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受理表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

1.损失数据是否较大(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
2.是否减除殘值、保险赔偿、责任人赔偿
3.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资产账面净值确定依据;
2.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3.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4.损失数据较大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2.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4.报废的在建工程的处理说明及残值说明
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非
货
币
资
产
损
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增加了“假币收缴证明”
存款损失
3如属于债务人、担保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应提供债务人和担保人死亡失踪证明
4.涉及抵债资产的,应当有抵债资产接收、抵债金额确定证明;
5.涉及债务重组的,应当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重组方案以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证明材料;
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及损失确定金额的会计核算资料,包括还款明细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
财产报损资料报送清单

资产损失资料报送清单(更新时间:2012/4/23)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内。
文件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剖的公告》(省局2012年5号公告)重要提示: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清单申报损失和专项申报损失。
清单及专项申报损,失企业均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并随同年度申报表办理年度申报手续。
一、清单申报类(一)清单申报类的范围: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二)清单申报类应提供的资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汇总申报表》,一式两份。
企业应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备案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留存备案,此外,妥善保管相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
二、专项申报类(一)专项申报类的范围除清单申报类以外的损失,均属于专项申报。
(二)专项申报类应提供资料: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汇总申报表》(一式两份);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一式两份),以下资料均按一份准备;3、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应有“逐项(或逐笔)专项申请报告”)。
4、对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资料清单》的内容提交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A4纸张规格装订上报,谢谢!()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汇总申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注:1、纳税人(含总机构自身、分支机构)发生需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填报此表;总机构汇总申报分支机构损失的,不填此表。
固定资产损失盘亏审批表

固定资产损失盘亏审批表
1. 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审批日期等基本信息。
2. 申请部门,申请固定资产损失盘亏的部门名称及负责人信息。
3. 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等详细信息。
4. 损失原因,申请部门需要详细说明固定资产损失或盘亏的原因,可能包括自然损耗、技术淘汰、意外损坏等情况。
5. 处置方式,申请部门需要说明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
报废、报损、报销等。
6. 盘亏损失计算,列出固定资产盘亏的损失金额及计算过程。
7. 审批意见,审批表需要留有审批人签字、审批日期及意见栏,审批人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字批准。
8. 相关附件,如有需要,申请部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资产清
查表、损坏照片等附件以便审批人审核。
固定资产损失盘亏审批表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合理处置,并防止滥用或盗窃公司资产。
审批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以确保损失或盘亏的处理符合公司规定和财务制度。
同时,审批表也为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保证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账载金额 1
1 一、清单申报资产损失(2+3+4+5+6+7+8)
2
(一)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 币资产的损失
3
(二)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4
(三)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5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 损失
税收金额 2
6
(五)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 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7
(六)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
8
(七)其他
9 二、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填写A105091)
10
(一)货币资产损失(填写A105091)
11
(二)非货币资产损失(投资损失(填写A105091)
13
(四)其他(填写A105091)
14 合计(1+9)
纳税调整金额 3(1-2)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受理表

附件5: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受理表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总分机构类型:□总机构 □分支机构(级) □非总分机构
填表说明:
1.纳税人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需填报本表并根据资产损失类型报送其他附报资料;
2.此表按资产损失小类填报,一类事项填写一张表;同一小类资产损失由于不同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在“资产损失原因”栏次分别说明;
3.申报以前年度损失应在相关栏次填写所属年度和金额;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作为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受理凭据,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随同申报资料留存。
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马上就要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看似比较繁琐,实际按填报说明一项一项认真填写还是比较简单的。
下面就资产损失填报做简单的说明。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以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案。
案例:已提足折旧的小汽车,账面价值2万,清理变卖收入1万,按简易方法交增值税。
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2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1贷固定资产清理1-1/(1+3%)*2%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3%)*2%借营业外支出1+1/(1+3%)*2%贷固定资产清理1+1/(1+3%)*2%年报报表的填列: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4行(三)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账载金额为计入营业外支出借方的1+1/(1+3%)*2%;税收金额一栏,如果税务认可,就和账载金额一致。
(完整word版)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

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 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鉴定表(除房屋建筑物)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鉴定表(除房屋建筑物)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 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鉴定表(除房屋建筑物)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 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元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鉴定表(除房屋建筑物)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鉴定表(除房屋建筑物)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损失申报审批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报废、毁损专项说明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报废、毁损鉴定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资产盘亏损失专项情况说明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核减资产申报审批表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元存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存货毁损、报废鉴定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核减资产申报审批表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存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元存货毁损、报废鉴定表编号: 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盘亏专项说明(除房屋建筑物外)编号:20 年月日单位: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盘亏专项说明编号:20 年月日单位:。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7年版)——(工商税务)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行次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第1行至第6行、第8行填报总机构情况,第7行填报各分支机构汇总后情况。
1.第1行“一、清单申报资产损失”:填报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本行金额等于第2行至第8行的合计金额。
2.第2行至第8行,分别填报相应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类型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
3.第9行“二、专项申报资产损失”:填报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本行金额等于第10行至第13行的合计金额。
4.第10行“(一)货币资产损失”:填报企业当年发生的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货币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5.第11行“(二)非货币资产损失”:填报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的非货币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6.第12行“(三)投资损失”:填报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的投资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投资损失的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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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受理表
填表说明:1、此表按会计一级科目填报,行次不够可自行增加。
2、资产销售、转让、变卖时,只要发生额为损失的均应申报损失金额,而不是该科目汇缴年度汇总盈亏相抵后亏损的金额。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作为申请受理凭据,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受理表
填报日期: 金额单位:元
填表说明:1、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需报送此申请表及根据申报类型报送其他附报资料;
2、此表按资产损失小类填报,一类事项填写一张表;同一小类资产损失由于不同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在“资产损失情况说明”栏次分别说明;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纳税人作为申请受理凭据,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随同申报资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