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8-美国、德国、日本的房地产信托(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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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一)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一)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一)引言概述: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工具,它允许投资者通过购买REITs股票参与房地产市场,从中获得收益。

REITs具有多样化的组合,投资于各种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和工业物业。

本文将介绍REITs的基本概念,其主要优点和风险,并详细解释REITs的市场表现、税务特征和投资策略。

正文:一、REITs的定义和运作机制1. REITs的基本定义:REITs是房地产投资信托,旨在为普通投资者提供参与房地产市场的机会。

2. REITs的运作机制:投资者购买REITs股票,将其资金汇入REITs基金,基金管理人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各类房地产项目。

二、REITs的优点和风险1. 优点:a. 高回报率:REITs通过租金收入和资产增值提供高回报率。

b. 可流动性:REITs的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提供更高的流动性。

c. 分散风险:REITs投资于多种房地产项目,减少单一项目风险。

d. 透明度:REITs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务披露,提供更高的透明度。

2. 风险:a. 房地产市场波动:REITs的价值受到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影响。

b. 利率风险:REITs投资于借贷资金,利率上升可能导致成本增加。

c. 法规风险:REITs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如税务和证券市场规定。

三、REITs的市场表现1. 收益表现:REITs的回报率相对较高,尤其是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

2. 风险表现:REITs的波动性相对较高,但在长期投资中表现稳定。

四、REITs的税务特征1. 免税要求:REITs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股东分发90%的税前收入,以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投资者税务:投资者将从REITs获得的收益视为个人投资所得,并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

五、REITs的投资策略1. 核心房地产投资:投资于稳定收入的核心房地产项目,如商业中心和写字楼。

2. 混合房地产投资:投资于不同风险和回报特征的房地产项目,以实现风险分散和回报最大化。

reits 经典案例

reits 经典案例

reits 经典案例
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投资方式,它允许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以拥有房地产为基础的投资组合来获得收益。

以下是REITs的经典案例:
1. 布鲁克菲尔德物业公司(Brookfield Property Partners):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商业房地产公司之一,拥有办公楼、购物中心和住宅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

该公司的REITs开放式基金一直是投资者的首选。

2. 客户地产(Simon Property Group):该公司拥有美国最大的购物中心和零售物业组合,是REITs市场的领导者之一。

该公司的股票在2009年金融危机后实现了巨大的增长。

3. 凯洛格物业公司(Kellogg Company):该公司的REITs基金主要是办公和工业物业,但也包括零售物业。

该公司的REITs基金提供高回报和稳定的收益,是投资者的首选。

4. 波士顿属性(Boston Properties):该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办公楼房地产公司之一,主要专注于高质量的办公楼物业。

该公司的REITs开放式基金一直是投资者的首选之一。

5. 西部房地产信托(Western REITs):该公司主要持有办公楼、零售物业和住宅物业等房地产,是REITs市场的领导者之一。

该公司的REITs基金提供稳定的收益和投资机会,是投资者的首选。

REITs是一种投资方式,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高回报和稳定的收益。

以上是REITs的经典案例,可以帮助投资者进行更好的投资决策。

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分类

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分类

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分类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投资工具。

REITs 允许投资者通过购买REIT的股票来持有不动产投资组合,这使投资者能够轻松地在房地产市场中分散风险并获得收益。

根据不同的市场和国家,REITs可以基于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下面将对REITs的分类进行详细解释。

第一类:按业务领域划分按业务领域划分,REITs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商业地产(如购物中心和办公楼)REIT,住房地产REIT和健康保险REIT等。

商业地产REITs在商业房地产领域内收益最高,同时也是REITs的主要来源。

住房地产REITs则投资于公寓,房屋和其它住宅类型。

健康保险REITs投资于医院和诊所的房产。

第二类:按地理位置划分REITs按其在特定地理位置上所投资的房产类别划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

全国性REITs投资于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而区域性REITs 则只投资于一个特定地区的不动产。

区域性REITs的优势在于,投资者可以获得更深入的了解该特定地区市场的信息。

第三类:按资本结构划分按资本结构划分,REITs有进一步的分支,包括股权REITs和抵押REITs两大类,分别重点关注于不同的投资策略。

股权REITs是指通过购买并持有房地产来产生收益。

抵押REIT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然后通过购买抵押贷款来赚取收益。

第四类:按收益分配结构划分按照收益分配结构划分,REIT的分类方法包括传统的资本化收益(通过房地产租赁收益分配股利)和收益支付(除了股利,还有普通股)两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REITs的利润来源略有不同,股息收益来自于租赁,而收益支付的主要来源是资本利得。

综上所述,REITS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投资工具,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不同的细节要求,REITs可以根据业务领域、地理位置、资本结构和收益分配结构等因素进行分类。

通过仔细研究和理解REIT的分类,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风险和收益特点,从而更好地制定投资策略并获得更高的回报。

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对中国房地产发展经验借鉴

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对中国房地产发展经验借鉴

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对中国房地产发展经验借鉴1. 引言1.1 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简介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是一种投资工具,旨在为投资者提供风险分散和流动性。

REITS由一系列房地产资产组成,例如商业地产、住宅物业以及医疗设施。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REITS的股票来参与房地产市场,而无需直接拥有和管理房地产。

REITS通常以股票形式进行交易,类似于公司股票。

它们必须符合一系列法规和要求,包括必须向股东发放至少90%的收入作为股息。

这使得REITS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股利股票,但由于其房地产投资性质,收益相对稳定且具有一定的通胀保护特性。

1.2 中国房地产市场概况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房地产市场之一,拥有庞大的规模和快速增长的速度。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中国城镇房地产市场总价值达到约200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美国和欧洲市场总值的总和。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增长主要受到城市化进程的推动,随着中国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房地产需求持续增长。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强劲的支撑,特别是一、二线城市的楼市繁荣景象更是让人瞩目。

中国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存在过度投机和泡沫化的风险,部分地区房价高企,甚至出现了泡沫化的现象,给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亟待加强,一些违规操作和乱象仍然存在,给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借鉴国际经验,特别是美国房地产信托(REITs)的管理模式和实践经验,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美国REITS对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启示1. 风险分散:美国REITS通过投资多元化的房地产项目,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发商和投资者可以借鉴美国REITS的做法,通过投资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来分散风险,保持投资组合的稳定性。

2. 专业化管理:美国REITS在房地产管理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团队。

reits发展历史

reits发展历史

reits发展历史
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REITs 投教系列动画第一期:什么是REIT?
REITs起源于美国,后发展到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香港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诞生到现在的近60年里,基础资产从商业物业逐步拓展到了交通、能源、零售、医疗等领域,全球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2万亿美元。

REITs的推出对宏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给市场注入新动能。

此外,降低了投资者参与不动产投资的门槛,具有流动性较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强等特点。

reits发展历程

reits发展历程

reits发展历程
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投资工具,旨在使投资者能够以低成本、低风险的方式投资于房地产市场。

REITs最早出现于1960年代的美国,并在1980年代开始传入亚洲地区,如香港、日本和新加坡等地。

REITs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期
1960年代至1980年代初期,REITs在美国逐渐成形,在房地产市场中占据重要位置。

随着REITs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REITs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潜力。

在此期间,REITs还没有得到广泛认可,只有少数投资者尝试着投资REITs,并获得了不错的回报。

第二阶段:快速增长期
198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初期,REITs在美国经历了快速增长期。

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REITs的发展。

此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投资于REITs,并获得了稳定的回报。

此外,REITs也开始涉足到其他领域,如医疗保健、办公楼、零售等领域。

第三阶段:国际化发展
2000年代中期至今,REITs开始迅速扩展至国际市场。

亚洲地区成为了REITs的热点地区,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地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REITs市场。

随着REITs的国际化发展,其产品种类也逐渐增加,投资者可以选择投资不同类型的REITs,如股票型REITs、债券型REITs、混合型REITs等。

总的来说,REITs的发展历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REITs不
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低成本、低风险的投资渠道,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未来,REITs有望继续发展壮大,并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投资工具。

REITs——文献综述

REITs——文献综述

REITs——文献综述REITs——文献综述引言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是一种受到全球关注的金融工具,它扮演着连接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

REITs作为一种通常由许多投资者集资而设立的机构,其主要目的是投资于不动产,产生租金收入并通过资本增值来获得回报。

本文对REITs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旨在展示REITs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应用、影响因素以及发展动态。

一、REITs的发展背景与意义1.1 REITs的起源与发展REITs起源于1960年代美国,由于美国政府政策对其租金收入免税的优惠,使得REITs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会,成为一种受到广泛关注的投资工具。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引入REITs作为推动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发展的手段。

1.2 REITs的意义与作用REITs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在房地产投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REITs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融资渠道,帮助房地产开发商筹集资金。

其次,REITs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门槛、分散风险的房地产投资方式。

最后,REITs的引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二、REITs的国内外应用比较2.1 美国REITs市场美国的REITs市场是全球最大、最发达的市场之一。

美国REITs市场主要分为股权型和抵押贷款型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投资于不动产股权,后者主要通过房地产抵押贷款进行投资。

美国REITs市场的特点是规模庞大、种类繁多,不同类型的REITs适应不同的投资需求。

2.2 亚洲地区REITs市场亚洲地区的REITs市场在近年来迅猛发展。

其中,日本是亚洲地区最早引入REITs的国家之一,其具有规模大、制度完善等特点。

新加坡、香港和韩国等地也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REITs市场,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2.3 中国REITs市场的前景与挑战尽管中国在2019年推出了首只REITs基金,但中国的REITs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

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目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概况 (1)(一)REITs概况 (1)(二)REITs的主要类型 (2)我国REITs发展思路建议 (3)我国REITs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及需解决的问题 (4)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概况(一)REITs概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以下简称“REITs")的基本理念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1960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法案》的颁布,标志着REITs的正式创立。

目前,美国是REITs规模最大的国家,并成为世界REITs发展的典范。

美国REITs的发展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前的积累阶段和上世纪90年代后的扩张阶段.在亚洲,REITs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才有突破。

最早出台关于REITs的立法并推出第一只REITs的亚洲国家是新加坡(1999年5月),日本是亚洲继新加坡之后第二个推出REITs的国家;2005年6月,香港证监会正式发布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守则》修订的相关总结,撤销了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投资海外房地产的限制,从而促进了香港REITs的迅速发展。

1960年美国推出第一只REITS产品至今,全球已有22个国家推出REITs产品,并有4个国家正在进行有关REITs方面的立法.而全球REITs增长迅猛,1990年全球REITs市值仅为70亿元,2002年以后增长尤其迅猛,截至2009年9月末,REITs全球市值已超过6050亿美元。

美国是全球发展REITs最早,也是最成熟的市场,REITs市值约3000亿美元,市值也最大;其次是澳大利亚,已发行64只REITs,市值达到780亿美元;处于第三位的是法国,48家房地产信托市值达到730亿美元。

从市场成熟度来说,最早开始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美国是最成熟的市场,其次是澳大利亚。

亚洲的大部分国家都是处于成长中的市场,而中国内地更是明确的法律法规都尚未出台,还处于早期探索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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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是对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的一个补 充,它在为信托业开辟了一块新的业务领域的同 时,也为投资者开发出一个新的投资品种。 • 这样普通百姓就可以不提前透支购房,而是通 过购买债券的方式进行投资,享受房地产升值所 带来的实惠,等到真正需要住房的时候再进行购 房。 • 这样既解决了房地产资金的来源问题,减轻了 银行的风险,又缓解了房地产供求关系。
• 一、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以公司拥有 资产的形式,将股东的资金吸引到房地产 投资中,股东既可以获得类似于直接投资 房地产的一些好处,又避免了承担无限责 任及资产流动性差的风险。
• •
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股份公司的不同 虽然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股份公司都 是将所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但二者 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 (三)现代信托制度的传播和创新 • 英国虽然是信托事业的发源地,但长期 停留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信托阶段。

19世纪60年代,因产业革命的成功而资 金充裕的英国民众,急于投资于利润丰厚 的欧美地区,但缺乏国际投资经验,于是 中小投资者集中资金交由可信赖的投资经 验丰富的受托人代为运作,双方约定受托 人只收取一定的报酬,并将投资收益返还 给投资者。

(1)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功能在于“受人 之托,代人理财”,是财产管理与金融功 能的统一,虽然它通常以股份公司的形式 出现,但同时要受到公司法和信托法规范; • 而房地产股份公司主要受到公司法的制 约

(2)法律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资产结构、收入 结构、收益分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资 产价值的75%以上必须由房地产、抵押票据、现 金和政府债券组成的规定,关于来自于租金、抵 押贷款利息和房地产销售的毛收入不低于总毛收 入75%的规定,关于分配给股东的金额不低于应 纳税收入95%的规定等等,从而对其业务性质作 出了强制性约定; • 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业务性质则不受法律的约 束,其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最终体现 为股东的意愿.
第六章 房地产信托
第一节 信托与房地产信托
• 一、信托释义 • “信托”意指信任委托,是一种代人理财 的制度安排。 • 我国《信托法》中所称的信托,是指委托 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 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 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所指定的或者法 定的)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 财产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 二、现代信托制度的发展 • (一)现代信托制度的确立 • 早期在英国出现的“信托”,称为“用 益设计”,当时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封建法 律制度对财产(尤其是土地)转移所加的 限制和税负。

当时的英国人民非常虔诚于宗教信仰, 因而有死后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等宗教团体 的习惯. • 但教会土地可以永久免税以致影响到封 建诸侯的租税利益,再者封建诸侯丧失了 取得无人继承土地的机会,封建诸侯不得 不出台禁止将土地捐赠给教会的规定。

以后,受托人发展为专业化公司,并通 过发行等值的基金单位而募集成立了信托 基金,由此产生了“单位信托”。

20世纪20年代,这种单位信托制度传入 美国,并发展成为“投资信托”,以后又 从美国传入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地区。

二者的区别在于单位信托是以契约方式 运作的“开放式基金”,而投资信托是以 股份公司形式运作的“封闭式基金”。

虽然拓展了房地产业融资渠道,促进了房地产 经济的发展,但因存在着违规经营、管理混乱、 业务范围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信托业乃至 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因房地 产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的边缘。 • 为了规范信托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1年1月9日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4月 28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这就使得我国信托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立在较 为完善的法律规范基础上。

(3)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营管理活动带 有消极性,即经理和雇员不直接进行房地 产的管理和运作,只是对房地产管理业务 的开展予以决策,具体的信托资产管理工 作则聘请独立的房地产投资顾问或承包商 来完成; • 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积 极的。
• 二、德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 德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是投资信托公司 通过其选定的保管银行发行投资信托证券, 并将所收受的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或其他特 别财产,保管银行根据投资公司的指示负 责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特别财产的保管、信 托收益分配、信托基金资产评价,以及房 地产业务的监管工作

通过利用受托人的“人头”设计,可以 达到成功规避对财产转移的限制和不合理 税负,因而这种信托被认为是消极信托。

随着历史的发展,封建制度崩溃,政治 上民主化,经济上市场化,凌驾于财产转 移上的种种限制和税负也纷纷取消或合理 化,人们由确保土地财产世代相传的观念 转变为以赚取利润为目标,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得受托人 从满足消极的“人头”设计需求,转变为 能够满足受益人对提供积极、专业的财产 管理方面的需求。 • 信托和投资的结合日益紧密,营业信托 事业日益兴旺发达,积极信托主导了现代 信托的发展。
第四节 我国房地产信托
• 一、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现状 • 我国现代信托发端于20世纪初,并持续 发展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前夕。 •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 成,信托业务逐渐消失。

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成立。 • 经过20年的发展,全国已经有近400家信托投 资公司,总资产约占全部金融资产的10%左右。 • 许多有能力的信托投资公司都参与了房地产投 资经营活动,它们以吸收信托存款、委托存款、 代理发行房地产企业债券等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 业筹集资金,或者办理各种形式的房地产信贷业 务,或者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的开发经营。

但是,从资金运用方式来看,110个信托 产品中,贷款类即负债产品高达62个,资 金规模达到79.90亿元,分别占到产品总数 量的56%和资金总规模的73%。 • 而直接的房地产投资产品仅有4个,资金 规模为3.6亿元。大部分房地产信托产品资 金运用方式是贷款,即“做成了负债产 品”。
• 二、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存在的问题 • 目前我国信托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集中 在两大环节:
•Leabharlann 用益设计制度的合法化招致了封建诸侯 的不满,1535年亨利八世颁布了《用益 法》,将受益人的受益权确认为法律上的 所有权,目的是为了使受益人承受所有权 人地位而无法规避税负。 • 1925年英国以《财产法》废除了《用益 法》,现代信托制度得以确立。
• •
(二)消极信托向积极信托的转化 由于早期信托中的受托人仅仅承受信托 财产的“名义”所有权,对信托财产不负 任何积极管理的义务,信托财产的实际管 理权和受益权由受益人拥有,也就是说受 托人只是“人头”设计。

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投资公司法作了 设置监督委员会、选定保管银行、固有财 产与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投资范围限制等 强制性规定。 • 可以投资的房地产限于租赁居住及商业 用房地产,以及符合该条件的在建工程 (不超过信托财产价值的10%)和土地。

德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特点,在于基金 资产的运用业务与保管业务的分离。
• 三、日本的土地信托 • 日本的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 托给受托人(信托银行),并从受托人管 理和使用该土地的收益中获取信托红利。
• •
土地信托包括租赁型和处理型。 租赁型是指土地所有者在信托期结束后, 收回土地所有权; • 处理型是指土地所有者在信托期结束后, 领取土地出售所得价款。


由于英国的普通法并不承认这种用益设 计制度,因而受让人(实际上是受托人) 是否遵守与委托人之间的协定不受法律的 约束,而仅仅是依照良心和道德来管理财 产,如果受让人不讲信用,委托人和受益 人都无可奈何。

在15世纪形成与普通法院分庭抗礼的衡平 法院的大法官,以尊重法但不应该忽视道 德为理由,承认并赋予了用益设计制度的 合法性。

虽然人们对信托观念是起源于罗马法上 的“遗产信托”,还是仿效日耳曼法上的 “受托人”制度,尚有争议,但都认为现 代信托制度的发展最早是从英国封建时代 的用益权制度开始的。

房地产信托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 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其运用 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 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 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 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 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 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
土地信托基本上是在土地所有者具有开 发积极性,而自己没有能力的时候发挥功 效,土地所有者能够在保持土地所有权的 同时,获得稳定的项目收益,因而对土地 所有者来说极具投资魅力。

目前中国金融业的资产总共是30万亿, 其中商业银行资产就占了28万亿,信托、 保险、证券所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 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它们的金融资产 的总和才2万多亿,不到商业银行的1/10, 这样就凸现了中国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一是决策管理环节,主要表现为战略目 标不明确、治理机制不健全、决策流程不 科学等; • 二是业务经营环节,主要是表现为挪用 信托财产、对信托客户承诺或变相承诺保 底受益、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 突破集合资金信托不得超过200份合同的限 制、异地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以及风险 管理不到位等。

2005年第二季度全国共发行信托计划 110个,资金规模达108.80亿元。 • 其中,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 计划有30个,是总发行数量的27%,资金 规模达35.59亿元,占总规模的33%。更为 突出的是,110个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收 益率是4.73%,而30个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平 均预期年收益率是5.32%,几乎比总体平均 数高出了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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