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轧带肋钢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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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和冷轧钢材的区别

热轧和冷轧钢材的区别

热轧和冷轧钢材的区别00一.热轧优点可以破坏钢锭的铸造组织,细化钢材的晶粒,并消除显微组织的缺陷,从而使钢材组织密实,力学性能得到改善。

这种改善主要体现在沿轧制方向上,从而使钢材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是各向同性体;浇注时形成的气泡、裂纹和疏松,也可在高温和压力作用下被焊合。

缺点:1.经过热轧之后,钢材内部的非金属夹杂物(主要是硫化物和氧化物,还有硅酸盐)被压成薄片,出现分层(夹层)现象。

分层使钢材沿厚度方向受拉的性能大大恶化,并且有可能在焊缝收缩时出现层间撕裂。

焊缝收缩诱发的局部应变时常达到屈服点应变的数倍,比荷载引起的应变大得多;2.不均匀冷却造成的残余应力。

残余应力是在没有外力作用下内部自相平衡的应力,各种截面的热轧型钢都有这类残余应力,一般型钢截面尺寸越大,残余应力也越大。

残余应力虽然是自相平衡的,但对钢构件在外力作用下的性能还是有一定影响。

如对变形、稳定性、抗疲劳等方面都可能产生不利的作用。

二.冷轧是指在常温下,经过冷拉、冷弯、冷拔等冷加工把钢板或钢带加工成各种型式的钢材。

优点:成型速度快、产量高,且不损伤涂层,可以做成多种多样的截面形式,以适应使用条件的需要;冷轧可以使钢材产生很大的塑性变形,从而提高了钢材的屈服点。

缺点:1.虽然成型过程中没有经过热态塑性压缩,但截面内仍然存在残余应力,对钢材整体和局部屈曲的特性必然产生影响;2.冷轧型钢样式一般为开口截面,使得截面的自由扭转刚度较低。

在受弯时容易出现扭转,受压时容易出现弯扭屈曲,抗扭性能较差;3.冷轧成型钢壁厚较小,在板件衔接的转角处又没有加厚,承受局部性的集中荷载的能力弱。

三.热轧和冷轧的主要区别是:1、冷轧成型钢允许截面出现局部屈曲,从而可以充分利用杆件屈曲后的承载力;而热轧型钢不允许截面发生局部屈曲。

2、热轧型钢和冷轧型钢残余应力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以截面上的分布也有很大差异。

冷弯薄壁型钢截面上的残余应力分布是弯曲型的,而热扎型钢或焊接型钢截面上残余应力分布是薄膜型。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冷轧带肋钢筋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由市局实施。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2005年1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6年11月16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6]85号3许可条件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第40号令]: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复二重线材轧机;横列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冷拔丝资料

冷拔丝资料

冷拔丝资料冷轧带肋钢筋是用热轧盘条经多道冷轧减径,一道压肋并经消除内应力后形成的一种带有二面或三面月牙形的钢筋。

冷轧带肋钢筋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是冷拔低碳钢丝的更新换代产品,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则可代换Ⅰ级钢筋,以节约钢材,是同类冷加工钢材中较好的一种。

优点:1、钢材强度高,可节约建筑钢材和降低工程造价。

LL550级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光圆钢筋相比,用于现浇结构(特别是楼屋盖中)可节约35%—40%的钢材。

如考虑不用弯钩,钢材节约量还要多一些。

根据目前钢材市场价格,每使用一吨冷轧带肋钢筋,可节约钢材费用800元左右。

2、冷轧带肋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锚固性能良好。

因此用于构件中,从根本上杜绝了构件锚固区开裂、钢丝滑移而破坏的现象,且提高了构件端部的承载能力和抗裂能力;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裂缝宽度也比光圆钢筋,甚至比热轧螺纹钢筋还小。

3、冷轧带肋钢筋伸长率较同类的冷加工钢材大。

冷拔低碳钢丝冷拔低碳钢丝 cold drawn low carbon steel wire 经过拔制产生冷加工硬化的低碳钢丝。

采用直径6.5或8毫米的普通碳素钢热轧盘条,在常温下通过拔丝模引拔而制成的直径3、4或 5毫米的圆钢丝。

建筑用冷拔低碳钢丝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钢丝主要用于小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材;乙级钢丝一般用作焊接或绑扎骨架、网片或箍筋。

冷拔低碳钢丝主要用于小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如梁、空心楼板、小型电杆,以及农村建筑中的檩条和门框、窗框等。

钢材的位错增殖,使晶格滑移受阻,强度提高,而反映塑性性能的指标伸长率则下降较多。

用作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钢丝,应优先选用甲级3号钢或 4号钢热轧盘条进行拔制。

这种钢丝的强度主要取决于原材料(热轧盘条)的强度和引拔后的总变形量。

伸长率也是评定其质量的重要指标,如伸长率太小,就可能导致用它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发生无显著变形预兆的脆性破坏,故拔制时应适当选择拔制道次,以保证钢丝的塑性。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热轧钢筋屈服强度较低,塑性性能好。

冷轧钢筋屈服强度较高,塑性性能差。

两者的极限抗拉压强度相同。

它的优点是:C、抗震:含钒钢筋具有较高的抗弯度、时效性能,较高的低周疲劳性能,其抗震性能明显优于Ⅱ级螺纹钢筋。

D、易焊接:由于碳含量≤0.54%,焊接性能好,适应各种焊接方法,工艺简单方便。

E、施工方便:采用新Ⅲ级螺纹钢筋增大了施工间隙,为施工方便及施工质量提供了保证。

冷扎钢筋:是将圆钢在轧钢机上轧成断面形状规则的钢筋,可提高其强度及与混凝土的粘接力.热轧钢筋:使被加工钢坯料在高温下通过一对旋转轧辊的间隙(各种形状),因受轧辊的压缩使材料截面减小,长度增加的压力加工方法。

建筑工程中大量使用的钢筋采用冷加工强化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冷加工后钢筋的屈强比较大,安全储备较小,尤其是冷拔钢丝,因此在强调安全性的重要建筑物的施工现场,已越来越难见到钢筋的冷加工车间。

1、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用热轧好。

2、HRB500,应该使用热轧。

3、相同级别的钢,冷轧价格更低。

热轧钢与冷轧钢的差异CRS(ColdRollSteel)orHRS(HotRollSteel)这是指冷轧钢与热轧钢,我想请较各位冷轧与热轧这是以钢料生产流程不同而做的分类.请问:轧钢工艺不同,成分可以是相同的,同样的钢号的话,热轧一般更软。

高精度薄板一般都采用冷轧方式生产。

汽车工业和家用电器使用冷轧钢很多。

材料手册应该会表明其机械性能对应的标准状态,如果不是钢厂的各种标准型材(没有尺寸数据),那有可能是调质或退火状态的标准数据。

如果是钢厂出来的材料应该会标明是冷轧或热轧,多数都是热轧的,通常尺寸精密的钢材都是冷加工而成的。

如果手册没有标明的话,那手册做得不够好,只能凭经验去判断了。

线材:直径 5.5-40毫米,盘卷状,全是热轧材。

经过冷拔后就属于冷拔材。

圆钢:除了尺寸精密的光亮材以外一般都是热轧,也有锻材(表面有锻造痕迹)。

带钢:热轧冷轧都有,冷轧材一般较薄。

冷轧带肋钢筋crb550钢筋符号

冷轧带肋钢筋crb550钢筋符号

一、冷轧带肋钢筋CRB550的定义冷轧带肋钢筋CRB550是一种冷轧变形钢筋,其强度等级为550MPa。

冷轧带肋钢筋是指在冷轧加工过程中通过轧制机将钢坯进行加工,使其表面形成肋纹,从而增加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力和抗拉强度。

CRB550则表示该钢筋的强度等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有较高的抗拉强度。

二、冷轧带肋钢筋CRB550的特点1. 抗拉强度高:冷轧带肋钢筋CRB550强度等级为550MPa,具有较高的抗拉强度,能够满足工程结构对于强度的要求,提高了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良好的可焊性:CRB550钢筋表面质量较好,焊接性能优良,能够满足工程对焊接质量的要求。

3. 良好的可加工性:冷轧带肋钢筋CRB550具有良好的可加工性,可以满足建筑施工的需要,能够进行弯曲加工、切割加工等,便于工程施工的操作。

4. 抗腐蚀性能好:CRB550钢筋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防腐蚀处理工艺,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能够延长建筑结构的使用寿命。

三、冷轧带肋钢筋CRB550的应用范围1. 桥梁工程:冷轧带肋钢筋CRB550具有良好的抗拉性能和可焊性,适用于桥梁工程中对钢筋强度和焊接质量要求较高的部位。

2. 高层建筑:CRB550钢筋在高层建筑中应用广泛,其抗拉强度高、可加工性好等特点能够满足高层建筑对于结构强度和粘结性能的要求。

3. 土木工程:冷轧带肋钢筋CRB550在地下隧道、地铁工程等土木工程中应用广泛,能够满足地下工程对于钢筋抗腐蚀性能和可加工性的要求。

四、冷轧带肋钢筋CRB550的生产工艺冷轧带肋钢筋CRB550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原料准备、轧制加工、表面处理、定尺切割等环节。

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道工艺的质量,保证了CRB550钢筋的强度等级和表面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结语冷轧带肋钢筋CRB550作为一种优质的建筑材料,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良好的可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工程建筑、土木工程等领域,为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细则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6-11-16公布2006-12-20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目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1)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许可程序 (2)4.1 申请和受理 (2)4.2 企业实地核查 (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3)4.4 审定和发证 (3)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 审查要求 (4)5.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与相关标准 (4)5.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4)5.3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5)5.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规则 (5)6 证书和标志 (8)6.1 证书 (8)6.2 标志 (8)7 委托加工备案 (9)8 收费 (9)9 工作人员守则 (10)10 附则 (10)附件1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11)附件2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4)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下列产品范围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

冷轧带肋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的区别热轧钢筋是在钢铁加工厂里钢炉中的钢模上直接加工好的,就是从炉子里出来就是炽热(故称“热轧”)的成品,冷却后就可以使用。

而冷轧钢筋是把热轧钢筋再进行冷加工而得到钢筋,比如在常温下对钢筋进行冷拉、拉拔。

热轧钢筋屈服强度较低,塑性性能好。

冷轧钢筋屈服强度较高,塑性性能差。

两者的极限抗拉压强度相同。

一般为5-11MM,主要用于各种现浇板,强度比一级钢高得多。

它是由线材或圆钢经准轧与肋的加工工序,其强度要提高近一倍,比砍的握裹力增大4-5倍,用在预应力险构件中,可节约水泥50—7Okg/m3;用于非应力险构件中,可节省钢材20-40%。

热轧带肋钢筋的牌号由HRB和牌号的屈服点最小值构成。

H、R、B 分别为热轧(Hotrolled)、带肋(Ribbed)、钢筋(Bars)三个词的英文首位字母。

它的优点是:A、经济:由于强度高,使用新Ⅲ级螺纹钢筋可比Ⅱ级螺纹钢筋节省钢材10~15%,因此可降低建筑工程的建设成本。

B、强度高、韧性好:采用微合金化处理,屈服点在400Mpa 以上,抗拉强度570Mpa 以上,分别比Ⅱ级螺纹钢筋提高20%。

C、抗震:含钒钢筋具有较高的抗弯度、时效性能,较高的低周疲劳性能,其抗震性能明显优于Ⅱ级螺纹钢筋。

D、易焊接:由于碳含量≤0.54%,焊接性能好,适应各种焊接方法,工艺简单方便。

E、施工方便:采用新Ⅲ级螺纹钢筋增大了施工间隙,为施工方便及施工质量提供了保证。

冷扎钢筋:是将圆钢在轧钢机上轧成断面形状规则的钢筋,可提高其强度及与混凝土的粘接力.热轧钢筋:使被加工钢坯料在高温下通过一对旋转轧辊的间隙(各种形状),因受轧辊的压缩使材料截面减小,长度增加的压力加工方法。

建筑工程中大量使用的钢筋采用冷加工强化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冷加工后钢筋的屈强比较大,安全储备较小,尤其是冷拔钢丝,因此在强调安全性的重要建筑物的施工现场,已越来越难见到钢筋的冷加工车间。

1、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用热轧好。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对直条冷轧带肋钢筋取样时,在同一批次的产品中抽取1捆,在该捆中抽取5根钢筋,每根钢筋截取的长度为2000mm,逐根顺序编号为1~5,再把每根钢筋分成2支长度为1000mm的样品,2支样品逐支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1-a,1-b),每支样品要保证有完整的表面标志,标记a 的5支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5支样品为备用样品。

对盘卷冷轧带肋钢筋取样时,在同一批次的产品中抽取5盘产品,在每盘钢筋随机截取1根长度为2000mm的钢筋,逐根顺序编号为1~5,再把每根钢筋分成2支长度为1000mm的样品,2支样品逐支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1-a,1-b),每支样品要保证有完整的表面标志。

标记a的5支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5支样品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T 13788—2017 冷轧带肋钢筋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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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6-11-16公布2006-12-20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1 / 29目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1)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许可程序 (2)4.1 申请和受理 (2)4.2 企业实地核查 (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3)4.4 审定和发证 (3)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 审查要求 (4)5.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4)5.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4)5.3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5)5.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规则 (5)6 证书和标志 (8)6.1 证书 (8)6.2 标志 (8)7 委托加工备案 (9)8 收费 (9)9 工作人员守则 (10)10 附则 (10)附件1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11)附件2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4)3 / 29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冷轧带肋钢筋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下列产品范围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电话:、822281991 / 29传真:电子信箱:联系人:朱建国、耿树江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5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一栏中填写申请产品名称、牌号、规格范围;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以上材料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审查中心各一份。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

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即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4.2.2 审查组应当按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

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3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报告核查情况,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审查组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不能当场确定核查结论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核查结论。

4.2.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

4.2.5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2.6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7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4.1)抽封样品,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填写《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4.1表3)一式三份。

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审查部和审查中心各一份)。

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4.3.4 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应当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3.5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4.4.1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

4.4.2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3 / 29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4.3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凡按规定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核查。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5.4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表1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表2 企业生产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3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5.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4.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4.1.1 抽样检查产品应为经企业确认合格的产品,每单元抽取一批产品。

5.4.1.2 申请CRB550单元,每单元产品任选1个规格,抽查16盘,每盘截取性能、尺寸检测试样1支,长550mm。

申请CRB650、CRB800、CRB970、CRB1170单元,每单元产品任选1个规格,抽查10盘,每盘截取性能、尺寸检测等试样1支,其中8盘截取试样长度为550mm,2盘截取试样长度为2100mm。

5.4.1.3 样品应包装并封样,填写《检测样品抽样登记表》,由企业出具所抽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并寄至检验单位。

5 / 29表3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5.4.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表4 冷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一、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采用评分办法,总额定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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