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三篇

公司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三篇篇一: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
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
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年上半年,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
XX年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
但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
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
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
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
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
资产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天然气输送项目)

资产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天然气输送项目)1. 项目概况该项目是一个天然气输送项目,目前处于并购阶段,需要进行尽职调查。
项目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输气管道、设备、运营权和合同等。
2. 尽职调查目的本次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目标项目的情况,包括财务状况、合同与承诺、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内容,以评估并购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3. 尽职调查内容尽职调查将涵盖以下关键内容:3.1 资产状况调查目标项目的所有资产,并评估其状况和价值。
具体包括输气管道的技术参数、设备的品质和可靠性、运营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3.2 运营情况了解目标项目的运营情况,包括输送的天然气量、运营费用、运维情况等,并评估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3.3 合同与承诺审查目标项目的合同与承诺,包括运输合同、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等,并评估其条款、履行情况和潜在风险。
3.4 法律风险评估目标项目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包括土地使用权、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方面,并查明目标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 尽职调查结论基于对目标项目的尽职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目标项目的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高的市场价值。
- 目标项目的运营情况良好,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 目标项目的合同与承诺符合法律要求,履行情况良好。
- 目标项目存在部分法律风险,但风险可控,不会对并购产生重大影响。
5. 建议基于尽职调查结论,我们建议在各方面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资产并购。
建议在交易合同中充分考虑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以上为本次资产并购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谢谢!。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申明一、出具本报告的依据1.贵公司与本所的约定,本所指派律师组成项目组参与贵公司并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之项目的相关工作,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报告。
2.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3.本所律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报告。
二、声明事项1.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的事实,并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
2.本报告系前期的调查结果,调查范围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和技术、主要财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重大债权债务、收购兼并、税务、诉讼仲裁、董监高情况以及劳动用工等事项。
对于本报告出具后有关情况可能发生的变化,本所律师保留对本报告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权利。
3.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主要为审阅截至2015年11月2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与信息,与目标公司有关人员会面和交谈,听取他们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4.为出具本报告,本所律师假设:(1)目标公司提供的副本、复印件均与正本、原件相符,是真实、完整、有效的;(2)本所律师审阅的全部文件的印章、签字均是真实、有效的;(3)目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本所律师作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书面或口头)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5.对于本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直接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是根据目标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文件或陈述发表法律意见的。
6.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所揭示的问题系基于目标公司已经披露给本所律师的事实,因受目标公司提供资料所限,本所律师无法评估目标公司未披露事项所涉法律问题及风险。
7.本报告仅就目标公司的有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九州通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九州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九州通医药集团,作为国内知名的医药流通企业,近年来在行业内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竞争力,九州通决定通过并购的方式寻求外延式增长。
在此背景下,进行并购尽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尽职调查,九州通将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市场份额、团队实力等方面,为其决策提供依据。
二、尽职调查目标与范围本次尽职调查的主要目标是:1. 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 评估目标公司的风险因素及潜在机会;3. 为并购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以利于谈判定价。
调查范围包括:1. 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现金流分析;2. 目标公司的市场份额、客户基础及供应链情况;3. 目标公司的团队成员背景、薪酬结构及激励机制;4. 目标公司的法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及知识产权保护。
三、财务及法务尽职调查在财务尽职调查中,我们发现目标公司过去几年的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存货周转率不稳定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在法务尽职调查中,我们对目标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
未发现重大法律风险,但提出了一些合同条款完善的建议。
四、历史合同与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本次调查重点审查了目标公司过去三年内签署的所有合同,重点关注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在知识产权方面,对目标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以确保无知识产权纠纷。
此外,还就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分析,以便评估并购后可能存在的合同履行风险。
五、生产运营与技术能力分析针对目标公司的生产运营环节,我们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并后需求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目标公司的生产设备较为先进,但部分流程存在优化空间。
在技术能力方面,目标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为确保合并后的高效运营,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和整合策略。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4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4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越来越多有雄心的中国企业不再满足于国内的资源、技术、市场和机会,纷纷走出国门,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正在蓬勃发展。
然而,其后隐藏的风险却不容忽视。
跨国并购风险主要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运营风险、税务风险等。
跨国并购财务风险是指并购方由于负债和融资而给财务状况带来的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指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而可能被隐藏或忽视的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等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是指由于并购导致的并购企业员工受到冲击,关键岗位及技能人才离职、员工抵制、罢工等风险;运营风险是指并购方无法达到改善经营方式和生产结构,无法实现经济上的互补性、规模经营及协同效应等风险;税务风险是指并购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当地税法规定和由于并购事项引起的新的税务问题的风险。
一、并购尽职调查内容要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判别和控制现实或潜在的风险,对于企业而言难度是非常大的。
因此,在并购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很多企业往往采用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的方法,以达到控制并购风险的目的。
并购尽职调查是指独立的专业机构运用专业手段与分析方法,对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运营风险、税务风险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审核活动。
一是财务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能有效地应对并购面临的财务风险。
财务尽职调查主要偏重于了解目标企业的成本和定价情况、资产规模和质量、负债和收入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营业务类型、行业地位和竞争状况,还包括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规模和股本结构;适当关注企业获取现金流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相关指标。
在并购过程中的财务尽职调查中,调查方应将所有影响资产计量价值的因素和影响负债完整性的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都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以质疑的态度进行重点审核。
二是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为了防范法律风险,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交易行为的合法性、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重要交易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等。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在进行并购交易之前,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本文将从尽职调查的定义、目的、流程以及关键要素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尽职调查的定义和目的尽职调查是指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对待并购对象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其目的在于评估并购对象的风险和价值,为并购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尽职调查的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合规、人力资源、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调查。
通过尽职调查,买方企业可以全面了解并购对象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交易。
二、尽职调查的流程尽职调查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的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制定调查计划是尽职调查的基础。
2. 收集信息:通过与并购对象的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沟通,收集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对并购对象的财务报表、合同文件、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查。
3.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核实,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发现问题: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并购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如财务漏洞、法律合规问题等。
5. 提出建议:根据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帮助买方企业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尽职调查的关键要素尽职调查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状况:对并购对象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评估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等。
同时,还需要关注是否存在财务漏洞和不良资产等问题。
2. 法律合规:对并购对象的合同、许可证、知识产权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同时,还需要关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3. 经营状况:评估并购对象的市场地位、产品竞争力、运营效率等。
同时,还需要关注是否存在管理混乱和市场风险等问题。
4. 人力资源:评估并购对象的员工情况、员工福利、人才储备等。
同时,还需要关注是否存在人才流失和劳动纠纷等问题。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专业律师版)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专业律师版)1. 调查目的本次尽职调查报告的目的是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其是否适合进行并购交易。
通过对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合同、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帮助买方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和潜在风险,为并购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调查范围及方法本次尽职调查范围涵盖了以下方面:- 公司资产:对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质押、抵押、担保等情况;- 财务状况: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记录进行细致分析,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合同审查:对目标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仔细审查,包括合作协议、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以确定是否存在纠纷风险;- 知识产权:对目标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调查,确认其所有权和有效性;- 法律风险:评估目标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与员工、股东、供应商等相关的潜在纠纷。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目标公司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数据;2.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3. 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相关方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关键问题;4. 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尽职调查报告,清晰陈述调查发现和评价意见。
3. 调查结果及评价根据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我们就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得出以下评价:-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拥有一定价值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强,偿债能力较好;- 合同审查未发现重大违约或纠纷风险;- 知识产权方面存在部分风险,需要进一步确认;- 法律风险相对较低,与员工、股东、供应商等相关的潜在纠纷可控。
4. 建议根据本次尽职调查结果,我们针对目标公司的并购提出以下建议:- 继续深入了解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进一步排除潜在风险;- 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合同和法律风险进行保障;- 进一步考虑目标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前景,确保并购决策的可行性和价值。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三篇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三篇篇一: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一、引言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
通过并购,实现了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资本优化配置,产生了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选择并购作为其实施扩张战略的主要方式,并购已成为各类企业快速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购方形成并购决策、选择目标企业、尽职调查、交易路径和交易结构方案设计、企业估值、谈判及交易、并购后的整合等几个主要环节。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Due Diligence),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指收购方在筛选到并购目标公司后对其财务状况、法律事务、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尽职调查之所以重要在于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以下两个作用:第一、为企业制订并购策略提供可靠依据。
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财务、法律、经营等各方面的信息,将这些信息与并购方的并购目的相核对,以确定并购行为是否继续进行;按照尽职调查结果对前期制订的并购方案、计划进行确认或修正,确定估值的基本假设和估值模型;尽职调查结果也是设计交易路径及交易结构方案、制订整合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效防范企业并购中的风险。
通过对目标企业设立及存续、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研发、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税务事项、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安全生产等的综合性审查,准确描述目标企业的现状,全面揭示目标企业存在的风险,这有助于收购方在确定并购范围、进行并购谈判、制订并购协议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
现实中很多并购不成功的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许多企业在完成了并购后发现,并购来的企业成了“鸡肋”,没有产生“1+1>2”的预期效果,甚至成了企业的累赘、资金的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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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
那么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一)公司设立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 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 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 年10 月18 日设立。
(二)出资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 万元,于2012 年10 月14 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 、根据H市*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出具的《* 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 年10 月15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 、根据H 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5 月12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6 月21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4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5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6 月21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10 月12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 年5 月16 日的营业执照及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13 年5 月24 日,获H 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
有效期至2017 年5 月23 日。
该证在H 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 年通过年检。
公司应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进行年检,但未查到2013 年年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注册资本670.4 万,出资形式货币。
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四)法律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规的规定,目标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在两内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全部出资,履行了验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资质和出资合法有效,公司存续合法。
因未查到2013 年的年检信息,根据有关法律,一年未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撤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二、甲公司的股权变更(一)股权变更的历史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共经历了四次股权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变更:1 、设立登记时的股权情况:设立时注册资本650 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A:40%E:25%B:10%F:10%C:5%G:8%D:1%J:1%2、2011 年6 月17 日股东变更情况:F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15 万元、50 万元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和第三人K,K 为公司新股东A 持股比例增至42.31%K 持股比例为7.69%其他持股比例不变3 、2012 年7 月23 日股权变更情况E 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及第三人L,L 为公司新股东,K 将7.69%的股权转让给A。
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如下: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A :58.49%B:14.63%C :7.31%G:9.9%D :1.46% J :1.46%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K :4.5% L :2.25%4 、2013 年5 月1 日股东变更情况:增资至670.4 万元,K 分别向A、C、D、J 转让部分股权。
G分别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东D转让部分股权。
L 和B向A转让部分股权。
M、D、R、S 共增资20.4 万元。
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如下: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A:59.66%B:11.93%C:7.46%D:4.47% G:4.33%K:2.98% M:1.49%N:1.49% J:1.49%L:1.49% R:0.75%S:0.66% P:0.6%Q:0.6%T :0.15%(二)法律评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决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
公司股东变更合法有效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一)公司章程的沿革公司章程于2010 年10 月14 日订立,于2011 年6 月10 日、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012 年4 月23 日、2013 年5 月1 日分别修订。
(二)法人治理结构1 、股东会: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按实缴出资股数行使表决权(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 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每年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但董事会作出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定,如总经理是董事的,总经理无表决权。
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决议生效。
3 、公司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4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5 、公司法定代表人A(二)法律评价1 、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合法有效2 、特别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东权益的特别约束(1)任何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和董事会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质押其在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权上设置债务担保(2)股东不得与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与公司同业竞争(3)公司章程例举股东大会特别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而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 、以下约定的有效性存争议,且有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请特别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约定:“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0%以上;公司支付收购费手,剩余的流动资金流足以满足公司一年内的经营管理需要。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回购股东股份的约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及理论中都存在争议,因此这一条如果适用有可能引起争议。
另外,由于股东会是资本多数决,(本章程规定回购股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 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是人数多数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回购某股东股权,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
.................... 四、对新增加的投资,按新增加的投资与股共会确定的不低于净资产的公司资产及增加的总投资之和的比例,确定投资比例。
”这一款内容不明确。
四、甲公司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情况序号名称类型生效日有效期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权利权人发明人实用新型2012 年4 月18 日10 年目标公司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G 、T、U实用新型2012 年4 月18 日10 年目标公司K、G、V、U、W、T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实用新型2012 年4 月1810 年目标公司K 、G、V、U、W、T 、X实用新型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012 年4 月18 日10 年目标公司G 、V、W实用新型2013 年1 月16 日10 年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日目标公司G、T 、V、W、U、X6*实用新型2013 年1 月2310 年13日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目标公司G 、 K 、 T 、V实用新型2013 年 1 月 2310 年目标公司G 、K、Y、U、W实用新型2013 年2 月日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0 年13日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目标公司G 、 K 、 V 、X实用新型2012 年 3 月 2810 年目标公司10发明专利实质审查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目标公司G 、V、T1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目标公司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G 、T、V12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目标公司G 、T、V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注册商标2012 年8 月2110 年目标公司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序号姓名参与专利持股情况岗位情况保密协议备注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参与11 项专利股东,持股4.33%总经理、董事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V参与9 项专利无员工,技术部副部长,监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事签3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参与9 项专利股东,持股0.15%员工,技术部4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参与5 项专利员工,技术部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参与5 项专利股东,持股2.98%董理2012.3.31 离职参与5 项专利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精品文档★X:原公司员工2013.6.1 离职参与3 项专利公司员工,技术部参与1 项专利股东,持股59.67%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二)法律评价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以上目标公司所有的专利、商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