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
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一)贪婪心理贪婪。
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
与人们正常的欲望相比。
贪婪心理是过度的、不合理的。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
尤其对于贪污、贿赂等常见贪利性职务犯罪而言,是该类犯罪的共有心理,也是该类犯罪的最原始心理动机及诱因。
贪欲。
让人为了钱财。
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
肆意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吞公款,或将之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赌博。
或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取暴利。
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崇尚并无限夸大金钱的作用,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将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个人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的自由生命等置之不顾。
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甚至将自身工作、自身职权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与人交易,将职责范围内应当承办的工作当作筹码换取“好处费”。
最终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自毁前程。
几乎在所有贪利类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都能见到贪婪心理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看,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二)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指人们希望由于偶然的原因而获得成功或免去灾害的一种内心诉求。
其本质上是人们常有的一种趋利避害的、带有冒险性的内心诉求。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为犯罪人在形成犯意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
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大多数公职人员犯罪,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他们有较高、稳定的经济收人,相对于普通企业工人和其他个体经营者,其个人生活有国家给予的系统、全面的保障,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与普通人不可同日而语,其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
浅谈职务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切 贪利性犯罪 的共有心态 , 是贪 污贿赂等
职 务犯 罪 违 法 违 纪 的 共 同 心理 , 是 走 向犯
家和 集体 财 产 , 结 果赌 注越 下越 大 , 越 赌 越 输, 公款越吞越多。
九 是 捞 了就 跑 的投 机 心 理 。 这种 人深
罪 道 路 的主 要 思 想 基 础 。 那 些具 有贪 婪 心 理 的人 , 为了钱财 , 不择手段 , 采 取 各 种 形
金钱 的诱惑下 ,只要能捞到好 处,得到利
益, 党性原 则、 荣誉 尊 严 、 道德 良心甚至 自
权等职 务犯罪也 不例 外。从 近年来纪检 、 检察机 关查办的职 务违法犯罪 案件来看 ,
十种特 征 :
一
法谋利的积极性 、 主动性 , 而 是处于消极 、
被动的状态 , 当深 深陷入犯罪泥潭时 , 错误
个 地 方 或 一 个 单位 长 期 做 下 去 ,只 要 认
“ 鸵 鸟心态 ” 。 一 方面 , 他 们 有 固 定 的经 济 般 礼 品 到 收 受 巨 额钱 财 , 最 终 断送 前 程 。
为把 钱 捞 到 一 定 程 度后 , 就 携 款 潜逃 , 或申 请 调 动 到 另 外 的单 位 去 另谋 出路 。
仃 蚁 与 法
浅谈职务犯罪 人的心理特征
◎文/ 闰坤 峰
思想是行动 的先导。 任 何 违 法 犯 罪都
四是 深 感 吃 亏 的 补偿 心 理 。有 些 公 职
犯 罪 的人 员 占较 大 比例 ,特 别 是 那 些 经 济 为突 出。 八 是 孤 注 一 掷 的赌 徒 心 理 。 这 种 人 崇
老干部认为 自己为党工作 了几十年 , 过 去 收 入 少 吃 了亏 , 现 临 近退 休 该 捞 一 把 , 为 晚 年 留 条 后路 , 也 算 是对 过 去 的补 偿 。 于 是 , 他们贪婪地攫取财 物 , 恨 不 得 把 几 十 年 的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

职务犯罪心理的实证分析[摘要]古今中外,只要有权力存在之处,便可能有职务犯罪滋生的空间。
要想从源头彻底根除职务犯罪,必须分析和研究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及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文章主要从几个职务犯罪的案例展开,对职务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及变化过程进行分析。
[关键词]职务犯罪;犯罪心理;犯罪原因;职务犯罪预防近年来,职务犯罪呈迅速蔓延之势。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侵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社会管理职能。
并对国家利益、经济秩序、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管理秩序、行政秩序、司法秩序构成威胁。
因此,如何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即成为我们当前反腐斗争的重点。
而职务犯罪是在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的作用下实施的特定犯罪行为,特定的犯罪心理是其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根据,并表现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之中。
对于职务犯罪人心理的探究,就是从根本上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
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
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与普通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相比有其特殊性。
在我们办理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研究,可以初步找到职务犯罪人的心理变化规律。
一韩某,1980年出生,犯罪时28岁,在担任某事业单位财务科负责人的短短不到两年期间,使用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到境外赌博及个人消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韩某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比较年轻的,但是其犯罪数额之多、胆量之大、手段之拙劣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
通过调查,韩某系财务专业人才,工作非常认真,为人也非常聪明,刚参加工作几年就被领导任命为财务科副科长。
因为正值财务科长调动工作,刚满28岁的韩某便成为了笔者所在区某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科的“一把手”。
正是由于韩某如此年轻便被派以重任,其在同龄人中的权力及地位陡然被提升,于是在与同龄人的外出聚会及消费时,全部都由韩某“买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心理障碍,这些障碍会影响到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甚至会导致侦查工作出现错误。
因此,了解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对于提高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心理障碍的种类1.焦虑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会引发侦查人员的焦虑情绪。
焦虑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恐惧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危险和威胁,这些危险和威胁会引发侦查人员的恐惧情绪。
恐惧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压力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会引发侦查人员的压力情绪。
压力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4.疲劳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工作和调查,这些工作和调查会导致侦查人员的疲劳情绪。
疲劳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及时寻求心理疏导。
心理疏导可以帮助侦查人员缓解焦虑情绪、恐惧情绪、压力情绪和疲劳情绪,提高侦查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
2.休息调整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适当休息调整。
休息调整可以帮助侦查人员缓解疲劳情绪,提高侦查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和思维清晰度,从而提高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专业培训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参加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减少侦查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提高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4.合理安排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合理安排工作。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科技 一向导
2 0 1 3 年3 5 期
浅析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赵广敏 ( 山东能源集 团纪委监察部 山东 济南 2 5 0 0 1 4 )
职务犯罪心理 的形成 . 是职务犯罪主体 内在 动因和外 在诱因相互 心理 的驱动下 . 逐渐放弃 了对底线的坚守 . 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 作用 、 转化 的结果 。 从 总体上说 , 外 因是条件 , 内因是基础 。 外 因往往通 第二 . 心存侥幸者认为和 自己共同违纪、 违法 、 犯罪的人都能在共 同利 过 内因而起作用 。与此 同时, 职务犯罪心理 的形成 与一些 领导干部个 益 面前靠得住 有些人认为 向自己行贿的都是 自己的亲朋好友 、 “ 铁 哥 人的性格缺 陷有直接关系 。 如在认知方面表现为被动感知 、 易受暗示 、 们” , 不可 能出卖 自己, 甚 至认为双方 曾订立 过攻守 同盟 . 不会 出什 么 不求甚解 、 善 于幻想和盲 目模仿等 : 在意志方面表 现为缺乏主见 和信 问题。因此 , 当组织发现问题找其谈 话时 , 仍 然心存 侥幸拒不交代 , 最 念、 自控能力差 、 放纵 自己等 ; 在对现实的态度方面表现 为 自 私、 贪婪 、 终丧失了最后的挽救 自我的机会。第 三 . 心存侥 幸者把社会上在一定 好色 、 自负 、 虚伪 、 狡诈 、 挥霍成性等。研究表 明. 具有上述性格 缺陷的 阶段和一定范围 内存在的腐败问题看做 是普 遍现象 . 认为被惩治 的始 人 比较容易形成职务犯罪心理 , 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终是少数人 . 自己不会成为被抓的倒 霉者 。 他们不是把党纪 国法 、 规章 通过对这些个体的心理因素加以分析 . 归纳涉案人员实施 职务犯 制度作为衡量是 非的标准 . 而是 把眼睛 盯在别人 身上 . 特别是 看到他 罪 的心理 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人因为违纪违法 占了“ 便宜 ” 、 得 到“ 好处 ” 的时候 , 心理感 到不平衡 , 觉
犯罪心理分析

第三,这种伤害人也不是可以随意瞎来的。它要 求熟知情况、精通案情、掌握心理、抓准弱点, 应强化形式——做出吓人的模样,动作的力度须 轻一些,何时打、打几次、打身体哪个部位?用 物理作用(以机械力碰其机体)怎么向化学变式(痛 疼触及心理反应)冲发等,是很有讲究的。实质上, 伤害只不过是达到弄明事实的一种艺术策略的手 段。 第四,尽管“伤害”作为非常的辅助办案,完成 工作目标的手段,说起来违法,然而它非常适 用——能将复杂现象简约化,能大大减缩活动的 时间,能保持立竿见影的特效,能在“无据嫌疑” 的困窘场面里移花接木,能乘胜深挖余罪扩大执 法战果。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心理分析
一、一般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心理 二、执法者的伤害犯罪心理 三、执法人员受贿的犯罪动机
四、受贿人员对此类犯罪风险的心理论证
五、执法人员受贿犯罪行为的实施 六、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心理
一、一般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心理
(一)攀比心理
俗话说“人比人,比死人”。弄权、捞钱、玩色等 等都会广泛引起社会反应,造成某些有职在身、有权在 手的人的价值观严重扭曲和错位,心理失衡,甚至倾心 羡慕。说什么:人家有权我也有权,我有权为何捞不到 钱,有钱又为何玩不到美女,也搞不到豪华别墅。在物 欲、色迷的驱使下,心态倾斜,导致犯罪个性倾向性的 畸变。不良的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催促犯罪意向的萌发。 权力一旦被滥用,紧跟其后的便是罪恶,在权、钱、色 上恶性循环。有的公职人员本来是苦出身,根正苗红, 凭着自己的聪明才干当上领导。由于经常参加一些商贸 活动,看到大款如云,心理极不平衡,盲目攀富比阔。 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减少心理冲突,以求心理平衡, 急于敛财致富,便大肆索贿受贿,走上犯罪道路。
一说:吃了猪肝想猪心,得了白银想黄金。有些公 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进行肮脏的权钱交易; 或贪污或索贿受贿,一发便不可收拾,贪婪与私欲恶性膨 胀,永远得不到满足。“拜金主义”的利己意识和“不捞 白不捞”的机遇意识增强,在权力优越感的驱使下,灵魂 深处向往以权谋私。自以为天赐良机,寻机觅隙,能贪则 贪,贪得无厌,所谓“越多越自在,少了才尴尬”。“从 不足到满足,从满足到不足”的欲求心理恶性循环,欲壑 难填。从小贪、中贪、大贪直至特贪,那些吞没上亿元的 特大案,总是在贪利型动机支配下,从少量钱物得手开始 而打开缺口的。缺口一旦打开,难以堵住,正是“千里之 堤,溃之一穴”。由于逐渐强化犯罪的心理机制,呈现忘 乎所以,胆大妄为,甚至狂妄至极的心态,从轻微犯罪到 严重犯罪,从单一犯罪到多种犯罪,堕入深渊而不能自拔。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预防对策【摘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公职人员;犯罪;心理;预防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犯罪行为;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在这里我们所分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消极因素的内化、外化、强化三个过程,一般经历初识、试探、交易、结盟、暴露、改造六个阶段,心理过程极为复杂。
而心理轨迹往往呈现出需要由常态到畸变的演变、心态由失衡到病态的演变、行为由被动到自动的演变。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的也不例外,当公职人员的“需求”形成欲望和动机的时候,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就转化为犯罪行为。
今天我们根据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以及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过程进行探讨,进而对职务犯罪提出一些可行的防范对策。
1、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1.1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起着作用,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
职务犯罪心理特点的概要描述

职务犯罪心理特点的概要描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不同于纯粹的心理学研究,不仅仅是要研究行为与心理历程,也要研究犯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信仰和道德,如此才能反映犯罪人的心理全貌。
特别在职务犯罪心理中,伦理道德方面的因素对这种心理的产生有巨大的影响作用。
笔者概括了几点职务犯罪心理面貌的特点,希望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及其心理矫治有所参考。
一、迷失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根本看法或观点,其中包括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意义,个人的生活态度等。
我们注意到,职务犯罪分子都在人生观上发生了蜕变。
他们普遍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把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抛在脑后,奉行享乐主义和实用主义。
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追求享乐,特别是感性的、肉体的享乐,否认人生应有原则和理想价值目标,要求一切事物顺从个人或狭隘集团的利益欲求,给个人或集团带来好处,人生的价值在于现实的利益。
这种人生观在现实中必然严重背离国家公职人员应负的神圣使命和崇高理想,成为一种自我陶醉而沾沾自喜。
二、倾斜的价值观。
价值,是对主体需要的满足。
职务犯罪分子的价值观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甚至是一种寄生心态。
个人与社会的价值严重错位,强调个人需要和利益的满足而置社会或他人利益于不顾。
把个人当目的,把社会当作实现目的的手段。
国家工作人员本应树立公仆意识,以奉献为己任,而在职务犯罪心理中,所谓奉献往往成为明码标价的索取,借权力谋私,借权力生财,成了寄生于权力的寄生虫。
马斯洛分析了正常的而有创造性的人的需要结构。
马斯洛认为个体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动机是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求所组成,各种需求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次之分,每一层次的需求与满足,将决定了个体人格发展的境界或程度。
(1)生理需求,(2)安全需求,(3)爱与隶属需求,(4)尊重需求,(5)自我实现需求。
前四项层次为基本需求,而自我实现,则是个体在成长中,其身心各方面的潜力获得充分发展的历程和结果。
职务犯罪心理在需求上产生了重大变异,个人需要无限制和不合理地膨胀,完全背离了个体获得自我实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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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心理分析摘要:职务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特殊类型,犯罪人在绝对权力欲、人格结构某些因素的偏离、自我评价系统的偏差、社会浮躁心理的助长等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形成了职务犯罪行为,发生的犯罪心理品质(变型的价值观念、明显而强烈的贪利性动机、极端的意志两极性特征、隐蔽性与深刻体验性的情绪情感、消极的职业人格特征等方面);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以其犯罪动机为核心经历旁观刺激、价值观念动摇、犯罪决意、强化等四阶段相应地进行职务犯罪。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特点生成机制1.引言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具有国家管理职能、依法从事公务这种特定身份的个体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依刑律予以处罚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出现是基于公共权利只能掌握于特定的个体手中这样一种现实可能性,而掌握权力的人客观上滥用权力,因此公共权力便被转化、蜕变为个人的权利甚至是成为一种特权,直到其权力遇到有效限制为止。
与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普遍具有更强烈的社会危害性。
从现象上而言,目前我国的职务犯罪的基本态势表现为大案要案继续上升,且存在着较大的犯罪黑数,其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新的行为方式不断出现,其智能性的特征更为突出,侦破难度加大;犯罪集中分布于经济热点部门、党政司法部门及国有企业。
2.职务犯罪心理特点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催化剂”。
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2.1 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有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内心总希望得到回报。
这种人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2.2 “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走向犯罪道路的思想基础。
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肆意收受贿赂,挪用公款。
2.3 深感吃亏心理一些公职人员在社会分配差距拉大的情况下,看到别人薪水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于是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
有些干部以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没占到便宜,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2.4 享乐主义的虚荣心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往往是复杂多变的,有些甚至是相互多样的。
了解和掌握这些心理,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好侦查、审讯预案,及时拘捕涉嫌进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突破其犯罪心理防线、搜集证据。
3.职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从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来看,职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可分为三个小机制,即内化机制、外化机制和内外化机制。
这三个小机制共同构成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整个过程,共同构成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整个机制。
然而,每个小机制都有各自不同的运行方式和运行原理。
3.1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化机制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化机制是指通过影响国家公职人员心理的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将人类社会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以及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职业要求等这些东西转化为职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过程。
正是由于这一内化机制的作用,才使得职务犯罪人的心理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心理区别开来。
首先,作为影响国家公职人员心理的客观因素(包括人类社会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以及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职业要求等)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认知图式;然后,这些认知图式通过国家公职人员的认知机制对这些图式进行加工处理,使之成为职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再通过外化机制的不断作用,最终使之成为职务犯罪心理。
因此,在国家公职人员原有心理的基础上向职务犯罪心理转化过程中,其原有的世界观起了关键作用。
因此,职务犯罪者的私心杂念与其他人的私心杂念有了明显的不同。
3.2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外化机制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外化机制是指通过内化机制作用而形成的职务犯罪人的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等转化为职务犯罪心理的过程。
如前所述,经过内化后,除那些经受住考验的国家公职人员其“三观”没有发生质变外,其他未能经受住考验的国家公职人员原有的“三观”将会发生质变,由为“公”转为“私”。
以“私”为中心的“三观”,只是深藏于人心的哲学观念。
在致罪因素的不断作用下,这种内心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就表现为具体口号和理念,有了这样的私念就会产生私欲,有了私欲就会产生各种需要;有了各种需要,在一定的外部条件和情境作用下,就会产生职务犯罪的动机;有了职务犯罪动机,行为人就会利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实施职务犯罪行为。
一旦实施了职务犯罪行为,就表明职务犯罪者已走向党、国家和人民的反面,其犯罪人格最终形成。
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
因此,有必要重点探讨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人格的生成机制。
3.3 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行为人原有的不良心理(其核心是消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其他致罪因素,经过内化机制作用,首先形成与行为人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不相符的、以“自私”为中心的违法心理(其核心是变了质的“三观”),这种违法心理在致罪因素的不断作用下,最后发展为以职务犯罪动机和职务犯罪人格为核心的职务犯罪心理,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完整过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职务犯罪心理的发展到此结束,正如任何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一样,职务犯罪心理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这个不断发展过程就是职务犯罪人的心理经过内化—外化—内化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
在这个不断循环的过程中,有各自不同的阶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渗透和互相制约,即内化中有外化(在内化过程中所包含的若干消极行为和活动即为不良心理的外化),外化中有内化(在外化过程中所生成的职务犯罪动机与目的即为违法心理的再一次内化)。
这就是职务犯罪心理生成的内外化机制。
在这种内外化机制的不断作用下,职务犯罪心理循环往复、周而复始,构成一个职务犯罪心理内化外化的整个机制,由此推动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变化和发展。
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机制遵循质量互变规律,职务犯罪人从原有的不良心理发展到违法心理再发展到犯罪心理,是一步一步坠入犯罪深渊的。
在日常生活中,职务犯罪心理这种逐渐变化过程主要有两种形式:显性的演化过程和隐性的演化过程。
前者其外部表现形式较张扬,其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的行为和活动可以经常为人们所知道和了解。
如原江西省泰和县委书记因受贿被判刑,曾经几次在县里的中层干部会议上讲:“只要公家赚了钱,个人赚点钱,组织上也就不问了。
”这表明其有问题的言行已公开化,并为人所知。
后者的职务犯罪心理也经历同样的过程:从原有的不良心理发展到违法心理再发展到犯罪心理,但在外部表现形式方面给人以不显著的感觉。
这类职务犯罪者平时表面上极少有不良言行或违法行为,而直接过渡到职务犯罪行为的最终发生。
他们的职务犯罪结果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因为他们平素表现良好,甚至给人以思想端正、积极上进的印象,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象而已,其内心世界依然进行着同样的心理内化外化的整个机制。
职务犯罪心理内外化发展有两种趋势,一是向良性方向发展,二是向恶性方向转化。
首先,良性发展是指职务犯罪人受积极因素的影响,经过动机斗争向着有利于党、国家、人民和社会的方向发展,行为人原有的职务犯罪心理结构向积极方向发展,使行为人放弃了犯罪意图,也就是在心理上“弃恶从善”了。
这种良性发展可以存在于职务犯罪行为发生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职务犯罪行为的准备、实施过程中,或者存在于职务犯罪行为结束后。
如在职务犯罪之前因为畏罪而放弃受贿行为;在职务犯罪过程中因受教育感化而放弃贪污受贿行为或因为醒悟、良知发现而交出赃款;或因慑于政法机关的强大力量而投案自首等。
其次,职务犯罪心理的恶性转化是指职务犯罪人受到消极因素的影响,使职务犯罪心理的主观恶性增强以致产生了更为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
从实际生活来看,职务犯罪心理恶性转化所表现出来的情形主要有:一是行为人在经过了激烈的动机斗争、权衡利害得失以后决定铤而走险,从而增强了行为人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而也就使行为人有了更大的精神动力去实施犯罪行为。
实施了第一次犯罪以后,接着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犯罪,,使职务犯罪心理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
二是职务犯罪者的个人私欲急剧膨胀。
由于行为人“头一次得手”,尝到甜头,满足了其职务犯罪的需要和欲望。
这种“成功”的体验进一步刺激了新的欲望产生,从而使行为人的私欲永无止境地膨胀起来,变得越来越贪婪,越来越猖獗,由此不断地衍出新的欲望和新的犯罪动机,促使行为人要实施更多的职务犯罪行为。
三是作案经验更为丰富。
行为人初次作案基本上是在没有作案经验的情况下进行,尽管也可从间接途径学到一些,但那不是自己的经验。
在有了第一次犯罪经历后,行为人就会对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自己行为后果的设想及犯罪前后如何保护等问题进行总结,从而使自己的作案经验更丰富,作案手段更狡猾,更具有反侦查能力。
4.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4.1 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产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
我们认为,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1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
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4.1.2 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
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价值,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
4.1.3 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
职务犯罪受社会控制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4.2 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与计划经济的弊端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