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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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规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徐铭军 教授)

第二章 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的工作特点
一、方法多样性 二、跨学科性 三、不确定性 四、争议性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规范
第三章 分娩镇痛的人员设置 一、人员配备: 1.麻醉科医师至少一名: (1)具有麻醉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2)至少3年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置妇产 科手术、麻醉意外的抢救; (3)经过相关的分娩镇痛专业培训,可以和产 科医师配合独立进行分娩镇痛工作;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规范
第五章 开展分娩镇痛条件 一、分娩镇痛的场所 接受分娩镇痛的是已经进入产程的产妇, 因此分娩镇痛均应在产房进行。产房应符 合无菌操作环境要求。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规范
二、开展分娩镇痛的场所应具备以下设备: (1)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2)麻醉机 (3)气道管理用品(喉镜、气管导管、口 (4)供氧设备(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5)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6)急救车(急救设备及药品)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区域内应备有除颤器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规范
(6)硬膜外给予首次镇痛剂量药液,密切观察 后确认导管位置未进入蛛网膜下腔及静脉。 (7)配置硬膜外镇痛装置,指导产妇合理使用 镇痛装置。 镇痛泵设置:Basal 5-6ml/h、PCA 5-6ml、 Locktime 15min、 limit 30ml/h; (8)第一产程仍有明显的疼痛,麻醉医生经硬 膜外导管酌情注入少量低浓度局部麻醉药并观察 疗效后确定是否继续追加; (9)宫口开全停止背景输注药物。 (10)适时拔除硬膜外导管,穿刺点以无菌敷料 覆盖。
第 二 产 程
一
产
程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和管理规范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产科镇痛必须兼顾母体、胎儿及新生儿的安全,至今尚无一种令人满意的安全的分娩镇痛方法。
常用的脊麻、硬膜外间隙阻滞、骶管阻滞与吸入麻醉均各有利弊。
我国的分娩镇痛则以硬膜外间隙阻滞为主。
硬膜外阻滞是产科止痛最有效的方法。
产科硬膜外阻滞镇痛要求其对母婴毒性低,起效快,作用时间长对阴道神经阻滞弱。
硬膜外阻滞镇痛可注入局麻药和阿片类药,以阻滞脊髓节段T10-L1为宜。
一、硬膜外阻滞用于分娩镇痛具有以下优点:1.效果确切;2.无全麻时误吸的危险;3.可满意消除分娩痛对机体的影响;4.应用低浓度局麻药可达到镇痛而不影响躯体运动神经;5.在方法得当的情况下并发症少;6.若产妇需行剖腹产,麻醉非常方便;7.产妇意识清楚,胎儿娩出对产妇精神具有明显鼓舞作用。
二、适应证主要用于第一产程、第二产程的分娩镇痛以及剖腹产或产钳的分娩镇痛:1.宫缩较强和产痛特别剧烈者;2.产妇有心脏病或肺部疾患不宜过多屏气者;3.痛阈较低的初产妇;4.有胎儿窘迫的产妇。
三、禁忌证不宜采用硬膜外阻滞镇痛者包括:1.原发性或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2.产程进展缓慢;3.失血较多;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已用过大量镇痛药者。
四、操作方法阻滞方法以双管法为好,能缩小阻滞范围,以免影响宫缩和产妇血压,即在L1-2和L4-5间隙各插一管,高位管向上插入;低位管向下插入。
第一产程进入活跃期后从高位管注入0.25%-0.5%丁哌卡因约5ml,阻滞T10-L2脊神经,以消除宫缩痛。
进入第二产程改从低位管注药,使会阴无痛,骨盆底和产道松弛。
五、硬膜外阻滞的用药利多卡因,氯普鲁卡因,丁哌卡因等皆可应用。
产科麻醉中以选用丁哌卡因和氯普鲁卡因较为安全。
丁哌卡因与母体蛋白亲合力强,蛋白结合率高达92%,通过胎盘的药物少(21%),镇痛作用强而运动神经阻滞轻,作用时间长,对宫缩和产程无明显影响,对母儿影响轻微,为分娩止痛的首选局麻药。
六、注意事项硬膜外阻滞用于分娩镇痛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穿刺时取左侧卧位,避免压迫下腔静脉。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及并发症处理)1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操作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和蛛网膜下腔一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前产妇的评估椎管内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病史(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镦史、合并症、特殊药物应用等)、体格检查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和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检查等)。
存在合并症或其它异常情况者,应当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适应证和禁忌证(一)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适应证1 .产妇自愿应用2 .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禁忌证1 .产妇不同意,拒绝签署知情同意者。
2 .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者,如凝血功能异常、穿剌部位感染或损伤、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脊柱病变或产重脊柱畸形,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等。
3 .对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过敏者4 .产妇无法配合进行穿刺的情况三、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知情同意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应该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
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描述其预期的效果、优势,对产程和胎儿的可能影响,潜在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以及可能的替代手段,由实施操作的麻醉医师向产妇进行详细说明后签署。
四、椎管内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程开始后,产妇有要求,经评估无禁忌证后,在产程的任何阶段均可开始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
五、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流程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可参考下列流程:1 .产程开始后,产妇提出要求。
2 .产科医师/助产士/产房护士、麻醉科医师进行评估。
3 .拟定镇痛方式4 .签署知情同意5 .准备相关物品,建立生命体征监测及胎心监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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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镇痛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分娩镇痛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1.0 适应证
1) 产妇自愿行分娩镇痛。
2) 宫缩较强,产痛剧烈者,尤其是初产妇。
3) 痛阈低、对疼痛特别敏感的产妇。
4) 伴心肺疾病(除外严重心肺疾病)不可过度屏气的产妇。
5) 无硬膜外穿刺禁忌症。
2.0 禁忌证
2.1绝对禁忌症
1) 病人拒绝接受无痛分娩;
2) 穿刺部位局部感染;
3) 全身脓毒血症,败血症;
4) 凝血功能异常;
5) 颅内压高的病人;
6) 产妇如有胎盘早剥、先兆子痫、骨盆狭窄,头盆不称,宫缩异常,双胎,产前出血等不宜选用;
7) 低血容量患者。
2.2相对禁忌症:
1) 穿刺部位附近有局限性感染;
2)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3) 慢性腰背痛;
4) 过度肥胖;
5) 妊高症患者已使用镇痛镇静药物;
6) 产程进展缓慢。
3.0 术前准备
3.1孕妇准备
1) 开收费单,患者填写分娩镇痛同意书,并向患者讲明分娩镇痛的优缺点、
并发症,特别强调助产、
剖宫产与分娩镇痛的关系。
2) 分娩镇痛前病人评估,填写分娩镇痛登记表,和病人沟通了解病人情况。
3.2医务人员准备
3.3用物准备
4.0 操作方法及程序
4.1当分娩发动后,开始腰硬联合镇痛工作。
1) 先开放静脉,滴上0.9%NS 500ml,维持血容量。
2) 于L2-3或L3-4行腰硬联合穿刺,成功后于蛛网膜下腔注入首量(建议用法:芬太尼20-25ug+生理盐
水配成2.5ml,或舒芬太尼5-10ug+生理盐水配成2.5ml)后置入硬外导管,头侧置管3-5厘米,固定。
平面控制在T10以下。
3) 配置镇痛泵药液,建议用法:fentanyl 1.0~2.0ug/ml+0.1%Ropicaine混合
液持续输注5ml/h,自控镇痛
每次给药3ml,锁定时间10min,总量小于20ml/h。
4) 宫口开至9cm后停镇痛泵,第三产程重新开启直至切口缝合完毕。
5) 指导病人如何使用自控镇痛泵。
6) 观察并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胎心率,特别是给药后一个小时内,并及时调节镇痛泵速度。
7) 必要时建议产科医生使用催产素。
8) 一小时后患者情况稳定,对局麻药及分娩镇痛无不良反应,则可交班给助产士,并嘱分娩结束后拔
管。
9) 及时处理助产士发现的问题,保证随叫随到。
10) 认真填写分娩镇痛记录单。
11) 术后访视。
4.2若行腰硬联合穿刺时已进入第二产程
可考虑蛛网膜下腔给首量时加入局麻药加强镇痛作用,如舒芬太尼5-10ug或芬太尼10-25ug+Ropicaine
1.5-3.0mg。
5.0 术后处理
6.0 护理要点
1. 术前详细了解病史,查阅有关化验结果,排除禁忌症,向产妇讲解分娩镇痛的原理、效果、优缺点,
征得产妇及家属同意后,做好分娩镇痛的准备工作并通知麻醉师。
2. 当子宫颈口开大2,3cm,予开放静脉通道,协助麻醉师摆好产妇的体位及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专人在产妇身旁安慰、关心产妇,给产妇提供心理的支持和生活的护理。
3. 麻醉后,给产妇吸氧、有条件者行心电监护及胎心连续监护,每15~30分钟密切观察产妇脉搏、血
压、血氧饱和度、胎心率及宫缩及产程进展等情况。
4. 麻醉师排除运动阻滞存在后,助产士协助产妇取舒适体位并教会产妇使用分娩镇痛泵,根据产妇疼
痛情况调节镇痛泵的滴速。
5. 严密观察宫缩、宫口开大程度、先露下降及胎心音情况,根据宫缩强弱程度决定是否需要使用催产
素加强宫缩,同时做好接生的准备工作(包括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止人为的急产。
6. 当宫口近全时停止镇痛泵给药,以减少对腹肌及肛提肌的抑制作用;宫口开全后每次宫缩时指导产
妇屏气用力;胎儿娩出后重新启动镇痛泵给药直至伤口缝合完毕,并通知麻醉师拔管。
产后2小时
在产房常规进行观察,应密切注意血压、子宫收缩、阴道流血及膀胱充盈情况,鼓励产妇多进流质
饮食、多饮水,同时与产休区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