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投资建设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邮政信息化投资和建设管理程序,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等主要管理事项。
第三条邮政信息化建设实行集团公司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公司、集团直属单位、集团控股公司两级管理。
第四条各级邮政企业(含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管理第五条邮政信息化规划是集团公司和各级邮政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原则上以三至五年为一个规划编制周期。
第六条邮政信息化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的信息化整体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以及重大技术路线选择、重大信息化投资安排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信息科技与建设部作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集团信息化规划。
集团公司信息技术局和各相关单位做好配合与支撑。
第八条集团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纳入集团信息化规划管理。
省分公司、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规划应在集团信息化规划指导下编制。
第九条集团信息化规划(含邮务类板块信息化规划)经集团公司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决策,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执行。
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规划须在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由集团控股公司执行。
省分公司、集团控股公司的信息化规划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管理第十条邮政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是邮政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和各级邮政企业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进行投资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信息科技与建设部按照年度投资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组织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分公司和集团控股公司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信息化投资需求,包括重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等。
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管理,提升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属各地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优化内部管理的各类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新建、续建、升级改造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项目和服务。
楼宇综合布线、机房建设、常规办公通信、会议室装修、系统日常运维和零星软硬件成品购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数据部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管理各信息化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评价等工作,牵头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发改部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批管理,会同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采购的监督管理,会同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流程闭环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二章项目建设要求第五条信息化项目应符合有关信息化方针政策和数字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突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并遵循“需求引领、统筹规划、集约节约、共建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按要求部署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原则上不得新建业务专网、机房、云计算平台、实体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应接入级公共数据平台,所产生的数据资源应按目录编制规范及时编入公共数据目录管理系统,明确数据共享开放条件和更新频度,按要求将数据资源统一归集到级公共数据平台,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局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建设及实施项目的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同时还包括信息安全建设、咨询评估、信息化项目维护和服务外包项目。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含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网络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工程、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开发系统、网站建设系统)以及其它应用集成系统。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根据我局的总体部署,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议与决策,统筹信息化工作,是我局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制定我局信息化建设规划;2)负责我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各种标准的制订等工作;3)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检查、落实、验收等工作;4)全面负责社区网络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5)负责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6)负责网络设备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7)负责我局数字化建设的总协调与项目推进建设工作,配合我局有关部门为我局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础平台技术支持;8)负责审议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规划;9)负责对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10)负责各通信运营商网络的归口管理,审批进驻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监督运行和服务质量;11)对我局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具体需求以及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12)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13)对我局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和列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费、安全建设费、系统集成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设计费、咨询费、监理费、招标费、培训费以及项目预备费等。
第四条部门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机房建设或改造费、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开发购置及实施费、安全建设费、测试费、系统集成费、运行维护费、网络租费、会议及培训费、信息购置费、专家评审费、委托代理费、资料印刷及光盘刻录费等。
第五条办公厅负责管理部门项目经费;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经费。
第六条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项管理原则。
部门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机关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办发[xx]27号)相关规定管理;工程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xx]394号)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三)预算控制原则。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开支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编报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办公厅将信息办审核确定的年度项目计划编入财政部部门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是:(一)按照年度内实际可完成的工作量安排预算;(二)不突破项目开支范围,遵循国家和部门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三)跨年度支出要分年度纳入预算,年度预算只编报当年支出;(四)优先动用结余资金。
第八条预算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办公厅将部门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办秘书处和部内相关单位;将工程项目预算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网络中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5•【字号】益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和资金管理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四章实施管理第五章验收和绩效管理第六章数据资源资产管理第七章统筹集约建设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投资、低效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市本级各相关单位运用信息技术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各类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物理机房、网络、计算、存储、安全、信息化传感及控制设备,以及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化部分等)、软件开发、系统运维及运营服务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高效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ptx

第六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 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二十五条违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 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交由相关部门
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审计报告的项目,区财政局不予资金拨付。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一条云服务提供单位和使用云服务的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信息 安全管理责任不应随使用云服务而转移,各单位始终是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
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署在区政务云平台的数据、信息等资源,以及在区政务云平台上政府单位业务系统运行过 程中收集、生产、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都属各单位所有,各单位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等权利不受限制。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原则上要依托全区政务信息网,新建业务应用系统必须部署在潺阳区政务云平台,已建的业 务应用系统要纳入云平台统一管理。各部门不得再自行建立数据机房,已建数据机房的服务器、存储,防火墙等设 备实行集中托管,由区信息办逐步向九江中部云基地滑阳政务云平台迁移。涉密信息网络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 施。根据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区政务云平台建设。
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24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 集约化建设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省政府 办《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智慧九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是集团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的信息化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原则,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单位分级负责。
(一)统一规划。
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在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下制定,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要在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下制定。
(二)统一标准。
逐步建立集团统一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使用统一的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
(三)统一建设。
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两个层次统一组织信息系统建设。
集团公司牵头的信息技术项目,纳入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管理范畴,各二级公司再也不重复建设;各二级公司牵头的信息技术项目,纳入其统一建设管理范畴,其业务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再也不重复建设。
重大项目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进行。
(四)统一管理。
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方案、信息化标准、项目投资、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信息整合共享和发布、信息安全、信息化队伍建设、信息技术培训等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信息化工作由各级信息化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建立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系统和全方位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建立由集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各级子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级子公司信息化管理机构构成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发挥整体优势。
集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集团信息化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中决策,统一部署,优化配置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全局性、集成性、共享性的信息系统;各级子公司拥有或者预算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业务上接受集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的管理与领导;各级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本单位层面的信息化建设和集团共享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
新时代国有企业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顺利衔接,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一件事”为理念,探索完善权责利划分清晰、运行高效顺畅、管理和谐有序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机制,积极推进“1+X”移交管理模式[“1”即由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X”即通过区块合作、PPP等方式开发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实施“全面创新、全域美丽”发展策略、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作出不懈努力。
现结合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一)陆域范围:东至机场南路和东环线(含),南至宝化路(含),西至锦奉大道(含),北至四明路(含);(二)河道范围:全区市级河道、区级河道和陆域范围内的镇村级河道。
二、移交管理内容在适用范围内,由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需交由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直属相关国有企业及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养护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包括:(一)城市道路、河道、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窖井盖、公共消火栓、路牌、标志标线);(二)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地上管线;(三)公园、绿地、广场及其附属设施;(四)公共厕所、垃圾桶(站)及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五)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六)其它需移交的工程项目。
在新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建筑退让红线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交接按照《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维修,产权人或者管理人自行使用的应当按照市政设施标准自行养护、维修,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监督;通过区块合作、PPP等方式开发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即“X”区块)移交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三、移交管理原则(一)管理提前介入原则。
注重管理前置。
项目立项时,由区城市管理局和区财政局根据事权分工(详见附件1),提前确定相关养护主管部门;设计方案论证时,由区住建局牵头对城市家具设计专篇进行专题论证,重点对城市家具的品质、色彩、材料、风格形态等进行具体审查,以提升城市整体颜值和内涵;项目竣(完)工验收前,各养护主管部门应按管理职责和规范程序确定养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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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建设管理办法公司名称:批准人:批准依据: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版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体系名称:信息化管理编码:IT-01-02信息化内控制度体系-IT-01-02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建设管理制度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编制依据 (2)4 主要应对的风险 (2)5 释义 (2)6 职责分工 (3)6.1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3)6.2 信息化办公室 (3)6.3 各业务部门 (3)7 管理要求 (4)7.1 信息化投资管理内容 (4)7.2 信息化建设类别 (5)7.3 信息化建设管理内容 (6)7.4 执行与考核 (7)8 附则 (7)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建设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信息化投资和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建设投资效益,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2 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IT-01,2011,总公司。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投资计划管理办法》,IT-01-02,2011,总公司。
3.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IT-01-04,2011,总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2012,公司。
4 主要应对的风险a)计划和预算过程不科学、不合理、不严肃,盲目投资,不符合低成本战略的要求,造成浪费;b)资源共享不当,造成浪费;c)信息化建设管理模式不清晰,项目组织不落实,职责不明确,流程不清晰,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
5 释义5.1 重大计划事项中海油海西宁德指公司年度计划预算及其调整、执行报告等事项。
5.2 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公司的信息化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大型装备项目以及其它涉及资本性支出的项目。
6 职责分工6.1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信息化投资与建设的决策和领导机构。
6.2 信息化办公室a) 负责信息化建设投资的专业审查和制定相关报审以及相关管理制度;b) 负责信息化建设投资的审查、验收以及监督信息化投资计划的执行;c) 负责总公司或公司统一建设项目的建设;d) 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化工作运行大表和信息化建设月报;e) 负责定期更新信息化建设情况表,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报总公司信息管理部;f) 负责年中和年底前将网络维护情况表、信息化建设半年报告和年报提交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报总公司信息管理部。
6.3 各业务部门a) 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审核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需求和编报信息化建设投资与维护费用计划预算;b) 严格依照批准的计划预算范围和额度做好项目控制、运行维护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统计工作;c) 配合和参与总公司或公司统一建设项目的实施;中海油海西宁德d) 负责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系统建设,实施信息化项目日常管理,依照计划执行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四大控制,全面推进项目实施进展;e) 接受信息化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对信息化建设及项目的监督管理,按月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告信息化建设情况。
7 管理要求7.1 信息化投资管理内容7.1.1 信息化投资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及“兼顾整体与局部、兼顾先进与实用、兼顾近期与长远、兼顾集中与分散、兼顾建设与维护”的兼顾原则,提高资源共享水平、降低总体拥有成本。
7.1.2 各业务部门在编制信息化投资计划时应遵循“低成本”战略的要求,依照“业务驱动、IT引领”的建设原则,从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急需的问题入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使IT与业务相融合,降低实施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7.1.3 为了保证信息化投资效益、提高系统整合和协同性,信息化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年度及调整、追加计划预算均需要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
7.1.4 在编制滚动规划、框架计划和年度计划(包括年初正式计划和年中调整追加计划)的过程中,必须依照公司的要求,专项列示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系统维护费用,不允许在其它报表中填报。
对于随其他项目审批的与信息化相关的内容,也应在相关信息化建设投资计划的上报表格中汇总备案,同时方案和标准应符合总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
7.1.5 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投资采取报送批准的方式,在编制框架计划和年度计划时,由各业务部门审核汇总后逐项列示。
信息化办公室将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专业审查,上报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
7.1.6 为保证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有序开展,促进信息化项目的应用效果,应加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各业务部门申请信息化建设中海油海西宁德投资时,总投资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须提交详细的立项报告,立项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及前期研究情况、目标、任务、技术方案、与现有系统的关系、项目实施范围、项目总投资及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各项投资预算的详细组成、效益分析、风险和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的内容;总投资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应提交项目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及目标、与现有系统的关系、任务及实施范围、各项投资预算的详细组成等。
7.1.7 各业务部门申请建设的应用系统,服务器等硬件应充分考虑利用现有资源,需接入公司网络的系统,应将技术方案及软硬件配置及时报信息化办公室,经过资源平衡确需购买的方可采购。
7.1.8 公司范围内普遍使用的公共软件,由信息化办公室按总公司和公司要求统一进行采购和升级。
7.2 信息化建设类别7.2.1 信息化建设分类a)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通信与网络建设、IT系统整合、基础性软硬件购置与开发、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运营维护与支持等,以及相关咨询服务;b) 管理与决策信息化建设:一般包括经营管理中的业务及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如ERP、电子商务、专业数据库系统等)、企业内外部网站、办公自动化,IT管控等,以及相关咨询服务;c) 科研与生产信息化建设:一般包括科研、生产、销售、工程、服务等领域中的配套信息技术应用或建设、专业软硬件购置与开发等,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7.2.2 信息化建设管理形式公司信息化建设形式分为:集中管理、报批管理和自行管理三种。
项目建设部门应根据总公司的要求将涉及项目技术方案、质量、中海油海西宁德进度、计划、预算、安全、变更、验收、上线、关闭等的重要事项事报信息化办公室,在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安排执行。
7.3 信息化建设管理内容7.3.1 所有信息化相关的采办行为均应依照《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采办管理规定》执行。
7.3.2 各业务部门依据项目的预算计划、实施范围、工作量、技术难度、持续时间、投资规模等因素,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和风险管理。
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验收。
7.3.3 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在信息化建设月报中,反映质量管理执行情况,分析总结出现的偏差,提出改进计划和相应措施。
7.3.4 认真落实执行项目所制定的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过程中,细化进度计划、设定里程碑,严格监控;在月报中,反映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分析总结,提出调整计划和相应措施。
7.3.5 做好项目费用控制工作,在实施中避免超项目预算情况的发生。
7.3.6 信息化建设项目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相关规定,实现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目标。
同时各业务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应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严防病毒、外部黑客侵入等现象发生。
7.3.7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认真做好风险的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工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涉及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方面重大问题及隐患的,需及时报告信息化办公室。
7.3.8 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且工作正常时,可正式上线运行。
7.3.9 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束后,将立项、计划、设计、采办、施工、竣工等环节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图片等文件材料以及所有审批签署文档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文档的纸面版本应齐整完备,同时还要尽可能保存有文档的电子版本。
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中海油海西宁德短于项目交付品实际寿命。
7.4 执行与考核7.4.1 为了保证信息化建设投资与系统维护费用计划的严肃性,规范信息化建设行为、提高信息化投资效益,应该严格依照批准的计划(预算)范围和额度做好项目控制和运行维护工作,信息化办公室应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统计工作。
7.4.2 信息化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投资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行以及制度建设情况等考核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执行。
8 附则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附件1: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表附件2:公司网络维护情况表附件3:公司信息化建设投资报批流程附件4:公司信息化建设投资报批内控活动列表附件5:信息化工作运维大表附件6:信息化建设月报中海油海西宁德附件1开发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人:审核人:说明:1、项目(工作)名称应与开发公司生产建设计划相符,如有变动需说明。
2、本表应每月统计,反映信息化建设的动态。
中海油海西宁德附件2公司网络维护情况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填报人:审核人:说明:1、项目(工作)名称应与开发公司生产建设计划相符,如有变动需说明。
2、本表在年中和年底统计,反映网络维护情况。
中海油海西宁德信息化内控制度体系-IT-01-0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及建设管理制度附件3公司信息化建设投资报批流程信息化内控制度体系-IT-01-0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及建设管理制度附件4公司信息化建设投资报批内控活动列表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11页共15页附件5:信息化工作运行大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12页共15页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第13页共15页附件6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月报(XXXX年·第XX期)编制部门:_____ _______编制日期:XXXX年XX月XX日1、信息化建设概况2、项目建设情况[注:本节应将统一建设、集中建设项目,以及本单位自行建设的预算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的管理与执行情况分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含IT运维)、管理与决策信息化建设(含IT管控建设)、科研与生产信息化建设等类型)概述,内容应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组构成)、责任人、项目建设内容与范围,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项目管控的实施计划及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主要资源投入情况,采办情况,项目变更及原因,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安排等。
新立项或启动的还应将项目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范围、预算情况、项目责任人、项目建设单位/用户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主要干系方及其在项目中的职责等作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