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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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心理危机三级预警干预体系工作方案

中小学心理危机三级预警干预体系工作方案

心理危机三级预警与干预体系方案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初级中学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心理危机事件分类(一后学校成员相关的公共危机事件,包括地震、山洪、泥石流、水旱灾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件;凶杀、爆炸、绑架等社会安全事件;校园卫生(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等。

(二)与学校成员相关的个体危机事件,包括个体家庭变故,如父母离婚、亲子冲突、亲人死亡、亲人疾病等;成长变故,如学业挫折、异性交往挫折、违纪违规处分等。

(三)校园内发生的暴力、冲突、伤害事件,包括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可能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校园运动伤害事件、同伴间发生的敲诈、勒索、侮辱事件等。

(四)校园内发生的自虐、自践、自杀事件,包括可能出现的自我虐待、自我伤害或轻生自杀等。

三、预警与干预原则(一)生命第一:任何情境下,一旦发生危机事件,都应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人身安全。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科学干预,有效防范心理极端问题的发生,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校园与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解除心理困境,使其症状得到即时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三条要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保卫处,医务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第四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系统,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各学院学生工作系统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能动作用;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保健员是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骨干力量,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二章干预对象第五条心理危机的干预对象为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一般表现为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发生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应对。

对存在下列现象之的一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高危对象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2.环境适应困难的学生;3.遭遇重大生活挫折的学生,如亲人的突然丧失或失恋;4.有明显人格缺陷的学生;5.学习压力大且自身难于排解的学生;6.认为前途渺茫及对就业压力无法积极应对的学生;7.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且性格内向、不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帮助的学生;9.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躁狂症、恐怖症、强迫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和精神分裂症治愈出院处于康复期的学生;10.重大危机知情人员。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
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在小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心理危机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学业、家庭、人际关系等压力,小学生往往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因此,针对小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预防机制的建立
1.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让学生学会应对心理问题,提高心理韧性。

2.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学校可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3. 建立心理辅导团队:学校可以组建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为学生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预警机制的建立
1. 建立心理测试机制:通过心理测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

2. 建立心理热线:学校可以建立心理热线,让学生及时向专业人士求助,解决心理问题。

3. 建立学生关怀机制:老师应该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

三、干预机制的实施
1.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可以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性化的帮助。

2. 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学校可以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韧性和自我调节能力。

3.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共同为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机制的建立是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措施和机制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小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2.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评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效果,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二十三、监督与评价机制
1.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干预效果、服务质量等。
3.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改进服务质量。
七、培训与宣传
1.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升教职工和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确保能够识别和应对各种心理危机情况。
2.利用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方式,增强学生心理应对能力,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3.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早期发现潜在心理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十三、数据管理与隐私保护
1.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数据库,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和销毁流程。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体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3.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十四、跨部门协同工作
1.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的协同效率。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背景
随着社会节奏加快,竞争日益激烈,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压力不断增大,心理危机问题日益凸显。为预防并及时发现心理危机,降低心理危机造成的危害,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群体
1.全体在校师生;
2.企事业单位员工;
3.社会公众。
2.定期为危机应对团队成员提供专业培训,包括危机干预技巧、心理急救知识等。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压力加大、人际关系复杂、心理问题不断增长,许多人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困境,这些心理压力和困境有时会出现突发性的“心理危机”。

对于这种突发情况,我们需要及时发现、预警并及时加以干预,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悲剧的发生。

什么是心理危机心理危机,指的是人在生活、工作或学习中突遭遇外部或内部事件所产生的严重心理反应。

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抑郁、焦虑、自闭、破裂、自杀等,这些表现通常导致患者行为异常,甚至会引发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如何及时预警并干预心理危机,成为了我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心理危机预警在预警心理危机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观察个体的行为和身体反应1.1 行为表现:人情绪低落、好高骛远的行为表现往往是个体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表征之一。

1.2 身体状况:个体身体状况的变化,如情绪波动、精神状态亢奋等,也是观察心理危机的一个重要方面。

2.关注社交媒体2.1 发布负面言论或心态:关注个体社交媒体的动态,是否经常发布一些负面的言论或者抒发负面情绪。

2.2 沉默不语:社交媒体上一个甚至几天不发言,完全沉默不语。

这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可能是个体正在经历某种精神困扰。

3. 了解家庭、工作、学习等情况3.1 家庭情况:许多个体所处的家庭环境和氛围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心理状态。

了解个体的家庭情况,是否存在亲密关系或沟通不良等情况。

3.2 工作、学习情况:许多个体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长时间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

我们需要了解个体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是否存在工作、学习过度等情况。

心理危机干预当我们发现个体可能处于心理危机状态时,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

1.温暖关注在干预个体时,需要表现出关心、温暖、理解和支持,建立安全和信任的关系。

2.积极倾听在倾听个体发言的过程中,避免进行贴标签、评判、否认等做法,要以真诚的态度倾听,用简短、易懂的语言来引导受助者发表自己的感受。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有效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旨在帮助个人和组织应对心理危机,保护和促进心理健康。

心理危机的定义心理危机是指面临重大压力和困境时,个人情感和心理状态出现明显的负面变化,甚至出现危险或自杀的倾向。

心理危机可能由各种原因引发,例如自然灾害、人际关系问题、研究或工作压力等。

预防措施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加强心理健康意识,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

2. 促进心理支持和互助: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平台,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鼓励个人和群体之间的互助与支持。

3. 开展压力管理活动:组织压力管理培训和活动,帮助个人研究应对压力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

干预策略1. 筛查心理危机信号:训练相关人员识别心理危机的信号和迹象,及早发现潜在心理危机的人群。

2. 心理危机干预:提供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包括倾听、支持和引导等技巧,帮助个体在危机时获得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3. 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建立一支专业的心理咨询团队,为个体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避免危机的发生或进一步恶化。

推广和评估1. 推广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提高社会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绩效评估:定期评估工作方案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确保工作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结论通过执行上述预防和干预策略,可以有效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干预,保护和促进个体的心理健康。

这一工作方案需要全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构建一个关爱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心理危机,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一、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为了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是必要的。

预警平台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1.成立心理危机预警小组:由学校心理老师、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预警平台的日常运作。

2.制定危机事件汇报流程:学生、老师、家长等发现有心理异常或危机事件时,应立即向预警小组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开展心理教育活动:通过心理健康课程、讲座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老师、家长的心理健康意识。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档案建立为了尽早发现潜在的危机因素,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是必要的。

可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结果、危机事件处理等信息。

2.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

三、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定期邀请专业人士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讲座内容和频率: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心理特点,确定讲座内容,如压力调节、情绪管理、学习焦虑等,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讲座。

2.策划讲座活动:制定讲座方案,包括讲座时间、地点、主讲人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设立心理危机热线与咨询平台为了方便学生寻求心理帮助,可设立心理危机热线与咨询平台,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热线电话:公布学校心理老师的热线电话,为学生提供24小时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2.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网站:设立在线咨询板块,定期安排心理老师在线值班,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

3.设立线下心理咨询平台:定期开展面对面心理咨询活动,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五、识别与评估潜在危机因素为了有效地干预心理危机,需要对潜在的危机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专业能力,确保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及时、有效、科学。

2. 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网络。

3. 提高公众心理危机意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增强心理危机预防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评估等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协调沟通、宣传培训等。

3.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2)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困难群众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失业、工伤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就业援助。

(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工作原则1. 及时性原则:心理危机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开展。

2. 科学性原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遵循心理科学原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3. 有效性原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注重实效,确保干预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 安全性原则:确保干预过程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五、心理危机预防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心理素质。

2. 加强心理危机预警: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心理危机。

3. 完善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提高干预能力。

4.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政策,保障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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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校一切力量,更好地为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服务,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学校心理咨询室与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校领导小组与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少先队大队心理部干部、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组成。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督促各班级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老师参加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技巧和方法学习、培训,开展讲座,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全校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由学校心理辅导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担负责任和义务。

辅导员、班主任等应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第五条学校积极组建、大力扶持班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预警与干预对象第六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对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这些对象往往易受重大生活事件的严重影响,情绪剧烈波动,认知及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当前的危机。

第七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五)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六)个人情绪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八)性格有过于内向、孤僻、偏执等突出缺陷的学生。

(九)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十一)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十二)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十三)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看不到“出路”的学生。

(十四)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第八条对近期发出以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咨询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一)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二)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容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四章预防教育第九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十条各班级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家庭成员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环境适应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心理健康知识专题等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五章早期预警第十一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各班级心理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一)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至少一周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由心理辅导员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至学校心理咨询室。

(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如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各班级心理辅导员应及时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向学校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建立师生员工的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报告制度。

全体师生员工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

第六章危机干预第十五条对上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第十六条建立支持体系。

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各班心理委员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各班辅导员应动员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家长、朋友对这些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陪伴学生。

第十七条建立阻控体系。

对于学校可以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校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

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或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学校心理咨询室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第十八条建立监护体系。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一)对心理危机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该生所在班级应成立以辅导员为负责人,以及班主任、学生干部、心理委员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监护小组应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二)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学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该生所在班级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三)经专业机构或专家组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该生所在班级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

在班级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该班级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

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该生所在班级应立即派人协助学校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

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救治期间,该生所在班级亦应安排教师协助保卫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第十九条建立救助体系。

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班级的心理辅导成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

学校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将学生送医院治疗。

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的职责如下:(一)班级辅导员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二)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小组负责保护现场,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三)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心理危机事故救助具体方案。

第七章后期跟踪第二十条因心理危机而请假、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之外,还需由教务处将复学通知送到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学生复学以后,学校和该生所在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等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并向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该生的近期心理状况。

第二十二条根据各班级提供的情况,由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以恰当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解(鉴定),并将了解(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第二十三条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该生所在班级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关心,应安排心理委员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应对他们保持密切关注。

第八章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一)培训制度。

应对从事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校行政、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

(二)备案制度。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备案。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该生所在班级亦应将其详细材料上报学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鉴定制度。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由专业医院或机构进行鉴定并有书面证明。

(四)保密制度。

参与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的预警与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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