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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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

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

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摘要:1.人事档案与劳动合同的关系2.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规定3.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和终止时间4.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计算方法5.劳动者辞职时劳动合同的处理正文:一、人事档案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人事档案是记录职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工资待遇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的基础资料。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作为重要的文件资料,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文本保存在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中。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报送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和终止时间1.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一般从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开始。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日期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

2.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 小时完结为准。

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计算方法1.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2.劳动合同的计算方法: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劳动合同文本上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如无约定,则以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五、劳动者辞职时劳动合同的处理劳动者辞职时,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规范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

规范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

规范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规范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企业应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信息载体,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考核、奖励处罚等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保管、销毁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第八条企业应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损坏、遗失或者泄露档案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依法保护员工的人事档案隐私,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给无关人员。

第十条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及时更新和完善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凭证,企业应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强迫、欺诈或者威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保障。

第十五条企业应依法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者降低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企业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员工信息的完整可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订立,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三条劳动合同签订1.企业与员工间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内容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时、工资、福利、保险等事项,并明确商定违约责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第四条劳动合同更改1.双方当事人全都同意更改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办理更改手续,并将更改内容书面通知对方。

2.劳动合同更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解除与停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全都同意停止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违反劳动合同商定的,依据违约情况,可解除劳动合同或采取其他相应的制裁措施。

3.双方当事人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或支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弥补。

第六条劳动合同备案管理1.企业应及时办理员工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确保备案的合同内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全都。

2.企业应订立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依照备案的次序对已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编号,并在员工人事档案中进行记录。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七条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1.企业应依照员工入职程序,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2.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工作经过等,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收集和保管。

3.企业应定期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更新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保密与查阅1.企业应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将其人事档案内容透露给外部人员。

2.员工有权查阅本身的人事档案,但不得对档案进行修改和窜改。

3.员工离职后,企业应连续妥当保管其人事档案,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销毁档案。

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

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

人事档案中劳动合同的时间录入摘要:一、人事档案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二、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三、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四、劳动合同时间录入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五、劳动合同时间录入的规范和建议正文:一、人事档案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人事档案是记录员工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薪资待遇等内容。

劳动合同则是明确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员工的工作过程中,人事档案和劳动合同是密不可分的,它们共同记录了员工的工作经历和权益保障。

二、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一般从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开始。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日期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时间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 小时完结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为合同期限结束之日。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并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以双方协商的终止日期为准。

若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则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即为合同期限结束之日。

四、劳动合同时间录入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将劳动合同时间录入人事档案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终止情况,便于双方履行权利义务。

其次,劳动合同时间的准确记录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纠纷中进行维权。

最后,这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离职、退休等场景下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五、劳动合同时间录入的规范和建议为了确保劳动合同时间录入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在签订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注意以下事项:1.在劳动合同文本上明确记录合同签订和终止日期,并确保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

2.在人事档案中设立专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文件夹,将劳动合同文本和相关文件整理归档。

3.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劳动合同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

2.0范围:适用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及人力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

3.0定义:本制度所指的劳动合同除了是指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包括与被聘用人员书面确认的与其个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规章制度、劳动定额和绩效管理等与工作相关的协议、文件和记录。

本制度所指的人事档案是指与员工个人身份、背景、学历、能力、经验、培训、工作绩效、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证件、证书、管理表格和文件。

4.0职责:4.1人力资源部统筹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4.2部门负责人负责与应聘者或员工商定聘用条件。

5.0内容:5.1公司在招聘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应聘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和生产环境及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情况,必要时可以书面与其确认并以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5.2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求:5.2.1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应核实其身份、背景、资格和相关资料。

在确认无误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办事处新入职员工在其入职一个星期内必须把其《人事申请表》原件、相关证件副本以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寄回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其福利待遇再提供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存档。

5.2.2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对于条款的规定理解不清楚,提出疑问时应向其解释;若员工对于条款有异议的,应向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主管反映并组织双关人员与员工商讨确认。

5.2.3一般情况下,公司第一次与新员工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再与员工续签。

5.2.4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出《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给员工个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征求劳动合同处理意见。

5.2.5为确保劳动合同准确有效,员工因为工作岗位调动、晋升、工作地点改变或工资及福利待遇调整等与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标准有差异的,应及时以《人事动态表》或书面确认或更改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书归人事档案几类

劳动合同书归人事档案几类

劳动合同书归人事档案几类引言。

劳动合同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反映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书的归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劳动合同书应归入人事档案的管理类。

具体分类如下:一、劳动合同书(期满)。

(一)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的合同书;(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合同书;(三)各类聘用合同书期满解除或终止的合同书。

二、劳动合同书(变更)。

(一)因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合同书;(二)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变更名称等原因涉及劳动关系变更的合同书;(三)因劳动者调任、晋升、降职等原因涉及劳动关系变更的合同书。

三、劳动合同书(补充)。

(一)因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或需要,补充签订的合同书;(二)原劳动合同内容存在遗漏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补充签订的合同书。

四、劳动合同书(终止)。

(一)非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合同书;(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合同书;(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合同书。

五、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一)非永久性劳动合同复印件(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临时性劳动合同等);(二)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复印的劳动合同书(需要用人单位盖章)。

六、劳动合同书(其他)。

(一)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二)劳动仲裁裁决书或劳动诉讼判决书(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

归档要求。

1. 齐全性原则,应归档劳动关系建立、变更、解除或终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劳动合同书。

2. 及时性原则,在劳动关系建立、变更、解除或终止后应及时归档。

3. 规范性原则,劳动合同书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4. 保密性原则,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书,防止泄露劳动者的个人隐私。

归档程序。

劳动合同书的归档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由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确保员工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员工在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人力资源档案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定义1.劳动合同: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己乐意签订的,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明确待遇和权益的合同。

2.人力资源档案:指用人单位对员工基本情况和工作经过等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和保管的文件。

3.试用期:指劳动合同中商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试用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1.招聘人员在入职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签约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薪酬福利待遇和发放方式;–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停止条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他商定事项等。

2.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3.劳动合同应在入职前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完毕。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出3年,试用期不得超出6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乐意连续合作的,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后,假如双方未明示或者双方商定期限不超出3年,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解除1.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全都。

2.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劳动者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使不能从事原工作,且经过劳动本领鉴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商定内容,严重失职,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

第三章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用人单位应建立员工的人力资源档案,包含员工基本情况、工作经过、教育背景、培训情况等。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也影响着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新员工入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内)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格式,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合法。

2、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员工本人当面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向员工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信息。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1、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对于初次就业的员工,一般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1-3 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1、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2、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内容、生效日期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2、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企业。

3、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

三、人事档案管理(一)人事档案的建立1、新员工入职时,应及时建立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

2、人事档案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1、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2、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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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3.1. 标准劳动合同拟定与修改
第一条员工自进入公司起,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以及
补充协议;
第二条公司采用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以经公司律师审核的《承诺书》、《保
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为补充协议,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
经签定,由劳动鉴证机关鉴证后生效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修改,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3.2.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第四条在岗前培训时,员工需签署《关于认可并遵守公司所有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声明》、关于具有合法
劳动资格的《承诺书》、《保密协议》等文件以得
到试用资格;
第五条在试用期开始时,人力资源部门将合同文本及其
它补充协议内容书面提供给员工以阅读和充分
理解;在10个工作日内,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及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司CEO作为公司代表(甲方代理人),与员工(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
签字盖章后,报上级劳动鉴证机关鉴证后生效执
行。

3.3. 人事档案管理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一旦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无论是书面上还是事实上的),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
调入公司户头。

第八条档案调入的期限:自员工转正之日起60天内必须将档案调入公司,因员工方面原因不能按期调
入的,视同自动离职,同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第九条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高层办公会批准后特别处理。

第十条所有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登记表》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在明确变更内容起10个工作日内,
书面上报人力资源部门以做更改,包括居住地
址、通信联系方式、个人身份、身体状况、婚姻
状态、孕(育)期、紧急联络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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