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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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2篇)

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2篇)

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年初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行各项工作部署,遵循“稳健、有效”原则,着重把握好“强管理、控风险、促转型、增效益”四个关键环节,围绕“大”、“新”、“特”三大定位,顺应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以立足区域特色、服务现代化大农业为切入点,进一步夯实双基管理,加快业务转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县域竞争力,把“三农”业务做好、做优、做稳,努力实现“三农”业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将三农部前三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农户贷款(全辖,全年)三农人民币贷款(全年)其中:三农人民币对公贷款(全年)其中:三农人民币个人贷款(全年)扶贫重点县贷款(全年)新营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户数(户)余额比年初余额比年初余额余额比年初余额比年初增量________5____406 57845 275362____06659 807395____880 226705 62630 20296962____84 4786________94____3 60____044475 4007936____70 323____4 8305440________5672 3867 252725____5____ ____3____0 6023962509____ 252725____5____ 948____ 2726446453____6272____920 6530 34533 9742 46453____6272 937________8____59 ____5058 30296____8842____090 4350____9206____4492 30296____8842____87____7 2466357____69____22____6____00 4920____96____6 4202357____69____2282____ 52708____3____98 65232____2796 240____50 6499265232____2796____44____7850562220636437367____________622523____446347868二、业务经营特点(一)推进自身改革,做强、做实、做细农户金融业务2、调整分值、激励到位。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引入市场机制,采用价格杠杆,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收益分享和风险计量等方法,准确计量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的效益和风险,形成公允、透明的核算机制。
3、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作为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账务设置自成体系,完整反映县域支行各项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的指标情况。三农金融分部的业务收入、资本成本、资金成本、资产减值成本、服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按照管理会计方法进行成本、收入归集与分摊。各个核算主体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共同的成本和收入,按照总行统一定价、往来方合约定价、市场价格等方法确定转移价格进行核算和分摊。制定和完善成本费用分摊办法,细化分摊项目和标准,实现对中后台服务和管理成本费用的分摊和还原。
2、三农金融部下辖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等专业部门,分别履行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管理、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农村产业产品研发和客户营销、农户金融服务等职责。
3、设立“三农”核算与考评、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研发、人力资源管理、资本与资金管理等中后台管理中心,为三农金融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3、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对县域的电子化建设投入,加快网点转型步伐,强化网点服务功能。认真研究、周密论证,择机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开展村镇银行改革试点。
(九)三农金融部治理和报告关系。
1、三农金融部实行授权经营,农业银行赋予三农金融部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业务规划、信贷制度制定、绩效考评、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三农金融部内部实行逐级授权经营。
管理中心设置在相关部门内;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设置在三农金融部内。中国农业银行可向三农金融部派驻风险、审计等方面的管理专员。
(七)三农金融部分部。

对推进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几点思考——以黑龙江省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情况为例

对推进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几点思考——以黑龙江省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情况为例

三农

金融 服 务 问 题 的 大 局 出 发 探 索 和 建 立 长效服 务 义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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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机 制 的 重 要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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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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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农金融部管理章程》的有关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三农金融部,对“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为稳步推进三农金融部改革,实施“三农”和县域蓝海市场发展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特制定本方案改革目标通过实施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达到以下目标:1按照“边界清晰、治理高效、核算准确、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起三农金融部一级的权责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系2按照“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治理和运作机制,实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总体目标3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合理划分三农金融部边界三农金融部机构边界以地域为界,对全国个建制县内的个县支行,实行事业部制管理各县支行成为三农金融部的基本经营单元自XX年起,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扎稳打,逐步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总行重点抓好甘肃、四川、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等现有七家省分行的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三农金融部改革的有关要求,在七家分行所辖的81个二级分行和个县域支行全面推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作机制,下沉决策重心,提高核算精度,强化激励约束,做实体制机制和各项改革内容同时,考虑到三农金融部改革涉及经营体制、管理文化和内部管理格局的重大调整,需要有个认识、探索和改进的过程其他分行也要按照年初全行工作会议的要求,选择部分二级分行,开展属地化改革试点重点是:统一思想认识,搭建组织架构,理清业务边界,加强人员培训,推进服务“三农”试点的政策措施,探索单独核算的路径,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做好准备总行根据各地试点情况,择机在全系统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三农金融部职能边界三农金融部主要对县域机构的客户和业务行使管理职能,县域支行全部业务纳入三农金融部核算范围为发挥大型银行城乡联动的优势,银行卡、电子银行、基金、代理保险、国际业务、投资银行等产品部门,按原有模式为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并依据原有渠道开展产品交叉销售科技、法律、审计、监察、保卫、党团工会等后台支持和行政管理部门维持现有管理关系不变三农金融部业务边界三农金融部客户营销、维护和管理事权的划分,原则上以地域为界,注册地或居住地在县域的客户由三农金融部管理县域大型客户由城市板块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城市大中型涉农客户由三农金融部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别牵头营销管理跨越城乡的集团性大型客户、垂直管理的系统性客户实行名单管理,由城市板块公司、机构、房地产等部门牵头营销开发和统一管理,三农金融部负责上述各类客户的县域端的功能落地和客户关系维护,上述各类客户在县域的贷款反映在当地县支行城市涉农贷款按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统计在涉农贷款之中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董事会和高管层1在董事会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负责审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基本政策制度、风险战略规划等事项,评估服务“三农”效果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监督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至少应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由农村经济金融专家担任的独立董事引进具有涉农金融领先理念和技术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2在总行高管层成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全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三农金融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董事会有关“三农”业务发展的各项决策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主任,“三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总行三农金融部1按照事业部管理体制,总行挂牌组建三农金融部,作为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负责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产品研发、客户营销、风险管理、考评激励、信息披露等职责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部总裁,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总裁,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总裁三农金融部实行总裁负责制,重大问题经过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2三农金融部下辖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等专业部门,分别履行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管理、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农村产业产品研发和客户营销、农户金融服务等职责3设立“三农”核算与考评、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研发、人力资源管理、资本与资金管理等中后台管理中心,为三农金融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管理中心设置在相关部门内;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设置在三农金融部内中国农业银行可向三农金融部派驻风险、审计等方面的管理专员三农金融部分部1各一、二级分行挂牌设立三农金融部×××省分部,作为三农金融部系统管理的机构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分管副行长担任副总经理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厦门分行可不设三农金融分部,按原有模式管理管理半径较小、所辖县少的省区,可不设二级分部,实行一级三农金融分部直管县域支行的管理模式三农金融分部负责对辖内“三农”业务和事业部建设的系统指导、业务规划、绩效考核、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2一、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比照总行三农金融部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组织架构由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农村产业金融部合署办公3根据“三农”经济发展和业务需求,设置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组织架构城市业务占比高,或城乡业务相对均衡的二级分行,比照一级分行设置专业部门和中后台管理中心“三农”业务占比高的二级分行,中后台部门主体纳入三农金融部管理;可根据城区业务需要,在相关中后台部门设置单独的管理团队,条件具备的可上收一级分行管理4、三农金融部总、分部可设置跨部门的“三农”项目管理团队,在主管授权下开展服务“三农”专项工作,形成服务“三农”的合力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1全部县域支行逐步改造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并加挂“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县营业部”的牌子2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应根据规模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县域支行中后台部门,优化劳动组合,促使中后台人员向前台和服务“三农”一线流动前台客户部门根据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如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客户部等在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内,可单独设置,也可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需要,可设立流动客户经理团队,专职负责对没有农行网点的乡镇区域营销和服务3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对县域的电子化建设投入,加快网点转型步伐,强化网点服务功能认真研究、周密论证,择机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开展村镇银行改革试点三农金融部治理和报告关系1三农金融部实行授权经营,农业银行赋予三农金融部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业务规划、信贷制度制定、绩效考评、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三农金融部内部实行逐级授权经营2农业银行与三农金融部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目标、责权利和相关奖惩规则三农金融部内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经营责任三农金融部定期向总行管理层或董事会汇报经营管理情况总行管理层定期考核、评价三农金融部的运作状况3县域支行行长向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三农金融部总裁报告工作;三农金融部各级副总经理在本级总经理的领导下,按授权开展工作前台客户部门接受上级分部客户部门业务指导中后台管理中心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条线的双重管理,管理中心内设的“三农”专职机构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向本级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双线报告总行向三农金融部派驻的风险和审计专员,在向主管副行长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三农金融部主管副总裁报告工作及其他中后台部门维持现有报告关系“三农”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经理向本级三农金融部总经理报告工作,团队成员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的同时,向所属部门报告工作下沉信贷决策重心三农金融部信贷政策制度三农金融部应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推手,以县域规模化*和中小企业金融为基础,努力服务好“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能控险的原则,推行决策重心下沉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经营模式,建立健全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特点的信贷政策制度三农金融部在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框架内,自主制定和实施“三农”及县域信贷业务管理办法三农金融部信贷审批体制建立分层审批制度,区分业务品种、金额、风险程度,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采取直接审批、合议审批、会议审批三种决策模式在省级和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根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规模和客户数量占全部信贷业务的比例,配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查人和独立审批人向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派驻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符合条件的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可比照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对“三农”和县域业务独立审批人实行分级认定和管理,统一选拔聘用,定期考核轮换三农金融部信贷业务授权1三农金融部将除总行直管客户和大型项目外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全部转授给省级三农金融分部省级三农金融分部要针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特点,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确定对分支机构审批人的信贷业务转授权;综合考虑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综合评价结果和独立审批人资质等级,确定“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授权品种及额度2将“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到事业部经营单元是国家批准的《方案》的决定,鉴于农行现状,原则上将县域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至县支行,使其决策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对县域大中型客户的信贷业务审批在省地县三级实行分层授权三农金融部信贷创新三农金融部应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需要,在信贷准入、授权、担保等方面进行创新,拓宽信贷服务范围,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对风险程度较低的县域中小法人信贷业务和个人信贷业务,简化业务流程,合并评级、授信、用信审批大力推广应用信贷决策管理子系统,推行信贷业务网上审批,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决策效率实现三农金融部单独核算单独核算体系1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执行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使用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系统、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印章,对“三农”和县域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运用农业银行统一会计科目体系,并根据“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需要,统一调整、细化或增设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完善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设置,精确反映“三农”和县域业务情况2引入市场机制,采用价格杠杆,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收益分享和风险计量等方法,准确计量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的效益和风险,形成公允、透明的核算机制3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作为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账务设置自成体系,完整反映县域支行各项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的指标情况三农金融分部的业务收入、资本成本、资金成本、资产减值成本、服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按照管理会计方法进行成本、收入归集与分摊各个核算主体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共同的成本和收入,按照总行统一定价、往来方合约定价、市场价格等方法确定转移价格进行核算和分摊制定和完善成本费用分摊办法,细化分摊项目和标准,实现对中后台服务和管理成本费用的分摊和还原4通过业务财务核算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会计报告,包括业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独立、完整地反映三农金融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分部披露信息的要求三农金融部综合经营计划依据全行发展战略和“三农”及县域业务发展规划,单独编制、下达三农金融部包括经济资本计划、业务计划、信贷计划、财务计划和风险计划等在内的综合经营计划三农金融部据此将各类计划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要求分解下达至各事业分部三农金融部资产、负债总额在全行的占比应逐年增加三农金融部增量贷款占全行增量贷款比重高于存量贷款占比,并逐步提高到50%以上从XX年起,三农金融部成本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XX年达到%,之后逐年提高到%以上其中,XX年,浙江、山东、四川、福建、广西、甘肃、重庆等七个事业部制改革试点行的增量贷款计划,分别为亿、亿、亿、76亿、60亿、31亿和50亿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1建立相对独立的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按略高于全行水平的资本充足率核定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在每年资本计划中明确配置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总量和比例,优先保障三农金融部经营发展需要2制定《三农金融部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对事业部分部和经营单元实行经济资本计划管理三农金融部财务资源配置1三农金融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进行财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管理对三农金融部单独安排费用预算,适度提高“三农”业务发展费用率建立“基础费用+激励费用+战略费用”的三农金融部费用配置机制单独安排三农金融部的资本性支出2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单独制定三农金融部固定资产投入计划,适度降低三农金融部骨干网点建设的准入标准,加大三农金融部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

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

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作为农业银行的三农金融部门,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农业政策,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在过去一年里,我们团结一心,勤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

二、业务拓展在业务拓展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和深化服务内容。

首先,我们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开发了一系列特色产品,如农民增收贷款、农业保险、农村电子商务等,以满足农民群众的融资和风险保障需求。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力度,通过扩建分支机构、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金融等渠道,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为农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同时,我们也积极与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拓宽了我们的服务对象和渠道,实现了共赢发展。

三、风险控制在金融业务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要始终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针对农村金融业务的特点,我们加强了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加强对农业项目的风险评估、加强对农民贷款的审批和追踪、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的监测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内外部沟通和合作,与相关商业银行、农业部门、农业企业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农村金融风险的防控。

四、团队建设作为一个高效、团结的团队,我们始终把团队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我们注重培养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团队意识,通过定期培训、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鼓励员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建立了一个富有凝聚力和活力的团队,为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并加以改进。

首先,我们在农村金融要素市场化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享受主体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优惠内容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的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享受条件1.农户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的贷款,但不包括免征增值税的农户小额贷款。

2.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3.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注册在农村地区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贷款。

4.可享受本优惠的涉农贷款业务应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附件《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涉农贷款业务清单》所列业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第四条及附件《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涉农贷款业务清单》。

对基层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以农业银行阜阳分行为例

对基层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以农业银行阜阳分行为例
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 4 . 6 2 亿元, 成本收入比达 3 4 0 9 %; 利息净
个营业网点全部纳入“ i农金融事业部” 管理范围 , 占全部 网点数 的
6 7 %。 公司业务部 、 个人金融部两个部门分别牵头成立各类客户经理 流动服务组 , 实施对全辖 区“ j农” 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在 的 问题 进行 调查 和分 析 , 并 提 出可行 的政 策建 议 。

确保了“ 三农” 事业部职能、 政策和经营管理理念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和强化 , 有力地促进 了“ 三农” 业务的稳步发展 。
二、 取得 的主 要成效
“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 改革为农行带来 了发展机遇 。自改革以
来, 农行阜阳分行经营管理水平 、 业务发展潜力 、 “ 三农” 服务能力都
得 到快 速提 高 。

改 革 的主 要举措
( 一) 经营机制 日趋完善, “ 三农” 意识明显提升 农行阜 阳分行进一步梳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全行 自上而下
阜阳市农业银行是安徽省最早“ 三农” 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按照 全省“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 , 成立了三农金融 部阜阳分部 , 设立 了三农金融分部管理委员会 , 明确了其人员组成 、 工作职能 、 运作机制等 , 同时对市分行各个后 台管理中心应承担的
事业部 制 ” 改革 为例 , 剖 析 改革进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 提 出相 关政 策建议 。 关键 词 : 农业银 行 ; 三农金 融 事业部 ; 改革; 政府 支持 中图分 类号 : F 8 3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8 — 4 4 2 8 ( 2 0 1 3 ) 0 9 — 9 9— 0 2

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情况调查——以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为例

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情况调查——以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为例

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情况调查摘 要:“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事业部管理体制,是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特色和亮点。

农业银行海东分行通过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尝试走出了一条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全新路径。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三农”业务不断壮大,“三农”事业对金融服务技术手段和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不断提高,新矛盾、新问题也随之凸显。

本文以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为例,通过分析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进展、运营情况、主要问题等,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 三农事业部 金融改革【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1X-2020(3)-0042-04■ 孙瑄阳 刘 云 曹正鹏(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 青海平安 830012)——以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为例为持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切实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2015年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作为全国最后13个纳入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省份,将辖属“两区四县”支行相关业务全部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

在充分认识到海东市是青海省最大的农业区域,也是国家深度贫困区的前提下,本着为“三农”提供高效金融服务是历史使命,也是自身机遇的理念,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不断推进“一号工程”、“金穗惠农通”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努力推广新产品、丰富新模式、打造新亮点、树立新品牌,为促进农业稳产、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助力海东精准脱贫与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三农”事业对金融服务技术手段和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不断提高,新矛盾、新问题也随之凸显。

一、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现状农业银行海东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顺应国家“三农”政策导向,以服务“大三农、新三农、特色三农”为定位,按照“服务到位、风险可控、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专注于“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

2015年成立了海东市三农金融分部,在中后台分别设立了信用审批管理、风险管理、会计核算、资本与资金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为核心的“一部五中心”组织架构体系,从机构和人员上为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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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
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国农业银行坚持“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原则,有效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农金融事业部,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商业化运作、条线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原则,为实施“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而采取的一种内部组织管理模式,以县域金融业务为主体,在信贷管理、资本管理、会计核算、风险拨备与核销、资源配置、考评激励约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三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脱贫攻坚、普惠金融等国家战略,积极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
持力度。

第四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建立适应三农金融服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构建科学的三农金融事业部组织架构和经营机制。

对纳入事业部管理体制的县域支行,合理赋予信贷业务审批权限,下沉决策重心,提高决策效率,着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应当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基本管理制度,审议年度经营计划,评价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监管要求执行情况等。

第七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在管理层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协调、推进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管理和发展。

第八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三农金融事业部条线型垂直管理体系,强化总、分行督导
和服务职责,增强县域支行经营自主权。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作为单独核算的利润中心,承担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制度制定、产品研发、客户营销、风险管理、考评激励、信息披露等职责。

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地市级分行可以比照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按业务经营权限下沉的原则合理界定其职责范围。

对于管理半径较小、所辖县(市)少的省级分行,可以推行“省管县”管理模式,地市级分行可以不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应当全部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负责三农金融服务的尽职调查、业务审批、风险管理和客户维护等工作。

县域支行作为独立经营单元,应当增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就近决策能力,创新经营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激发经营活力,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

第九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按照利于管理、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三农金融事业部的专业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可以下设若干三农
专业部门,履行三农政策规划、业务创新、农村产业金融服务、农户金融服务、金融扶贫等管理职责;省级、地市级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可以比照总行,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三农金融专业部门,承担辖内农村产业金融、农户金融的营销管理、产品研发等职责。

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作为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经营平台,可以根据辖内三农金融服务的实际需要,设立业务特色鲜明、业务指向具体的部门经营三农金融业务。

第十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中后台服务,可以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后台部门统一提供,也可根据需要建立独立的三农金融事业部中后台部门。

在未建立独立的三农金融事业部中后台部门之前,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省级、地市级分行的信贷管理、风险管理、财务会计、科技支撑、绩效考核等中后台部门,应当单设相应的管理中心,为三农金融事业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第三章经营机制
第十一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
立单独的信贷管理机制。

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制定适应三农金融客户特点的差异化信贷准入政策和标准,建立单独的信贷评审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根据各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和三农金融事业部风险管理能力区分业务种类,下放业务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效率。

中国农业银行省级、地市级分行和县域支行应当细化三农信贷授权、授信、担保和客户准入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完善单独的信贷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立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核定与三农金融事业部相对应的营运资本金,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营运资本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根据三农金融业务风险状况和发展战略,合理计量、配置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经济资本,严格考核经济资本占用,强化资本约束机制。

第十三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机制。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制定三农金融事业部与其他部门之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收益分享的办法,真实反映三农金融事业部的
成本、收益和风险状况,自动生成事业部单独核算报表。

第十四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立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

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根据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构建科学的三农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确定合理的风险容忍度,强化内部审计功能,有效防范三农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与三农金融事业部相对应的拨备制度,实行差异化的风险资产处置和核销政策,单独足额计提减值准备金,全额覆盖资产减值风险。

第十五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立单独的资源配置机制。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专门配置三农金融事业部各项资源,专门下达信贷、经济资本、费用、固定资产、用工等资源计划,为三农金融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完善县域支行资金管理机制,引导县域支行将县域内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当地。

第十六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当建立单独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建立符合三农金融业务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构建有效的
绩效薪酬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县域支行应当完善符合“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现状的经营指标和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加大三农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引入多元化、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延伸服务半径,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拓展三农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三农金融需求。

第十八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三农金融事业部信息披露标准和报告体系,保证披露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银监会重点关注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业务发展战略,高管层对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视程度,以及决策机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情况。

中国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重点关注辖内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支行的信贷投放、风险控制、网点分布以及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十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科学设定三农信贷投放比例,三农金融事业部贷款增长速度应当不低于全行贷款增长平均水平。

第二十一条中国农业银行在县域内组织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县域。

县域新增贷款占其新增存款的比例、贷款余额占其存款余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0%。

计算该比例时,贷款可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县域以外机构发放的但用于县域的下列涉农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和农林牧渔业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高于50%的要求确定具体目标,并将年度目标报告监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不良贷款率高出全行不良贷款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第二十三条中国农业银行县域网点占全行网点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50%。

中国农业银行应加强互联
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在县域的应用,逐步提高线上线下金融服务覆盖面。

第二十四条中国农业银行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三农金融事业部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将三农金融事业部享受的扶持政策充分传导至县域支行,并将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内部考核。

中国农业银行应当将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与发展情况定期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中国农业银行有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情形的,中国银监会可以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2月29日印发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1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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