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解决策略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解决策略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使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处罚的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利益格局等的变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渐显现,与此同时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却并不完善,使得职务犯罪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挑战和关注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职务犯罪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
研究发现,中青年职务犯罪增多、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共同犯罪案发率高、跨国犯罪趋势明显[1].这些新特点使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年龄提前、难度加大、发现推迟。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人,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人的行为受到心理活动的支配,因此深入剖析和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心理,对于做好人的工作、有效预防或做好早发现、早干预职务犯罪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同时,有利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落实。
一、职务犯罪心理分析(一)门槛效应---欲罢不能心理学上有一种心理效应称为门槛效应,字面意思是说别人一只脚都跨过门槛了,又何必在乎整个身体进入呢?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德曼与弗雷泽做了一个实验。
实验任务是让实验助手到两个居民区劝说人们在自家房前竖一块写有“小心驾驶”且不美观的大标语牌。
他们在第一个居民区直接向人们提出这个要求,结果遭到多数居民的拒绝,只有17%的居民接受这个要求。
而在第二个居民区,实验者先请求居民在一份赞同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一个小要求,几乎所有的居民都签字了。
在几周之后,实验者又向这些已签字的居民提出竖牌的要求,这次竟占55%的居民同意[2].为什么同样都是竖牌的要求,却会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结果呢?事实上,这是利用了人们的一种心理。
即人们很容易拒绝难以做到的或违反个人意愿的要求。
所以当实验者首先向居民提出一个较大的要求时,遭到多数居民的拒绝。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
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一)贪婪心理贪婪。
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
与人们正常的欲望相比。
贪婪心理是过度的、不合理的。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
尤其对于贪污、贿赂等常见贪利性职务犯罪而言,是该类犯罪的共有心理,也是该类犯罪的最原始心理动机及诱因。
贪欲。
让人为了钱财。
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
肆意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吞公款,或将之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赌博。
或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取暴利。
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崇尚并无限夸大金钱的作用,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将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个人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的自由生命等置之不顾。
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甚至将自身工作、自身职权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与人交易,将职责范围内应当承办的工作当作筹码换取“好处费”。
最终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自毁前程。
几乎在所有贪利类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都能见到贪婪心理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看,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二)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指人们希望由于偶然的原因而获得成功或免去灾害的一种内心诉求。
其本质上是人们常有的一种趋利避害的、带有冒险性的内心诉求。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为犯罪人在形成犯意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
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大多数公职人员犯罪,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他们有较高、稳定的经济收人,相对于普通企业工人和其他个体经营者,其个人生活有国家给予的系统、全面的保障,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与普通人不可同日而语,其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
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预防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预防的调研报告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和难点,就一个地区而言,清楚的了解本地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状况、特点、原因,是搞好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应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产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党的十六大“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措施之中”的有关精神,针对目前我国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状况,我们对近几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对当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犯罪心理和预防对策作一简单剖析。
一、当前我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与特点近几年,发生在行政执法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多。
相比而言,发生在金融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下降趋势明显。
涉案人员既有单位负责人,又有财务人员,犯罪嫌疑人也有一般经办人员。
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以业务员挪用公款居多,人员年龄相比而言呈年轻化趋势。
作案手段多为截留收入不上帐直接进行侵吞,或收到资金不上交单位、挪作他用所占比例较大;而企业业务员职务犯罪则大多是采用收取货款不入帐直接挪用,一些新的作案方法开始出现,作案方法更趋隐秘。
贪污案件的数量相对稳定,挪用公款案件呈下降趋势,其他性质案件数量相对较少。
二、犯罪心理剖析为进一步深刻剖析犯案人的犯罪心理,我们在相关企业做过一个心理测试。
同样的工种岗位,由于在不同的企业,甚至在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所得到的报酬却差距甚大你会感到:1、不公平,心里很气愤2、想办法跳槽3、寻找机会捞钱财4、无可奈何,结果有22人选择1,有52人选择2,有5人选择3,有31人选择4。
本题答案中只有4是相对平衡的心理,其他三个答案都是不平衡心理的体现,特别是2、3,已将不平衡心理转化为行动。
通过这道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收入的高低并不一定会产生不平衡心理,但同样的贡献却得不到同样的报酬,是一定会产生不平衡心理,这种心理越强烈,离职务犯罪就越接近。
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及其防范

促 使其 铤而走 险 、 以身试法 。 三 是社会 消极 因素的
影 响也 加剧 和助长 了职 务犯 罪行为 的发 生 。现阶 段, 我国社 会正处 于转 型时期 , 各 种利 益诱 惑接 踵 而至 , 加之 消极思 想文 化传播 渠道 目益 增多 , 渗 透 影 响无 孔不 入 ,多 元价值 观念 与生活 方式 的冲 击 很 容 易导致 浮躁心 态的 产生 ,使 得 一些人 在 认知 与意志 上更加情 绪化和 非理性 化。 只 有 对职 务 犯 罪 心 理 特 征 及 成 因 进 行 深 入
、
职 务犯 罪 心理 的特 征 及成 因 国
干
通 过 对 一 些 贪 污 受 贿 案 例 的 调 查 研 究 发 现 ,当事 人在 犯 罪过 程 中 通常 表 现 出五 个 心理
特征 : 一 是拥 有权 力后 的攀 比 贪婪 心理 。一 些人
了解 , 掌握 其变 化规 律 , 洞 悉其 外 在表 现 , 进 而 引 导 官兵 经 常 对 照 检 查 、 进行 自我 反 省 、 自觉 远 离 诱惑 , 才 能有 效 防范职 务犯 罪行 为的 发生 。
强化 心理 体验 。心理学 研 究表 明 , 正面 、 积极 、 向上
的 思想 、 态度 和 心理 足个 体 克服 不 良 心理影 响的 根本 所 在 。
所以, 平 时要加 强对 官兵 这方 丽 的心理 体验 。可 以设 计 团体 心 理活 动 , 组 织 官兵 排演 职务 犯 罪 心理 情 景剧 , 进 行 角色 扮
一
自信 , 热爱学习、 工作 和 生 活的 态度 , 塑 造健 全 人
格, 优化 心理素质 , 端 正价 值追 求 , 从而 正本清 源 , 从心理 上 、 道德 上抵制 各种 诱惑 , 远 离职务 犯罪 。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与预防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与预防作者:董华英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15期摘要: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明智的政府执政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
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侧重于从心理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浅析,找出职务犯罪的根源,从而提出预防措施。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征;预防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5-0278-02当前中国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从其犯罪心理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地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对于及时有效地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职人员。
他们掌握着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及大众所赋予的权力,由于这种权力易使权力拥有者心理上无视法律,无视大众想以权谋私心理的产生,而引起职务犯罪的发生。
从总体上看,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有:1.该罪由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职的人员构成。
2.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由故意构成,也有个别(少数)的职务犯罪由过失构成,还有的职务犯罪既可由故意又可由过失构成。
3.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从事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对国家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务活动管理职能的侵犯。
二、环境因素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产生的心理影响环境是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公职人员;犯罪;心理;预防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犯罪行为;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在这里我们所分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消极因素的内化、外化、强化三个过程,一般经历初识、试探、交易、结盟、暴露、改造六个阶段,心理过程极为复杂。
而心理轨迹往往呈现出需要由常态到畸变的演变、心态由失衡到病态的演变、行为由被动到自动的演变。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的也不例外,当公职人员的“需求”形成欲望和动机的时候,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就转化为犯罪行为。
今天我们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过程进行探讨,进而对职务犯罪提出一些可行的防范对策。
1、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1.1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起着作用,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
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心理分析公职人员承担着维护国家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等重要职责,他们的行为及品质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会听到一些公职人员因经济犯罪而受到刑事制裁的消息。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行为呢?这其中是否存在一些心理因素呢?下面将从心理角度对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进行分析。
一、利益诱惑:经济犯罪行为往往与利益诱惑密不可分。
公职人员身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位,掌握着一定的资源和权力,因此有机会接触到一些利益诱导。
一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贪图一己私利,将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用于个人谋取私利。
他们常常会借助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进而涉及经济犯罪。
这种心理上“饥饿”的状态,使得他们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欲望。
二、不满和失衡感: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对工作和岗位的不满以及对薪资待遇的不满也会促使他们产生经济犯罪的心理动机。
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回报却不尽如人意。
他们渴望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以解决心理上的失衡感。
于是,他们会以非法手段获取那些自认为应得的利益。
三、权力迷恋:拥有权力的人往往容易产生“权力迷恋”的心理状态。
公职人员天然地具备一定的权力,能够指导和决策一些重大事项。
这种权力的感觉往往会使他们产生某种优越感和自满感。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他们有可能产生藐视法律、藐视制度的心态,以为自己掌握的是绝对的权力。
于是,他们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而满足自己对权力的迷恋。
四、风险心理:公职人员的经济犯罪往往涉及到较高的风险,一旦被查处,不仅面临刑事惩罚,还有可能损失名誉和声誉。
但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上存在着“敢作敢当”的风险意识。
这种心理上的“舍得一身病、敢担一身罪”状态,使他们对违法犯罪的后果没有足够的恐惧感,相信自己能逃脱法律制裁。
五、道德观念缺失:在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中,他们对于经济犯罪所涉及到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可能抱有一些偏差的认识。
职务犯罪深层原因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深层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研究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所触犯刑律也不尽相同,但其心理和行为有共性和规律可循。
从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以及公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进而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相应对策的提出。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预防对策一、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称谓,如泰国称为渎职罪,瑞士叫做违反植物与职业罪。
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组织章程等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发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官方使用的概念是“职务犯罪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
通说将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两类罪归于职务犯罪之中。
它们的主体都是根据法律或者受国家籍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或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在国家职能活动中或者在国家权利的运作过程中拥有一定权利的人;犯罪所侵害的客体都是国家管理秩序和职务廉洁性;更为重要的是,犯罪的发生是行为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或者误用权力的结果,犯罪与行为人的职务有着内在的联系。
职务犯罪的方式主要有:(1)侵吞、窃取、骗取;(2)挪用;(3)索取、非法收受;(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
二、职务犯罪原因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是研究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为我们研究职务犯罪的现象和预防起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一)犯罪环境分析:首先,法律原因。
当前我国控制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实践中执法不严、惩治不力的问题随处可见。
这些因素与经济、政治、文化因素相比,对职务犯罪的引发作用显得不是那么直接,但由于立法滞后、法规疏漏及执法中存在问题而造成的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困难,也会相对地增强职务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决心和逃避打击的信心,因此增加了职务犯罪发生的概率。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职务犯罪是指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或资源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
为了揭示职务犯罪的本质和深层原因,对其犯罪动机和心理进行分析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类型、犯罪动机和心理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对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对犯罪动机与心理的分析作出阐述。
一、职务犯罪的类型简介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渎职等。
其中,贪污受贿是最为普遍和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
贪污受贿一般表现为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的财物以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处,违背法律规定或职责范围,为他人谋取私利。
渎职则是指职务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二、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分析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分为贪婪欲望、权力欲望和个人情感等几个方面。
首先,贪婪欲望是职务犯罪中最为普遍的犯罪动机之一。
职务人员通常拥有一定的权力、地位和资源,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甚至是奢靡享受。
经济利益成为他们犯罪的主要目的,他们对财富的追逐让他们不择手段。
其次,权力欲望也是职务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权力给予了职务人员一定的支配能力,他们能够左右他人的命运,这些权力使他们感到充实和满足。
然而,权力也容易导致犯罪,一些职务人员出于权力的滥用和扩大,通过违背职责以谋取更多权益。
此外,个人情感也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有些职务人员由于个人利益与某些个人或团体产生了矛盾,采取了非法手段来实现个人目标,满足个人情感上的仇恨、嫉妒或报复心理。
三、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除了犯罪动机之外,职务犯罪中的心理因素也十分重要。
其中,自我安慰心理、风险意识的缺失和道德错位是常见的心理特征。
首先,自我安慰心理在职务犯罪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心理让犯罪者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合理、正当的,从而能够自我辩解和安慰。
他们会给自己找各种借口,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职务或是应对外界艰难境遇。
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制度预防的开题报告
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制度预防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官员职务犯罪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由于官员拥有权力、职务、资源等资源,一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就会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和危害。
从近年的官员
职务犯罪案例来看,其犯罪动机和手法都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对预防和打击官员职
务犯罪提出了挑战。
为了深刻理解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制度预防,本研究拟探究其心理动机、心理特征及制度预防措施,旨在提供相应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为建设廉洁政治、预防
官员职务犯罪提供参考。
二、研究问题
1.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是什么?
2.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有哪些?
3.如何制定有效的制度预防措施,预防官员职务犯罪?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
文献分析法: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从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学、犯罪学、法律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深入阐述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和特征。
案例分析法:通过案例调查和分析,探究官员职务犯罪的具体案例,分析其心理动机和特征,为制度预防措施的建立提供参考。
四、研究意义
本研究可为预防和打击官员职务犯罪提供借鉴和参考。
深入剖析官员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和特征,可从源头上揭示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为预防和治理官员职务犯罪
提供更加精准的策略。
同时,研究制度预防措施,对于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政治风清气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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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公职人员;犯罪;心理;预防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犯罪行为;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在这里我们所分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消极因素的内化、外化、强化三个过程,一般经历初识、试探、交易、结盟、暴露、改造六个阶段,心理过程极为复杂。
而心理轨迹往往呈现出需要由常态到畸变的演变、心态由失衡到病态的演变、行为由被动到自动的演变。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的也不例外,当公职人员的“需求”形成欲望和动机的时候,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就转化为犯罪行为。
今天我们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过程进行探讨,进而对职务犯罪提出一些可行的防范对策。
1、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1.1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起着作用,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
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1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
1.1.2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
1.1.3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
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1.2 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1.1.1 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当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后,职务或工作上的有利条件就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企图利用这一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心理特征。
1.1.2 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这一社会矛盾,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1.1.3 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开了越来越大的距离,强烈刺激有经济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
为了平衡心理,补偿”分配不公”引起的损失,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机会,便贪污受贿。
2、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
当犯罪可能比从事其他可供选择的合法行为带来更大的利益,而只须付出较小的代价时,犯罪人就会选择犯罪。
2.1 通过对近300名罪犯的调查和数据分析,公职人员在面临下列情形时,更容易产生不良心态。
2.1.1 当仕途受阻,升迁无望时,一些公职人员会因感受到“失意”,而将原来争取晋升的努力,转化为“捞一把”的动力,逐步将心思放到以权谋私上;2.1.2 当比较失当,物质欲望增强时,一些公职人员会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并产生不满情绪,形成权钱交易的动机。
2.1.3 当配偶责备,自尊心受损时,一些公职人员会不知不觉地按“枕边风”捞钱,或放任自己亲属以权力影响“挣钱”。
2.1.4 当人际关系紧张,特别是家庭不和时,有的公职人员由于需要精神的慰藉,而更容易被情色所俘获。
而一旦生活出现“越轨”,就会出现入不敷出或欲罢不能的情况,为维持这种情况,权力被滥用也就不可避免。
职务犯背后常有情妇、“小三”身影,就是这种情况的例证。
2.1.5 当各种荣誉加身,或觉得自己立有“大功劳”时,有的公职人员会出现“忘乎所以”的心理,或者产生应该享受人生、乐享生活的心态,从而放松要求,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2.2 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
不同心态让公职人员在职务犯罪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2.2.1 “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
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2.2.2 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触犯国家刑律,担心犯罪行为败露,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认为自己有着较高的文化水平、智力水平、眼界宽广、人际网络保护伞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或者犯罪证据藏匿、销毁完全,或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会败露,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绝大多数职务犯罪分子就是在这种担心害怕与自我安慰的侥幸心理作用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2.2.3 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
有些公职人员在社会分配拉开差距的情况下,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
2.2.4 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2.2.5 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一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
在”我帮他的忙,他应感谢我”,”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喝穿;做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这种图报心理作用下,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2.2.6 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
少数意志薄弱者,看到别人买汽车、购洋房,心理不平衡,从而放任自身欲望的膨胀,与社会上的”富者”尽快”缩小差距”,成了其强烈的心理需要。
从公职人员犯罪情况看,因攀比心理而坠入犯罪的人员占较大比例,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公职人员尤为突出。
2.2.7 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
这种人崇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拜金主义哲学,在金钱的诱惑下,在”有权时捞一把,逮住了自认倒霉”这种赌徒心理驱使下,他们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明知早晚要翻船,仍如飞蛾扑火,自毁前程。
3.从心理预防角度预防职务犯罪3.1 建立心理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平台拥有良好工作待遇的国家公职人员之所以会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就其个人方面原因而言,上述各种职务犯罪心理在职务犯罪过程中起着较大推动作用。
因此,从心理预防角度讨论预防职务犯罪应以上述心理因素为出发点。
而心理强制理论则提供了这个理论平台。
心理强制理论的中心观点告诉我们,“人是避免不快、追求快乐、权衡利弊之下进行活动的动物,如果把刑罚作为犯罪的后果预先予以规定,实施犯罪时立即执行法律上规定的刑罚,那么人们就会把不犯罪而产生的小的不快和因受刑罚而产生大的不快,合理地加以权衡”,从而避免因受刑罚而产生大的不快。
心理强制理论需要一个理论前提,即“理性人假设”前提,该前提要求“人”是理性的,要求“人”有健全的理智、健全的判断力以及和合乎逻辑的思维方法,具体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即要求一般预防的对象是健全的“理性人”。
这个理性人假设的条件,公职人员恰恰能够满足:国家公职人员任职有着严格的考录程序和考核机制,其智力水平、知识水平、判断力等各方素质均远超一般社会成员。
因此,单从一般预防的原理看,以国家公职人员为对象进行犯罪预防工作,完全可以取得预期效果。
3.2 从心理预防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3.2.1 以思想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思想引导,针对公职人员存在的贪婪心理和虚荣心理,从正面加强思想引导,帮助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政思想,确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最大程度瓦解其对于公职人员行为的不利的影响,消除其贪婪、虚荣等不良心理。
3.2.2以剖析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为主,针对公职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反面警示教育,精心选取大量真实的不同职业的职务犯罪案例对相应职业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详细分析,将其发案经过、犯罪事实、处置结果等向广大公职人员进行通报,其中职务犯罪分子的心理历程应当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细致剖析,并全面批露,以达到最佳预防效果。
从而消除其侥幸、投机等不良心理的影响。
3.2.3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心理预测。
预测个性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可能性,包括初犯预测和再犯预测。
职务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也就是一个人犯罪心理形成前后和犯罪前出现的一系列征兆。
如人际关系反常、贪婪的物质欲望、极力伪装自己、终日惶惶不安等等。
3.2.4 加强公务活动的控制,减少职务犯罪机遇。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光靠检察机关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走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全社会的预防体系。
职务犯罪的蔓延之势才能被”截流”。
3.2.5 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逐步实现”高薪养廉”的经济保障机制。
职业声望和收入地位发生严重背离,反映了目前收入分配体制的不尽合理。
这种混乱和异常,造成了人们某些价值观念上的困惑,因此,以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在”精兵简政”的同时,逐步实现”高薪养廉”的经济保障机制。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除了要求检察机关的侦查办案人员积极参与外,亦需要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通过对职务犯罪人员心理的研究,可以揭示其犯罪发展规律,从而为预防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