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医院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
人民医院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

ⅩⅩ县人民医院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主要临床诊断:尊敬的病友、病友家属或病友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您好!首先感谢您(们)选择在我院就诊。
根据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合第一批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费管理的病种及其临床路径的通知》(柳卫基卫[2012]50号)通知精神及国务院“十二五”工作规划,我院作为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管理试点医院之一,已将您所患疾病列入单病种付费诊疗项目,为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名。
甲方:ⅩⅩ县人民医院乙方(患者姓名):甲方根据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合第一批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费管理的病种及其临床路径的通知》(柳卫基卫[2012]5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开展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工作。
乙方因病于年月日入住甲方科。
根据目前乙方所述病情、存在的症状及有关检查,诊断为。
经甲乙双方沟通,决定按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
1.单病种定义:患者在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中,仅存在单一的一种需在本次住院过程中治疗的疾病,该疾病在本次整个住院中不存在任何需要诊疗的并发症、后遗症或其它合并病。
2.甲方核定,(病名)限价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限价费用不包括门诊诊疗费用、手术中出现的并发症及输血费用、特需服务费用、超标准床位费、乙方自行提出的要求或乙方不配合医嘱所产生的费用等。
3.单病种限价收费改变以往以诊疗项目累计收费的方式为按病种限定收费(即医院在治您本次住院的单病种时所需费用已由政府定价),超出定价部分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只需支付定价标准的自费部分(即:¥元)。
4.按规定,乙方本次住院治疗期间甲方将不再出具“费用清单”。
5.甲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实施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付费操作流程

推行单病种模式强化运行监管——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XX县是陕西省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整体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获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民群众比较满意。
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不仅简便、透明,以便农民群众,并且有效规范了医疗机构行为,遏制医疗费用旳不合理增长,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
为了保证单病种模式顺利运行,我们在学习借鉴本省先期试点经验旳基础上,重要作了如下工作:一、深入细致进行基线调查,科学选择单病种疾病2023年11月,我县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我们就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农民近年三来各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及病种、费用进行了详细调查,首先摸清我县农民患病住院状况,排列出全县农民旳住院疾病顺位和各类疾病住院旳最高费用、最低费用、平均费用。
再对常见疾病旳住院病例请临床专家抽取一定旳样本分析,发现其中不合理旳检查、用药、收费或者漏费,计算各个疾病旳合理费用。
在摸清全县住院疾病及费用旳基础上,我们从三个方面选择单病种疾病:一是对临床上诊断比较清晰、治愈原则比较明确旳疾病;二是在治疗原则和措施上,各医院大体相仿旳疾病;三是常见病、多发病,尤其对影响劳动生产力,轻易导致农民致贫旳疾病。
通过反复讨论,2023年确定了35种单病种。
单病种确定后,我们组织专家对住院平均费用再与按诊断常规计算出来旳住院费用进行对照,确定单病种疾病费用定额原则,并按照单病种疾病补助比例略高于非单病种疾病旳原则确定单病种个人承担费用和新农合补助费用。
为以便农民报销,我们采用但凡农民患者在县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属于单病种病例旳,患者入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定点赔偿部分由合疗中心和各定点医院结算。
坚持单病种付费模式,不仅让农民群众明明白白报销,少跑冤枉路,也减轻患者旳经济承担。
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单病种运行中旳问题单病种定额付费是个新生事物。
在运行初期,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医务人员习惯于按项目付费旳模式,对于这种定额付费模式不易接受。
单病种付费项目及价格和次均住院费用限额

泗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结算定额
说明:实行住院按病种结算的,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城区部分康达)基金支付比例为 58%,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55%。
泗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次均费用
单位:元
说明:凡是次均费用超出标准的,按照该院当年住院实际补偿比核算超标补偿资金(超标次均费用×补偿人次×住院实际补偿比)。
超标补偿资金上缴新农合基金专户,用于下年度新农合补偿。
算定额标准
单位:元
区部分一级医院(仁慈、8%,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55%。
新农合“单病种”限价管理浅谈

必要在医院内部建立一整套全方位的财 务监控运行体系。限价病种确定后,提取 该病种前几年的有关数据,摸清病种往年 的基本收费情况,以此为基础进行市场调 查和核实测算,提出相关标准,研究确定 单病种收费的最高限价并组织实施。
(5)建立动态的质量监管机制。组建成 立监督小组,随时抽查医院的收费情况, 督促医务人员沿着专家制定出的临床路 径走,只要医院严格按照专家制定出来的 临床路径治疗,就不会出现“缺斤短两”的 现象,医疗服务质量就有保障。因此,建立 动态的质量监管机制,严防医院以及医务 人员搞概念式炒作将是非常必要的。
新农合工作已覆盖全国,其是一个巨 大的医疗市场,医疗机构要想在竞争日益 激烈的医疗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就必须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其医疗行为,适应新 农合工作的要求,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更 好、更优、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收稿日期】2012-01-18
中国卫生产业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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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比较完备的信息系统。医院信 息系统已日益成为医院科学管理和提高 医疗服务水平的有力手段。对于实施单病 种付费的医院,利用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 备,可为医院所属各部门及时提供对病人 诊疗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 处理、提取及数据交换的能力,并满足其
功能需求显得尤为重要。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有
summarize 综述
CHINA HEALTH INDUSTRY
新农合“单病种”限价管理浅谈
白静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000)
【摘要】新农合的“单病种管理”是指对特定疾病作出标准化治疗安排,但很多地方长期以来一般不引人“单病种管理”,这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新农合的医疗机构和参保农民。
1.3 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单病种定额付费的定义和分类2.1 定义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指对特定病种的住院治疗费用设定一个固定的支付标准。
2.2 分类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难度,将病种分为不同类别,每个类别设定不同的支付标准。
三、定额付费的标准制定3.1 标准制定依据定额付费标准应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医疗资源消耗、治疗效果等因素综合制定。
3.2 标准调整机制定期对定额付费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疗技术发展和物价变动。
四、参保农民的住院治疗4.1 住院申请参保农民因病需要住院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4.2 病种确认医疗机构根据参保农民的病情,确定适用的单病种定额付费类别。
4.3 费用结算住院治疗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五、医疗机构的责任5.1 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服务规范,为参保农民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5.2 费用控制医疗机构应合理控制医疗成本,确保不超过定额付费标准。
5.3 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应公开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监督管理6.1 监督机构由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6.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3 质量评估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定额付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七、附则7.1 实施时间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3 修改和补充根据实际情况,新农合管理部门可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整理)麒麟区人民医院医保和新农合知情告知制度

麒麟区人民医院医保和新农合知情告知制度1、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检查、治疗时,应本着正确、真实、准确告知的原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如实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2、特殊用药、基本目录外药品、自费药品前,要将自费支付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并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3、大型检查、一般自费项目,要将自费支付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并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4、对病人的告知谈话,要通俗易懂、简单明了,态度要和蔼,注意讲究告知的艺术和效果。
5、对病人的告知,特殊诊疗、用药、检查等由主管医师进行。
麒麟区人民医院生效日期:二0一二年十二月麒麟区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新农合的操作规程,根据麒麟区人民政府2012年新农合医疗实施方案,结合麒麟区人民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报销模式1、报销比例: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75%2、起付线:200元,对70周岁以上持有《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参合老年,应取消住院补偿起付线。
3、床位费:28元/床二、限价付费:(一)、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政策及标准1、正常产(含会阴切开与缝合术),每例限价950元以内;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400元,新农合资金补助550元。
2、(含胎头吸引、产钳、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术),每例限价1200元以内;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400元,新农合资金补助800元。
3、剖宫产每例限价2500元以内。
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400元,新农合资金补助2100元。
4、高危孕产妇、难产和剖宫产的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5、危急孕产妇抢救及严重产科并发症救治危急孕产妇抢救及严重产科并发症(如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救治资金,在上述额定补助的基础上,剩余费用再由“省级农村孕产妇补助配套资金”按比例给予补助。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麒麟区农业户籍住院分娩孕产妇的剩余费用,参照新农合补偿金额计算)①剩余费用≤1万元的部份:补助70﹪;②剩余费用﹥1万元≤1.5万元的部份:补助60﹪;③剩余费用≥1.5万元的部份:补助50﹪。
患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高的诊疗活动知情同意书

卫生服务中心
患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高的诊疗活动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
为尊重患者在医疗费用方面的知情权,又要考虑方便医务人员能集中精力为患者进行诊疗,现对每计价单位(如次、项、小时、部位、疗程等)需要患者个人承担或支付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药物、器械及手术等诊疗活动,在实施前医务人员需向患方告知,并征得其签字间意,但急诊、急救、紧急处置等情形例外。
若患方认为需要其签名同意的诊疗活动计价单位的收费标准低于1000元的,请向医务人员书面说明,医务人员将按照患方的标准进行告知。
若患方不同意医疗费用高的检奄、治疗、手术,应对由此导致的各种后果负责,医务人员仍将尽可能在本院现有的条件下为患者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诊疗。
患者/授权委托人/法定代理人签名:经治医师签名:
与患者关系:
日期: 年月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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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付费项目及价格和次均住院费用限额

泗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结算定额
说明:实行住院按病种结算的,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城区部分康达)基金支付比例为 58%,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55%。
泗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次均费用
单位:元
说明:凡是次均费用超出标准的,按照该院当年住院实际补偿比核算超标补偿资金(超标次均费用×补偿人次×住院实际补偿比)。
超标补偿资金上缴新农合基金专户,用于下年度新农合补偿。
算定额标准
单位:元
区部分一级医院(仁慈、58%,二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为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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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民医院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
主要临床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病友、病友家属或病友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们)选择在我院就诊。
根据柳州市卫生局《关丁印发柳州市新农合第一批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费管理的病种及其临床路径的通知》(柳卫基卫[2012]50号)通知精神及国务院“十二五”工作规划,我院作为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管理试点医院之一,已将您所患疾病列入单病种付费诊疗项目,为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单病种付费知情协议书》,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名。
甲方:XX县人民医院
乙方(患者姓名):
甲方根据柳州市卫生局《关丁印发柳州市新农合第一批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限额付
费管理的病种及其临床路径的通知》(柳卫基卫[2012]5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开展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工作。
乙方因病丁年—月—日入住甲方科。
根据目前乙方所述病情、存
在的症状及有关检查,诊断为。
经甲乙双方沟通,决定按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
1 .单病种定义:患者在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中,仅存在单一的一种需在本次住院过程中治疗的疾病,该疾病在本次整个住院中不存在任何需要诊疗的并发症、后遗症或其它合并病。
2.甲方核定,(病名)限价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限价费用不包括门诊诊
疗费用、手术中出现的并发症及输血费用、特需服务费用、超标准床位费、乙方自行提出的要求或乙方不配合医嘱所产生的费用等。
3.单病种限价收费改变以往以诊疗项目累计收费的方式为按病种限定收费(即医院在治您本次住院的单病种时所需费用已由政府定价),超出定价部分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只需支
付定价标准的自费部分(即:¥元)。
4.按规定,乙方本次住院治疗期间甲方将不再出具“费用活单”。
5.甲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实施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
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6.由于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患者的个体特异性,患者在住院过程中可能出现并发症、隐匿性疾病发作及其他意外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则终止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其费用按照新农合普通住院结算。
⑴乙方在接受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出现原发病的并发症、后遗症、药物过敏反应、原有隐匿性疾病发作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不符合单病种定义的;
⑵因其他疾病需转科住院治疗的;
⑶乙方在达到出院标准而不遵照医嘱及时出院的;
⑷甲方发现乙方隐瞒病史,不符合单病种定义的;
⑸乙方在接受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过程中因任何原因不愿意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配合医护处置及医嘱而中途终止的;
⑹在双方进行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单病种管理不能完成的。
6.在终止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时,甲方应告知乙方终止限价付费的理由。
7.不论乙方参加或因任何原因退出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甲方都将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医疗服务,并保证医疗质量。
8.乙方已充分理解单病种限价付费管理的性质,对其中的疑问,已得到了经治医师的解答。
经自主选择愿意参加单病种限价管理。
9.本协议书经双方慎重考虑并签字后生效。
其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确认双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已享受了知情、选择及同意的权利,将受我国有关法律的保护。
10.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补偿结算部门执一份。
甲方:XX县人民医院乙方:患者:
监护/委托代理人:
与患者关系:
经治医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