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资产处置主要处置方法[修改版]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不良贷款是困扰每个商业银行的一大难题,这既有历史的问题,也有现实的因素,如何打开这个死结,盘活经营资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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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一、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1、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2、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鉴不良贷款处置国际经验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且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状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大,以及总体价值呈加速贬损趋势。
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
再者,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已被我国实践经验所证明)。
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3、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
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方面有所作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
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

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1. 简介不良贷款是指银行借出的资金逾期90天以上或无法归还的贷款。
银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清收不良贷款,保护银行资产。
本文将介绍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
2. 不良贷款分类银行不良贷款可以分为以下两种:2.1. 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低于7级,且逾期超过90天以上未偿还贷款本息。
2.2. 呆账贷款呆账贷款是指银行已经对借款人采取了追收措施,但无法弥补债务损失。
3. 不良贷款处置方案银行可采取以下方案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置:3.1. 协商处置银行可以主动与借款人协商,重新制定还款计划或调整利率,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人还款能力较强,银行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优惠还款方案,避免不良贷款上报和清收流程。
3.2. 委托清收银行可将不良贷款委托给专业的清收机构进行清收。
清收机构可以通过上门访问、法律诉讼等方式,尽快收回债权,保护银行资产。
3.3. 资产转让银行可将不良贷款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以回收资金。
资产管理公司有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来回收债权。
4. 呆账贷款处置方案对于呆账贷款,银行采取以下措施:4.1. 写-off将呆账贷款从贷款余额中扣除,减少财务影响和贷后管理成本。
4.2. 减值银行可将呆账贷款计入损失准备计提,减少未来财务风险。
减值应当参照《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和用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 结论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不良贷款的清收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最大程度保护银行资产。
此外,银行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不良贷款风险的发生。
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案有哪些

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案有哪些1. 利用法律手段1.1 提起诉讼当借款人出现逾期等问题,银行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置。
其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欠款,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债。
但是,这种方式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且有一定的诉讼风险。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多会选择与借款人协商解决。
1.2 资产拍卖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通过拍卖借款人的抵押物来收回欠款。
拍卖所得的金额通常可以用来抵偿借款人的欠款。
但是,在选择拍卖方式时需要考虑到许多因素,例如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市场行情等等,以确定最终的拍卖价格。
1.3 账户冻结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情况时,银行可以通过冻结其账户的方式来迫使其偿还贷款。
当借款人的账户被冻结后,其无法从中取出任何资金,只有在贷款偿还完毕并取消冻结后才能取款。
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一些逃避还款的借款人。
2. 委托专业机构2.1 委托律师事务所银行可以将不良贷款委托给律师事务所进行追收,由专业人员代表银行与借款人进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和追收方案,通过法律程序来收回欠款。
与自己进行诉讼比较,这种方式可以更高效、更有保障。
2.2 委托催收公司银行有时也会将不良贷款委托给催收公司进行追收。
催收公司通常会采用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在与借款人沟通的过程中,寻求解决方案和谅解,争取还款。
这种方式相比于诉讼,可能更具灵活性和可变性,但是需要小心选取专业资质较好的催收机构,以免出现恶意讨债、违规追债等现象。
3. 商业化运营3.1 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将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即将其转化为一系列证券发行到市场上。
这样可以吸引外部投资者来购买这些证券,即使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也不会完全亏损,因为线上的投资者可以得到一些利息分红。
资产证券化还可以提高银行的流动性和资本金水平。
3.2 资产重组银行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来处置不良贷款。
具体地,即将多份不良贷款进行打包、捆绑、转售给其他机构或投资者。
这些债务可能被转化为股权、收益债券等其他形式,使银行能够尽快回收资金。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梳理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梳理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直接清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清收,并注意清收的方式。
即使借款人等债务主体未在催款函上签字或盖章,但有证据证明该文书已到达对方,那么银行的清收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 呆账核销:对于一些无法起死回生或根本不能回收的不良资产,银行会用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银行自有资本进行冲销处置。
根据《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准备金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实际情况提取呆账准备金,简化冲销呆账的程序。
3. 发放贷款增量稀释: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使整个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降低。
这种方式实际上并没有减少不良资产存量,而且还有可能演变为一种资源内耗,利用借新还旧等方式腾挪不良资产,并没有真正降低不良资产的偿还风险。
除了以上方式,还有一些其他方式,例如利用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债转股等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各种处置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以达到最佳的处置效果。
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处置方案

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处置方案不良贷款就像卡在喉咙里的鱼刺,咽不下吐不出,让金融机构难受得很。
要把这鱼刺拔掉,就得有一套靠谱的清收处置方案。
对于不良贷款,咱得先摸清情况。
就好比去抓小偷,得先知道小偷长啥样,藏在哪。
要把每一笔不良贷款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是因为借款人做生意赔了,还是故意赖账呢?要是做生意赔了,咱得看看他还有没有翻身的可能。
要是故意赖账,那可不能轻易放过。
这就像两个人下棋,得先看清对手的棋路,才能想出应对的招儿。
有一种办法是协商还款。
这就像是两个人闹别扭了,坐下来好好谈谈。
跟借款人说,你欠的钱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呀,咱们商量个办法。
可以延长还款期限,让他压力小一点,或者调整一下利率,给他点优惠。
就像朋友之间,你有难处了,我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咱们互相让一让。
我有个朋友,他也是欠了钱,银行就和他协商,把还款期限延长了,他心里特别感激,后来生意好了,早早地就把钱还上了。
这就是协商还款的好处,大家都好过一点。
要是借款人实在没有还款能力了,抵押物处置也是个办法。
这抵押物就像是一个担保的宝贝。
借款人把房子或者车子抵押给银行了,还不上钱,那这房子车子就得归银行处置了。
不过这也得按规矩来,不能强取豪夺。
要按照市场的价格来处理,该评估评估,该走程序走程序。
就像在集市上卖东西一样,得公平公正。
还有债权转让。
把这个不良贷款的债权卖给别人。
这就好比自己不想再管这个麻烦事了,找个能管的人来接手。
不过转让的时候也得把风险啥的都跟人家说清楚,不能坑人。
我听说有个小金融机构,把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大的资产管理公司,那个资产管理公司有更多的办法去要钱,说不定就能把这个不良贷款盘活了。
法律诉讼也是个强有力的手段。
对于那些耍赖皮的借款人,就得让法律来治治他们。
这就像是请了个厉害的裁判。
法院判决了,该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
把他的账户冻结了,钱直接划走,看他还敢不敢不还钱。
但是这法律诉讼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得准备好多证据,得走好多程序,就像爬山一样,一步一步来,不能心急。
商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

商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条件和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发生违约行为,以及虽然没有违约,但其自身还款能力明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贷款。
商行面临不良贷款时,需要采取有效的处置方法,使得贷款风险得到控制,保证自身的经营利润和资产的安全。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不良贷款处置方法:1.还款协商:商行可以与借款人进行还款协商,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款、降低利率等方式,帮助借款人解决还款困难,尽可能地实现债权回收。
2.债务重组:对于确实存在还款困难且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借款人,商行可以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减免一部分债务、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提高债权回收的可能性。
3.债权转让:商行可以将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给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AMC),通过出售债权获得一部分回款,转移不良贷款的风险,同时也减少了商行的管理成本。
AMC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追讨债权,如向借款人发起诉讼、拍卖抵押物等。
4.处置抵押物:对于存在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商行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物,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以获得回款。
如果抵押物价值无法全额覆盖债务,商行则需要寻找其他追偿手段,如追加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等。
5.银团贷款转手:对于大额银团贷款中的不良贷款,商行可以将自己所持有的一部分贷款转让给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分散风险和减少损失。
这需要商行与其他银行进行谈判,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
6.外包和委外:商行可以将不良贷款的催收和追偿工作外包给专业的催收公司,以提高追偿效率和成本控制。
也可以将不良贷款委托给委外机构,由其负责管理和处置,减轻商行的压力和负担。
7.处理破产和清算:对于那些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处置的不良贷款,商行需要根据法律程序对借款人进行破产和清算处理。
这需要商行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债务能够尽快清偿,并争取尽可能大的债权回收。
无论采用何种处置方法,商行都应该注重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处置过程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回收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清收及处置方案

不良贷款清收及处置方案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政策的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
其中,不良贷款是银行业常见的风险之一。
不良贷款指的是不能按约定时间还本付息、或者回收不透明、难以变现的贷款。
对于银行来说,不良贷款是一种损失,但如何清收和处置这些不良贷款,也是银行不可避免的问题。
不良贷款清收不良贷款清收包括两个方面:追收和转让。
追收银行在贷款发生不良之后,需要尽早的采取措施追收贷款。
其中,常用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催收电话: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要求其还款。
在这个阶段,银行应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详细情况,确定催收计划和方法,以提高催收效果。
2.上门催收:这种方法需要银行派出专门催收人员前往借款人单位或家中,直接催收借款人。
3.暴力催收:在债务高企、借款人拒绝还款等情况下,银行可以请律师介入,通过起诉、担保等手段进行强制催收。
但要注意,这种催收方式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考虑。
转让如果银行对追收不良贷款的成本、方法等存在疑虑,或者借款人资质不佳,追不回贷款,则可以选择通过转让的方式清收不良贷款。
转让不良贷款一般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方式。
1.内部转让:内部转让是指银行内部将不良贷款交接给专门的清收部门进行处置。
对于有些不良贷款,可能是由于银行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的,因此银行内部清收可能会得到更好的处置效果。
2.外部转让:外部转让是指银行将不良贷款出售给专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了银行清收流程的各种费用和时间成本,同时也可以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清收,提高了清收效率和回收率。
不良贷款处置在收回不良贷款后,银行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对这些不良贷款进行合理的处置。
具体来说,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应根据不良贷款的特性、借款人的状况、市场情况、处置成本等诸多因素,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然后选择最优的处置方式。
不良贷款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置:1.重组:将借款人的现有债权与银行新贷款进行重组,重新规划新贷款的还款计划,达到借款人还款能力和银行追收要求的平衡。
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方式

银行不良贷款五类处置方式
银行向企业以及个人发放多种类型贷款,主要分为个人房产抵押类、个人信用贷款类、企业资产抵押类、企业信用贷款类。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履约还款,贷款就变成了不良贷款。
以下介绍银行不良贷款的五类处置方式:
1、转给资产管理公司
银行将不良贷款转让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不良资产的剥离。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般只收购企业类、大金额的不良贷款。
债权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执行
银行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资产。
从诉讼到执行收回,需要1年多时间。
房产拍卖价格可能只有市场价格的五折至九折。
本息总额面临少许价格风险。
3、垫资过桥
第三人出资垫还银行贷款,原贷款结清,银行重新发放新贷款。
整个流程需要20天左右,垫资费用月息费合计约5%~6%。
因为出资人的风险较大,可能出资人临阵变卦。
4、五色土贷款
五色土的投资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监督借款人清偿银行抵押贷款。
因为投资人的风险较小,所以五色土的审核条件较为苛刻,要求房产抵押率在50%以下、且要求借款人在未来有还款能力。
整个流程约5天。
月息费合计约1%~2%。
5、其他处置方式
采用资产重组、破产清算、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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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不良贷款资产处置主要处置方法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曾今国有商业银行的降低不良贷款率主要利用三种方法:1、剥离不良资产早在1999年,我国政府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1.4万亿不良资产。
但是,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时,新的不良贷款又不断产生。
于是,2003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与世界著名投资银行高盛、摩根士坦利合作进行第二次不良贷款剥离。
接着,为配合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改制上市,2004年,政府又帮助两家银行剥离了2700亿不良资产。
剥离不良资产堪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外科手术”,具有见效快、短期疗效好的特点。
然而,它只是把不良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账面上移除,并不能真正减少新不良贷款的产生。
2、高利差自1996年以来,政府实行高贷款利率、低存款利率的高利差政策,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存款利率。
高利差政策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以消化不良贷款。
但是高利差政策有三个弊端:一是消化不良贷款速度太慢;二是牺牲存款者利益;三是容易诱发商业银行的投机行为,为追求利润,过度扩大信贷规模。
3、扩大信贷规模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既可以利用高利差政策获取利润,还可以增加不良贷款率的分母,起到稀释不良贷款的作用。
但在事实上,目前确实导致了信贷规模的过度扩张。
处置不良贷款方法及分析(处置效果及处置的时间、速度两方面比较)1. 资产重组。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对一些具有重组价值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进行处置时,往往首先对这些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 进行重组,目的是为处置不良贷款构建一良好的财务基础和经营基础。
对银行来讲,用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方式的最明显优点是:银行可以获得提高债权价值回收率的选择权,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损失;同时,企业经营得到改善,而政府花钱不多。
这些优点,可以用波兰75 %以上的企业不良贷款以资产重组方式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国内银行相关的成功案例证明。
然而,这种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需要:第一,银行拥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资产重组人才。
而现实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严重缺乏这类人才。
第二,相关的法律保障。
例如,允许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权。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现行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能投资持股,所以,商业银行--------------------------精品文档--------------------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在以处置不良贷款为目的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只能以“顾问”的方式介入,而不能以“股东”的方式介入。
这样,如果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发生违约或“机会主义”行为时,银行就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三,银行承担资产重组失败、从而导致贷款损失的风险。
因为银行并不能事前对资产重组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完全的评估。
总之,资产重组方式虽然为国有银行控制不良贷款损失提供了新的选择空间,但这种方式有着很高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
2. 债权转股权。
银行使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银行直接持股和通过其他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由于受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我国银行一般都是通过其他机构来实现债权向股权的转化。
对银行而言,假设企业的还款能力弱主要是由于资本结构不合理,而企业仍有还款的潜力,债转股可能会减少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甚至可以将不良贷款转化为正常贷款。
但是,银行如何判断和证实借款企业是否满足债转股的条件,如何解决控股不控权问题,如何保证企业在缓解债务负担后能够实现正常经营,如何解决商业银行的股权退出的渠道,等等,是事先难以完全确定的,或是在现行制度环境下不能确定的。
这意味着,债转股虽然能使银行得到间接控制企业的权利,但是信息成本较高,处置不良贷款的时间成本高。
3. 不良贷款出售。
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银行能够一次性剥离不良贷款,在较短的时间内直接收回现金流量。
而且,这种方式的透明度高,交易双方的成本收益分摊结构相对清晰,信息成本相对较低。
但是,不良贷款出售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发达的机构投资者市场和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而这些往往是经济转轨国家(包括我国) 所缺乏的。
采用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时,国有银行还必须解决的另一个关键性难题,就是如何找到一个交易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由于市场投资者和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定价通常会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银行往往对要出售的不良贷款打一个很大的价格折扣,才能使市场投资者接受。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拍卖抵债资产时,还要上缴20 %的所得税和大约5 %的拍卖费。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现金回收速度快,交易透明度高,但要承担较高的价值损失和交易成本。
4. 证券化。
指将不可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转化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
这里是指将不良贷款证券化。
基本做法是: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项(或此组) 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
对商业银行来讲,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好处是可以引入新的资金来处置不良贷款,也可以加快处置不良贷款的速度。
但是,国际经验表明,能够成功实施证券化处理并在二级市场出售的不良贷款,主要是有房地产抵押的不良贷款,因为这种不良贷款的价值相对完好,现金流也相对清晰稳定。
我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大部分是信用贷款,而且相当部分的贷款合约要素不全,有房地产抵押的不良贷款所占比例很小。
这种贷款的结构和类型很难满足证券化过程中市场投资者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因此,很难对这类不良贷款进行证券化处理。
5. 合资经营( Partnership) 。
简单讲,合资经营就是由不良贷款的交易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合作公司”或“合伙公司”来处置不良贷款。
“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由投资方全面负责,按股份分享不良贷款处置收益。
在我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率先于2002 年宣布与美国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公司分别设立了两家专门处置不良贷款的合作公司。
我国商业银行为了规避现行《商业银行法》的约束,采用了一种变通的方式,即用合作协议的方式与投资者共同经营不良--------------------------精品文档--------------------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贷款。
这种交易结构实际上是交易双方节约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性反应。
因为,在不良贷款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信息往往不对称,银行难以确切地知道所有的潜在收购者和他们的出价,收购者也难以证实银行是否充分地披露了不良贷款的真实信息。
此外,交易双方对不良贷款价值的未来变动所拥有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
用合伙公司这种合约安排替代不良贷款出售合约,可以节约处置不良贷款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因为在企业内部,信息可以被更现成地交换,双方也更愿意合作。
我国商业银行选择这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是,采取这种方式可以马上得到一个折价收益(即将不良贷款折价卖给投资者) ,然后通过将有剩余价值的不良贷款折股参与合作协议(或合资公司) ,又可以得到股权收益,从而提高了处置不良贷款的整体效益。
这种方式的优越性可以从韩国处置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得到印证。
相对前述几种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合资经营这种交易结构能够较好地兼顾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时面临着的时间约束和价值约束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种交易结构有着较高的签约成本和制度供应成本。
--------------------------精品文档-------第二篇: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处置编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建银投资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制定了《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此文及时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等有关法人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下统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不良金融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是指:(一)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金融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
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剥离(转让)、收购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金融资产剥离(转让)、收购、管理和处置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全面规范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对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指引有关规定。
第七条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转让)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