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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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04•【字号】深组通[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组通[2004]15号)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各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各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党委,各基层党(工)委: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完善和试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计划、集中培训、票决、公示和责任制度,是推进我市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级党组织要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同时,认真执行《意见》。

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工)委要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让他们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的规定和操作程序,保证基层党支部坚持按规定办事,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在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基层党支部是否遵循了各项制度规定,对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并给予纠正。

各区委、各系统党(工)委要及时掌握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将《意见》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报告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2004年3月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各级党组织在探索发展党员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经验,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发展党员规划计划制度1、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实际,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定期制定科学的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部署和安排好发展党员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党(总)支部:为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规范化细则》(邹组通〔2009〕4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1、严格发展党员计划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年度发展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上报机关工委。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把工作、生产一线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机关工委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发展计划。

没有计划的不得发展。

2、落实发展党员培养制。

强化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通过培训、定期谈话、定期考察、定期分析,落实培养考察责任制。

3、推行发展党员“两推一考”制。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这两个环节,均要由党员、群众代表共同投票推荐人选;市直工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

4、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对象包括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待转正的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主要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等)、申请入党时间或入党时间、发展党员程序、监督电话等,公示结果要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doc-关于进一步做.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doc-关于进一步做.doc

小党发[2009]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为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发展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党员质量,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应高度重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总)支部重要议事日程。

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总)支部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凡一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该支部及其责任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进行通报批评;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总)支部,对党(总)支部书记实行诫免谈话,并给予降职使用。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制定好农村发展党员规划。

各党(总)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准备地掌握发展党员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理清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性强的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要通过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来严格发展程序,来促进发展党员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做到“四个优先”,即党员数量少的村优先发展,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优先发展,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村优先发展,党建工作示范村和后进村优先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尤其要突出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这个重点,中、小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1至2名,大村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2至3名,力争从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镇村30岁左右的青年党员数量达到农村党员总数的30%以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7.09•【文号】•【施行日期】2004.07.0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4年7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军队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规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国际影响显著扩大,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大量涌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新的形势给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大批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组织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有些地方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没有党员的生产班组有所增加;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的力量薄弱;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

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存在着不相适应的问题。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加强我院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青年中掌握知识较多,思想观念较新,富有创造性和革命朝气的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是中华民族振兴的未来和希望所在。

高校是高知群体和青年聚集的地方,党组织积极培养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不仅有利于壮大党的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也是高等学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个重要方面。

高校党组织,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1、以党的建设为核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通过入党前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远大理想和信念,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积极分子参加严格的入党程序仪式和必要的活动,增强积极分子对入党的庄严和神圣感,使入党的愿望和思想境界得到升华。

要通过入党后的组织生活和党的优良作风和熏陶,使其在政治上更加成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

2、加大培养力度,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素质,保证党员质量。

要抓住培养、发展、入党后教育三个环节,坚持四早:“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要从新生抓起,不断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引导他们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院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

3、要严格党校培训制度。

每个发展对象都要经过党校专门系统的学习。

在发展党员之前,每个发展对象必须要参加院初级党校和学校二级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后才能发展。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等院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青年教师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和希望,一直是我们党关注和培养的重要对象。

党的十六大报告专门强调,要注意在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指出,“高校党组织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着力做好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高校青年高知识群体特别青年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实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立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培养新世纪接班人和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把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纳入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会同有关的职能部门,对优秀青年教师政治上严格要求,业务上积极扶持,生活上热情关心,能力锻炼上创造条件,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三、要把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

根据学校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青年教师的特点制订党员发展的专项计划,积极创新工作手段,力争在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上有所突破,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

四、教师党支部(教研室)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全面指导和帮助。

要在政治思想、教学实践、科研能力、生活条件等方面予以积极引导和热情帮助,充分利用座谈会、谈心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他们的想法,主动介绍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和入党的程序,教育引导他们弘扬我校始终追求真理、追求进步,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奋进在时代最前列的光荣传统,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逐步实现“政治上成长”和“事业上发展”的统一。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校情况来看,各党支部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党支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力度,严肃查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对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1.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群团推优、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须票决(票样见附件1)。

2.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制度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见附件2);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格式见附件3);经学校党委预审、党员大会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4);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5)。

以上人员,均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等。

各党支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未经调查核实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继续培养、发展程序。

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党员工作的意见

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党员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各村支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乡进一步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党员是党在农村的骨干力量。

经常不断地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的队伍,对于保证党在农村的事业后继有人,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党所肩负的带领群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我乡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完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但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仍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从农村党员队伍的现状看,45岁以上的党员占62%,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党员占72.9%,女党员占16.5%,农村党员队伍年龄普遍偏大,青年党员数量偏小,文化程度偏低,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先进性作用弱化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给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带来困难;部分农村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

对此,全乡各级党组织必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建设陕南经济强县、打造关天经济区最具活力板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立足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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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党发…2007‟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科大党发…2003‟24号)、《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若干规定(试行)》(科大党发…2004‟22号)、《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科大党发…2004‟23号)试行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200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明确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几年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


高等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是高知识群体和青年学生聚集的地方。

在高等学校,培养和发展党员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
成部分,把广大青年教师和大学生进一步凝聚到党组织周围,有利于完成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项根本任务;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明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努力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比例达到或略高于大学层次的全省平均水平。

“严格标准”就是发展党员必须正确理解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规范程序”就是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不简化程序,也不随意增加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努力培养”就是发展党员应立足早引导、早联系、早衔接和早教育,努力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奠定基础;“积极发展”就是要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工作。

三、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扩大党员发展计划。

应按照“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党员比例达到或略高于大学层次的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要求和发展条件来确定学校每年党员发展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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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计划。

(二)加大培养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对于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特别是教学、科研一线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人才,要注意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才,帮助他们在政治上进步,启发他们萌发入党愿望,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

尤其对于那些学历高、基础好、后劲足的青年教师,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还应亲自找其谈话,进一步加强引导。

对大学生要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的工作思路,主动开展工作,新生一入学就要进行入党教育,向他们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

(三)要注意全面考察。

发展党员不能单看哪一个方面,要看其主流、本质和发展,看综合素质,特别要注意考察其政治素质。

既要防止“求全责备”的倾向,不能因为一些非原则性的缺点而把他们拒于党组织大门之外,挫伤他们的政治热情,又要防止“降低标准”的倾向,不能单看业务好,学习成绩好,有入党要求,其他方面过得去就可以发展。

(四)坚持和完善培训制度,严把培训关。

各党校分校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同时,要注意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成长、成熟。

校党校要针对青年教工的特点,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要单独开班进行培训。

(五)完善发展党员基本条件。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科大党发…2003‟24号)第九条对大学生入党所要求的“原则上各门功课无补考”进一步明确为“应在发展的近两个学期内无补考,个别成绩优秀的应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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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若干规定(试行)》(科大党发[2004]22号)第七条所要求的“必须获得过一项以上校级优秀或两项以上院级优秀奖励”调整为“原则上获得过一项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综合奖励”。

(六)党委组织部应认真履行审查责任。

党委组织部应认真履行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责任,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全套入党材料。

审查的目的是把关,不是取代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的审批。

对不符合发展条件的对象,要责成直属党委(党总支部)不予审批;已经审批了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和有严重问题的做法,要认真查处和纠正。

(七)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委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员发展工作,总结经验,合理规划,分类指导。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应认真研究,围绕校党委的目标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到培养有计划、工作有步骤、发展有进度、数量有增长、质量有保障,确保我校党员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07年11月15日
主题词:发展对象△党员意见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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