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助磨剂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水泥助磨剂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水泥生产中的辅助材料,它能够有效提高水泥的磨矿效率和品质。
水泥助磨剂标准是对水泥助磨剂的质量和使用进行规范的文件,其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水泥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应当明确水泥助磨剂的种类和用途。
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水泥助磨剂,包括磨矿助剂、分级助剂、表面活性剂等。
针对不同种类的水泥助磨剂,其在水泥生产中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也各有不同,因此标准应当对不同种类的水泥助磨剂进行分类,并明确其在水泥生产中的具体用途和使用要求。
其次,水泥助磨剂标准应当规定水泥助磨剂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
水泥助磨剂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因此标准应当对水泥助磨剂的主要化学成分、物理性能、颗粒分布、水泥磨矿系统能耗等方面的质量指标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此外,水泥助磨剂标准还应当规定水泥助磨剂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水泥助磨剂在水泥生产中的使用方法直接关系到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标准应当对水泥助磨剂的投加量、投加时间、投加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明确水泥助磨剂与水泥原料的配合比例和配合方式,以及水泥助磨剂与其他辅助材料的配合方法和注意事项。
最后,水泥助磨剂标准还应当对水泥助磨剂的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规定。
水泥助磨剂作为一种化学品,其在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标准应当对水泥助磨剂的包装规范、运输标志、储存条件和安全使用技术进行规定,以确保水泥助磨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
综上所述,水泥助磨剂标准是对水泥助磨剂的质量和使用进行规范的文件,其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水泥生产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应当明确水泥助磨剂的种类和用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规定水泥助磨剂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规定水泥助磨剂的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水泥助磨剂是一种用于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能够有效提高水泥的磨磨细度和品质。
水泥助磨剂标准是指对水泥助磨剂的生产、质量控制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从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和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水泥工业的快速发展,水泥生产技术也在不断创新。
水泥助磨剂作为一种新型的辅助材料,对水泥生产的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水泥助磨剂行业发展较为分散,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标准化程度较低,因此有必要制定水泥助磨剂标准,以规范水泥助磨剂的生产和使用。
其次,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内容要点。
水泥助磨剂标准主要包括对水泥助磨剂的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测方法、使用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在原材料方面,标准应明确水泥助磨剂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种类和质量要求,以及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在生产工艺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要求和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在质量指标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主要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在检测方法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在使用要求方面,标准应规定水泥助磨剂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方法、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实施意义。
制定水泥助磨剂标准有利于规范水泥助磨剂行业的发展,提高水泥助磨剂的生产质量和使用效果,促进水泥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提升,推动水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标准化的水泥助磨剂产品有利于提高水泥生产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共同推动水泥助磨剂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助磨剂管理规定

水泥助磨剂管理规定为提高助磨剂应用效果,确保水泥质量可靠、稳定,特制定助磨剂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水泥助磨剂计划、采购、进厂验收、使用、处置全过程.1助磨剂的计划管理要求1.1助磨剂年度计划申报1.1.1年度计划申报要求每年底各基地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助磨剂年度需求计划,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各基地执行。
年度计划中,供应商按公司确定的中标方选择,原则上安排新引进的中标供应商的量不少于在用供应商量的50%。
1.1.2年度计划编制和审核流程使用单位初拟——基地技术部门整理、组织会议讨论、初审——基地供应部门复核——基地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供应部门汇总——公司分管领导组织会审、批准——下达各基地执行1.2助磨剂月度计划申报1.2.1月度计划申报要求各基地使用部门每月20日以前将下月计划报至基地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根据月生产计划和消耗进行审核,同时核减库存量。
计划填报和审核的内容应包括:数量、品种、到货时间、库存量等。
1.2.2 月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核流程使用部门编制——基地供应部门审核——基地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供应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下达基地供应部门——反馈到使用部门2.助磨剂的采购2.1采购管理要求在可选的供应渠道内,优化采购方式,保证助磨剂供应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厂家选择要以质量稳定可靠为前提,品种选择要充分考虑性价比高的助磨剂。
2.2助磨剂的采购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供应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助磨剂招标,技术中心、纪检、法律事务部、相关专业人员、各基地代表等参加评标,经公司定标委员会定标后确定供货厂家名单,助磨剂采购必须在中标名单中选择供应商。
对供应商采用淘汰机制,逐步减少供应商个数,最终目标供应商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提高集中度。
3.助磨剂的验收与仓储3.1助磨剂的验收入库3.1.1验收依据及标准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助磨剂厂家必须提供质保书、理化指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3.1.2验收方法常规验收:各基地在货到二天内组织技术人员、保管员一起对助磨剂的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常规验收。
水泥助磨剂质量管理规程

《水泥助磨剂质量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泥助磨剂企业管理,提高水泥助磨剂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水泥、水泥助磨剂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及水泥助磨剂原材料供应商。
第三条水泥助磨剂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参考采用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性和符合性。
第四条企业法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法人可以任命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水泥协会和省级建材(水泥)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助磨剂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保证出厂水泥助磨剂的产品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一)企业应设立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符合《水泥助磨剂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化验室。
(二)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企业化验室和生产车间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化验室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和设备维护。
(四)化验室需取得中国水泥协会助磨剂分会颁发的验室合格证。
(五)水泥助磨剂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评审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三)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八条化验室的职责(一)质量检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质量控制: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水泥助磨剂原材料进厂检验标准

水泥助磨剂原材料进厂检验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我厂进厂原材料质量验收技术要求,要求验收部门根据本标准严格验收,把好进厂原材料质量关。
2.各种原材料验收技术要求:2.1石灰石:Ca0,≥48%、SiO,≤3.5%、粒度范围30mm~200mm、无泥沙夹杂,干燥无表层水。
2.2粘土:SiO,58%~68%,Ai,O≥15%;2.3钢渣:Fe,O,≥18.0%、Ca0≥38.0%、粒度≤1mm、占80%粒度≤5mm、占20%,水份≤6.0%,。
2.4铁粉: Fe,O,≥50.0%;2.5.二水石膏:SO,≥32.0%、粒度≤200mm、结晶水≥14.5%,无粘土杂质,无表层水。
2.6脱硫石膏:SO,≥38.0%、粒度范围30mm~200mm、无杂质,自由水份≤15.0%2.7烟煤: V≥25.0%、Qdw≥2.09×10'KJ/Kg,自由水份≤6.0%、粒度≤50mm。
2.8矿渣:自由水份≤15.0%、质量系数≥1.8。
2.9粉煤灰(干排灰):烧失量≤8%、sO,≤3%、0.08mm方孔筛筛余≤10%、自由水份≤1%。
2.10沸石:水泥胶砂28天强度比大于65%,粒度≤50mm。
2.11助磨剂:参照GB8076检验,对钢筋无锈蚀作用;2.12矿渣粉:密度≥2.8克/立方厘米比面积≥400平方米/千克﹐活性指数7天≥75%28天≥95%三氧化硫≤4.0%;3、编织袋3.1编织袋的质量:编织袋的材料和尺寸符合GB9774—2004要求。
每次进厂要从中抽取2条以上进行称量,单条重量不得低于75克。
3.2编织袋上的标识包装袋上的标识齐全,版面符合国标要求,字体颜色正确,编号、日期打印清楚。
取得认证资格的企业要把认证标志印刷上去。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是指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一种辅助材料,它可
以提高水泥的磨矿效率、降低能耗、改善水泥品质。
水泥助磨剂标
准是对水泥助磨剂产品质量和使用要求的规范,其制定对于规范水
泥生产、确保水泥质量、提高水泥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应包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水泥助磨剂
作为辅助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水泥生产的效率和产品质量。
因此,标准应明确水泥助磨剂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颗粒分布、外
观等指标,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其次,标准还应包括对水泥助磨剂使用的技术要求。
水泥助磨
剂的使用技术直接关系到水泥生产的效率和成本。
标准应规定水泥
助磨剂的投加比例、投加时间、投加方式等关键技术参数,以确保
水泥助磨剂能够发挥最佳的辅助作用。
此外,标准还应包括对水泥助磨剂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的规定。
不同类型的水泥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类型的助磨剂,标准应对不同类型水泥的适用助磨剂进行分类和规范。
同时,标准
还应对水泥助磨剂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出相应的注意事项,
以确保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的性能。
总的来说,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水泥生产、提高水泥生产效率、保障水泥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才能够推动水泥助磨剂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水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水泥助磨剂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为水泥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JCT667-2004水泥助磨剂行业标准
作者:佚名出处:水泥商情网更新时间:2007-7-12 15:17:57 热★★★【发布单位】【标准编号】JC/T 667-2004【发布日期】【实施日期】2004.12.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助磨剂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粉状物料的助磨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344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214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5483 石膏和硬石膏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 12958 复合硅酸盐水泥GB/T 14684 建筑用砂GB/T 14685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C 600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JC/T 603 水泥胶砂干缩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助磨剂 grinding aid[粉磨]工艺外加剂:Processing addition在水泥粉磨时加入的起助磨作用而又不损害水泥性能的外加剂,其加入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1%。
[GB/T 4131-1997,定义4.17]3.2比对水泥 reference cement不掺助磨剂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石灰石硅酸盐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品种水泥。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水泥助磨剂是指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添加的一种辅助材料,它能够提高水泥的磨磨性能,降低磨磨能耗,改善水泥的品质和产量。
水泥助磨剂标准是指对水泥助磨剂的质量、性能、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的文件,它对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应当明确水泥助磨剂的分类和命名规范。
水泥助磨剂可以根据其化学成分和性能特点进行分类,例如有机水泥助磨剂、无机水泥助磨剂等。
在命名规范上,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命名准确清晰,避免混淆。
其次,水泥助磨剂标准应当明确水泥助磨剂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
这些指标包括外观、化学成分、细度、比表面积、水泥磨磨性能、水泥强度等,这些指标的严格执行可以保证水泥助磨剂的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检测方法的规范化可以确保水泥助磨剂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另外,水泥助磨剂标准还应当规定水泥助磨剂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水泥助磨剂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包括适用的水泥种类、掺量范围等,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这样可以避免水泥助磨剂的滥用或误用,确保水泥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水泥助磨剂标准还应当规定水泥助磨剂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水泥助磨剂包装的材质、尺寸、标识等,以及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这样可以保证水泥助磨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保证其质量稳定。
总的来说,水泥助磨剂标准是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它对水泥助磨剂的质量、性能、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规范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水泥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水泥有限公司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管理制度
水泥有限公司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助磨剂进厂及使用等环节料耗处于合理范围,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职责(1)磅房负责助磨剂进厂司磅工作。
(2)成品车间负责助磨剂的卸车、储存管理、日常使用工作。
(3)生产技术部工艺员负责助磨剂测量掺加管理工作。
(4)化验室负责助磨剂的检验。
三、内容1、助磨剂进厂管理(1)助磨剂进厂后,磅房进行过磅,称量毛重并通知生产技术部工艺员。
助磨剂进厂时应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生产技术部工艺员归档备查。
(2)生产技术部工艺员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到达现场,对助磨剂装卸过程中各环节进行监督,并抽取样品进行送交化验室检测。
(3)助磨剂到达水泥车间后,水泥车间要及时组织卸车,在卸车过程中工艺员负责在磅房开具的《进厂原燃材料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卸车完毕后,助磨剂运输车辆过磅称量车辆皮重。
2、助磨剂验收按以下方法对比验收执行:(1)、管理和职责助磨剂日常管理由生产技术部工艺员负责,生产技术部工艺员根据当月生产情况,在每月15号前将下月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并且合理安排每批助磨剂的进厂时间,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工艺员负责对每批进厂助磨剂进行取样,送化验室进行检验。
要求从三个桶内均匀取样后混合,样品总量不少于500ml。
化验室负责对每一批次进厂助磨剂的增强及助磨效果做小磨试验,并建立专门验收台账。
对助磨剂验收的指标,验检验项目严格依据“尧柏技发〔2013〕38号”关于水泥助磨剂出厂检验与进厂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此基础上,要增加助磨剂与外加剂适应性的对比试验,并对比小磨试验各项性能指标。
检验时分别用小磨内掺(助磨剂均匀的加在石膏上混合均匀后加入试验小磨粉磨)的方法评价助磨提产效果,并做全套物理、必要的化学检验,含性能(标稠、凝结时间、与外加剂的相容性)对比检验;用成型时外掺(成型时外掺助磨剂是在成型水中加入助磨剂混合均匀)的方法做强度试,主要用物理试验的方法来验证助磨剂的均质稳定性,做完试验要做好记录,并将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水泥助磨剂标准
水泥助磨剂标准水泥助磨剂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水泥生产中的辅助材料,它可以提高水泥的生产效率和品质。
为了确保水泥助磨剂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来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本文将就水泥助磨剂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生产厂家和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
首先,水泥助磨剂标准主要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和检测、生产工艺的要求、产品质量的评定标准以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
在原材料的选择和检测方面,水泥助磨剂应选择优质的矿石和化学原料,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在生产工艺方面,水泥助磨剂的生产需要严格控制工艺参数,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此外,水泥助磨剂的产品质量评定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包括了产品的外观、化学成分、物理性能、颗粒分布等多个方面的指标,只有符合这些指标的产品才能够合格出厂。
最后,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方面,水泥助磨剂的使用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以确保其在水泥生产中的效果和安全性。
其次,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水泥行业的发展和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水泥助磨剂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市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另一方面,水泥助磨剂标准的执行可以保障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因产品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的生产事故和质量问题。
因此,只有严格执行水泥助磨剂标准,才能够确保水泥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水泥助磨剂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变化,水泥助磨剂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生产工艺和市场需求。
只有不断完善水泥助磨剂标准,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提高产品的质量。
综上所述,水泥助磨剂标准是水泥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以及行业的发展。
各个生产企业和使用者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不断完善和更新水泥助磨剂标准,以适应行业的变化和发展,推动水泥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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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水泥助磨剂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TC/TVs-OP05文件版本号:1.0受控标识:编制:李运北乔渊审核:技术委员会批准:马振珠发布日期:2006年09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5日文件修订情况修订次数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程序4认证实施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2样品检测4.3初始工厂审查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认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5.2认证证书的变更5.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6.1认证标志的使用6.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3加施方式7收费附件1:水泥助磨剂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水泥助磨剂产品描述表附件3:水泥助磨剂产品检验项目和要求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1页共6页修订日期: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水泥助磨剂产品的自愿性认证。
助磨剂是指在水泥粉磨时加入的起助磨作用而又不损害水泥性能的外加剂,其加入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1%。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程序3.1认证的申请3.2产品抽样检验3.3初次认证现场审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和复评4认证实施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的划分根据申请认证的水泥助磨剂产品的组成、种类将水泥助磨剂分为液体助磨剂和粉体助磨剂两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CTC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文件资料:a)生产厂概况和注册证明材料;b)生产厂质量管理文件;c)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安全性能指标规定;d)产品检验报告;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2页共6页修订日期:e)生产/检验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及检测设备计量检定证书。
必要时,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f)产品描述和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简述;g)关键原/辅材料及其供应商清单;h)其它资料。
4.2样品检测4.2.1根据申请人申请的认证产品范围进行产品的抽样检测,检测依据的标准为规则中明确的产品标准。
4.2.2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水泥助磨剂产品的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参照行业标准制定。
申请认证的水泥助磨剂产品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详见附件3。
4.3初始工厂审查4.3.1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后进行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6个人日。
4.3.2工厂审查内容4.3.2.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需要时,按照认证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3.2.2产品一致性检查a)申请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是否与申报时一致;b)申请认证产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检测频度进行检测;c)现场抽取样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3页共6页修订日期:4.4.1认证结果评价4.4.1.1样品检测检测项目应全部合格,如有任一不合格,则认证终止,申请人经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认证。
4.4.1.2初始工厂审查评价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a)如果整个审查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审查合格。
b)如果发现轻微的不符合项,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时,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报审查组确认其措施有效后,则工厂审查合格。
c)如果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或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时,则终止审查。
4.4.2认证结果的批准认证机构对工厂审查和样品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工厂审查以及样品检测均符合要求,经认证机构评定后,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CTC的要求。
4.4.3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工厂审查时间、样品检测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样品检测时间为根据混凝土外加剂及防水材料的检验项目所需的时间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该产品按相关标准检测的两倍工作日时间。
提交工厂审查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4.5获证后的监督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4页共6页修订日期:4.5.1获证后监督检查频次4.5.1.2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5.1.3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a)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c)有足够信息表明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2监督的内容4.5.2.1方式获证后监督的方式为:工厂检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样品检测。
4.5.2.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附件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实施。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时间为每个加工场所1-4个人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从获证起的四年内,其检查范围应覆盖附件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内容。
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附件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对工厂进行一次全面审核。
审核内容和审核时间与初次工厂审查相同。
4.5.2.3产品一致性检查同本规则4.2.2.2的规定。
4.5.2.4样品检测获证起的四年内,对生产厂的获证产品,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单元的产品进行性能检测;获证后的第五年,按照认证单元对具代表性的产品进行性能检测,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
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5页共6页修订日期:4.5.3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如果存在不符合项,则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
逾期将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本规则覆盖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证书的有效性依靠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5.2认证证书的变更5.2.1变更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同一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变更产品的有效性,根据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5.2.2样品要求按照变更程序要求,对变更产品进行参数比较,确认需进行检验的产品,并根据附件3的要求检验。
5.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的暂停、注销或撤消按产品认证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在通过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后,可以在获准认证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号。
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6页共6页修订日期:6.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具体的标志样式详见《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样式及说明》。
6.3加施方式可以采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或者采用印刷方式。
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
7收费认证收费由CTC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1.1质量负责人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确保认证产品受控零部件和材料变更时向认证中心申报确认;d)与认证中心保持联络并协调有关认证事宜。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2.1质量文件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2.2文件控制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应确保: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质量记录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二年。
3采购和进货检验3.1供应商的控制工厂应制定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3.2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以确保受控零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
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4.1工序控制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环境控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过程监控工厂应对影响产品主要性能和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关键参数及其控制做出明确规定,且符合设计要求。
4.4设备维护保养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过程检验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5产品检验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具体的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6检验试验设备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