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讲话精神心得体会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
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确保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通过学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讲话,现将本人学习心得体会与建议汇报如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抓好具有基础性作用的四项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
从第一批7个省市一年多试点情况看,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共识已经形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中央已批准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
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审判、检察工作规律,在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法院、检察院四项改革。
一是进一步把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
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情况差异大。
在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要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创新。
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经验证明,只要开动脑筋、勇于实践,遇到的难题是可以破解的。
各地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善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中央政策和基层所盼、群众所需的对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四项改革整体效能。
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目前,有的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造成司法职能碎片化,既不利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也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些试点地区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保障了法官检察官办案权,还促使一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
2016年,要重点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基层法院检察院内部资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1•【文号】•【施行日期】2016.12.1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11日)《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方面工作呈现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
同时也要看到,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
有的法规和政策价值导向不鲜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保障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符的现象;部分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
要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一场深刻的国家治理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全面”二字,意义重大而深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互联网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
自互联网成立以来,该院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探索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新路径、明确网络空间司法治理新规则、推动司法模式转型升级和互联网治理体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图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在线审理此案。
最高人民法院供图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假错案,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司法体制改革,被称为一场“司法领域触及灵魂的革命”。
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攻坚克难,做出了想了很多年、说了很多年却没有做出的改革。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2019年最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精选文档

叁、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重点举措(3):改革证据制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 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 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 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 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 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1958 1960 1967-1975
1979
1989 1991
2019
2019
2019.12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客观要求;
法院改革: 《一五纲要(20192019)》,39
检察院改革:2000.1
《三年检察改革实 施意见》,35
《二五纲要(20192019)》,50
肆、强化职业保障,加强司法工作队伍建设
重点举措(4):职业惩戒制度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 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 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 止利益输送。
叁、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重点举措(4)改革执行制度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 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重大进展:行政诉讼法修改
肆、强化职业保障,加强司法工作队伍建设
优化职权配置: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任

优化职权配置: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任作者:李正新《光明日报》(2016年05月29日06版)司法体制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根据社会治理的需要,为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而形成的有机统一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是国家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体制的形成离不开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信仰、政治诉求等,它是一个动态的平衡体,好的司法体制总是在不断改革中发展完善的。
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现有司法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的社会实践活动。
即国家从社会对司法的现实需求出发,以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为目标,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司法体制、机制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加快权威、公正、高效司法制度的建构。
当前,我国社会正在经历着深刻变革和巨大转型,司法体制也将面临一系列的改革。
从外部看,长期以来形成的依附于地方的司法人事管理与财物保障体制尚未完全破除,新的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从内部看,公检法的司法职权配置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多头司法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行政隶属色彩深厚,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直面和破解这些难题。
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进行了三轮司法体制改革,这些改革层层推进、环环相扣,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要求。
但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所有的司法机构,不可能一蹴而就。
现阶段,我国仍存在司法机关职权不明确、办案互相推诿、司法不公平、执法效率低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没有解决好司法职权配置的问题。
强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一直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也一直为我们党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路径--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解读

行政法学研究2014 年第 1 期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路径——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解读董皞1、王堃2(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0006 1. 执行主任;2. 助理研究员)摘 要:司法是法治的基本保障。
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建构科学、运行良好的司法体制的支撑与推动。
然而,当前我国司法体制确远远滞后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及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因此,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新时期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着力从法治思维、司法内部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权力监督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乃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体制;法治中国;正义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4)01-025-06司法是法治的保障,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当前我国司法体制存在较大的弊病与不足,已经无法承载民众对公平、正义的现实期待。
因此,加快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发展与完善,增进我国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价值与功能,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
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深入领会并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与目标,厘定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与路径,是需要我们着力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中国是“法治的普遍原理与中国法治实践特色的有机结合”,①其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与外延。
法治中国建设关键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下简称三个依法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下简称三个法治一体建设)。
形式与政策答案

形势与政策主观题答案1.为什么中国梦是人民的梦?中国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
习近平同志突出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凝聚着中国人民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包含着每个中国人的梦,依靠人民的力量,有赖于党的领导。
2.为了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你认为中国法治建设方面目前应有哪些努力?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我们之所以要抓住"严格执法"这一关键,是因为中国当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显然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
这一法治建设的"短板"已经困扰了我们几十年。
执法不严、执法疲软,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
中国梦的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
梦想照进现实,关键在于行动、在于实干。
只有行动第一、实干第一,才能为"中国梦"照进现实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根本保障。
坚持求真务实。
勇于攻坚克难。
"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
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我们的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强军目标,体现了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军队建设的新要求,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
突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地位。
只有落实强军目标,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国防保证。
提升军队战斗力为核心,用改革之剑破除壁垒,正助推军队练就钢铁般的肌肉,筑造中国新的铜墙铁壁。
美国的亚太再平衡以一种霸道式的形式在破坏地区秩序,造成亚太地区的震荡。
军事安全上,美国将大规模军事力量部署到亚太只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而经济上美国试图让亚太国家为其埋单。
司法改革的成就和意义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所谓司法改革,就是指通过对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在一年半时间里,我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的改革已进入平稳阶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全面推开。
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的改革也陆续启动,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经验进行探索。
来自中央政法委的最新消息显示,2016年,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14个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这意味着我国所有省份将全部启动改革。
司法机关概况司法(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司法的运作是凭借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转而进行的。
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狭义仅指法院,广义还包括检察院。
所谓的司法改革,就是指通过对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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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
法制度
篇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0XX-11-25《人民日报》孟建柱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
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
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
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
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
《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
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
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
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
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
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
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
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
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二、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
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
为此,《决定》特别指
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我国是单一
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
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
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
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
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
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
为此,《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
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
篇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孟建柱
《人民日报》(20XX年11月25日06版)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
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
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