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是职务犯罪主体内在动因和外在诱因相互作用、转化的结果。
从总体上说,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基础,外因往往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与此同时,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一些领导干部个人的性格缺陷有直接关系。
如在认知方面表现为被动感知、易受暗示、不求甚解、善于幻想和盲目模仿等;在意志方面表现为缺乏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差、放纵自己等;在对现实的态度方面表现为自私、贪婪、好色、自负、虚伪、狡诈、挥霍成性等。
研究表明,具有上述性格缺陷的人比较容易形成职务犯罪心理,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通过对这些个体的心理因素加以分析,归纳涉案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失衡心理根据亚当斯公平理论,一个人不仅关心自身报酬的绝对量,还关心相对量,即通过与他人比较来确定自身所获报酬是否公平。
这种比较结果将影响今后工作的积极性。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贡献大于自身收入,有的甚至与企业主、大款、外商、发达国家公务员盲目攀比,心态严重失衡,认为通过手中权力谋取一定利益“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一些过去曾取得过“政绩”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少而失去的太多,想趁自己还有职有权时捞一把。
对于企业一般员工而言,因薪酬管理中分配差距拉大,同龄人、同单位、同管理待遇有别,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而产生心理失衡。
有的人为了能让自己或家人过着吃穿不愁的生活,同时也为了让自己能有更好的前程,完全不管党纪国法,走上了行受贿之路;有的人认为只要企业经济效益好,就能“一俊遮百丑”,开始把自身价值定位于个人收入的高低和生活享乐上,开始沉溺于盲目攀比和虚荣炫耀上;还有的人只看到社会生活中的消极、负面现象,认为现在就是一个富尊穷卑、“笑贫不笑奸”的社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并以此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找到借口。
2.贪婪心理贪婪心理就是贪得无厌、永不满足的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的变态反应。
透视职务犯罪心理

透视职务犯罪心理一、职务犯罪心理㈠、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职务犯罪分子大都心存侥幸,调查显示有15人存有严重的侥幸心理。
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并非不担心、不害怕、不心虚,特别是初犯表现更为突出,而之所以要这么干,乃是受严重的侥幸心理的驱使:寄希望不一定会被发现,能够蒙混过关。
他们有时也担心劣迹暴露,特别开始一、两次,不过几次得手之后,看看风平浪静,一切依旧,胆子就越来越大,自恃高明,满以为天衣无缝,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内人”不会也不敢说出来。
即使不慎露点马脚,上有“保护伞”,下有“替死鬼”,也能过关斩将,翻不了船。
其实“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其结果自然是自欺欺人,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㈡、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这突出表现在处理人情关系上,难以自控,最终丧失了原则。
中国人办事喜欢讲人情,若有熟人,一切好办,不认识,一切公事公办。
这在职务犯罪分子身上,演绎得特别明显。
他们有些人是碍于情面,不帮忙,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与其伤了和气,不如帮点不大违反原则的小忙。
然而就是这一小忙,对方再一次送礼表示感谢,并再次相求,出于“报恩”心理,难以拒绝对方的请求,他们又继续帮忙。
就这种“施恩——回报”的反复过程中,无形中违德违法走向犯罪的深渊。
他们有些人则出于“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甚至是钱权交易的人情,在非感情或非理性的矛盾心理交织下,丧失了原则,也丧失了自我。
㈢、居功补偿心理有这种心理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前,大多兢兢业业、为国家、社会、企业做出过贡献。
他们有些人是由于仕途梦破灭、政治上的失意使得他们满腹怨恨,于是决定经济上捞一把,以补偿政治上的损失。
有些人,是考虑到新老干部交替势在必行,一辈子辛辛苦苦,一心为公,两袖清风,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何不趁现在最后的机会为自己服务一下,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补偿心理影响下,疯狂地利用职权、攫取私利。
也有一些人,自以为为公家办事,理应得到丰厚的回报,结果自己倒贴了不少,如人际应酬开支,却不能按正常报销,于是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通过其它非法途径获得相应甚至更高的好处来弥补损失。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
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一)贪婪心理贪婪。
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
与人们正常的欲望相比。
贪婪心理是过度的、不合理的。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
尤其对于贪污、贿赂等常见贪利性职务犯罪而言,是该类犯罪的共有心理,也是该类犯罪的最原始心理动机及诱因。
贪欲。
让人为了钱财。
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
肆意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吞公款,或将之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赌博。
或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取暴利。
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崇尚并无限夸大金钱的作用,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将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个人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的自由生命等置之不顾。
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甚至将自身工作、自身职权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与人交易,将职责范围内应当承办的工作当作筹码换取“好处费”。
最终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自毁前程。
几乎在所有贪利类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都能见到贪婪心理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看,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二)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指人们希望由于偶然的原因而获得成功或免去灾害的一种内心诉求。
其本质上是人们常有的一种趋利避害的、带有冒险性的内心诉求。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为犯罪人在形成犯意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
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大多数公职人员犯罪,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他们有较高、稳定的经济收人,相对于普通企业工人和其他个体经营者,其个人生活有国家给予的系统、全面的保障,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与普通人不可同日而语,其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
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研究

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研究第一章:引言职业犯罪是指以某种职业、工作为依托,从事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职业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
要想解决职业犯罪问题,就需深入研究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
第二章:职业犯罪的类型职业犯罪分为多种类型,如:贪污贿赂、盗窃、金融诈骗、伪造文书等。
每种类型的犯罪都有其特别的心理因素,在对不同类型的职业犯罪进行研究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心理因素。
第三章: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职业犯罪的心理因素非常复杂,包括社会心理、个人心理、环境心理等。
同样的职业犯罪,不同人的心理因素也不尽相同。
下面从几个方面探讨职业犯罪中的心理因素。
3.1 社会心理因素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中生存,需要与他人进行交往。
社会心理因素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因接受到社会文化与社会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的心理变化。
职业犯罪者存在的社会心理问题主要包括攀比心理、权力心理和利益心理。
攀比心理:职业犯罪者通常都有攀比心理,他们会羡慕那些比他们社会地位高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们会利用职权进行一些不当的行为。
权力心理:职业犯罪者对权力的追求也是很普遍的。
他们认为权力可以让自己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地位,这种心理会导致他们利用权力以获得个人利益。
利益心理:利益心理是职业犯罪中最普遍的心理因素之一。
职业犯罪者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利益的渴望,使他们充满了魅力和自信。
3.2 个人心理因素职业犯罪者的个人心理因素非常多样,包括需要、情绪、个性等。
职业犯罪者根据自己的需求、个性、情绪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行为。
需要:职业犯罪者的需要是促使他们从事职业犯罪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他们的需要通常与金钱、地位和权力等有关,他们通过犯罪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情绪:情绪问题在职业犯罪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职业犯罪者通常心态不稳定,容易情绪化,他们通常是情绪较为动荡的人。
3.3 环境心理因素环境心理因素包括职业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它们都可以影响到职业犯罪。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一)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一)内容摘要]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本文试图就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进行探讨,进而提出突破职务犯罪人员心理防线的谋略及防范对策。
关键词]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辨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
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
①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亦不例外。
当公职人员的“需要”形成欲望和动机,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在研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之前,有必要了解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本文所探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下同)。
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突破其心理防线,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一)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犯罪心理学及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一个人独特 的相对稳定 的行为模式。
性格
评论一个人时 所使用的特征 归纳,包括好 或不好的特性。
人格
气质
人格的先天成 分,包括敏感 性、活动水平、 主要心境、兴 奋性、适应性。
性格结构
对现实 意志 的态度 特征
情绪 理智 特征 特征
四学 院种典型气质类型
• 特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包括社会生产方 式、政治和法律制度、社会规范、价值 体系、信仰体系、风俗、种族和民族、 家庭、学校、友伴、群众、宗教、职业、 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等。
成长环境中有无欲求不满与压抑、 在学校中的同辈地位、人际关系 的期望值、他人发展状况、现实 当中的压力状态、所在单位的权 力与人际关系、环境中的社会风 气与监督。
展的过程。是大脑 中表现出来的比
反映客观现实的过 较稳定的成分,
程。心理过程包括 认识、情绪与情感、 意志过程。
包括能力、气质 和性格。
什么是心理?
• 内部过程 –知 –情 –意
• 外部过程 – 行动
认知:
• 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 信息加工的过程。这是人最基本的心理 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 思维和语言等过程。
判断四
几乎每 个人都 对自己 的行为 有合理 化解释
判断五
判断六
资源有限
带来的压 个性上敢
力将每个 为、需要
人置于高 强烈的人
焦虑的旋 更敢于冒
涡中
险
一、从心理学角度认识人
• 心理学是专门研究人的学问。心理学是 研究人的行为及其精神过程的科学。心 理学是兼有自然科学性质和社会科学性 质的中间科学。心理现象是心理学的研 究对象。心理学研究心理现象,就是要 揭示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 用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职务犯罪心理-0721分析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情节严重的——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 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妨害传染病防治 罪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 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 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 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 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 出口退税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 合同失职被骗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2、渎职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 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罪 放纵走私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行为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 流失罪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 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 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 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作者:王茜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2年第11期[摘要]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存在之处,便可能有职务犯罪滋生的空间。
要想从源头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必须分析和研究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及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文章主要从几个职务犯罪的案例展开,对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及变化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犯罪原因;职务犯罪预防近年来,职务犯罪呈迅速蔓延之势。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职能。
并对国家利益、经济秩序、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行政秩序、司法秩序构成威胁。
因此,如何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即成为我们当前反腐斗争的重点。
而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特定的犯罪心理是其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据,并表现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之中。
对于职务犯罪人心理的探究,就是从根本上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普通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相比有其特殊性。
在我们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研究,可以初步找到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规律。
一韩某,1980年出生,犯罪时28岁,在担任某事业单位财务科负责人的短短不到两年期间,使用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到境外赌博及个人消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韩某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比较年轻的,但是其犯罪数额之多、胆量之大、手段之拙劣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通过调查,韩某系财务专业人才,工作非常认真,为人也非常聪明,刚参加工作几年就被领导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
因为正值财务科长调动工作,刚满28岁的韩某便成为了笔者所在区某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科的“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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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摘要]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存在之处,便可能有职务犯罪滋生的空间。
要想从源头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必须分析和研究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及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文章主要从几个职务犯罪的案例展开,对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及变化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犯罪原因;职务犯罪预防近年来,职务犯罪呈迅速蔓延之势。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职能。
并对国家利益、经济秩序、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行政秩序、司法秩序构成威胁。
因此,如何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即成为我们当前反腐斗争的重点。
而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特定的犯罪心理是其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据,并表现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之中。
对于职务犯罪人心理的探究,就是从根本上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普通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相比有其特殊性。
在我们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研究,可以初步找到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规律。
一韩某,1980年出生,犯罪时28岁,在担任某事业单位财务科负责人的短短不到两年期间,使用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到境外赌博及个人消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韩某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比较年轻的,但是其犯罪数额之多、胆量之大、手段之拙劣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通过调查,韩某系财务专业人才,工作非常认真,为人也非常聪明,刚参加工作几年就被领导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
因为正值财务科长调动工作,刚满28岁的韩某便成为了笔者所在区某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科的“一把手”。
正是由于韩某如此年轻便被派以重任,其在同龄人中的权力及地位陡然被提升,于是在与同龄人的外出聚会及消费时,全部都由韩某“买单”。
而且,随着工作应酬的增多,其接触的比他年龄大的“酒肉朋友”也逐渐多起来,但是韩某并没有他们社会阅历多,这些“酒肉朋友”看韩某年纪轻轻便出手阔绰且大方,便在其身上打了歪主意。
一次在“朋友”家里,年轻的韩某第一次见识到了网上视频赌博,韩某没想到简单的敲打几下电脑就能赢钱。
于是,韩某便开始自己网上视频赌博。
谁知在几个月后,韩某把自己的本钱和赢的钱全都输光了,后来,韩某的“朋友”又说要带韩某出国旅游。
到了缅甸后,“朋友”直接将韩某带到了一个赌场,韩某发现赌场里面几乎都是中国人,玩的也比网上视频过瘾,但是身上却没带太多钱。
这时,韩某想到了他财务科负责人的身份,于是,他给单位的出纳打电话,让出纳往他提供的一个赌场的账户上打了第一笔三十万元钱。
从此以后,韩某便开始使用公款赌博。
韩某每年都要出国去赌场几次,更是屡屡把罪恶之手伸向国家财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每次都想把本钱赢回来,结果赌注越下越大,越赌越输,公款被越吞越多,眼看钱还不上了,便逃到国外的赌场,直到侦查人员从国外将其带回来时,韩某已经身无分文,走投无路。
对于韩某来说,刚刚工作几年就被授予很重要的权力,他还不清楚这种掌管国家财产的权力应该怎么行使。
和很多人一样,他认为当官就是特权、钱财的象征,有很强的职务优越感,他的职务表明了其所担当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职务的关系,他形成了广泛的人际交往,具有许多业务的经验和技能。
他认为自己就应该p二张某,某村党支部书记,案发时任区、乡两级人大代表。
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村里拆迁补偿过程中,伪造村民的签名及支出单据,将村集体及村民个人的占地补偿款占为己有,因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张某担任其村党支部书记的十几年期间,为村里、镇里做了很多好事、实事,在几年内把一个“落后村”建设成了一个模范村,因而先后被多次选为乡人大代表,在案发之前,更是被选为区级人大代表。
正是因为他杰出的工作,村里的人都富裕起来了,而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社会,张某还只是拿着自己的“死工资”,他拥有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表彰和夸奖。
于是,像很多功绩卓越的老干部一样,他产生了按劳取酬的补偿心理。
他总觉得自己艰苦奋斗几十年,付出太多,而得到的太少,心理特别不平衡,现在年纪已经大了,也干不了几年了,得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便产生了应该趁机捞一把作为补偿的心态,正逢村里拆迁改造,便盯上了拆迁占地补偿款。
在村里比较落后的时候,张某想到的只是怎样把落后的形式转变过来、怎样让村里的人都富裕起来。
几年内,他凭着自己的工作能力把村里建设好了,也到了该考虑自己的时候了。
张某利用他在村里的权力,让出纳帮助其造假,私自将属于村集体和村民个人的补偿款占为己有,却并不担心别人会知道。
正是由于这种“绝对”的权力,使一个党和国家的好干部最终走上了“不归”的道路。
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有些老干部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
有些老干部认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于是,他们贪婪地攫取财物,恨不得把几十年的损失全部补回来。
从大量的职务犯罪安案例来看,职务犯罪以身处临近退休的年龄为敏感的易发年龄段,故有“59岁现象”之称。
也就是那些濒临退休年龄阶段的国家工作人员,害怕在不久的将来失去权力后,无法再享受权力所能带来的各种利益,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不捞白不捞”等错误心态进行自我暗示,大肆实施职务犯罪的一种社会现象。
还有一些人头脑中存在“我不是为了我自己”,“只要为公,自然无过”观念。
在这种心理支配之下,他们滥用权力谋取地方利益和单位利益,置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顾。
这种人主观片面地认为,现在社会上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领导干部都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好处,与他们相比,自己这点小问题算不了什么。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为单位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占点小便宜,得点好处无可厚非。
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们的思想防线逐步放松,贪污数额由小到大,贪欲也随之膨胀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情主义、“面子文化”根深蒂固,而人情化和关系网很容易使人丧失原则,不少公职人员正是在“人之常情”、“情面难却”等心理驱动下而丧失心理防线的,这是领导干部从量变到质变,从而逐渐走向犯罪的必然原因。
三张某,系笔者所在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户籍民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非法为十余人办理北京市户口,并收取好处费,数额巨大,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张某是一名人民警察,有着一份让很多人羡慕且尊重的工作,但是他并没有珍惜他拥有的一切,在利益的驱使下,身为执法人员却以身试法,将国家和人民赋予他的使命当成了捞取钱财的工具。
在市场经济社会,很多人普遍认为一切都是可以用钱交换的,因而把权钱交易视为理所当然。
在他们眼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
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最终使自己走向犯罪。
正如大多数职务犯罪人一样,张某最终被贪婪的心理送上了一条绝路。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也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
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
别人犹豫不决的,主动出击;别人送得不够或不及时的,则冷嘲热讽。
腐败分子是利用其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一些公职人员认为手中掌握有人、财、物等实权,就应该高人一等,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从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寻欢作乐。
除此之外,张某同样有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也有不少公职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被陷入漩涡的,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突出的“鸵鸟心态”。
一方面,张某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有着体面的工作,生活上有一定的保障,也十分明白他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当然也不愿意因犯罪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张某是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自认为身份特殊,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办事天衣无缝,自信能侥幸过关,这样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外部因素只是这些人犯罪的借口,他们的内心才是把他们最终送上不归路的主要原因。
这些人多有贪婪的欲求和钱权交易的观念、拜金主义的思想,多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对与自己职务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也相当熟悉。
但是,他们的物欲在以权谋私的心理驱动下显得十分强烈,以至将自尊、名誉、恐惧等心理因素压制下去,最终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像他们一样走上职务犯罪道路的国家公职人员有很多,他们曾经都是社会上很风光的人物,其中更是不乏诸如陈希同、王宝森等曾经党和国家信任的领导干部。
可惜,风光一时的他们只能在高墙铁窗中回忆曾经的“光辉岁月”。
他们已经逐步把权力潜移默化为赚钱的能力,把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转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就在一次次“心安理得”地把权力换来的钱放在自己的腰包里的同时,他们也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往往是复杂多变的,有些甚至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但其心理特征也有规律可循。
职务犯罪人多数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因而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抗性矛盾非常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针对他们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案情具体分析,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最终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洞察职务犯罪人员的心理状态,迅速地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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