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出诊制度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制度

门诊出诊医师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2、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3、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开启电脑登录医生工作站,迎接患者就诊。
4、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门诊办收到停诊、换诊申请后,立即通知预约中心,约中心人员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5、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长时间离开诊
室,应与门诊护士充分沟通,并主动向等候就诊的患者解释,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当事医生应与本科室科主任联系,请科主任安排其他医生替诊;科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6、门诊办每天对门诊医师进行考勤;对临时停诊或换诊进行登记,记录停诊医师及替补人员姓名和停诊原因。
门诊办公室每月统计分析科室医师的出诊情况,并对于出诊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未经许可变更出诊医师的科室,及时与科主任联系,协调处理,确保门诊患者正常有序诊治。
门诊部出诊医生诊疗规范制度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出诊医生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十、服务态度与沟通技巧
1.出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患者,体贴关心,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诊疗环境。
2.出诊医生应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减少医患误解和矛盾。
2.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出诊医生在远程诊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3.出诊医生在进行远程医疗服务时,应确保通信质量,减少因网络原因导致的诊疗失误。
二十二、患者教育与健康促进
1.出诊医生应积极开展患者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医疗机构应支持出诊医生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活动,促进患者健康意识的提升。
3.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注重倾听患者需求,关注患者心理变化,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十一、疫情防控与感染控制
1.出诊医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出诊医生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医生掌握最新的防控知识和技能。
3.出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降低感染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1.出诊医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和标识。
2.医疗废物应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丢弃。
3.出诊医生应掌握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六、职业道德与医德医风
1.出诊医生应遵循医德医风,关爱患者,尊重生命,维护患者权益。
2.出诊医生应诚实守信,严禁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等财物。
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为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提升就诊体验,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疗帮助,我们制定了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出诊时间1.1 门诊出诊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医生每天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做好门诊准备工作。
1.2 医生出诊时间应按照科室安排合理分配,避免出现集中出诊或者长时间无人值守的情况。
1.3 突发情况下,医生可以提前请假或延迟出诊,但需提前向院务办公室请假并安排替班医生。
二、挂号就诊2.1 患者需提前挂号,按照医生出诊时间到达门诊就诊,不得迟到或者提前就诊。
2.2 患者到达门诊后,需按照顺序等候,不得插队或者擅自调换排队位置。
2.3 患者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就诊,需提前通知医护人员,以便安排后续就诊事宜。
三、医生值班3.1 医生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患者随时能够联系到医生。
3.2 医生值班期间应遵守门诊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岗位或者私自离开门诊。
3.3 医生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或者无法继续值班,应立即报告院务办公室,协调安排替班医生。
四、值班守则4.1 医生值班期间需保持精神饱满,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状态。
4.2 医生值班期间需认真对待患者问题,不得敷衍塞责或者拒诊患者。
4.3 医生值班期间需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涉及医疗纠纷或者擅自开销售药品。
五、加班情况5.1 医生如需加班出诊,需提前向院务办公室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加班。
5.2 医生加班期间需保证医疗质量,不得因疲劳导致医疗失误。
5.3 医生加班期间应定时休息,避免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以上就是门诊按时出诊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就诊体验,保障患者安全就医。
感谢大家的配合!。
门诊医师出诊时间安排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时间布置制度1. 前言为了合理布置门诊医师的出诊时间,提高患者就诊效率,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出诊时间布置原则2.1 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合理调配门诊医师出诊时间。
2.2 充分考虑门诊医师的工作负荷和合理休息需求。
2.3 依据门诊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配。
2.4 定期评估和分析出诊时间布置的效果,随时进行调整。
3. 门诊医师出诊时间布置流程3.1 门诊医师出诊时间的订立由医院管理层负责,依据科室需要和医师个体情况,订立一季度的出诊时间表。
3.2 门诊医师可以向科室主任提出个人合理的出诊时间需求,科室主任可以视情况调整并报告给医院管理层。
3.3 医院管理层收集门诊医师个人出诊时间需求和科室主任看法后,综合考虑门诊科室的工作情况和门诊医师的个人时间需求,订立最终的出诊时间表,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医师。
3.4 出诊时间表应定期公布,以方便患者提前预约就诊。
公布方式包含医院官网、院内公告栏、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
3.5 门诊医师在出诊前一天需提前准备相关就诊资料,包含患者预约信息、病历记录等,并将其存档备查。
3.6 门诊医师应定时到岗,并保持诊室乾净、卫生,确保就诊环境舒适。
3.7 门诊医师在出诊时间内应全力以赴,不得擅自停止或延长就诊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并请假。
3.8 医院管理层应定期组织门诊医师出诊时间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出诊时间调整和更改4.1 若门诊医师在出诊时间表公布前提出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个人出诊时间的,需提前与科室主任协商,由科室主任向医院管理层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4.2 若门诊医师因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调整个人出诊时间的,应立刻向科室主任报备,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经科室主任批准后,由医院管理层布置其他医师代班。
4.3 对于频繁更改或无故不按规定出诊的门诊医师,医院管理层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含调整出诊时间、降低绩效考核得分等。
《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为规范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提高门诊医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定制《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公立医疗机构内所有门诊医师的出诊管理。
2.门诊医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和院内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出诊工作。
3.院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门诊医师出诊管理的执行情况。
4.门诊医师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出诊,服从院务安排,确保出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出诊安排1.出诊时间:每日上午、下午各两个小时出诊,具体时间由院务部门根据门诊需求安排。
2.出诊科室:门诊医师所在科室为其出诊科室,不得私自更改出诊科室。
3.出诊量:门诊医师每小时应接诊不超过15名患者,确保出诊质量和效率。
4.出诊人员:门诊医师应携带工作证件和医疗工具到岗出诊,不得私自请假。
5.出诊表格:门诊医师应认真填写患者病历及处方,保证医疗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三、出诊规范1.患者接待:门诊医师应礼貌接待患者,认真询问患者病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
2.诊断治疗:门诊医师应按照医疗规范和诊疗指南进行诊断治疗,不得推销医疗服务。
3.处方管理:门诊医师应按照处方规范和用药原则开具处方,不得滥用抗生素及其他药物。
4.医疗告知:门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病情及治疗进程,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5.医德医风:门诊医师应遵守医德医风,严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展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行为。
四、出诊考核1.门诊医师出诊工作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诊量、服务质量、诊疗效果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门诊医师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合格者给予相应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
3.门诊医师可以提出对考核结果的异议,需提供相应证据,并由院务部门进行审查处理。
五、附则1.本办法由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3.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省市公立医疗机构院务部门所有。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为了深入开展预约诊疗工作,方便患者就医,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门诊服务效率,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我院《无假日医院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一、门诊医师诊疗管理(一)各临床科室在每月底前应将本科室下月门诊出诊医师信息(含专家门诊)上交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后下发至门诊部办公室,门诊导医台、门诊挂号室、人事科和院办公室分别备存。
(二)医务科负责门诊医师出诊审批管理,包括专家门诊审批、专科门诊审批、普通门诊医师调诊审批、专家门诊停诊审批等。
(三)门诊部(主任)办公室负责门诊医师考勤、预约诊疗管理及门诊医师行政考核工作。
(四)门诊医师必须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
(五)门诊医师对以下情况应实行100%复诊预约:口腔科疾病、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各专科慢性疾病。
(六)诊室是医院的固有资源,任何科室和个人都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和医疗资源调配,不得将诊室据为一己所用,应服从医院和门诊部统筹安排。
二、门诊医师调诊、停诊管理(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开放全日、全周普通门诊,不允许有停诊行为,如需变更出诊医师,应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审批。
(二)专家门诊原则上不得随意停诊,如因故需停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将由科主任签字的停诊申请单上交业务院长审批。
如有突发意外情况,至少提前24小时,与门诊办、导医台沟通,避免出现停诊及退号现象。
(三)专家门诊出诊当日不得中途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上报医务科同意。
(四)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医院门诊出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出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出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就诊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门诊出诊的组织1、门诊出诊的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门诊出诊的医生应当按照医院的排班安排出诊时间,确保患者有足够的就诊机会。
3、门诊出诊的医生应当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4、门诊出诊的医生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件的书写和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门诊出诊的医生应当遵守医院的规定,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医院提交请假申请,并经过医院的批准。
三、门诊出诊的流程1、患者前来就诊时,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挂号流程进行挂号,确保就诊的有序进行。
2、在挂号后,患者应当按照医院的排队顺序进行等候,不得擅自插队或者扰乱就诊秩序。
3、门诊医生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诊疗,如需进行检查或者开具处方,应当经过相应的医学诊断和治疗。
4、门诊医生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方的管理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结算和取药,确保就诊的顺利结束。
四、门诊出诊的监督1、医院门诊出诊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医院门诊管理部门应当对门诊出诊的医生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发现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医院门诊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诊出诊的医疗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医院门诊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门诊出诊的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医疗服务的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
五、门诊出诊的责任1、门诊医生应当积极履行医疗服务的职责,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2、门诊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就诊权益,确保患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3、门诊医生应当按照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诊疗,不得擅自违法违规操作。
4、门诊医生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医院门诊出诊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门诊出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诊医师资质要求1. 门诊出诊医师须为我院合法执业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地点在我院的执业医师执业证。
2. 进修生、研究生需经医务科审批取得我院处方权后方可出诊。
3. 专家门诊出诊医师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并在本院本专科门诊工作三个月以上经验。
4. 退休专家如需继续出专家门诊,需重新申请,最长时间不超过其退休后5年。
三、出诊医师职责1. 门诊出诊医师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出诊时间、地点的准确性。
2.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位患者,不推诿病人。
3. 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时,应耐心细致,确保诊治质量。
4.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及时请专科会诊或转送急诊科,对不宜转送的病人,必须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再送急诊科或专科病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 出诊医师因故停诊,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
停诊时间超过3个月者,重新开诊需按程序申请。
6. 专家门诊原则上不能临时停诊(五个工作日之内)。
如因特殊原因(仅限于政府指令性任务、医务科安排等)需临时停诊,应提前通知患者。
四、出诊医师管理与监督1. 医务科负责出诊医师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
2. 门诊部负责对出诊医师的出诊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出诊医师按时出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 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对出诊医师的医德医风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出诊医师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1. 出诊医师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出诊医师应关心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出诊医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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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医师出诊制度
按照卫生部针对门诊有关要求:“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公开出诊信息”、“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特殊情况无法出诊应有替代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对照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规范、管理出诊医师制度,奖惩分明,各临床科室医师门诊工作量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保证出诊次数,严格控制出诊更改率,违反管理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处罚科室;
2.专家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普
通门诊及专科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
3.专家出诊时间由各科室统筹安排,保证相对固定,多渠道公开出诊信息,出诊时间不得随意变动。
4.出门诊医师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于前一天(正常工
作日)到医政科备案,以便及时提前公示、告知;如为预诊患者,应尽量电话通知患者;出诊当日不得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并报医政科同意。
5.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6.出门诊医师违规或违纪而引发投诉与医疗纠纷,经核实后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一个月累计违规两次者,取消出诊资格半年。
7•在职专家出专家门诊者,因各种原因停诊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者,如需恢复专家门诊出诊,须由科主任重新安排并签字。
8.遇门诊流量大时,为保证诊疗质量,动态调整出诊医师,遵从医政科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