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要点二
逆向选择
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逆向选择问 题,即优质资产被低价出售,而不良资产却被保留下 来,增加了银行的潜在风险。
0场机制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处置方式
RTC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打包出售 、公开拍卖、证券化等。
成效评估
经过几年的努力,RTC成功处置了大量不良资产,有效避免了金融风 险的进一步扩大,对维护美国金融市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案例比较与启示
案例比较
华夏银行和RTC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和方式,但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华夏银行主 要采取了债务重组和出售等方式,而RTC则更加市场化、多元化。
对其进行清算。
破产清偿的程序
破产清偿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宣 告、清算等步骤。
破产清偿的优缺点
破产清偿可以彻底解决债务人的负 债问题,但也可能导致债务人的资 产被分割出售,失去原有的资产。
03
国内外处置案例分析
国内案例:华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背景介绍
华夏银行在2005年前后受到宏观 经济形势和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
响,出现大量不良资产。
处置方式
华夏银行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不 良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债 务重组、债权转股、出售给资产
管理公司、打包出售等。
成效评估
经过几年的努力,华夏银行成功 剥离了大量不良资产,改善了资
产质量,并逐渐走出了困境。
国际案例:美国RTC不良资产处置
背景介绍
美国RTC成立于1989年,负责处理存贷款机构破产或重组过程中的 各类资产。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抵偿准绳。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划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状,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担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事情日内完成不良资产估值事情。
不良资产估值实施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加入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信用社(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励方案

信用社(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励方案信用社(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力度~加快不良资产盘活速度~化解风险~全面提高资产质量~制定如下奖励方案。
一、奖励原则,一,向价值创造倾斜原则。
鼓励超值现金回收、已核销呆账回收、置换表外不良贷款回收。
,二,差别化原则。
即按不同的回收方式确定奖励标准、按不良资产形成时间与回收难易程度确定奖励标准、按不良资产状态确定奖励标准、按考核指标情况确立奖励标准。
,三,奖励到位原则。
为达到激励目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奖金直接奖励到不良资产处理部门及清收个人。
二、奖励范围以2010年12月末为时点所有的不良贷款处置额、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处置额、已核销呆账贷款及置换表外不良贷款清收额。
不良贷款处置额是指以现金或非现金方式回收的表内、表外,已核销、已置换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本息额。
三、奖励标准,一,各级联社领导班子及不良资产处置部门1.奖励工资提取标准按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额的2%、非信贷类不良资产处置额的0.5%提取奖励工资。
12.依据考核指标情况调整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标准奖励工资分两个指标考核兑现。
奖励工资的70%与市县联社清收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省联社根据不良贷款存量下达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其中清理后新增不良贷款下达任务比例高于6月末时点不良贷款下达任务比例。
完成计划20%以内不计提奖励工资~并按完成清收计划比例与提取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工资相乘调整奖励工资标准,30%与全省完成清收计划平均数挂钩~高于清收计划平均数的按100%计算~低于清收计划平均数的按达到清收计划平均数相应比例计算~未达到清收计划平均数50%~没有奖励工资。
同时依据三年补亏情况对市、县联社奖励进行调整。
省联社在管理费中列支奖励工资总额的20%~县联社在工资中列支奖励工资总额80%。
,二,基层社奖励标准按不良资产类别及清收处置方式分别确定奖励标准~以风险状态为主~时间长短为辅~风险越大奖励标准越高,同样风险状态~按时间长短确定~时间越长奖励标准越高。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
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
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
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
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
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
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第八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133号(5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不良资产处置行为,明确工作要求,防范道德风险,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银监会财政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工作人员是指:(1)不良资产是指本行在经营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四级、五级分类中的后三类,十级分类中的后四类)、抵债资产等。
(2)不良资产处置是指本行对不良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
(3)不良资产工作人员是指本行参与不良资产管理及处置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不良资产工作人员与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受让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
第五条实行不良资产处置尽职问责制。
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过程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按本行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章资产管理要求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2)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制度的制定和修改;(3)建立各支行不良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并汇总上报不良资产各类报表;(4)制定不良资产年度下降和控制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监测和考核;(5)组织建立不良资产信息反馈和服务网络;(6)对支行上报的不良资产处置申请及方案进行审核,并按程序规定会同支行对处置方案进行调查论证和评估;(7)将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提请资产处置委员会研究审批;(8)对资产处置委员会批准的处置方案配合相关支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总行资产处置委员会负责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法律合规风险和防范对策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法律合规风险和防范对策作者:张冲来源:《中国民商》2021年第07期摘要:银行业是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其經营份额占金融业的90%,不良资产严重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正常流动,阻碍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轨建制。
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是破产危机的主导性原因。
1980年后,由于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引发金融问题占60%以上,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问题非常迫切。
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防范金融风险是全球关注的问题。
我国加入WTO,按照金融服务协议要求,逐步开放银行业市场。
不良资产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负担加重,不利于应对入世挑战。
总结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揭示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点,提出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的措施很有必要。
关键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周期性放缓,银行资产质量迅速承压,不良贷款率不断上升。
在不良风险持续暴露形势下,传统处置手段难以对不良资产进行高效化处理。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成为衡量国家总体实力的重要因素。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不良贷款率决定银行竞争力,过高的不良贷款率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营,暴露出金融系统风险隐患。
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不当会导致更大的金融危机。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商业银行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银行不良资产率呈上升趋势,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手段难度加大,必须摆脱传统思维,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缓解商业银行严峻的资产质量状况。
一、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概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定义金融不良资产是银行持有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公司收购金融不良债权。
中国对不良资产关注主要集中于银行业产生不良债权,不良资产是经济主体投资经营中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资产,反映社会资源的低效配置,具有低收益、加速贬值等特点。
银行资产包括现金与存放同业、银行贷款等资产项目。
资产陷入流动性危机称为不良资产。
央行对银行业推行贷款风险分类前,对不良资产管理认定根据预期和呆账分类方法。
银监会对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

不良资产处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7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建银投资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制定了《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此文及时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等有关法人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下统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不良金融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是指:(一)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金融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
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剥离(转让)、收购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金融资产剥离(转让)、收购、管理和处置的相关人员。
以物抵债资产的处置方案

XXXXXX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物抵债资产处置方案目前,XXX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以物抵债资产皆属于不良资产。
通常这类不良资产的处置,是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的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
首先,对以物抵债资产的资产形态进行划分一般而言,资产处置的形态可划分为: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
根据XXXXXX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物抵债资产台账可以看出,抵债资产主要分为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及办公楼和宿舍、商用住宅、机械设备、商铺、车位等几种。
因此,预处理的不良资产主要为实物类资产(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少量无形资产)。
其次,根据资产可变现情况进行处置由于待处置资产多为实物类资产,且分布在不同区域,如果由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处置,工作量较大,且工作效率太低,周期会较长。
所以可以考虑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一、选择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1)抵债资产可采用打包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
选择拍卖机构时,要在综合考虑拍卖机构的业绩、管理水平、拍卖经验、客户资源、拍卖机构资信评定结果及合作关系等情况的基础上,择优选用。
(2)拍卖抵债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
(3)公开拍卖原则上应采用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
确定拍卖保留价时,要对资产评估价、同类资产市场价、意向买受人询价、拍卖机构建议拍卖价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广西本地市场状况、拍卖付款方式及快速变现等因素,合理确定拍卖保留价,以保证资产损失最小化。
(4)同时,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二、引入资产管理公司,打包出售选择拍卖的方式,虽然可能会使得资产变现价值较高,但是时间周期较长,市场不稳定因素太多。
所以也可以采用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进行变现处置。
可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估值,采用协议处置、招标处置、打包出售、委托销售等方式,引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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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一、定义以物抵债是指我行债权到期,债务人无法用现金偿还债务;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现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担保人也无力以现金偿还债务;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时,经我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性权利作价抵偿我行部分或全部债权的行为。
抵债资产处置是指抵债资产收取后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置变现,将实物资产或财产性权利转化为现金的清收处置方式。
二、适用条件以物抵债的适用条件如下:(一)债务人生产经营已中止或建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二)债务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日益恶化。
(三)债务人已宣告破产,银行有破产分配受偿权。
(四)经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无法执行到现金资产,且执行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按司法惯例降价处置仍无法成交。
(五)只有通过以物抵债才能最大限度保全我行债权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流程(一)以物抵债工作流程如下:(二)抵债资产处置工作流程如下:四、利弊分析(一)有利方面以物抵债时抵债资产所抵偿的债权回收率是100%,本息不受损失。
(二)不利方面1、抵债资产处置时可能要形成损失。
2、形成多环节的税费,成本加大。
3、受抵债资产自身属性、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处置环节不可控因素增多。
五、风险控制在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以物抵债和抵债资产处置是紧密相扣、有机结合的两个环节,通过以物抵债接收的抵债资产需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予以处置,而办理以物抵债时对拟抵债资产的选择关系到抵债资产处置的难易程度及我行债权的最终受偿情况,因此这两大处置类型面临的风险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
(一)流动性风险我行对抵债资产处置的时限要求如下:不动产和股权应自取得日起两年内予以处置;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抵债资产应在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的两年期限;动产应自取得日起一年内予以处置。
因此,该类项目首先面临流动性风险,若抵债资产不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则后续变现难度较大,不仅难以满足处置时限要求,还将带来较大的变现损失,降低不良资产处置回收率。
对于流动性风险,在办理以物抵债时应尽量选择市场受众面广、交易活跃、易于变现的资产。
(二)市场风险抵债资产价格与市场情形密切相关,市场价格的走势以及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会影响抵债资产的变现价值。
因此,应当对抵债资产所属市场进行分析,抓住有利的市场时机处置抵债资产,规避市场风险。
(三)法律风险办理以物抵债时,应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若抵债资产权属不明、欠缴税费或存在其他法律瑕疵,则面临处置环节的法律风险,直接关系到抵债资产能否顺利处置以及处置价格高低,从而对我行债权回收带来不确定性。
(四)操作风险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操作风险有抵债资产保管不善而造成抵债资产价值贬损;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拍卖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选择未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中介机构不履职尽责、提供虚假信息;行政、司法干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等,此外,在处置方式选择、分期付款下我行权益的保障、关联企业回购、款项收取与抵债资产过户的衔接等方面也存在操作风险。
对于操作风险,在制定以物抵债方案时,要严格按照行内有关规程的规定办理以物抵债,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资质及其所提供相关报告的审核;接收抵债资产后,要妥善保管和维护抵债资产,避免人为原因造成抵债资产价值贬损;在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要合理选择具体处置形式、确定处置底价及付款方式等,保障我行债权利益。
干货 | 银行抵押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全揭秘在此我们主要讨论银行的不良资产。
在很多人眼里,视不良资产如洪水猛兽,但其实处理好的话,不良资产也蕴含着很大的生财空间。
金融机构最常见的不良资产是房产抵押或车辆抵押的不良贷款,由于内容较多,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房产抵押的不良资产是如何处置的。
银行对不良资产的认定有一套标准,如果真的形成了不良贷款。
银行最急切的愿望是将不良资产出表。
一般出表方式有卖给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长城、信达、东方、华融),或者卖给有实力的第三方合法主体(个人或者公司)。
银行不良资产最先产出的地方是银行,然后会流动到四大。
四大再流动到民间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银行卖出不良一般是三折,如果卖给了四大,四大再卖到民间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四大卖出不良资产途中一般不会加太多的价格,也有四大以从银行拿到的价格出售给民间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然后处置了不良资产的利润分给四大。
两种操作模式都比较常见。
1.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房产属性多;处置过程中变数较多。
由于房产地段不一样、属性不一样造就了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
抵押房产的属性有商品房、唯一住房、商业地产、厂房等,不同的房产处理方式非常不一样。
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变数非常多,在后文详述。
可以总结出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就是极度不标准化。
极度不标准化的金融资产的处置起来会非常不容易,所以一般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会优先选择城市中的商品房作为处置标的。
2.房产抵押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我们可以假设有一笔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抵押物是一套在北京海淀区的面积合适、产权清晰商品房,从房产的位置以及属性来看,这是一笔极好的不良资产,处置方能够获得很好的利润。
但是,不良之所以称为不良就是因为在处置过程中变数太多,处置时间极为不确定。
下面是商品房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一个合法合理的处置流程。
假设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购买此不良贷款,成为了不良资产的债权人。
合法合理的做法如下:1、处置机构到法院起诉借款人,法院受理案件需要一段时间。
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发送《诉讼文书》。
2、借款人主动出庭,法院开始审理此案,在开审前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开审后,一般情况下都能胜诉。
3、胜诉后,法院会执行判决将房产进入司法拍卖,在进入司法拍卖前,还有一道资产评估的流程(如果借款人与处置机构对价格得看法非常不同),这也会花一些时间。
4、在执行判决后最好的情况是此房无人居住,借款人非常配合共同商议了一个合理得出售价格,顺利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司法拍卖还需要等一段时间。
最终,司法拍卖后所得资金一部分覆盖债务人的债务和其它费用,剩余部分退回给借款人。
以上是最顺利的处置流程,但是就算最为顺利的处置流程中,也有几个非常不可控的时间:1、法院开庭时间;2、司法拍卖时间。
但是这两个时间都是比较可控的变数。
在处置过程中的变数如下:1、在法院发送《诉讼文书》后,发现借款人跑路了。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也就是说在借款人跑路的情况下,需要等待60日,才能被告缺席审判。
这个时候处置机构已经浪费了60天了。
2、一般来说开审后处置机构申诉的可能性极大,但是不排除败诉的可能性,如果败诉那么又得上诉,上诉得时间会非常漫长而且不可控,如果超过了债务得追诉期,那么这笔不良资产不能产生任何价值。
3、在很多情况下,处置机构都会胜诉。
只是在执行判决得时候会遇到非常多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时房里住的有租户,并且与债务人签订了很长时间的租赁协议。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时法院出马成功劝离了租客,一般处置机构还会出一些补偿费用给租客。
但是,有可能无法劝离租客,这个时候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就只有等待租赁协议到期,如果租赁协议太长,就只有处置机构和租客“软磨硬泡”最终劝离,这里一般会有一个不短的谈判期。
以上两种情况都算是能够处理的,最无法处理的情况时这是借款人的唯一住房房产。
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只能是处置机构和借款人长期谈判,这种情况的发生也能从侧面表现出处置机构的尽职调查做的太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基本不用考虑赚钱了。
一般来说不算最好的情况处理一套商品房抵押的不良资产需要将近九个月到一年。
目前有了淘宝的司法拍卖,最快处置不良资产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个月。
如果把上面的变数都加上,除了是唯一房产的情况,最长的不良资产处置时间差不多是1年半。
这种处理方式明显的效率低下,但是这是合理合法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都是私募的形式募集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这类资金对收益要求非常高,并且都会有极为明确的投资期限,所以不良资产处置机构面临最大的风险在于无法预估资产处置时间,造成的无法到期兑付私募基金投资者的收益。
上述的不良资产处理方式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这样的处置方式效率太低,以下是合理不违法的处理方式:1、首先,寻找借款人上述的一个变数是无法找到借款人,而用不违法的方式寻找借款人,找到的概率就会非常高。
比如通过网警私下定位借款人的手机、身份证使用地点,银行卡使用地点。
一旦定位借款人在某个酒店或者房屋,债权人可以匿名拨打110报案聚众吸毒,110接到这种举报出警的概率非常高,这样警察破门而入后会留下出警报告,这时不良资产处置方就可以通过不违法的方式找到借款人(此种方式是为了之后走法院起诉留下证据的处理方式)。
实操中的处理方式是处置方会直接和借款人商议还款适宜。
2、当处置方找到了借款人后,会和借款人商议直接私下把房产过户给处置方,处置方会承诺退回一些款作为补偿,实操中一般不退。
“商议”方式也会多处涉及不违法的灰色处理方式。
3、房产一旦过户给债权人或处置方后,处置方会委托房地产中介迅速出售房产,一般来说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不会超过3%,但是由于处置方的购买资产的价格非常低,所以处置方可以给到非常高的佣金返点。
当处置方给到5%以上的佣金时,所有的一个房产中介营业部的销售人员都会迅速地帮助销售掉此房产。
这种处理方式减少了许多变数,资金回流会很快。
如果处理的快三个月就能够销售掉房产。
但是唯一变数是房产中有租客居住,由于是不违法的处理方式,处置方有许多种灰色途径驱逐租客,最终将此变数快速解决。
以上两种方式处理房产抵押的不良资产各有优劣,单从资本收益的方面考虑,最好的方式是第二种。
但是从合法合规的角度,最好的处理方式为第一种。
实操中其实更多是两种方式相结合。
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几年或有高达万亿的不良资产从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处置将迎来新的“洪峰”。
在不良资产包的接手者中,除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外,PE、信托、第三方机构也参与其中,也不乏律师、跨国公司和民企老板“火中取栗”。
为了盈利、避税甚至达到消除法律追溯隐患的目的,这些“民间”接手者从拍卖行、产权交易中心等渠道,用极低的价格买进经过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层层追讨而没法要回的坏账,继续追讨。
尽管“讨债”之路异常艰辛,但这些人很多时候能大赚一笔。
火中取栗“淘金”棘手不良资产“现在正在经历的是第二波不良资产处置高峰——银行、信托公司有大批不良资产向资产管理公司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