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总部管理费用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中国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中国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管理,提高费用使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特制定本费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费用管理范围1.差旅费用:包括员工出差所需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等。
2.交通费用:包括员工通勤交通费用、外出公务交通费用等。
4.餐饮费用:包括员工用餐费用、公务款待费用等。
5.礼品费用:包括公司对客户、供应商等赠送礼品的费用。
6.培训费用:包括公司员工培训、会议费用等。
7.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维护等费用。
8.其他费用:包括公司车辆维护保养费用、会务费用等。
三、费用申请和审批流程1.员工在发生费用前,需填写费用申请表,并由直接主管审批。
2.主管审批通过后,费用申请表需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申请符合公司政策,并有相应的预算。
4.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费用申请表交给会计部门进行记录和报账。
5.会计部门根据费用申请表和相关发票进行核对,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6.审批通过的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付款周期进行支付。
四、费用控制和监督1.所有费用必须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费用申请需事先考虑预算和实际需要,避免浪费和超支。
3.主管部门对所属员工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负有监督责任,并主动提出建议和优化方案。
4.财务部门定期对费用进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费用管理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五、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费用管理制度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2.对于违反费用管理制度的员工,经财务部门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费用,将要求员工进行自费报销,并对该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公司财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做好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务消费管理工作,防止职务消费滋生腐败问题,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消费行为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职务消费管理。
三、职务消费范围1.工作场所(1)电话费用: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总部的职员可以通过公司的内外线拨打电话,职务性质的电话费用可以报销,私人性质的电话费用不予报销。
(2)文件送达费用:公司工作人员从事公务活动、办公、参加政务活动时,有必要使用邮件、快递等服务,相关费用可以报销。
(3)出差费用:拟进行公务出差,务必提前提交出差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按照有关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4)公务招待费:在公司开展工作中,与合作伙伴、客户交流工作需要,负责人可以根据公司的规定安排餐饮或礼物,相关费用可以报销。
各部门不得将公务招待费用作为返点给予合作伙伴和客户。
2.个人消费(1)住宿费:公司负责人可以根据职务需要安排住宿。
因公务需要产生的住宿费用可以报销,私人住宿费用不予报销。
(2)市内交通费用:因公务需要乘坐的市内交通工具的费用可以报销,个人消费不予报销。
(3)餐饮费用:公司内部并无固定食堂,员工每天需要自行解决餐饮,因公务需要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报销,个人消费不予报销。
四、报销流程1.工作场所(1)电话费用、文件送达费用:相关费用由公司前台收到后予以登记,申请人填写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递交相关发票,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因公务需要产生的车票、住宿、餐饮、交通等相关费用,申请人应提前填写出差报销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购票或预订住宿,归还发票后,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予以报销。
(3)公务招待费:负责人按照公司的规定安排公务招待活动,申请人填写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递交相关发票,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予以报销。
机关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费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标1.1短期目标1.1.1加强公司费用管理,避免不合理开支,降低经营管理费用,提高经济效益.1.2中长期目标1.2.1通过推行本制度,不断引入科学的管理方法,改善机关事务办理流程,强化部门管理职能,提高执行力。
第二条管理机构、管辖对象、适用范围2.1管理机械2.1.1机构设置2.1.1.1设立总部费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党委书记、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部门经理任委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会部,为委员会具体事务执行部门.2.1.2主要职权2.1.2.1主要职权2.1.2.1委员会主要职权:①审核批准公司年度费用预算;②监督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③评价与考核各部门费用管理;④对公司费用管理行为进行评价与改良.2.1.2.2财会部主要职权:①组织开展年度费用预算工作;②执行各项明细费用管理;③过程反馈与总结;④费用管理制度修订与完善。
2.2管辖对象2.2.1本制度涉及全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有关税费的核算项目(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
2.2.2财务费用和有关税费的考核有别于其他管理对象。
2.3适用范围2.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项目、单位参考执行。
第三条管理方式机关费用采取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行政管理三种方式。
3.1预算管理3.1.1定义3.1.1.1预算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事先向财会部提出下期本部门所有费用的计划(金额≥5000 元的财产购置、修理等须另单独预算申请),财会部统一报费用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经主任批准后,确定该部门下期费用预算金额.费用报销时,财会部根据费用预算,准予报销或另行处理。
3.1.2具体实施3.1.2.1公司对所有费用实行按年预算,按季度进行反馈。
3.1.2.2当年12月25日前,各职能部门向财会部提交下年《费用预算表》,经过费用管理委员会审核、主任审批后,在1月10日发回各部门执行。
3.1.2.3由财会部在季度终了后的10日内形成《季度费用开支报表》和年终了后20日内形成《年度费用开支报表》,上报费用管理委员会领导,并提供部门分割单以备查询。
国企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国企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为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通过该制度,国有企业可以预测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实行预算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下面,我将从国企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国企财务预算的编制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和内外部环境因素。
编制预算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结合企业各部门的需求和预期收入,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编制预算需要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能够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完成预定的目标。
其次,国企财务预算的执行也是该制度的重要环节。
预算执行的关键是要实现预算目标的不断调整和优化。
国企应该制定明确的预算执行责任制,明确预算的分工和责任人,确保预算具有可追溯性。
为了提高执行效果,国企可以将预算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等不同阶段,确保每个阶段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再次,国企财务预算的监督也是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预算监督机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预算监督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财务报表分析等方式进行,最终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此外,国有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中还应该注重员工的参与和沟通。
企业应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使得预算编制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财务预算的理解和意识,使员工能够主动参与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真正做到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总之,国企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通过细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实现预算目标,提高经营效益。
在未来的发展中,国有企业应该不断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务预算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企总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总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总部及其下属子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风险防控、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有企业总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实施总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 负责编制总部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3. 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4. 负责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经济效益;5. 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和信息披露;6.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风险;7. 负责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资金收支;2.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4. 信息透明原则:确保资金使用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资金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据管理制度,确保收入来源合法、真实;2. 资金支出管理:按照预算和授权进行支出,严格控制非预算支出;3. 资金结算管理:及时办理资金结算,确保资金流动性。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八条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2. 分解责任原则:明确成本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3. 动态监控原则:实时监控成本变化,及时调整成本控制措施。
第九条成本核算与控制:1.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2.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3.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和销售成本。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属国有企业:现将《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晏华明联系电话:87189523二○○九年三月十八日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各项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以财务指标形式表现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资本运营等方面的计划和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是指企业开展的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以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为经理办公会,下同)、预算委员会、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促进全面预算管理。
第四条企业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
第五条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调整草案,组织预算考核与监督。
预算委员会由企业经营班子以及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企业财务部门是预算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预算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企业内部业务机构和所属子企业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分管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办法、预算执行办法、预算分析办法、预算考核办法等,以及与预算管理相配套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分析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国企费用管理制度

国企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国有企业内部费用管理,确保企业各项费用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下属单位和员工,涵盖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费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费用管理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费用管理制度,审核各项费用支出,编制财务报表,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2、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费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定。
3、使用部门:负责合理使用各项费用,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4、监督部门:负责对各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
三、费用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季度或月度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请领导审批。
2、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如有超出预算的情况,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3、报销审核:员工在报销费用时需提供相关凭证和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复核,最后报领导审批。
4、费用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5、财务报告:每月末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各项费用使用情况,报领导审阅。
四、费用管理规定1、差旅费: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出差事项,按照企业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
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期间如需临时增加支出,需事先报请领导批准。
2、办公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办公用品采购。
员工如需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领取。
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需建立台账,定期盘点。
3、招待费:企业应合理控制招待费用支出。
招待事项需事先报请领导批准,接待费用按企业规定标准执行。
接待过程中如需提供餐饮、住宿等需事先与财务部门沟通,按标准执行。
4、会务费:企业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会议活动。
会议费用的预算需事先报请领导批准。
会议过程中各项费用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会后需按照财务要求编制会议费用报销单据,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日前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
第五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应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中期财政规划建议,推行翻转基本建设。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部门及其监管(所属)的中央企业,以及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
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金融企业(含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七条经法定程序核准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官方,牵涉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二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八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总收入就是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上缴,并列入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含:(一)国有独资企业按照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入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赢得的股利、股息总收入;(三)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四)国有独资企业结算总收入(计入结算费用),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入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互动的公司结算总收入(计入结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第九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开支应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除调到通常公共财政预算和补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作以下用途:(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资本转化成,包含重点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发展关键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维护生态环境、积极支持科技进步、确保国家安全,维持国家对金融业控制力,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化解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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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总部管理费用预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国有企业总部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和管理,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总部管理费用的监督和审计,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企业总部及其直属单位的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二、管理费用的范围
管理费用是指国有企业总部及其直属单位为实现政府委托、国家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目标,提供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科研开发费用、培训费用、
出差费用、会议费用、办公租赁费用、水电暖气费用、保洁费等,但不包括国有企业
子公司管理费用以及投资和筹建费用。
三、管理费用预算编制
(一)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明确归集口径和分摊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目标和实际情况,按照资金集中调拨和分级管理原则编制。
(二)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
1.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应当健全制度、约束行为,确保预算编制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2.满足实际需求。
按照企业战略、经营情况,结合预算执行结果和预算调整情况,合理确定预算规模,使之满足实际需求。
3.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按照科学管理和效益优先原则,选择适宜的管理方式和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4.节约经费、防止浪费。
按照节约用人、压缩开支、防止浪费原则,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压缩不必要的费用,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益。
(三)管理费用预算编制程序
1.预算编制部门应当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及运营计划,按照管理费用预算编制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流程和管理制度。
2.预算编制流程主要包括:审查年度预算、建立预算编制计划、编制预算方案、评审主管领导批准、报送审批和公开预算。
3.预算编制部门应当依据各项管理标准和指标,明确责任、权限和程序,以资金需求为依据,编制项目预算和总预算。
4.预算编制部门对频繁的预算调整及更改,应严格管理,确保调整合理、可行、符合预算原则,遵循预算编制程序。
四、管理费用预算审核与批准
(一)管理费用预算审核
1.管理费用预算审核主要负责制定年度管理费用预算计划、审核管理费用预算方案、统计、分析和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审核预算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严谨认真、勤劳笃行等原则,明确预算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审核预算应当审查预算方案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保证预算项目和数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人员应当实际比对预算申请和预算执行情况,确定预算的真实性、合
理性和效果。
预算审核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预算审计结果。
(二)管理费用预算批准
1.管理费用预算批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严谨认真、勤劳笃行等原则,明确批准人员、时间和机构,并将批准结果及时送达所属部门。
2.管理费用预算批准应当围绕预算指标合理性、项目实施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理,切实保证预算的质量和效益,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红利和社会效益。
五、管理费用的执行和监督
(一)管理费用执行
管理费用执行应当遵循计划控制、执行监管、信息采集、采购贯标、绩效考核、人事管理等原则,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费用的用途准确、合规、经济、效益。
(二)管理费用监督
1.管理费用监督应当遵循预算执行监测、决策支持、效益评价、资源管理、法律制约等原则,对管理实践过程中的各项预算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对预算执
行进行评价,为决策提供依据。
2.管理费用监督应当实行日常监督与年度监督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需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内控审计、突击检查等预算监督体系。
若发现预算执行不规范等情况,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六、管理费用的审计和报告
(一)管理费用审计
1.管理费用审计应当遵循规范程序、严密审核、全面评估、科学分析等原则,责任部门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打击不合规管理的违法行为。
2.管理费用审计重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账务核算、收支管理、支付规范、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二)管理费用报告
1.管理费用报告应当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公开、便于理解等原则。
排版要合理,内容结构完整,数据精准,文字流畅。
2.管理费用报告需包含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措施。
七、附则
1.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并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现行有关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规定和制度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