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索赔管理,规范索赔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索赔行为。
三、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由于工程施工期间合同双方在未经协商或协商未果情况下,对工程方提出的损失赔偿要求。
四、索赔的种类1.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2. 工程延期引起的索赔3. 施工材料成本上涨引起的索赔4. 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引起的索赔5. 其他合同约定的索赔五、索赔的程序1. 提出索赔申请:工程施工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核实索赔的事实、原因和金额。
3. 协商解决:监理单位在审核后将索赔申请结果通知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应通过协商形式解决索赔纠纷。
4. 签订协议:协商解决后,双方应签订索赔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时间和方式。
5. 履行协议:双方遵守协议内容,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六、索赔申请的条件1. 真实性:索赔申请内容必须属实,提供的证据和资料真实可靠。
2. 合法性:索赔申请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3. 时效性:索赔申请必须在引发索赔事件后合理时间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七、索赔的注意事项1. 尊重合同:索赔申请应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保持沟通:双方在索赔过程中要保持良好沟通,尊重对方意见,共同解决问题。
3. 遵守规定:索赔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越权行使索赔权利。
八、违约责任1. 故意弄虚作假提出索赔申请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恶意拖延索赔处理的一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3. 不履行协议约定赔偿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符合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以上就是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提供帮助和参考。
业主合同索赔管理措施

业主合同索赔管理措施一、建立完善的索赔管理体系。
1.1 组建专业团队。
业主得有自己的专业索赔管理团队。
这团队里的人啊,那得是各个都精通合同条款,就像老中医熟悉各种药材一样。
这些人得有工程方面的专家,还有法律方面的行家。
比如说,工程专家能一眼看出工程进度哪里有问题,法律行家能立马判断合同里哪些条款能拿来索赔。
不能随便找几个不懂行的人来凑数,那可就是“滥竽充数”了,到时候真有索赔的事儿,肯定得抓瞎。
1.2 规范文档管理。
二、加强合同条款的研读与把控。
2.1 深入解读合同。
合同这东西啊,就像一部法典,业主必须得吃透。
不能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个大概。
要逐字逐句地研究,搞清楚每一个条款的含义和背后的逻辑。
比如说关于工期延误的条款,哪些情况算不可抗力,哪些是施工方自己的责任,都得明明白白的。
不然的话,施工方要是玩点文字游戏,业主可能就被蒙在鼓里,有苦说不出。
2.2 及时发现风险条款。
在研读合同的时候,还要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发现那些隐藏的风险条款。
有些条款可能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一琢磨,就会发现里面暗藏玄机。
就像那些狡猾的狐狸,表面上装得很老实,实际上憋着坏呢。
如果发现了这种风险条款,就得提前想办法应对,要么和对方协商修改,要么就做好防范措施,可不能坐以待毙。
2.3 明确索赔条款。
要把合同里关于索赔的条款单独拎出来,重点关注。
这些条款就是业主索赔的尚方宝剑。
比如说索赔的程序是什么,在多长时间内可以提出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等等。
只有把这些都弄清楚了,到时候才能有理有据地进行索赔。
三、积极的索赔监控与执行。
3.1 实时监控工程进展。
业主得像个监工一样,时刻盯着工程进展。
看看施工方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要求来干活。
如果发现施工方有违约的情况,比如工程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就要马上启动索赔程序。
不能心慈手软,这时候要是放过他们,就像放虎归山一样,后面可能会有更多的麻烦。
3.2 严格执行索赔程序。
一旦确定可以索赔,就得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来走。
合同索赔管理办法

合同索赔管理办法引言:合同是各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它对于商业交易和社会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纠纷难以避免。
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索赔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一、索赔的适用范围合同索赔适用于以下情况:1. 当事人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2.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但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无法履行;3.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附加义务。
二、索赔程序1. 发出索赔通知当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书面发出索赔通知,明确索赔事由、索赔金额和索赔依据,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应。
2. 合同索赔凭证在索赔通知中,提供索赔凭证以支持索赔要求。
索赔凭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合同;(2) 付款凭证、发票以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文件;(3) 运输单据或者交付凭证,证明货物的交付或者运输;(4)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 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等。
3. 双方协商解决收到索赔通知后,对方应及时回应并展开协商。
协商的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就索赔事宜达成一致,可以签署协议解决争议。
4. 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功,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交合同、凭证等证据,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判决。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争议解决。
三、索赔金额的确定索赔金额的确定应合理、公正、依法进行。
在确定索赔金额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或赔偿方式;2. 实际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索赔上限或者赔偿标准;4. 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索赔管理的原则在合同索赔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2.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提供真实的索赔凭证和必要的信息;3. 协商原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4. 法律原则:依法处理索赔事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索赔的管理制度

索赔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索赔工作,保障索赔权益,提高索赔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外部客户索赔事项。
三、索赔流程1. 索赔申请:客户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填写索赔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索赔受理:客户提交索赔申请后,相关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索赔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3. 索赔调查:确定受理后,相关部门应当进行索赔事件的调查,并核实相关证据。
4. 索赔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应合理处理索赔事项,给予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 索赔结案:索赔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索赔进行结案,并将结案情况报告给客户。
四、索赔责任1. 客户责任:客户应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索赔资料。
2. 部门责任:公司内各个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流程规定,认真受理、调查和处理索赔事宜。
3. 管理责任: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对索赔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五、索赔标准1. 索赔范围:公司接受客户在购买产品或者服务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服务问题、价格问题等索赔事宜。
2. 索赔条件:客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索赔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索赔赔偿:公司对合理的、符合公司规定的索赔要求给予赔偿,并及时妥善解决客户的问题。
六、索赔管理1. 索赔登记: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索赔登记制度,对接受的所有索赔申请进行登记。
2. 索赔监督:公司内设索赔审批监督部门,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批和监督。
3. 索赔记录:公司应当建立索赔记录档案,对每一起索赔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4. 索赔分析:公司应当定期对索赔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七、索赔宣传公司应当将索赔的相关政策、流程、标准等内容向客户进行宣传,增强客户的意识和主动性。
八、索赔改进公司应当对索赔相关流程进行定期检讨和改进,提高索赔的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索赔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纳入员工考核范围。
索赔管理办法

索赔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批准:漯河电厂筹建处索赔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2.1 索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
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
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
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3.1 公司领导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方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
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方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客户索赔管理办法

客户索赔管理办法客户索赔管理办法1. 简介客户索赔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处理和解决客户提出的索赔请求,维护和提升用户体验,保障客户权益而制定的管理政策和流程。
2. 索赔流程2.1 提出索赔请求客户在发现产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索赔请求:- 在线客服:客户可以通过网站或者APP的在线客服渠道与客服人员联系,并提供相关信息以说明索赔原因和要求。
- 方式咨询:客户可以拨打客服方式与客服人员进行咨询,并根据客服人员的指引提供相关信息。
2.2 索赔申请评估客服人员在接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后,会进行初步评估,判断索赔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如果符合规定,客服人员会要求客户提供详细的索赔材料和证据。
2.3 索赔受理与处理一旦索赔申请被认可,客服人员会将索赔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部门会根据索赔材料和证据进行调查和核实,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
2.4 索赔结果通知处理完索赔案件后,相关部门会将处理结果通知客户。
如果索赔被接受,部门会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如果索赔被拒绝,部门会说明拒绝的理由和依据,并解释给客户。
2.5 不满意处理如果客户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公司的投诉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诉。
公司将会重新评估索赔案件,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补偿。
3. 索赔责任和义务公司针对客户索赔设置以下责任和义务:- 保护客户权益:公司承诺尊重客户权益,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处理索赔请求,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 及时响应与处理:客户提出索赔请求后,公司会尽快响应并启动索赔处理流程,确保索赔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 公正与透明:公司将处理索赔案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和透明,客户有权了解索赔处理的发展和结果。
- 商议解决原则:公司鼓励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和商议,通过和解或者商议妥善解决索赔问题,以减少纠纷和矛盾的发生。
4. 索赔管理的准则为了规范索赔管理,公司制定以下准则:-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客户均按照像同的标准处理索赔请求,不偏袒任何一方。
市政道路工程费用索赔的管理办法

市政道路工程费用索赔的管理办法
一、费用索赔的管理内容
1、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条款,对导致索赔原因预测和制订防范措施。
2、加强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防止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
3、跟踪索赔事件的过程,随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4、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和损失。
5、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准合理的索赔或驳回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中的合理部分。
二、受理索赔原则
1、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
2、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3、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索赔内容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具备索赔条件的。
5、上述四条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受理索赔申请。
三、索赔事件的处理
1、当制定《监理规划》时,应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和合同条款,提出防范索赔事件的措施,防止索赔事件发生,日常工作中收集资料,以备提供证据。
2、当事件发生后,监理应根据报告和材料,证据认真核实,使委托人不受或少受损失。
3、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协调工作,对委托人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助调,反复协商,得出双方认可的方案。
索赔管理制度

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约束本公司的索赔管理行为,加强索赔管理工作,保护和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索赔管理的工作,并对索赔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处理程序等进行规范。
第三条索赔管理制度是公司用来安排和管理索赔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索赔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客户至上,公平公正,保护客户权益,认真负责的处理索赔事宜,减少索赔产生的不利于公司的情况发生。
第二章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第五条索赔管理包括索赔申请、评估、审核、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具体包括:(一)索赔申请: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及相关问题提出索赔申请。
(二)评估:对客户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事实核查和证据收集,评估索赔的合理性。
(三)审核:根据评估结果,由审核部门对索赔是否符合处理标准进行审核。
(四)处理:对通过审核的索赔进行处理,包括赔偿、补偿、修理等。
第六条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为申请、审核、处理三个步骤,在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进行。
第七条索赔管理工作由索赔部门统一负责,其职责包括接受索赔申请、调查核实、审核、处理等。
第八条索赔管理工作需配合相关部门的效率和协作能力,以确保索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索赔管理责任第九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索赔管理工作,强调索赔管理是公司对客户负责的表现。
第十条索赔管理部门负责索赔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保证索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索赔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依据,确保索赔管理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四章索赔管理的处置原则第十二条索赔管理的处置原则包括:(一)公平公正原则:对索赔申请要实行公开公正原则,不偏袒、不压制。
(二)事实核实原则:对索赔申请要进行严格核实,以确保申请的合理性。
(三)快速处理原则:对合法合理的索赔要尽快进行处理,不拖延。
第十三条索赔管理的处置原则是索赔申请的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所有的索赔管理工作都必须以此原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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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管理办法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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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电厂筹建处
索赔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管辖范围内索赔的确认、处理、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和规则,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基建期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索赔管理工作。
2 相关定义
2.1 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的性质是经济补偿。
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
2.2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
合理的工期延长使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担误期损
害赔偿费。
2.3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和额外开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4 反索赔
反索赔是业主为维护企业利益,向承包商提出对业主的损害进行补偿的要求。
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和进度延误提出反索赔要求,二是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计算,以减少索赔款的数量。
3 职责
3.1 公司领导
3.1.1 监督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
3.1.2 审议决策公司索赔、反索赔执行方案,主持索赔、反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的协商谈判。
3.1.3 协调归口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各项索赔管理活动。
3.2 计划经营部
3.2.1 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索赔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
协调处理公司重大索赔事件,组织并协调公司反索赔工作。
3.2.2 建立和健全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
3.2.3 组织索赔项目的调查、取证,对索赔进行调解,处理造价纠纷。
3.2.4 组织索赔的洽商、协调,审批索赔的费用变更,签发变更协议或文件。
3.2.5 确定反索赔方案,组织索赔项目的工期及费用反索赔。
3.2.6 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的索赔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
3.3.1 工程部是其职能范围内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3.2 处理索赔技术文件,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索赔事件,签发意见。
3.3.3 收集、整理并提供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索赔。
3.3.4 对索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索赔的工期及费用情况。
3.3.5 根据工程需要,对承包商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提出反索赔,在授权范围内对索赔纠纷进行调解和协调。
3.3.6 定期报送索赔工作信息,参与与索赔有关的调查、取证,协助计划经营部处理索赔事件。
3.3.7 建立索赔管理的信息和项目档案,对有关资料妥善保管。
3.4 物资管理部
3.4.1 物资管理部是其职能范围内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配合监理公司根据索赔的管理程序,开展索赔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索赔,合理开展反索赔。
3.4.2 收集、整理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索赔证据,根据公司审议意见处理工期与费用索赔。
3.4.3 对承包商交付延误、质量缺陷和违约的反索赔。
3.4.4 定期报送索赔工作信息,参与与索赔有关的调查、取证,协助计划经营部处理索赔事件。
3.5 其他相关部门
3.5.1 贯彻执行公司索赔管理相关制度,并配合主责部门做好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
3.5.2 参与与索赔有关的调查、取证,协助计划经营部处理索赔事件。
3.6 监审部门(人员)
3.6.1 对贯彻实施索赔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6.2 对索赔的相关文件、资料、证据以及费用的监督、检查。
3.6.3 按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和地方政府审计主管部门的规定,对索赔费用进行审计。
4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
4.1 工程索赔
4.1.1 如果承包商,对于非己方过错,而应有业主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有权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或/和时间补偿的要求。
所采取补偿的方式可以索赔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现场签证的形式。
4.1.2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公司各部门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以事
实为基础,及时、合理处理索赔和反索赔。
4.1.3 工程索赔应依据以下文件和资料:
4.1.3.1 招标文件;
4.1.3.2 投标文件;
4.1.3.3 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
4.1.3.4 双方往来的信件、传真、通知和确认书等资料;
4.1.3.5 会议记录;
4.1.3.6 施工现场记录;
4.1.3.7 财务凭证、单据及发票、收据、报表等工程财务记录。
4.1.4 工程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4.1.4.1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产生的索赔;
4.1.4.2 由于业主方的原因产生的索赔;
4.1.4.3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原因产生的索赔;
4.1.4.4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场价格波动原因产生的索赔;
4.1.4.5 由于合同价格中不能包括的其他以外因素产生的索赔。
4.1.5 设计变更产生的索赔,一般按设计变更的形式处理,并计算相关费用。
4.1.6 由于业主原因或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可按现场签证的方式处理,履行现场签证手续。
4.1.7 国家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合同中未包括的因素的索赔,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合同中已经明确为承包商的风险范围的,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明确为合同价格以外可以进行调整的,依据合同并参照相关价格计算标准执行。
4.2 工程索赔的执行程序
4.2.1 提出索赔要求:出现索赔事项后,承包商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的,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采取单独的书面索赔报告形式的,应正式发出索赔通知。
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达监理公司并抄送公司。
索赔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说明索赔事件;
(2) 列举索赔理由;
(3) 提出索赔金额与工期;
(4) 附件说明。
4.2.2 报送索赔资料:承包商在索赔通知书上报后的28天内,准备并提交索赔资料。
如索赔的影响继续存在,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
索赔事件结束,则在28天内报送索赔事件索赔的最终报告。
索赔报告应专门列出索赔的详细计算书,并附有索赔的相关证据和资料。
4.2.3 监理公司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尽快提交公司对口职能部门,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论证并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如果公司认定索赔事实,也应实事求是的与承包商协商并提出合理补偿方案,做出索赔。
4.2.4 监理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承包商索赔要求进行评审、反驳与修正。
首先审查承包商索赔的合同依据,以确定承包商是否具有索赔权,审定过程中全面参阅合同中所有有关条款及相关文件,客观评价、慎重处理索赔权,同时要防止有意地轻率否定的倾向,避免合同争端升级。
判断承包商是否具有索赔权,主要依据:
4.2.4.1 索赔具有的合同依据是否充分,合同依据不充分的可以拒绝其索
赔;
4.2.4.2 索赔理由是否充分,论证漏洞较多,缺乏说服力的,可以否决其索赔权;
4.2.4.3 索赔事项的发生是否为承包商的责任,属于承包商的应予以拒绝,属于双方的,应分清各方责任,区别处理,各自负责承担相应的比例;4.2.4.4 在索赔事项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有事实证明承包商未采取任何措施,则应拒绝该索赔;
4.2.4.5 索赔是否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畴,属于承包商风险的,不予接受索赔;
4.2.4.6 承包商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通知单,未及时提交索赔通知及相关索赔证据及文件的,应予以拒绝。
4.3 业主反索赔
4.3.1 公司应注重维护业主的利益,有效地开展工程的反索赔。
公司应重视合同条款的内容,对承包商可能的违约以及工期延误、质量缺陷等在合同
漯河电厂工程索赔管理办法中专条约定,以保证业主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4.3.2 公司反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2.1 工期延误反索赔;
4.3.2.2 施工缺陷反索赔:如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缺陷责任期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公司有权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也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4.3.2.3 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索赔。
如果承包商未能就合同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费可在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回;
4.3.2.4 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如果工程量增加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0%,使承包商的预期收入增大,则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对承包商非增加固定成本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予以部分的收回。
由于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降低了成本,产生了超额利润,应重新调整合同价格,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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