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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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售楼部案场管理与制度

房地产售楼部案场管理与制度

房地产售楼部案场管理与制度房地产售楼部案场管理与制度一、引言房地产售楼部案场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也是企业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展示产品的重要场所。

良好的售楼部案场管理与制度能够提高房地产企业销售效率,增强企业形象,优化客户体验。

本文将重点探讨房地产售楼部案场所需的管理与制度,包括人员管理、销售流程、客户服务等方面。

二、人员管理人员是售楼部案场管理的核心,一个优秀的团队能够保证案场的高效运营。

在招聘环节,需要注重人才的专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在培训环节,要注重对员工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以及沟通能力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

在管理环节,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设定销售目标、提供奖励等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销售流程房地产售楼部案场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客户接待、了解需求、产品展示、洽谈、签约等环节。

在客户接待环节,应建立规范的接待流程,并配备专业的接待人员。

在了解需求环节,要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包括购房目的、预算、面积、户型等方面。

在产品展示环节,要将产品的优势、特点清晰地展示给客户,为客户提供详尽的产品信息。

在洽谈环节,要与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解答客户的疑问,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在签约环节,要规范签约程序,明确交付时间、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售楼部案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优质的客户服务能够增强客户对企业的认同感,提升企业形象。

在客户接待环节,要提供周到的接待服务,包括客户休息区、饮料、咖啡等设施,为客户提供舒适便利的环境。

在产品展示环节,要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给予客户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售后服务环节,要积极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关注客户的购房体验,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此外,还可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感谢信等方式,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不断优化售楼部的服务。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第三条客户登记第四条客户归属确认第五条客户争议处理第六条客户关系维护第七条大客户管理第八条客户资料管理第九条奖惩制度第十条客户保密管理第一条总则案场客户管理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准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所指客户为公司产品所针对的消费群体,即有意向购买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案场负责人要合理安排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顺序,保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接待顺序的公平、公正、合理。

1、接待客户要求。

接待客户是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销售人员的权利,但销售人员有下列情况时,暂不适宜接待客户:(1) 销售人员处于培训期,尚未达到上岗要求。

(2) 暂时身体不适或精神状态不好,销售主管建议暂不接待客户。

(3) 公司暂时有其它工作安排,工作尚未完成的。

(4) 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

(5) 考核不合格或在处罚期。

如客户情况较特殊,销售经理认为其暂不能应付时,为保证销售有效进行,销售经理可对接待顺序及时做出调整。

2、销售人员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及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

2.1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 (可任选其一或多种结合)(1)按照当日签到时间先后安排本日接待顺序。

(2)销售人员按顺序编号,轮流接待并且每日循环接待。

(3)依据上月销售业绩排名,固定本月每日接待顺序。

(4)依据当日销售业绩安排次日接待顺序。

(5)依据案场活动要求由负责人安排特定顺序接待。

2.2 特殊情况处理⑴轮到本人接待客户因有事离开时,如有客户来访由下一名销售代表接待,本人回来直接进入下一轮接待顺序。

如回来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⑵如果老客户来访,尚未轮到本人接待时,可跳过本轮接待顺序,如客户走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⑶客户较多销售人员不足以应付时可不按接待顺序,应兼顾大多数客户和重点客户,同时可安排试用销售人员协助接待客户。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技巧与现场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技巧与现场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技巧与现场一、前期准备1.了解项目:在客户接待前,要充分了解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产品特点、销售政策等,以便能够回答客户的问题。

2.现场布置:确保案场环境整洁、舒适,展示区域陈列有序、清晰,展示材料齐全、更新。

3.接待用品准备:准备好纸巾、矿泉水等接待用品,以提供给客户使用。

二、客户接待1.热情微笑:在客户来到案场时,用热情的微笑向客户问好,并主动引导客户进入展示区域。

2.主动引导:在案场中,要主动引导客户参观样板房、了解项目信息,并耐心回答客户的问题。

3.针对需求:细心倾听客户需求,根据客户的意向和预算,向其推荐适合的产品,展示销售政策优势,引导客户购买。

4.耐心解答:客户可能对房地产相关问题不够了解,需要耐心解答和引导,帮助客户理解项目的优势和购房流程。

5.引导客户观看配套设施:如果有配套设施如商场、学校等,可以带客户参观,以增加购房的吸引力。

6.提供多样选择:如果客户对套房源不满意,积极提供其他可选的房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三、个性化服务1.针对群体:对于不同群体的客户,要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在接待过程中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例如有老人的可以提供座椅或轮椅,有孩子的可提供儿童活动区域等。

2.关注细节:留意客户在案场中的需求和感受,关注细节,例如提供茶水等等。

四、现场管理1.工作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作日程,以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在案场服务客户,并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精神状态。

2.团队协作:在案场销售过程中,要注意团队协作,做好各种交接和信息沟通,确保接待的流畅性和连贯性。

3.产品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产品知识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接待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客户的需求和问题。

4.解决问题:及时解决客户在案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客户的购房体验顺利和愉快。

5.后期服务:在销售完成后,及时提供售后服务,例如办理房屋过户等。

总结起来,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技巧和现场管理策略要注重热情服务、个性化关怀,提供最佳的购房体验,以留下良好的印象,促进销售成交。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销售案场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客户之间的纽带,是客户了解和购买房产的重要场所。

因此,合理的案场管理制度和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对于保障案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满足客户需求至关重要。

本文从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和案场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为案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1.制度背景案场接待客户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客户满意度。

为了使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在此制定本规定。

2.接待人员的安排①接待人员应由案场经理按照接待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核。

②每天根据业务负责人的要求确定接待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

3.客户接待流程①客户来访,前台接待员应详细询问客户需求,并核对资料。

②根据客户需求,由接待员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③专人介绍项目情况、样板间布局、材质、价格等相关情况,并主动解答客户问题。

④根据客户判别力和购房意向,接待员对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进行记录,为后期跟进工作提供依据。

4.制度执行①接待人员应当热情周到、礼貌友好、亲切待客。

②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一一回答。

③对于客户提供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向案场经理反映。

5.制度完善定期对该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案场管理制度1.管理范围案场管理涉及到的人员涵盖开发商、设计师、销售人员、客户代表、接待人员等多个方面,管理充满了复杂性。

2.管理措施①案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②案场经理是该区域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时刻了解销售情况、市场形势等,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③案场资料必须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

3.管理制度①案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②案场必须做到清洁卫生,并且设施与修缮工作必须及时完成。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销售的日益竞争,楼盘售楼部和案场管理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优化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和案场管理制度?本文就提出以下意见。

二、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售楼部是购房顾客了解楼盘、选取房源的重要地点,而售楼部的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则是为了使售楼部的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提高售楼部的服务水平,增加购房顾客的满意度,使售楼部获得更多的成交机会。

(一)客户接待制度1.售楼部应设置专门的接待台,统一接待顾客,做到售楼部的简洁整洁,卫生清爽,环境优美,服务规范。

2.售楼部实行预约接待制度。

购房顾客预约时间和号码牌,到达售楼部后,应由售楼部负责人进行接待。

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购房顾客解释或调整。

3.将购房顾客分为主动来电预约和现场咨询两类,从而把握客户来源以及接待人员与馆内客源的配合情况,并适时调整接待人员配备。

(二)客户接待人员工作制度1.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专业化,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品德修养,诚信为先,严禁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不正之风。

2.购房顾客到达售楼部后,应由接待人员主动问询,了解客户需求,进行分类分流,确保售楼部服务的高效和专业性。

3.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了解楼盘的基本情况,包括户型面积价格、地理位置、交通等情况,并对购房顾客的提问进行认真解答,积极为购房顾客服务。

三、案场管理制度案场管理是售楼部与购房顾客产生直接联系的地方,如何加强案场管理、提高案场服务水平,是保障售楼部销售业务流畅开展的重要环节。

(一)案场管理规范1.准确记录每一位购房顾客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建立信息档案,提高购房顾客信息化水平,方便售楼部的后期管理和跟进。

2.购房顾客到达案场后,应由案场迎宾人员负责引导到达售楼部的路线,协助客户到达售楼部后继续接受售楼部的服务。

3.案场管理要求案场内彩化、照明、通风、安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购房顾客的安全和健康。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中央国际商业中心& 葛天花园项目营销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签发人:朱福泉为规范营销案场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树立互帮互助、互相协作、共同做单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制度,营销部全体销售人员共同遵守:鉴于中央国际商业中心项目和葛天花园项目为同一团队同一营销案场销售,本制度中所指客户权属判定均属上述两个项目的共同客户,无论客户购买哪种产品,均视为同一组客户。

1、置业顾问按轮排接待表顺序依次接待客户。

新客户来访,归当值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若当值置业顾问不在则轮空,过后不再补接,由紧随其后的置业顾问负责接待,任何人不得替他人代接新客户(若公司给该置业顾问安排有其他任务,则该置业顾问回来后可及时补接客户)。

2、电话接听顺序按照现场来客接待顺序的相反顺序执行,若当值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正在帮助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则由电话接听顺序中的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登记,咨电接听后的分配事宜,原则上谁接听谁跟踪(暂行)。

3、新客户到现场主动找某置业顾问,在已判定该客户未曾到访且不是他人客户的前提下,则由该置业顾问负责接待,若该置业顾问不在,则由当日末摆同事帮忙义务接待(若末摆同事正在接待客户或者忙于其他工作则由上一摆同事接待),接待完毕后在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到岗或送走其他客户后及时将客户归还给原置业顾问并详细说明客户情况。

4、当值置业顾问接待的客户为老客户(客户表示曾经到访),但该客户在现场却无法记起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老客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在电子版来访/来电/拓客等信息表上查不到,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在现场也认不出自己的老客户,直至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此组客户完毕直至成交时,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也未能认出此组客户为自己的老客户,则此组客户按自然到访归当值置业顾问所有;若在接待过程中,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察觉到该客户是自己的老客户,需拿出相应的接待依据待主管/经理确认后,将根据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时长决定是否可以两人共同做单(若已成交或准备签署认购协议原则上不予分单,特殊情况另行对待,最终由营销总监定夺)。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1.1 目的本制度主要在于规范房地产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合理分配案场的客户资源,确保客户得到良好的服务和照顾,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1.3 分配原则根据公司对案场的人员配置和所在地区客户资源的总体规划,以及各个案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客户分配方案。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1.根据客户类型、优先级、购房意向等因素,进行优先级排序。

2.在分配客户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出现“抢客户”、“挑单”等问题。

3.分配的客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访和跟进,及时了解他们的购房进展,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4.客户分配应透明公正,避免出现分配不公等问题。

1.4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分配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门负责客户分配的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客户分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2.定期对客户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针对分配不当等问题,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案场管理制度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的管理行为,规范案场内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提高案场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销售额。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2.3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案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对案场的工作流程、管理流程、工作制度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2.对案场人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3.对同一所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对外沟通内容和方式进行统一规范。

4.对案场的各项工作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对案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掌握案场的工作情况。

6.建立系统化的交流渠道,对不同的案场进行交流和沟通,分享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范文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是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销售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购房者与销售人员沟通交流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案场管理工作,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以下是房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案场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案场销售工作有序进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提高销售效果,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

2. 原则:公平公正、诚信守约、服务至上、规范高效。

二、案场管理组织架构1. 案场经理:负责整个案场销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销售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保障销售目标的完成。

2. 销售顾问:负责案场销售工作的具体执行,积极开展销售活动,与购房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客服人员:负责协助销售顾问进行售后服务,解决购房者的问题和投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4. 管理人员:负责案场的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场地整理等工作,保障案场的正常运转。

三、案场销售工作流程1. 接待购房者:案场销售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购房者,了解其购房需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解答疑问。

2. 接待登记:购房者到案场后,销售顾问应及时进行登记并记录相关信息,建立购房者档案。

3. 案场介绍:销售顾问应向购房者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包括项目规划、户型设计、配套设施等,解答购房者的疑问。

4. 示范样板房:安排购房者参观样板房,展示项目的装修和品质,向购房者展示项目的优势和特色。

5. 销售洽谈:根据购房者的需求和意向,销售顾问进行进一步沟通和洽谈,提供相应的促销政策和购房方案。

6. 签约办理:购房者确认购房意向后,销售顾问应及时进行签约办理,明确交房标准、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宜。

7. 售后服务:销售顾问和客服人员应及时跟进购房者的售后服务需求,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使购房者满意。

四、案场销售活动管理1. 销售活动策划:案场经理负责制定销售活动计划,并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和组织实施。

2. 促销方案制定:销售顾问根据销售活动目标,制定相应的促销方案和销售政策,提高购房者的购买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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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际商业中心& 葛天花园项目营销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签发人:朱福泉为规范营销案场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树立互帮互助、互相协作、共同做单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制度,营销部全体销售人员共同遵守:鉴于中央国际商业中心项目和葛天花园项目为同一团队同一营销案场销售,本制度中所指客户权属判定均属上述两个项目的共同客户,无论客户购买哪种产品,均视为同一组客户。

1、置业顾问按轮排接待表顺序依次接待客户。

新客户来访,归当值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若当值置业顾问不在则轮空,过后不再补接,由紧随其后的置业顾问负责接待,任何人不得替他人代接新客户(若公司给该置业顾问安排有其他任务,则该置业顾问回来后可及时补接客户)。

2、电话接听顺序按照现场来客接待顺序的相反顺序执行,若当值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正在帮助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则由电话接听顺序中的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登记,咨电接听后的分配事宜,原则上谁接听谁跟踪(暂行)。

3、新客户到现场主动找某置业顾问,在已判定该客户未曾到访且不是他人客户的前提下,则由该置业顾问负责接待,若该置业顾问不在,则由当日末摆同事帮忙义务接待(若末摆同事正在接待客户或者忙于其他工作则由上一摆同事接待),接待完毕后在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到岗或送走其他客户后及时将客户归还给原置业顾问并详细说明客户情况。

4、当值置业顾问接待的客户为老客户(客户表示曾经到访),但该客户在现场却无法记起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老客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在电子版来访/来电/拓客等信息表上查不到,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在现场也认不出自己的老客户,直至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此组客户完毕直至成交时,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也未能认出此组客户为自己的老客户,则此组客户按自然到访归当值置业顾问所有;若在接待过程中,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察觉到该客户是自己的老客户,需拿出相应的接待依据待主管/经理确认后,将根据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时长决定是否可以两人共同做单(若已成交或准备签署认购协议原则上不予分单,特殊情况另行对待,最终由营销总监定夺)。

5、若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外出或调休),但在追踪客户时察觉到该客户来过案场并被其他同事接待,需拿出相应的接待依据待主管/经理确认后,该客户可归原置业顾问所有,若当场成交,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分配,最终由营销总监最终定夺。

6、老客户若表示首次到访,电子版来访未查到电话,但被原置业顾问认出,则该客户仍归原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若原置业顾问在现场,直至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此组客户完毕时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也未能认出此组客户为自己的老客户,则此组客户按自然到访归当值置业顾问所有;若在接待过程中,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察觉到该客户是自己的老客户,需拿出相应的接待依据待主管/经理确认后,将根据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时长决定是否可以两人共同做单(若已成交或准备签署认购协议原则上不予分单,特殊情况另行对待,最终由营销总监定夺)。

若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外出或调休等),客户分配/判定依据第5条制度执行。

7、置业顾问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接待客户时间完全在营销部上班前或集体下班后)接待的新客户不计入正常轮排并归其所有,集体活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所获取的客户资源为集体所有。

8、置业顾问不得挑客、抢客,不得冷落客户,不论客户的外表或来访动机如何,均需热情接待,进入销售中心的非公司人员除明确表示找人或表示不是来看房外,其他所有人均视为有效客户,均计入置业顾问的接待轮排,若在接待过程中冷落客户、弃之不问者一经发现处50-100元罚款;不同置业顾问所接待客户在同一时间到访且相识,当事置业顾问需尽心讲解、疏导、不得对对方客户弃之不理或将对方客户占为己有,否则按抢客户论处;因调休等其他原因未在岗置业顾问客户到访时,末摆置业顾问需全程义务接待,如若发现存在私心或者置之不理、不负责任者,给予200-500元处罚;站摆过程中弃摆、空摆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待资格并给予50元处罚。

9、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客户或与客户签署认购协议/合同等契约时不得再另外接待新客户,坚决杜绝同一置业顾问同一时间同时接待2组或2组以上客户(项目活动、现场来客太多、其他置业顾问无暇顾及、因特殊情况主管领导允许时除外)。

10、轮岗置业顾问必须随时做好接待准备,备齐销售资料,待客户来访时,主动上前迎接,热情问好。

引导客户到沙盘前讲解沙盘及产品特点,等客户落座后自己再坐下,值班同事应主动帮忙倒水,礼貌询问客户要求(如值班置业顾问在忙不在现场,由末摆置业顾问义务帮忙)。

在该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紧随其后的置业顾问应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11、如已做登记的老客户来访(客户能记起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此时该置业顾问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一组客户由自己接待,另一组客户由末摆/或指定同事义务帮忙接待,客户仍归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

若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帮忙接待次序同上,并于接待完毕后或在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送走其他客户后及时将客户归还给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并详细说明该客户情况。

12、老客户(已成交客户或曾到访尚未成交的客户)或熟人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或熟识的置业顾问所有,老客户或熟人提前电话告知当事置业顾问新客户的联系方式或亲自带新客户第一次来看房且指定相识置业顾问视为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其他情况不得视为老客户或熟人带新客户(老客户或熟人提前告知当事置业顾问新客户联系方式的,当事置业顾问务必第一时间分别在纸质版和电子版《拓客信息登记表》上将新客户的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新客户到访未提及当事置业顾问姓名时查询(若被介绍人到访时未找指定置业顾问,按第15条对待),离职员工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接待权及业绩归该客户直接负责人所有,判定细节同上)。

13、同一家庭(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未婚兄弟姐妹)的成员在不同时间来访分别由不同的置业顾问接待并做客户登记且只成交一套产品,则视为一组客户,以最早接待该组客户的家庭成员为判定依据。

14、两位置业顾问的不同老客户同时介绍一组新客户过来看房,由最先接待到客户的置业顾问接待。

15、置业顾问在进行拓客/咨电/微信/QQ等任何未曾到访的客户信息回访邀约时得知其拓客/咨电已到访销售中心且并非本人接待(前提是客户到访时当摆置业顾问尽责了解后得知未提及该置业顾问姓名等相关信息),该置业顾问无需继续跟踪此客户,此客户属正常轮排接待的置业顾问所有。

16、所有轮排置业顾问在进行客户接待时,务必在第一时间与客户沟通交流时询问客户是否曾经到访?家人是否到访或了解/接触本项目?是否打过咨询电话?是否有我们的置业顾问给其打过电话?是否有人介绍过来找指定某位置业顾问?是否有熟识的置业顾问等相关涉及客户权属判定的信息,若在接待过程中了解到上述相关信息的任意一项应第一时间上报主管/经理或前台同事查询该客户的归属权或将客户转交原置业顾问,在原置业顾问未查到之前必须正常接待,不得冷落客户,如若当摆置业顾问故意隐瞒所了解到的客户到访信息,按抢客户处理(处罚标准见第22条处理);如若未曾询问导致业务交叉,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一旦交叉,原则上该客户与当摆置业顾问无关);任何置业顾问所接待的曾到访客户(两次及两次以上)均归原置业顾问所有(原置业顾问工作失职或已离职或客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在电子版客户资源记录中无法查到另行处理)。

17、置业顾问接待的新客户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至少7天内要有一次回访并做好详细记录,客户追踪有效期为60天(7天内没有回访有效期为30天),置业顾问超过60天没有追踪客户,客户再次到访按新客户接待,如果原先接待的置业顾问认出是其老客户,该老客户归原置业顾问接待,将会给予该置业顾问追踪客户失职200-500元的罚款(若拒交罚款,该客户与原置业顾问无关)。

18、置业顾问不得在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递送名片或留其他置业顾问客户的联系方式欲占为己有等,除非得到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的同意或邀请,否则视为抢客户,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按第23条处理)。

若正在接待的置业顾问在讲解时出现严重偏差或原则性错误,其他置业顾问应当第一时间给予纠正,其他情况下,不得当着客户的面予以反驳,待客户离开后再加以指出。

19、若置业顾问正在帮助同事义务接待,此时轮其接待客户(新客户到访或老客户来访等),此置业顾问可经过客户同意转接其他客户,由其他同事义务帮忙接待。

20、客户最终判定依据以所接待客户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上交经理的首次到访《客户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等相关公共记录、凭证为准。

若有业绩归属方面的投诉,先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相退让、相互帮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主管领导按章处理解决,无论何种情况、任何置业顾问均不得向客户私自取证甚至影响客户成交,否则给予5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21、离职或调离部门员工的客户归属权由营销部负责人统一分配。

已离职或已调离部门员工无任何权限分配个人遗留业绩及客户资源,已私下转让/分配/转交的任何客户资源和业绩视为无效,若存在业务业绩交叉,遗留业绩/客户资源归属权为交叉另一方的在职置业顾问。

22、有关营销部判定的团队公共客户,全员均需无条件协助办理有关该客户的各项业务,任务下达后任何人不得无故推托、不得对客户怠慢置之不理、不得借机占为己有或为己谋私,否则按工作过失和抢客户处理。

23、老客户主动要求其他置业顾问代为接待,该置业顾问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客户公司的制度,坚决杜绝借机暗度陈仓将客户据为己有,不得在未经原置业顾问的允许下私自联系客户或让其帮忙为己介绍客户等,否则按抢客户论处。

24、抢客户、明知故作/暗箱操作/私下教唆客户等方式窃取其他同事客户资源/资料、恶意诋毁同事者,一经查实(有诉必查),当月业绩充公,另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500-1000元以上的处罚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5、私自转让、移交、销毁客户资源/个人业绩或以盈利为目的的对外泄露个人及公司客户资源,一旦发现,即刻开除,另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泄露公司客户资源/钻政策漏洞从中牟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所有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均需将所有客户资料和资源交接给销售主管/经理并填写关于客户资源等的《离职承诺书》,否则当月薪资不予发放。

26、因当事置业顾问个人工作疏忽(客户对其不认可、长时间不约客户等)导致客户损失,主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置业顾问接待。

对自己客户或判定共同做单的客户情况一无所知、工作怠慢、一味依赖上级领导或依赖交叉另一方同事等,主管领导有权收回该业绩或据实予以100-200元处罚;若遇工作过失等失职现象予以50-500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并对过失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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