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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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居住用地是指用于居民住宅建设的土地。

这类土地的规划目的是满足人们居住需求,包括市区居住用地和郊区居住用地。

市区居住用地通常规划为高密度居住用地,注重利用空间效率,提供便利的市区生活资源。

郊区居住用地一般规划为低密度居住用地,追求舒适环境和良好的生活质量。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活动开展的土地,包括商场、百货公司、酒店、餐饮等商业设施,以及商业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提供便利的购物、娱乐、商务活动场所,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

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

这类用地一般规划为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等,用于安置各类工厂、生产设施等。

工业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吸引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

交通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设施建设的土地,包括道路、铁路、航空港、港口、停车场等。

交通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运输顺畅,提高城市交通效率,便利人们出行。

教育用地是指用于学校建设的土地。

这类土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教育设施。

医疗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土地,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医疗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

文化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土地,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剧院、体育馆等。

文化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文化交流和娱乐活动的场所。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土地,包括公园、广场、消防站、邮局、政府机关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这类土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生态环境的平衡。

林业用地是指用于林木种植和森林保护的土地。

林业用地的规划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土地。不包含居民点内绿化用地,和铁路、公路、河流、沟渠护路、护岸林。
牧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土地。
其它
农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农用地。
设施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及其对应隶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指城镇居民点之外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运输通行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含公路、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及其隶属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土地。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用地。包含设计内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特殊用地
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土地。
盐田
指以经营盐田为目标,包含盐场及隶属设施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土地。
水域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水面,不包含被堤坝拦截后形成水库水面。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集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水面。
表A.1(续1)土地计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土地。包含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风景旅游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
城镇建设用地
指城镇、农村区域已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土地。包含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等。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及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及现状分类
052
住宿
餐饮
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 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
金融
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亦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亦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 商业性亦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亦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他
商服
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 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2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 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同
指种植果树的同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同地
023
其他
同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
的同地
03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 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XH内的林 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公共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
设施
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用地
087
公园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
与绿
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
名胜
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城市用地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 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城乡建 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农村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 事业单位用地;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
居民点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 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 施用地;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的村间、田 间道路含机耕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 围成的水面;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 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
农用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
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
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
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 的沟、渠、路和田埂;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的地坎;
表续 1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 殊用地、风景旅游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
指城镇、农村区域已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市、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226
水库
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227
水工建筑用地
指林、水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堤路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23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公路、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
221
铁路
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213
农村居民点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214
采矿
用地
指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不含盐田)。
21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指采矿地以外,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
22


132
灌木林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133
其他
林地
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14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41
天然
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142
改良
草地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其他 农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设施 农用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农田水利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 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 等农业设施用地。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的村 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 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 渠及其相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 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 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 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 教、殡葬等的土地。
盐田
指以经营盐田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级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
一级类
二级 类
他 土 地
三级类 河流水面
水域
湖泊水面
滩涂
自然 保留地
含义
地。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 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 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集水区常水位岸线 所围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 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 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 洪水位一下的滩地;水库、坑塘 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滩 地;生长芦苇的土地。 指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 保留原有性状的土地,包括冰川 及永久积雪、沼泽地、荒草地、 盐碱地、沙地、裸地、高原荒漠、 苔原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是指对土地进行不同用途分类的一种方法,通过对土地用途进行分类,可以指导城市的发展与建设。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的具体要求、特征和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业用地等。

下面将对不同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其含义进行详细介绍。

1.居住(住宅)用地:居住用地是指用于人类居住和相关附属设施的土地,包括住宅区、住宅小区、住宅楼群等。

居住用地应满足人们居住的需要,具备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如交通便利、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等。

2.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商务办公等经济活动的土地,包括商业中心、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写字楼等。

商业用地应具备良好的商业环境和交通便利条件,以满足消费者的购物、服务需求。

3.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企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工业活动的土地,包括工业园区、工业区、工业用地等。

工业用地应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基础设施,如交通便利、电力供应、排放治理等。

4.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等的土地。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满足其文化、教育、医疗和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5.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种植养殖等农业相关活动的土地,包括农田、果园、农舍等。

农业用地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农作物的生长环境、水源供应等因素,以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常见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每种用途都有其特点、要求和作用。

合理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可以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总之,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土地用途进行分类,可以指导城市的发展与建设。

不同的土地用途分类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要求,合理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可以促进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地
三级类 湖泊水面
滩涂
自然 保留地
含义
指天然形成的集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 成的水面。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 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 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一下的 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 大洪水位间滩地;生长芦苇的土地。 指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保留 原有性状的土地,包括冰川及永久积 雪、沼泽地、荒草地、盐碱地、沙地、 裸地、高原荒漠、苔原等。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

园地


林地
(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 70% 的土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 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牧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其他 农用地
设施 农用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农田水利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 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 米的村间、田间 道路(含机耕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 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 成的水面。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其相 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 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 等的土地。
指以经营盐田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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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用地227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
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28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229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指采矿用地以外,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表A.1(续)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含义


用2

交通水
利用地22
铁路用地221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公路用地222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指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农村居民212点用地
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
采矿用地214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场。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15
自然32
保留地
指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保留原有性状的土地,包括冰川及永久积雪、沼泽地、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高原荒漠、苔原等。
附录B
表B.1土地用途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编码
名称
备注



耕地
01
耕地
园地
02
园地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其含义
表A.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含义

用1

耕地11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园地12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民用机场用地223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224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管道运输用地225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水库水面226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林地13
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及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的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牧草地14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为主的土地。
其他农用地15
指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及农田水利用地。


用2

城乡建21
设用地
城镇用地211
监教场所用地
094
宗教用地
095
殡葬用地
盐田
062
采矿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111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滩涂
115
沿海滩涂
116
内陆滩涂
自然
保留地
043
其他草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124
盐碱地
125
沼泽地
126
沙地
127
裸地
林地
03
林地
牧草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其他
农用地
104
农村道路
114
坑塘水面
117
沟渠
122
设施农用地
123
田坎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5
商服用地
061
工业用地
063
仓储用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城中村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21
空闲地
农村居
民点用地
05
商服用地
061
工业用地
村办企业
0务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21
空闲地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061
工业用地
063
仓储用地
采矿用地
062
采矿用地
表B.1(续)土地用途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编码
名称
备注




交通水利
用地
铁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105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093
盐田230
指以经营盐田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他3


水域3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集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一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滩地;生长芦苇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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