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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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5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5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站。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全站和分公司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站,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组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资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时必须作到事实求是。

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报告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因职工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六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六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地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4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护的水平,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发生突发事件或突发状况,导致员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事件。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员工的工伤事故情况,建立健全工伤防护措施,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

第五条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加强员工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知识普及,提高员工对工伤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员工或亲属应立即报告事故发生的单位,并尽快就医。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尽快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起因和经过。

2. 受伤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龄等。

3. 受伤部位和程度。

4. 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证言。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受伤员工和证人的证言应尽可能真实可靠,如有可能,还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公司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向受伤员工和家属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安抚,并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主管部门收到工伤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应涵盖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的原因、起因和经过。

2. 受伤员工的责任和公司的责任。

3. 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 受伤员工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进行,结果要准确客观,确保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对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工伤事故的再次发生。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引言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受伤、患病或者死亡的事件。

对于工伤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环节。

为此,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至关重要。

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1. 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受伤劳动者的信息。

2. 相关部门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接受工伤事故报告的机制,确保及时处理工伤事故。

3. 雇主应建立内部工伤事故报告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报告时间限定,保证及时准确地报告工伤事故。

三、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 工伤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2. 调查小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调查小组应按照事故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

4. 调查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四、工伤事故统计制度1. 相关部门应制定统一的工伤事故统计规范,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工伤事故统计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数量、受伤程度、行业分布等关键指标。

3. 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工伤事故统计数据,为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的重要性1. 通过工伤事故报告,可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可以通过查明责任,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 工伤事故统计可以了解工伤事故的整体情况,为制定预防措施和政策提供依据。

六、建立完善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的建议1. 加强对雇主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伤事故报告的意识和重要性。

2. 完善相关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调查处理流程,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调查能力和技巧。

4. 建立工伤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和沟通。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板范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板范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板范文一、绪论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企业和员工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伤事故,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我们特制定了本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记录和分析工伤事故的信息,以便为事故的预防和责任的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报告制度1. 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1)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员工安全保障部门报告,并尽快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2)员工安全保障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工伤事故报告。

2. 工伤事故报告内容(1)工伤事故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和伤亡情况等。

(2)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对工伤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3)事故处理情况:对事故现场的处理措施进行记录,包括伤员的救护、现场的封锁与保护等。

(4)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调查处理制度1. 工伤事故的调查程序(1)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组应尽快抵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证据收集,并与目击者进行交流和询问。

(3)调查组应按照调查程序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交调查报告。

2. 工伤事故调查的内容(1)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包括现场环境、物体位置和标志等,同时记录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等证据。

(2)目击者的询问和陈述:与目击者、伤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3)事故责任的判断: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判断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追踪调查和监督: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追踪调查和监督,确保相关的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统计制度1. 统计指标(1)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以工伤事故的发生数量和员工总人数为基础,计算出单位时间内的工伤事故发生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一、目标本规定旨在建立一个规范的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流程,以确保事故的及时、准确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此规定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工伤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活动。

三、报告流程1. 工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须立即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并通知本单位的安全专员。

2. 上级管理机构在接报后,应迅速派遣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3. 安全专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并协助上级管理机构的调查工作。

四、调查处理步骤1. 上级管理机构需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 调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单位的管理层,并抄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专员。

3. 根据调查结果,管理层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改正措施、惩罚措施、培训措施等。

4.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配合上级管理机构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五、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本单位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责任追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领导责任、事故现场负责人责任、安全专员责任等。

六、培训与宣传本单位将定期组织工伤事故的培训和宣传活动,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措施,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七、其他条款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需要,本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调整。

所有单位成员有义务遵守本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二)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程序,确保工伤事故得到及时、准确的报告与调查,切实保障员工权益,并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工作。

二、报告流程1. 员工在发现工伤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严格按照本单位既定的报告流程进行操作。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的规范与流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提升事故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由_____(公司部门名称)负责,该部门具体承担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五条全体员工均需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工伤事故的报告第六条工伤事故报告系指员工在工作中遭遇致伤事故后,相关情况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的过程。

第七条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护与急救,确保伤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第八条现场负责人需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完成工伤事故的初步报告,内容需涵盖事故名称、地点、时间、伤亡人数、伤亡程度及初步原因等关键信息。

第九条初步报告需遵循逐级上报原则,直至公司领导层。

各级报告均需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案,以便后续查证。

第十条公司领导需对上报的工伤事故报告进行及时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同时,需汇总所有工伤事故报告,向相关部门进行统计与总结。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旨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经过及责任归属,为后续预防与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需立即成立工伤事故调查组,明确组员分工,确保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注重现场勘查、证人询问、资料搜集等环节,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第十四条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调查组应立即报警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调查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撰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归属及处理建议。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加强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岗位和人员。

二、报告程序1.任何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2.上级主管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调查,确定伤害情况和原因。

3.初步调查结果应及时汇报给上级主管,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4.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接到报告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三、调查处理程序1.调查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组成,应包括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2.调查小组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过程和责任进行全面分析。

3.调查小组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现场平面图、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4.调查小组应听取事故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的陈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

5.调查小组应编制调查报告,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统计制度1.单位应建立工伤事故的统计记录表,记录每起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统计记录表包括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人员姓名、伤害情况、事故原因、处理结果等信息。

3.每月底,单位应将统计记录表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门,由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和分析。

4.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报送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并提出相关预防措施。

五、责任追究1.对因违反工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未及时报告工伤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内部管理责任。

3.对于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调查和统计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六、培训和宣传1.单位应定期组织工伤事故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应定期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宣传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知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2.对于严重的工伤事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处理办法,请参照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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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 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
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小组与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详见附表一)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4、受理部门及责任:
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报告对象是“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五、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公司的“安全消防生产小组”负责每起工伤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表(表格详见附表三),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办公室人力资源组予以执行。

2、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2)、
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六、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 天以内
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7-30 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0 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2 个月
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 个月—6 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 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 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7 天—30 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0 天-60 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60 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 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
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6 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 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七、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1、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A 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B 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C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A 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C 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八、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1、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2、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3)、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
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 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XXXX来装饰有限公司2011 年01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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