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准予抵减(扣)税额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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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展开全文今天来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壹成品油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保存。

(2)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如图所示,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项目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点击保存。

点击下图,向专家学习如何减轻企业涉税风险:(3)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图中,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4)填写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根据填写说明及申报情况,完成该页面,点击保存。

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系统后台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失败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失败原因;比对成功系统自动跳转至附加税申报界面,填写好申报数据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进行缴款/查询、下载申报表、申报作废操作。

贰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

(2)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3)填写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4)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根据下列选项,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后保存,并提交申报表。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到附加税申报界面。

注意事项1、主表会根据纳税人核定的消费税税目不同而不同;2、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3、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4、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做减免税备案;叁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附报表说明)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附报表说明)

A06889《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货物和劳务税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表单】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外购(含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除外)填写。

二、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率”“计量单位”栏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第 1 栏“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上期本表第 3 栏数值。

四、本表第 2 栏“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五、本表第 3 栏“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期末库存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合计。

六、本表第 4 栏“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七、本表第 5 栏“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填写按税法规定,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中符合扣除条件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本期领用不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八、本表第 6 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本表上期第 8 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的数值。

九、本表第 7 栏“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买价。

十、本表第 8 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填写纳税人外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期末买价余额。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消费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表单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第1栏“定额税率”、第2栏“比例税率”和第3栏“计量单位”,按照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对应填写。

六、本表第4栏“销售数量—本期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不含出口免税销售数量)。

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第6栏“销售额—本期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销售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第8栏“应纳税额—本期数”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九、本表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本期数”: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缓征消费税额以及出口销售应税消费品免税额。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计量单位:升、吨;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扣除税额及库存计算【表单说明】一、本表作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填报纳税人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进行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等相关信息。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栏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变性燃料乙醇的计量单位为“吨”,其余计量单位全部为“升”。

四、本表第一部分“上期库存数量”栏,按上期《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第一部分“期末库存数量”栏数值填写。

五、本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外购、进口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数量。

不含依据定点直供计划采购的石脑油、燃料油;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纯生物柴油、溶剂油、航空煤油;以及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油品数量。

六、本表“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栏填写纳税人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各种应税油品数量,应与《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中第二部分第2项中“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数量”栏对应一致。

七、本表“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栏,填写纳税人按税收法规定在本期申报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数量。

本栏次对应的汽油、柴油、润滑油数量应分别小于等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汽油、柴油、润滑油“本期销售数量”数量。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期申报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准予扣除数量×适用税率九、本表“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栏,填写纳税人由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油品,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而不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

十、本表第一部分“期末库存数量”栏,填写期末留存的应税油品库存数量,计算公式:期末库存数量=上期库存数量+本期外购入库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十一、本表“合计”栏,应填写“上期库存数量”、“本期外购入库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本期准予扣除数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领用未用于连续生产不准予扣除数量”、“期末库存数量”合计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9CM*3CM条形码A 0 6 4 8 8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附 列 资 料 ( 二 )( 本 期 进 项 税 额 明 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盖公章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一)“ 税款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与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数据之和。

2..第2栏“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

3..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2.26•【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施行日期】2014.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现将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相关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成品油消费税税款抵扣管理规定(一)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以下简称应税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可分别依据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扣除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其中: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计算扣除,但该税率与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不一致的,依照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扣除。

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的,依据上述凭证注明的消费税税款计算扣除。

(二)纳税人应建立《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参考式样见附件1),作为申报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纳税人依照本公告附件1的式样设置台账,也可根据需要增设台账内容,但对参考式样的内容不得删减。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安排(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4年12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启用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2),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所附申报表(以下简称原申报表)。

新申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原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中所有“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栏次均合并为“汽油”。

营改增操作手册

营改增操作手册

《营改增》操作手册目录1系统概述 (1)1.1系统运行环境 (1)1.2系统适用范围 (1)2WEB申报方式优点 (1)2.1统一模式 (1)2.2互联网申报方式 (2)2.3操作方便简单 (2)2.4软件升级方便 (2)3系统登录及公共操作说明 (3)3.1系统登录 (3)3.2确认信息 (5)3.3公共操作说明 (6)3.3.1功能描述 (6)3.3.2操作说明 (6)3.3.3必录项、非必录项、显示项 (8)4增值税申报操作说明 (9)4.1报表填写说明 (9)4.2财务报表申报 (9)4.2.12007版财务报表 (9)4.2.22005财务报表的申报 (15)4.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17)4.3.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7)4.3.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22)4.3.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26)4.3.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28)4.3.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9)4.3.6增值税补充申报表 (29)4.3.7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30)4.3.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31)4.3.9运输发票 (32)4.3.10增值税确认申报 (33)4.3.11增值税作废申请 (33)4.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申报 (35)4.4.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5)4.4.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36)4.4.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37)4.4.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判断及填表说明 (38)4.4.5确认申报 (39)5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40)5.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 (40)5.2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42)5.3确认申报 (42)6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申报 (43)6.1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 (43)6.2确认申报 (43)7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44)7.1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查账征收类 (44)7.1.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44)7.1.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45)7.1.3确认申报 (46)7.2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核定征收类 (46)7.2.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46)7.2.2确认申报 (48)8消费税申报 (49)8.1成品油消费税 (49)8.1.1成品油消费品消费纳税申报表 (49)8.1.2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51)8.1.3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52)8.1.4本期(免)税额计算表 (52)8.1.5成品油消费明细表 (53)8.1.6准予扣除消费税凭证明细表(成品油) (53)8.1.7消费税补充申报表 (53)8.1.8消费税确认申报 (54)8.2烟类消费税 (54)8.2.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纳税申报表 (55)8.2.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56)8.2.3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56)8.2.4卷烟销售明细表 (57)8.2.5消费税补充申请表 (58)8.2.6消费税确认申报 (58)8.3酒类消费税 (58)8.3.1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59)8.3.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60)8.3.3生产经营情况表 (61)8.3.4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 (61)8.3.5消费税补充申报表 (63)8.3.6消费税确认申报 (63)8.4小汽车消费税 (63)8.4.1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4)8.4.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65)8.4.3生产经营情况表 (66)8.4.4消费税补充申请表 (66)8.4.5消费税确认申报 (67)8.5其他类消费税 (67)8.5.1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8)8.5.2其他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68)8.5.3准予扣除税消费税凭证明细表 (69)8.5.4其他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69)8.5.5生产经营情况表 (70)8.5.6消费税补充申报表 (71)8.5.7消费税确认申报 (71)9网上开具缴款凭证 (71)9.1日期等查询项的设置 (72)9.2凭证打印 (73)9.3凭证信息导出 (77)10申报状态查询 (78)10.1未申报状态 (78)10.2申报数据等待局端审核状态 (78)10.3退回状态 (78)10.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待比对状态 (79)10.5等待写入征管系统 (79)10.6申报成功状态 (79)10.7申报失败 (80)11申报历史数据查询 (81)12浏览器设置 (82)1系统概述1.1 系统运行环境●硬件企业端建议配置:CPU:Pentium III 1GB以上内存:1GB及以上硬盘:1GB以上可用空间网络:可连接互联网●软件操作系统:WindowsXP/Windows2003/ Windows2000/ Windows98/Windows Vista;浏览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及以上版本,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需为IE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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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本期准予抵减(扣)税额计算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以外购啤酒液为原料连续生产啤酒的纳税人、以外购(仅限从生产企业购进,下同)或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填报。

未发生以外购啤酒液为原料连续生产啤酒、以外购或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9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2号)的规定,本表“当期准予抵减的外购啤酒液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抵减的外购啤酒液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外购啤酒液数量+当期购进啤酒液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啤酒液数量)×外购啤酒液适用定额税率
其中,外购啤酒液适用定额税率由购入方取得的销售方销售啤酒液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单价确定。

适用定额税率不同的,应分别核算外购啤酒液数量和当期准予抵减的外购啤酒液已纳税款,并在表中填写合计数。

四、本表“当期准予抵扣的葡萄酒已纳税款”栏,填写纳税人符合税收法规规定,在本期申报抵扣外购或进口用于连续生产的葡萄酒已纳消费税款,本栏数据与葡萄酒消费税抵扣税款台账第9栏“本月实际抵扣税额”数值一致。

五、本表“本期准予抵减(扣)税款合计”栏数值应与《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准予抵减税额”栏数值一致。

六、以外购啤酒液为原料连续生产啤酒的纳税人应在“附:准予抵减消费税凭证明细”栏据实填写购入啤酒液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号码”、“开票日期”、“数量”、“单价”等项目内容。

七、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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