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票据
经济法第十一章 票据法

2、票据法的特点 ⑴技术性。票据的运作具有极强的技术性,因而票据 的运作规范也具有抽象性,并不像刑法一般具有惩 恶扬善的情感色彩,恰似交通规则,属技术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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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应变性。票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 关系。市场交易的方式、内容和形态在不时地发生变化,票 据交易也是如此。为了适应处于不断变化的票据交易,作为 调整票据交易关系、规范票据交易活动的交易规则也应当随 之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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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1931年日内瓦国际票据法统一会议分别产生《统一汇 票和本票法》、《统一支票法》,形成了日内瓦统一法系。 英国于1882年公布票据法,1957年又另定支票法。美国在 1952年制定统一商法典,其中第三编商业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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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我国的票据立法
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票据法出现于1929年。新中国成立后,这 部法律被废弃。1952年取消个人使用支票制度,汇票、本票 也先后被停用。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银行结算办法》。 它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支票,个人可以使用支票。还规定了承兑、追索权、票据债 务人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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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票据是流通证券。在西方国家,票据制度强调票据的流通性, 英、美等国就以“流通证券”来形容票据。因为票据可经背 书或交付方法转让于他人,具有流通性,所以,票据是流通 证券。一般说来,无记名票据,仅依交付就可转让;记名票 据,必须经背书才能交付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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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可分为完全有价证券和不 完全有价证券。证券与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分离时,为不 完全有价证券;证券与权利不可分离时,为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作为完全有价证券,是指其权利与票据的占有不可分离, 票据上权利的发生、转移、行使,均须依票据才能进行。
经济法基础初级的票据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初级的票据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票据的出票人是指:A. 收款人B. 付款人C. 持票人D. 出票银行答案:D2.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A. 1个月B. 3个月C. 6个月D. 1年答案:D3. 票据背书是指:A. 出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B. 付款人对票据的确认C. 持票人对票据的确认D. 银行对票据的承兑答案:A4. 下列哪项不是票据的基本要素:A. 出票日期B. 出票金额C. 出票人签字D. 付款期限答案:D5. 汇票的承兑是指:A. 付款人对汇票的接受B. 出票人对汇票的确认C. 银行对汇票的背书D. 持票人对汇票的背书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6. 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种类包括:A. 支票B. 汇票C. 本票D. 债券答案:A, B, C7. 票据的抗辩权包括:A. 时效抗辩B. 金额抗辩C. 背书抗辩D. 签名抗辩答案:A, C8. 票据的追索权可以由以下哪些人行使:A. 出票人B. 持票人C. 背书人D. 付款人答案:B, C9. 票据的拒付可以基于以下哪些理由:A. 票据过期B. 票据金额不足C. 票据背书不连续D. 票据伪造答案:A, C, D10. 票据的丧失可以采取以下哪些补救措施:A. 挂失止付B. 公示催告C. 申请法院判决D. 重新发行答案:A, B, C三、判断题11. 票据的出票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
()答案:正确12. 票据的背书必须连续,否则持票人不能行使追索权。
()答案:正确13. 所有票据都可以转让。
()答案:错误(例如,某些限制性背书的票据不能转让)14. 票据的拒付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答案:正确15. 支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答案:错误(支票是一种支付命令,而非无条件承诺)结束语:以上试题涵盖了经济法基础中票据的基本概念、种类、基本要素、抗辩权、追索权、拒付理由以及补救措施等内容。
通过这些题目的练习,可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票据法的基本原则和应用。
初级经济法票据法律制度(1)

4.出票日期
(1)票据的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2)出票日期应规范填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5.签章
(1)票据上签章的基本要求
二、支票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出票
1.使用合规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2.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5)出 Nhomakorabea日期;(6)出票人签章。
【提示】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3.金额
(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②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6.收款人名称
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提示】支票的金额是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只能由出票人授权收款人就支票金额补记,收款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得补记;支票的收款人不属于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出票人既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票据法律制度
一、第3章简介
票据权利与责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6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6票据权利与责任二、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权利:2项权利、权利取得、行使与保全、丧失与补救、时效。
【考题·单选题】(2011年)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A.付款请求权B.利益返还请求权C.票据追索权D.票据返还请求权[答疑编号31890705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
【考题·判断题】(2010年)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
()[答疑编号3189070502]『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追索权。
根据规定,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A.张三明知李四偷来一张支票,李四向其转让,张三欣然接受B.甲单位以支票形式向地震灾区某小学捐款,该小学接受该支票C.作为收款人,王五依法接受一张银行本票D.作为最后持票人,刘六持有一张银行汇票且背书连续[答疑编号3189070503]『正确答案』BCD(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1.含义:(1)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例如行使付款请求权以获得票款,行使追索权以请求清偿法定的金额和费用等。
(2)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以保全追索权等。
2.方法:“按期提示”和“依法证明”两种。
3.地点和时间: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四)票据权利丧失补救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如不慎被烧毁)、遗失(如不慎丢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21讲_票据(3)

提示: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承兑之后即为承兑人。
(三)商业汇票的出票1.出票人资格2.使用规定(1)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2)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
3.出票人的确定(谁打欠条)(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4.出票的记载事项提示:1.必须记载事项缺少其一,票据无效。
2.注意纸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没有出票人名称和到期日。
【例题1·多选题】(2018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汇票出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收款人签发B.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付款人名称C.银行承兑汇票应由承兑银行签发D.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答案】ABD【解析】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四)商业汇票的承兑1.承兑方式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行使追索权的前提)3.承兑责任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变成票据的主债务人)4.收费银行承兑汇票,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五)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1.纸质票据电子化的要求纸质票据贴现前,金融机构办理承兑、质押、保证等业务,应当不晚于业务办理的次一工作日在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即上海票据交易所)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纸质转电子)2.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完成承兑后,承兑人开户行应当根据承兑人委托代其进行承兑信息登记。
3.承兑信息未能及时登记的,持票人有权要求承兑人补充登记承兑信息。
4.纸质票据票面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票据票面信息为准。
5.电子商业汇票签发、承兑、质押、保证、贴现等信息应当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同步传送至票据市场基础设施。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
1. 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的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
2. 票据的种类:票据主要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债券四种。
其中,汇票是债务人发出的
一种用于支付或转让货款的票据;本票是债权人发出的一种用于向债务人索取债权的票据;支票是由银行代付人签发,给银行或第三人开具,由开票人代为承兑的一种票据;债券是
一种公司或政府作为债务人发行的证明债权的票据。
二、票据的要素和形式
1. 票据的要素:票据主要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签发地点、签发日期、汇票金额、付款期限和付款地点等要素。
2. 票据的形式:票据一般包括票据式样、票据的填发和签发等。
三、票据的流通和背书
1. 票据的流通:票据的流通主要包括票据的转让和背书等。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
第三人,也可以通过背书方式再次转让。
2. 票据的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上的支付权利转让给另一人的行为。
背书分为全额
背书和空白背书两种。
全额背书是指背书人将票据所有权和支付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背书人,而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转让票据所有权,而支付权则由承兑人按照票据所载的内容进行
支付。
四、票据的法律效力和债权保护
1. 票据的法律效力:票据具有强制执行力和相对不可撤销性,持票人可以通过法院等法律
手段进行异议并要求强制执行。
2. 票据的债权保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票据债权,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起
民事诉讼等。
以上是对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的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导读:付出就要赢得回报,这是永恒的真理,自古以来很少有人能突破它。
然而,如果有人能够超越它的限制,付出而不求回报,那么他一定会得到得更多。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欢迎来学习。
【知识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3.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4.商业汇票(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付款人)提示付款【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 )。
(2014年)A.出票日起10日内B.出票日起1个月内C.到期日起10日内D.到期日起2年内【答案】C【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 )。
(2014年)A.出票日起10日内B.出票日起1个月内C.到期日起10日内D.到期日起2年内【答案】B【例题3·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09年)A.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B.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C.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答案】B【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票据)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票据)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4.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B.该背书转让无效C.乙对丙不负保证责任D.乙对丁不负保证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此票据不得再次转让,其后手再次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模块:票据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票据持票人行使首次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不包括( )。
A.因汇票资金到位不及时,给持票人造成的税收滞纳金损失B.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C.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D.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正确答案:A解析:A项,属于间接损失,不得列入追索金额。
知识模块:票据3.票据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后,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发出公告的期限是( )。
A.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B.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C.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D.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正确答案:A解析: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
知识模块:票据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
A.持票人丧失全部票据权利B.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C.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背书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据权利正确答案:B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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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划线支票
【答案】ABC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出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A.出票日期
B.金额
C.付款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答案】BD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00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乙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为20000,甲公司将面临被中国人民银行罚款()元,及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是()元。
A.5000,400
B.5000,2000
C.4000,2000
D.4000,1600
【答案】B
【解析】(1)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即:100000×5%=5000(元)。(2)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100000元)“2%”的赔偿金,即:100000×2%=2000(元)。
关卡2: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概述(★★)
1.定义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纸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3.出票的记载事项
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B.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行名称的,支票无效
D.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答案】BCD
【解析】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种类有()。(2014年)
A.现金支票
B.普通支票
付款人名称(出票人开户银行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2)授权补记事项(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的金额(只能由出票人授权收款人对支票金额补记)
收款人名称(既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3Leabharlann 相对记载事项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付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出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9)
A.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1.出票与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2.付款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2)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记载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2.提示承兑期限
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逾期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权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②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支票出票人预留签章
出票人为单位:一套章(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出票人为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0日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不能背书转让
2.付款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2.贴现利息的计算
贴现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异地商业汇票另加3天)
银行承兑汇票(★★)
1.出票人
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2.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0.5‰的手续费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小新点】关注“出票人”或“付款人”常在地
(4)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2.空头支票
定义: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法律责任:
①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
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出票人、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商业汇票的贴现(★★)
1.贴现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票据未到期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付款期限记载
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
②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提示】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承兑(★★)
1.可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票据
关卡1:支票
一、支票概述(★)
1.支票的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单位和个人)、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收款人
2.支票的种类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可以变身划线支票)
二、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记载事项
(1)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未记载无效)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3.付款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0.5‰)计收利息
(3)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