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实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补发)
关于受领抵债股份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

关于受领抵债股份的证券账户信息告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部分债权债务可能会转化为股权形式进行清偿。
作为公司的股东,您有权根据您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在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受领抵债股份。
鉴于此,公司特向您发送本告知书,告知您相关证券账户信息,以便您及时了解和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1. 证券账户信息:根据我公司相关情况,您所持有的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股东尊称:[尊称]- 证券账户号码:[账户号码]- 股份持有数量:[持有数量]2. 抵债股份情况: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根据您持有的股份比例,您可能有权受领抵债股份。
具体抵债股份情况将根据公司债务清偿情况而定,公司将及时向您进行通知并履行相关程序。
3. 相关注意事项:在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您作为股东应当关注公司相关通知,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和相关手续办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您可通联公司的法务部门或股东服务部门进行交流。
敬请关注公司的公告和通知,如有进一步的变化或履行程序,公司将及时向您告知。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特此通知。
衷心祝福!此致敬礼(公司名称)年月日尊敬的投资者: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长期支持与信任。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权益,并会尽最大努力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前文中,我们已向您简要说明了您所持有的证券账户信息以及可能涉及的抵债股份情况。
在这里,我们将进一步解释关于受领抵债股份的一些常见问题,以便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程序和权益。
1. 什么是抵债股份?抵债股份是指公司在清偿债务时将债务转化为股份支付的一种方式。
在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若公司无法以现金清偿债务,有可能会采取以股份形式进行支付的方式,即将部分债务转化为股份,由公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受领相应的抵债股份。
2. 您如何受领抵债股份?一般情况下,公司在决定将债务转化为股份进行清偿时,会根据您持有的股份比例,向您发送相关通知并告知您可受领的抵债股份数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第一节 总体要求 ........................................................................................................... - 3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39 第三节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 44 -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87 第九章 社会责任 ................................................................................................ - 90 第十章 释义 ........................................................................................................ - 92 第十一章 附则 .................................................................................................... - 93 -
600242 中昌海运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公告编号:临2013-014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为阳西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本次为阳西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一、担保情况概述(一)全资孙公司阳西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西中昌”)拟向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中昌118”轮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本公司拟向其提供11000万元担保,期限从《融资租赁合同》生效起5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二)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周健民、田平波、何伟昌、袁浩平、谢晶、王霖,独立董事俞铁成、方耀源、严法善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周健民召集和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预计为阳西中昌提供的担保,是配合其向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中昌118”轮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担保期限从《融资租赁合同》生效起5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配合阳西中昌向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中昌118”轮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属于可控范围。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828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8280万元、上述数额占本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无逾期担保。
凯龙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公告编号:2020-086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同时为加快推进项目贷款及时到位,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东宝矿业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代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数额以公司对东宝矿业的担保金额乘以反担保人对东宝矿业的出资比例为限。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8H1KJXK(3)住所: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新桥村六组(4)法定代表人:李颂华(5)注册资本:22,000万元(6)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7)经营范围:石灰岩的开采、加工(不含危险品)、销售;纳米碳酸钙、氧化钙、氢氧化钙的生产、加工、销售(以上均不含食品添加剂);纳米碳酸钙和氧化钙、氢氧化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碳酸钙和氧化钙、氢氧化钙生产设备的安装;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宝矿业51%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东宝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注:2020年7月31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上证发〔2024〕94号•【施行日期】2024.07.0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4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4〕94号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
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标的股票,调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本次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并综合考虑基金类型等因素,调整后本所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数量为196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四、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运营情况及市场交易情形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控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租赁项目尽职调查及实施方案报告

()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主办部门:主办公司:日期: 年月日履职声明我们已按照公司的要求,对承租企业、租赁项目、租赁物件和担保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我们确认本报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项目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业已全面阐述,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项目经理:___ 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 _____目录一、项目操作进程概述 (2)二、租赁产品设计 (2)交易结构以及商务方案 (3)三、操作流程设计 (3)四、承租企业情况 (4)1、承租人基本情况 (4)2、承租人管理人员信息 (4)3、承租人股权结构 (4)4、融资情况 (4)5、企业组织结构(图示或文字说明) (5)6、企业生产 (5)四、租赁物件分析 (7)租赁物清单及价格 (7)租赁物件保险 (7)五、偿还租金能力分析 (8)财务报表说明 (8)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8)重要资产科目调查和分析 (9)对负债重要科目的调查和分析 (11)损益表综合分析 (11)重要损益科目调查和分析 (12)现金流量分析 (12)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14)企业未来偿还租金能力预测 (15)六、担保情况分析 (16)保证人情况 (16)七、潜在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17)(一)潜在风险 (17)(二)风险控制措施 (17)八、结论性意见 (17)一、项目操作进程概述二、租赁产品设计三、操作流程设计四、承租企业情况四、租赁物件分析五、偿还租金能力分析六、担保情况分析七、潜在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一)潜在风险(二)风险控制措施八、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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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774 证券简称:凯实股份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上海三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秀融资租赁公司”)和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利国际”)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交易标的为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具体形式为如下:
1.公司将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三秀融资租赁公司,同时三秀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回租给公司使用。
本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
双方已于2019年11月7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起租日为2019年11月11日。
2.公司将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仲利国际,同时仲利国际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回租给公司使用。
本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 个月。
双方已于2020年3月4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上述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三秀融资租赁公司和仲利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三秀融资租赁公司、仲利国际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与三秀融资产生一笔金额为33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截止公告日公司类似的融资租赁业务累计950万元。
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4,482,570.62 元,净资产为 24,927,858.06 元,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 年3月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董事朱彩珍因有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促进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优化财务结构,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