。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2. 审方系统的配置和维护2.1 服务器配置远程审方系统需要在一台或多台服务器上运行,服务器的配置应满足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要求。
具体配置包括:•测试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服务器规格;•服务器的操作系统版本和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的配置和备份策略。
2.2 软件的安装和更新远程审方系统的软件安装和更新是管理制度的重要部分。
管理制度应涵盖内容:•软件的安装和部署流程;•软件的更新和升级流程;•软件版本管理和发布策略。
3. 审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3.1 培训计划和课程设计为了保证远程审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设计,包括内容:•远程审方系统的介绍和基本操作培训;•审方规范和标准的培训;•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培训。
3.2 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管理制度应明确远程审方人员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包括方面:•审方流程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审方任务的分配和追踪;•审方报告的编写和审核。
4.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4.1 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为了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需要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包括:•数据备份的频率和存储位置;•数据恢复的流程和时间要求;•灾难恢复和紧急事件处理计划。
4.2 数据访问和权限管理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需要制定数据访问和权限管理策略,包括:•用户身份验证和授权机制;•不同角色的权限分配;•数据访问日志和审计。
5. 系统监控和故障处理5.1 系统监控和告警远程审方系统应具备一定的监控和告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
管理制度应包括:•监控指标的定义和设置;•告警规则和处理流程;•历史数据的分析和优化。
5.2 故障处理和紧急处理远程审方系统出现故障时,需要有相应的故障处理和紧急处理措施。
连锁公司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连锁公司药品零售业务,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零售门店及远程审方工作室。
二、远程审方工作室设置1.连锁公司总部设立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负责远程审方工作。
2.远程审方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审方工作室的设置标准;(2)配备完善的远程审方系统,确保网络稳定、安全;(3)具备专业的执业药师团队,负责远程审方工作。
三、远程审方工作流程1.门店收药员在接收到顾客的处方后,将处方信息输入远程审方系统。
2.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接收处方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内容包括:(1)处方合法性审核;(2)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药方法等合理性审核;(3)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审核;(4)患者用药安全风险提示。
4.执业药师根据审核结果,对处方进行以下处理:(1)处方合理,可直接进行配药;(2)处方存在疑问或潜在风险,与门店执业药师或患者沟通,确认处方信息后,再进行配药;(3)处方不合理,拒绝配药,并告知门店原因。
5.门店执业药师或患者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提出申诉。
四、远程审方工作室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远程审方的相关规定,确保远程审方工作合法、合规。
2.对门店执业药师进行远程审方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定期对远程审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4.收集和分析远程审方数据,为门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5.对门店执业药师进行远程审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门店职责1.门店执业药师应熟悉远程审方系统操作,配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
2.门店执业药师应定期参加远程审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门店应确保远程审方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反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
4.门店应配合远程审方工作室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及时与远程审方工作室沟通。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2. 系统管理流程2.1 系统安装与配置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以下步骤的安装与配置:1. 安装服务器操作系统。
2. 配置服务器硬件环境,确保满足系统运行的最低要求。
3. 安装远程审方系统软件。
4. 配置系统参数,如数据库连接、网络设置等。
2.2 用户管理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进行严格的用户管理:1. 设定不同的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操作员等。
2. 设定用户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需要的功能和数据。
3. 定期更新用户密码,避免密码泄露风险。
4. 管理用户账号,及时禁用或删除失效账号。
2.3 数据备份与恢复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与恢复:1. 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包括备份频率、备份介质等。
2. 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丢失。
3. 定期数据恢复的有效性,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
2.4 审方流程管理远程审方系统需要进行系统化的审方流程管理:1. 制定审方工作流程,明确审方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设定审方指标,监控审方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定期评估审方效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
3. 系统安全与风险管理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性,需要进行以下的安全措施和风险管理:1. 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工具,保护系统免受网络攻击。
2. 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3. 建立系统访问日志,监控系统的访问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4.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4. 维护和支持为了保证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持续的维护和支持:1. 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
2. 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解答用户疑问和解决使用问题。
3. 对系统进行定期升级和优化,提升系统性能和稳定性。
5.。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文件目录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 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 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 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门店设备:计算机、***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各设备功能:△ ***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 个月。
六、其他: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远程审方系统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实现医疗机构间药品审方协作的系统,为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方服务。
为了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机构间合理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系统概述远程审方系统是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药品审方协作系统。
它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 药品审方协作:医疗机构可以在系统中发起审方申请,其他机构可以对申请进行审方意见反馈。
- 药品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药品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功能,包括药品目录、药品使用说明等。
- 审方结果查询:医疗机构可以查询历史审方记录和审方结果。
3. 系统管理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需要进行系统管理和维护。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3.1 系统管理员的职责系统管理员是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者,负责系统的开通、设置和维护。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设置和参数配置;- 用户管理和权限控制;- 审方结果的管理和归档;- 系统数据备份和恢复;- 系统日志的监控和分析;- 系统故障的处理和排除。
3.2 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远程审方系统的用户进行管理和权限控制。
具体措施如下:- 注册与认证:用户需要通过合法的证书或账号认证才能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权限分配:根据用户的职责和需求,管理员给予不同的操作权限;- 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新增、修改和注销用户账号,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3 系统安全措施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数据加密: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采取加密算法保障数据安全;-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安装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范黑客攻击和非法访问;- 访问控制:设定系统访问权限,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定期备份: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审计和日志记录:对系统操作进行审计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4. 使用流程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流程如下:1. 医疗机构A发起审方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有效运行,确保提供准确、高效的审方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远程审方系统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和远程访问工具,由审方专家远端进行审方工作的系统。
第四条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工作,涉及技术支持、设备管理、数据安全、用户权限等方面。
第二章技术支持第五条远程审方系统的技术支持由专业的技术团队负责,技术团队主要职责包括:(一)维护远程审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二)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监控远程审方系统的性能,保证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定期对远程审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优化。
第六条技术团队应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机制,确保系统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对于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的故障,应提供替代方案,保证审方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技术团队应定期进行远程审方系统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安全地恢复。
第八条技术团队应持续关注远程审方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及时进行系统修复和功能升级,提升系统的性能和用户体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远程审方系统的设备管理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保护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数据安全第十三条远程审方系统的数据安全由信息安全团队负责,信息安全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数据安全政策和操作规范。
(二)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对用户的数据进行加密和权限管理,保护用户隐私。
(四)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漏洞。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团队应加强对用户数据的保护,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4.1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0.5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
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4.2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4.3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5.1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5.2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5.3 各设备功能:△***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其他:6.1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审方效率和准确性,保障药品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远程审方系统的人员。
三、管理责任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员负责远程审方系统的配置、升级、维护和管理,对系统参数进行设置和审核,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对系统进行备份,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对系统进行监控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确保系统运行无故障。
2.审方人员依据本公司相关规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程序,审方人员需要在系统中做到以下几点:•确认医嘱相关信息是否完整•确认病人诊断和医嘱是否符合规范•核实药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是否有不良反应等四、使用要求1.登录与身份认证使用远程审方系统,必须先完成登录和身份认证,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2. 操作规范在审方过程中,审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并记得在系统中记录,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实时性。
3. 保密性保证系统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所有有关审方系统的信息及操作记录均需保存机密。
4. 故障处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审方人员需及时报告管理员,必要时协助管理员解决。
5. 审方结果审核对于审方结果的审核,须由具备资格的审方专家审核后才可下达审方结果,以确保药品安全、与合理使用。
6. 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员需要对执行审方的数据实行周期性备份,以避免数据丢失。
五、远程审方制度学习考核新接触远程审方系统的审方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熟悉远程审方系统的基本操作和管理制度。
并安排考核,以确保审方人员掌握了正确的操作流程、方法和规范。
六、技术保障为了保障远程审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具备如下技术支持:1.网络与通信平台保障技术;2.数据库技术支持;3.信息安全技术支持;4.值班维护和服务支持技术。
七、附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定和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处方药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3.职责:门店处方药销售人员、审方室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基本条件
4.1.1本连锁公司执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服务,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符合远程审方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
4.1.2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质量管理(组织、人员、文件、控制);统一信息系统(同一信息平台、数据联网、资料共享);统一药品配送(门店所有药品完全由总部统一配送,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4.2总部与门店的设施配备:
4.2.1总部远程审方室应根据执业药师在岗人数,设置独立的远程审方室,配置相应数量的远程审方设施设备:
(1)审方室与连锁门店应配置可支持远程审方的计算机系统;
(2)审方室应配置与审方系统相匹配的指纹确认设备系统。
4.2.2连锁门店的配置
4.2.2.1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处方扫描、拍照设备和传输设备。
4.2.2.2连锁门店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视频设备,便于门店员工或顾客与审方室执业药师沟通咨询。
4.3数据连接
4.3.1连锁门店计算机配置安装与总部配套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的管理端口。
4.3.2连锁总部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与门店联网,应保障信号连接顺畅,确保网络传输容量和速度能够满足门店正常运转以及远程审方、考勤、图像、数据上传以及在线咨询等。
4.4人员配备与管理
4.4.1处方审核人员为注册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
4.4.2本公司总部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的门店目前有7家,并且在同一区域内。
配备了四名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其中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药师各两名。
4.4.3每一连锁门店配备2名药师(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中药师),负责处方复核。
4.4.4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注册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4.4.5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熟悉《佳烨管理软件》、熟练计算机操作规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4.6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上下班实行指纹刷卡系统考勤,工作时间应保证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为消费者提供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
4.7处方审核过程管理
4.7.1门店收到处方后,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处方应当经过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审核,并签署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经指纹确认后发送门店:
(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2)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或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后调配。
对不予通过的处方,应在该处方上注明原因。
4.7.2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凭唯一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佳烨管理软件》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7.3远程审方系统应做到先审核后销售。
注射剂、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抗生素类等处方类药由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进行调配。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
制剂,系统应自动“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
实名制管理的药品,“专册登记”,内容要增加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4.7.4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药品规格的书写是否合理正确,处方内的用药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者药物相互作用,处方限量及用药途径是否恰当等。
4.7.5如果审方室注册执业药师发现处方单配药有禁忌或者超剂量等情况,执业药师预审未通过并在计算机软件中注明,及时提示门店禁止该处方单销售。
4.8门店处方的调配与管理
4.8.1连锁门店应实时接收远程审方室经执业药师审核且有指纹确认的处方,并作出相应处理:
(1)通过审核的处方,及时进行调配复核,为顾客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2)审核不予通过的处方,系统自动锁定,拒绝调配和收银,由门店告知顾客不予调配的理由。
4.8.2药品调配后需经过门店药师进行处方核对,方可将药品销售单上传回总部进行终审,终审通过方可收银销售药品。
4.8.3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4.8.4门店人员应收集、保留处方(或病历卡)、并做好登记销售台账。
4.9审方系统因停电或网络故障造成的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等情况发生,导致无法正常实施远程审方,无论此类情况发生在总部远程审方室还是门店,双方都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解决,同时相互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告之:处方药暂停销售,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实施远程审方的操作。
4.10远程审方系统中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照片按规定保存2年,相关数据进行每日备份.
4.11门店药师协助审方员开展远程审方和在线药学咨询工作。
4.12审方员应对本职工作负责,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流程图以及岗位操作规程,确保远程审方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