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制度一、背景为了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制定本监督制度。

二、监督责任1. 监督机构:本监督制度由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监督机构:本监督制度由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2. 监督对象:所有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

监督对象:所有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

三、监督内容1. 语言文字质量:监督对各种文档、宣传资料和公开发布的内容的语言文字质量进行评估。

语言文字质量:监督对各种文档、宣传资料和公开发布的内容的语言文字质量进行评估。

2. 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对语言文字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估,包括书写规范、用词准确性和语法正确性等。

语言文字规范:监督对语言文字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估,包括书写规范、用词准确性和语法正确性等。

3. 语言文字一致性:监督对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否与公司公开形象一致进行评估。

语言文字一致性:监督对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否与公司公开形象一致进行评估。

四、监督方法1. 抽查检查:对随机抽取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抽查检查:对随机抽取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评估:对特定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符合要求。

定期评估:对特定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符合要求。

3. 投诉处理:接受员工和外部人员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查。

投诉处理:接受员工和外部人员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查。

五、监督结果1. 评估报告:对监督结果进行记录和生成评估报告,包括评分和建议改进措施。

评估报告:对监督结果进行记录和生成评估报告,包括评分和建议改进措施。

2. 通知和培训:将监督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通知和培训:将监督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六、监督纪律1. 监督违规: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监督违规: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校园用语用字监视及催促整改管理办法(一)⑴督查原则:(1)注重过程,讲务实效少儿园用语用字目的管理工作关键在落实,重点在于过程管理。

我们要求少儿园认真将用语用字目的管理切实融入少儿园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使这项工作成为影响少儿园教职工和少儿的日常行为标准的一项常规化工作,避免认为搞目的管理就是为应付检查、考评过关的一种手段的错误认识,真正将管理工作融入日常行为标准之中。

(2)落实检查,及时纠错根据层级履职的要求,分层落实检查与督查工作,确保少儿园用语用字目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班级自查一一监视员纠查一一教师、保育员常规检查一一分管领导、督查组长定期检查一一园长督查,使错误在最短的时间里得以改正。

⑵督查内容(1)用语部分:包括教师教学用语、宣传用语、少儿园集体活动用语、少儿园工作用语等;(2)用字部分:包括教学用字、各类标牌用字、宣传用字等。

⑶详细内容:(1)少儿园的园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2)少儿园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3)教室主习题环境布置用字等均使用标准字。

(4)定期组织少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合进行检查,发现有错误之处,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5)通过语言课堂及其他活动载体,对少儿进行用语标准化教育。

(6)标准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标准,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7)人人讲文明、讲礼貌,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正常交流,抽检教师教学导案、标准教学用字。

⑷详细要求(1)督查小组成员必须定期巡视,对少儿园内宣传橱窗、标志牌、标语、指示牌、各班的家园联络栏的标准用字用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把关。

一旦发现问习题要照实填写在情况登记表中,并立即通知整改。

(2)少儿园张贴于公共场合的标语须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审核,确系没有用语用字毛病后方能付之施行。

(3)各成员要不定期进行听课,把教师讲普通话、用标准字作为评课的重要规范。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定期检查落实制度为了加强对我校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下设的各年级组负责本年级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

在学校的日常工作和教学活动过程中,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长和各班主任对班级师生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二、班主任要具体做好对本班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要利用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是落实本班语言文字定期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每个班级的推普员要定期(每个星期)把本班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情况登记表上交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

五、每个学期期末,各班推普员将本学期以来班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语言文字督查、检查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2、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德育处、团支部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处室、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7、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三篇.doc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三篇.doc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及督促整改制度三篇第1条校园语言用词监督管理系统1、监督(1)的原则注重过程,强调实际结果。

幼儿园用语目标管理的关键在于实施,注重过程管理。

我们要求幼儿园认真将文字目标管理融入幼儿园教育教学全过程、常规管理,使这项工作成为影响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幼儿日常行为规范的常规工作,避免将目标管理误认为是应对检查的手段、并将管理真正融入日常行为规范。

(2)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错误,根据不同层次职责履行的要求,进行不同层次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幼儿园用语目标管理的实施。

班级自查监督者检查教师、护士定期检查分管领导、监督者组长定期检查分管主任的监督,以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纠正错误。

2、监督内容(1)术语包括教师教学术语、宣传术语、幼儿园集体活动术语、幼儿园工作术语等。

(2)使用的词汇包括教学词汇、各种标志词汇、宣传词汇等。

3、具体内容(1)幼儿园标志、标志牌、警示牌禁止使用复杂字符、变体字符、两个简单字符或拼错的字符。

(2)幼儿园栏、公共显示栏单词禁用繁体字符、变体字符、两个简单字符或错误字符。

(3)教室主题环境的布局采用标准字体。

(4)定期组织幼儿园语言工作组成员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如发现错误,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5)通过语言课和其他活动载体对儿童进行标准化语言教育。

(6)规范教师课堂语言、板书语言和评语标准,使普通话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

(7)人人讲文明、礼貌,正常交流时正确使用普通话,检查教师教案、规范教学用语。

4、具体要求(1)检查组成员必须定期检查和全面检查每班幼儿园宣传窗口、标牌、标语、标牌、家庭联系栏的标准用语,并严格检查。

一旦发现问题,应如实填写情况登记表,并立即通知整改。

(2)张贴在幼儿园公共场所的标语必须经过学校语言工作组的审查。

只有在用词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它们才能被实现。

(3)每个成员不定期上课,当教师讲普通话、时,将标准词作为评价班级的重要标准。

如果发现语言的使用不规范,应该在评价课上指出。

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幼儿园师幼的语言文字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提高幼儿园师幼的语言文字素养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检查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工作由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六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语言文字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反馈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幼儿园各部门、各班级应积极配合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开展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检查意见,及时整改。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八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教学情况;(三)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创设情况;(四)语言文字规范化师幼素质提升情况;(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总结与反馈情况。

第四章监督检查方式与程序第九条幼儿园语言文字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定期检查按照预定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开展。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时间等;(二)通知被检查单位,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开展实地检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评估;(四)整理监督检查结果,撰写监督检查报告;(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六)被检查单位根据监督检查意见进行整改,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跟踪督促;(七)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实到位。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活动。

第三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秩序,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第五条全国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语言标准第七条国家推行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标准。

第八条语言文字应严格遵守语法规则,要求规范清晰。

第九条对于外来词汇的使用,要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尽量采用中文化处理。

第十条书面语言文字要求统一规范,字迹工整,易读易懂。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推广,要切实履行。

第三章文字排版第十三条印刷品的文字排版要求整齐划一,字体规范。

第十四条电子文字排版要求符合相关规范,不得出现乱码现象。

第十五条网络文字排版要求规范,不得出现错别字和错误信息。

第十六条广告文字排版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对于特定场所的文字排版要求符合规范,不得出现错误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教育第十八条语言文字教育要求全面推进,提高人民群众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运用习惯。

第二十条社会机构要开展语言文字培训活动,提高员工语言文字水平。

第二十一条媒体机构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宣传,做到言简意赅。

第五章外语文字使用第二十二条外语文字使用要符合相关规范,尽量使用中文翻译。

第二十三条对于外语文字的广告、宣传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四条外国企业在华经营,应当尊重中国的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当的外语文字。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故意破坏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语言文字督查制度范本

小学语言文字督查制度范本

小学语言文字督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第三条组织机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四条教师语言文字能力要求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第五条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

学生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第六条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

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第七条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第八条会议发言规范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九条语言文字工作督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条语言文字工作激励与惩罚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师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持续改进学校应不断总结语言文字工作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措施,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范本,学校可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督查制度,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
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2、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德育处、团支部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
的监督检查。

3、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主任、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
有监督检查责任。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
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处
室、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
绩考核挂钩。

7、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
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