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秀培养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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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旨在发掘、表彰和激励在小学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的教师。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

二、评选对象1. 推荐条件:任教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和赞誉的。

2. 推荐资格: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及同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设立推荐对象:学校教务处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邀请申报:向推荐对象发出申报邀请。

(3)申报材料:推荐对象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教学理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学成果等。

(4)初步审核:学校教务处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 评选阶段:(1)专家评审:邀请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分析评选对象的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影响力。

(2)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确定评选对象,并公布结果。

(3)公示期: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申诉与答复: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答复。

3. 颁奖阶段:(1)颁奖大会:评选结果透明化,举办庄重的颁奖仪式,以表彰获奖教师的努力和成果。

(2)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等奖励。

四、评选标准评选对象综合评定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技能熟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够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2. 教育教学质量: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3.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如获得各类教学竞赛奖项、编写出版教材等。

4. 教育教学影响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具有强大的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力。

五、权责分配1. 推荐者:负责推荐对象的推荐、申报,提供真实、准确的推荐材料。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的办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名阶段: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教育理念、学生反馈等因素提名候选教师。

也可以开展教师自荐,让有意向的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

2. 评选标准确定:确定评选的标准和指标,例如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创新、教学成果等。

可以采用打分制,每个指标分配不同的权重。

3. 宣传选拔:学校可以组织宣传活动,将提名的教师的优点和表现向全校师生宣传,让师生了解并参与评选过程。

4. 评选选拔:学校可以组织评委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评优教师等组成,对提名教师进行综合评选。

可以采用面试、组织教学示范、教学观摩等多种方式进行评选选拔。

5. 公示结果:评选完成后,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以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6. 表彰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可以对被评为小学教坛新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例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教学资源支持等。

7. 经验交流:学校可以组织被评选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分享教学心得和经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评选过程中,应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避免人为干扰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同时,评选结果应尊重和服从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优秀的小学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推动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三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包括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第四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实行组织者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满一年。

(二)爱岗敬业,有教育教学热情,且家访工作扎实。

(三)教学效果显著,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条件。

(四)在同行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第六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按年度评选,任何一个教师每年只能参加一次评选。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第八条初评阶段,组织者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资格。

第九条复评阶段,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介、教育思想、教学案例以及教学成果等材料,组织者将根据材料和实地考察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评审出终评候选人。

第十条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全面考察终评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进行终评,并最终评选出小学教坛新秀。

第十一条评选结果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评审机构第十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活动的最高评审机构,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教育机构的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评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评选活动,制定评选标准和办法,负责评选程序的顺利进行,评审并产生评选结果。

第十四条评选委员会成员代表单位、专家和学者参与评选活动,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和专业性。

第五章评选奖励第十五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的奖励分为三个层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十六条评选奖励采取实物奖和荣誉证书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和流程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浙江省教坛新秀考核方式

浙江省教坛新秀考核方式

浙江省教坛新秀考核方式
1.学术能力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评委可通过观摩教学、听取学生评价、查阅教案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2.专业素养考核:考察新秀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学科背景,评估其是否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相关教育背景。

这可以通过面试、学术论文、教育经历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3.教育理念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观念是否符合现代教育发展趋势。

评委可以通过面试、教育观察、教学设计等方式来了解教师的教育理念。

4.教学实践考核:通过观摩教学、听取学生评价等方式评估新秀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评委会对教师的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学生互动等进行综合评估。

5.个人素质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

这可以通过面试、个人陈述、教育背景调查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一、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二)评选条件1、教坛新秀(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教龄在 3 年以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在教学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教学能手(1)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3)在教学研究和改革方面有一定的成果,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学科带头人(1)具有 8 年以上教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课堂教学考核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评价教学水平和效果。

4、综合评审结合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管理与考核1、职责与任务(1)教坛新秀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案例。

(2)教学能手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学科带头人要引领学科教学研究和改革,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每两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2、考核方式(1)建立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发展历程和业绩成果。

(2)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为给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搭建发展平台,促进青年教师自我培养,自我发展,提高教学能力,脱颖而出。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教坛新秀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教坛新秀的评选对象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教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评选院级教坛新秀2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按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评选。

(二)为保证教坛新秀在各学科上的均衡分布,从本文件下发年份起,连续三年没有公共基础课教师入选区、院教坛新秀,则在第四年从2个院级名额中划出1个名额,只在公共基础课教师中评选。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一)申请。

个人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通知向所在系部(行政兼课教师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往届院级教坛新秀可申报自治区级教坛新秀。

已获自治区级教坛新秀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初审。

各系部按照学院规定的要求和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学院按同等比例单独为行政兼课教师分配推荐名额。

教务处负责行政兼课人员的初评和推荐。

初审要求为: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不真实的不得推荐。

2.先按区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符合区级条件的申请人不足本部门推荐名额时,按院级评审条件推荐,仍不足推荐名额时留空。

往届院级教坛新秀申报区级教坛新秀的,经过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直接上报,不占各部门推荐名额。

3.按教务处要求填写推荐表。

4.教务处应对系部的推荐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推荐人员优中选优,在教学方面获得自治区一等奖的教师应优先推荐。

(三)复审。

教务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评审名额以及年度发文公布的评选要求,开展复审,复审要求如下:1.对部门推荐名额进行核对,超名额推荐的,要求其重新推荐。

5.审核参评人材料真实性,达不到评选条件的退回。

发现参评人提供虚假材料,交学院师德管理部门处理,参评人连续三届不得申请参评教坛新秀及其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评选目的和宗旨:评选的目的是发现和表彰小学教育界的新秀,激励他们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努力和创新,进而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

2.确定评选标准:根据小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评估:教学成果、教育研究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等。

3.征集候选人名单: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局、教育专业机构等途径征集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为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成绩。

4.评选委员会的组建:由教育专家、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评选委员会。

委员会应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负责审核和评定候选人的申请材料。

5.评选过程: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然后进行面试或实地考察,了解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创新情况,并评估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6.公示和投票:评选结果应进行公示,公布候选人名单和评选过程,并邀请公众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7.颁奖典礼:最后,可以在一个庄重的场合举行颁奖典礼,向评选出的小学教坛新秀颁发奖项、证书和奖金,同时表彰其他优秀候选人。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评选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专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
按照xx镇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三名工程”骨干人才评选活动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镇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专业水平测试:笔试
1. 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8:50前报到)
2. 地点:xx小学报告厅
3. 要求:闭卷测试,请自备钢笔(签字笔),勿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草稿纸现场提供)。

(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教学录像
1. 上交时间:20xx年6月15日参加笔试报到时同时提交。

2. 要求:每名选手的说课教学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要包含书写板书的镜头;说课结束后,教师朗读水平展示。

刻录成光盘,一式六份装在同一文件袋上交。

4.说课内容(在以下三个课题中任选一课)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
5.朗读内容(在以下三个片段中任选一个)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第5自然段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第3自然段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第8自然段
二、评比办法
专业水平测试占总成绩的50%,说课占总成绩的50%(朗读占10%)合成每名参评选手最后得分,依据考核分数确定拟评人员名单。

附件:寮步镇第三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参评人员名单
xx镇教育局 20xx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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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
为加快培养我校骨干教师,鼓励和推动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县、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评比输送最佳候选人,经研究,特制订《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吴继军副组长:汪祝龚
组员:季武修、李慧、刘亚平、陈桂江、王蓝图、单敏
二、推荐原则
为充分发挥评比推荐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考核细则
A、教育教学技能30%
教育话题阐说,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语言表达等能力。

B、民意测评10%
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名,第1
名10分;第2名得9.5分,依次类推。

C、任教资历10%
1.教龄。

实际任教年限,每一年得0.5分(教龄以工资表上的统计为准)。

2.班主任龄。

每年得0.2分(含外校)。

3.分校龄。

实际分校年限,每一年得0.2分。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限,每一年得0.1分。

5.以上三项相加总分不超过10分。

D、质量考评50%
(一)教学质量(30分)
以2013、2014、2015学年的全校学科抽测成绩为依据。

每个学期以+3、+2、+1、-1、-2、-3六档分别附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学科未抽测、技能学科教师、新调入教师每学期以3.5分计算。

(二)教育实绩(20分)
1.辅导学生(10分)
(1)文化学科竞赛。

近三年来,参加各级文化学科现场竞赛,指导学生校级获三等奖每人次计0.2分,二等奖每人次计0.3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

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校级、县级、市、省、国家级计分值依次加倍;封顶为10分。

(2)学生技能竞赛。

近三年来,辅导学生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得1.5分,二等奖每人次得1分,三等奖每人次得
0.5分;科技类减半计分。

团体竞赛获区一等奖(第一、二名)得4分,二等奖(第
三、四名)得3分,三等奖(第五、六名)得2分;市、省、全国级加倍计分,同一竞赛靠高不靠低,不重复计分。

专职技能教师封顶为20分。

(3)以上(1)、(2)点如有多人指导,则平均分配得分。

2.教育荣誉(10分)
(1)任教以来,由军民小学评定的校级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科研先进个人、先进教研组长、中队辅导员等每次得1分。

(2)任教以来,年终基层先进(优秀级)每次得2分、教育局系统级先进个人每次得3分、县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每次得3分。

(3)市、省每上一个等级得分加倍。

以上荣誉累计最高得分为10分。

(三)教育科研(30分)【教学论文、教师业务竞赛成绩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对口】
1.教学论文(20分)
任教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教科研论文、或获得年会论文二三等奖的,每篇得1分,获县年会论文一等奖或县专题论文二三等奖每篇得2分,获县专题论文一等奖或县科研成果三等奖得每篇3分,获县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每篇得4分,获县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每篇得5分。

市以上均加倍得分,非第一作者、执笔者均以四分之一分值计分。

此项20分封顶。

2.教师业务(10分)
(1)任教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技能比赛得一等奖每次得3分,二等奖每次得2分、三等奖每次得1分(如只有名次的,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优胜奖参照三等奖。

下同)。

上一档次得分加倍,同一竞赛以最高分计。

校级减半计。

(2)承担业务任务。

承担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作专题经验介绍或理论专题性发言等业务性任务,每次得分2分。

承担校、县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经验介绍或理论专题性发言等业务性任务,校级每次得0.5分,县级每次1分、市级每次得1.5分。

(3)以上两项合计10分封顶。

(四)教学常规(20分)
1.备课:本学年备课本按时上缴每学期5分,不缴0分;教案认真规范情况得分0—5分。

2.听课评课:本学年每听一节0.1分,每评一节0.1分,总分不超过3分;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统计,应到的,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听课评课得分0—5分。

3.考勤:本学年以学期为单位,事假累计超过5天从第6天起,每天扣0.5分。

考勤得分0—5分。

以上三项累计20分封顶。

涟水县军民小学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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