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贷款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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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私人经营贷款操作流程

银行分行私人经营贷款操作流程

ⅩⅩ银行分行私人经营贷款操作流程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私人经营贷款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根据《ⅩⅩ银行广州分行私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如下操作流程:一、贷款特点:(一)适用于个人在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中所产生正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二)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三)贷款期限最短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以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四)贷款利率自贷款实际发放日开始计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

在贷款期内,若遇法定利率调整,对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不再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 月1 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项目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30%至-10%。

二、贷款受理:私人经营贷款由分行个贷中心直接受理。

(一)借款人必须符合如下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是在广州市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在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中产生的正常流动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3、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信用良好;4、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5、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良好、经济效益佳、回报率高;6、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申请:1、受理岗直接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借款人向我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书;(2)广州市有效居住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婚姻证明;(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资料:如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工资单、纳税单、保险单、存折等(单独申请质押额度的申请人可免提供此项资料);(4)资产及负债方面证明文件:如自有房屋、汽车、存款、股票、证券、股权证明、在银行的借款及其还款情况等;(5)关联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证明书、董事会决议、成立批文和企业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6)关联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企业最近两年年末及当期(成立不到两年,则为成立之日起)的财务会计报表、税单等;(7)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方面的资料:如购销合同、购货合同、协议或意向书、装修合同等;(8)用于投资经营方面的证明文件、如进货单、销售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9)提供已在我行开立帐户的开户证明;(10)以抵押担保(包括房产、厂房、土地、机器设备)方式申请的:①以自然人名义提供抵押担保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财产所有人的同意抵押声明(原件)、授权委托书;②以法人名义提供抵押担保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财产所有人的同意抵押声明(原件)、第三人有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等)、海关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原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11)以质押担保(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有价证券、人寿保险单、其他合法权利质押)方式申请的:①以自然人名义提供质押担保的应提供:质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质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同意提供质押担保的书面声明(原件)、授权委托书;②以法人名义提供质押担保的应提供:质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质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同意提供质押担保的书面声明(原件)、第三人有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等)、海关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原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原件);(12)以第三方担保(包括第三方自然人和法人、保险公司、银行、担保公司)方式申请的:①以自然人名义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情况方面证明文件;②以法人名义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贷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贷款卡复印件;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及上两年年底三份财务报表(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表)(原件或已核原件的复印件);企业资信等级证明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同(有限公司必备)(复印件);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商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公司成立批文(复印件);董事会成员及合同文件有效签字人签字样证明(原件);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XXXXX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涵盖了现行贷款种类,本行在贷款业务操作中应遵循此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遵循审贷分离制和客户经理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从而实现信贷操作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第二章贷款发放的程序管理第四条本行按照先评级→再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建立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相应岗位,贯穿贷款的全流程管理。

本行经办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为: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信用等级评级→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对优良客户,本行可以主动先上户了解情况,征求客户贷款意见,再由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行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搜集资料,进行评级授信,农户在授信后到网点随到随贷。

第五条对优良客户采取先授信的办法以提高信贷服务水平,但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其他贷款的授信必须有合法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贷款用途及可靠的还款来源,方可授信。

1第六条任何人不得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在未调查和集体审批之前或上级未批准之前发放贷款,第七条本行不得先放款后报批,或者先签订借款合同等放款手续,后报审批。

第八条本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必须先进行放款核准和支付审核,任何人不得先办理贷款的支付手续,后补办放款手续及支付审核手续。

第九条借款合同的签订、抵押登记的办理,必须按贷款审批权限进行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章借款申请书管理要求第十条每笔贷款的发放,不管金额大小,不管对象是谁,都必须填写合规的借款申请书。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模版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总体说明贷款核算主要是对各类贷款的发放、收回、计息、收息、资产转让、贷款核销、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保函等银行资产或表外信贷业务进行核算管理。

贷款核算将企业规模纳入会计科目的划分标准,分为大中和小微,同时抵押和质押也分别核算。

二、贷款形态贷款形态分为应计贷款、非应计贷款。

正常贷款和逾期贷款为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 1.本金逾期超过90天; 2.应收未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3.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未超过90天,但经人工认定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

三、贷款账户状态贷款账户的账户状态包括正常、部分逾期、逾期、非应计、结清。

(一)正常:账户已放款但未到期的状态。

该状态下所有本金为正常本金。

(二)部分逾期:只有分期还款的贷款才存在该状态,是指部分本金已到期,部分未到期,且账户不满足转非应计条件。

(三)逾期:指已过到期日,但不满足转非应计条件的账户状态。

该状态下所有本金都是逾期本金。

(四)非应计:该状态下所有本金都是非应计本金(未核销时)或核销本金(已核销时),所有挂账利息都为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未核销时)或核销利息(已核销时)。

不存在“部分非应计”(本金部分应计,部分非应计)状态。

(五)结清:客户偿还所有贷款本息后销户的状态。

四、贷款形态调整贷款到期当日未按时归还的,在到期日工后系统自动转为逾期贷款(银承贴现不转逾期处理),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其中本金为非到期还款方式(目前还款方式有04固定周期付息、按计划表还本、13等额本息还款法、14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如遇中间本金未全额扣款时,按揭类账户(13、14还款方式)在工前转部分逾期状态;04还款方式账户在工后转部分逾期状态。

消费贷款某一期还本出现拖欠后,拖欠的这部分贷款本金会转到逾期个人消费贷款科目下,账户状态也转为部分逾期,逾期部分贷款本金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复利和罚息。

银行ⅩⅩ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办法

银行ⅩⅩ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办法

ⅩⅩ银行ⅩⅩ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操作,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我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私营企业业主(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生成经营及其他合理性消费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贷款人指ⅩⅩ银行ⅩⅩ分行各分支机构;借款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条本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同时应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贷款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五条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仅限于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和国家政策限制的行业,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

第二章贷款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本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本贷款,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3.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4.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足额担保,并接受我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对其所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5.借款人个人资产实力应较强,并具备一定经验和经营规模,经营管理情况良好,现金流量稳定;6.在我行开立的活期一本通账户或九州借记卡;7.如借款人为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或控股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向我行申请贷款,且贷款用于借款人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贷款必须依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规定履行表决程序,同时出具表决通过经有限责任公司表决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签字确认同意的有效证明性文件;(2)借款人必须以个人和其他自然人所有的财产作为抵质押担保。

8.贷款资金投向的项目或行业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经济效益佳(贷款人注意规避初次创业或以往经营业务不佳、国家禁止行业、个人资产有限的借款申请);9.个人信用良好。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在银行工作中,贷款审批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银行贷款审批的一般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透过了解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银行员工可以更好地进行贷款审核和决策,同时确保客户的合理利益和银行的风险控制。

一、贷款审批流程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贷款申请客户首先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银行会要求客户填写一份贷款申请表格,提供相关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还需要提交所需的支持文件,如收入证明、财务报表等。

2.初步审核贷款申请表格和支持文件将由银行的初级审查员进行初步审核。

他们会检查申请表上的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并核实所提供的支持文件的真实性。

如果初步审核通过,申请将进入下一阶段。

3.详细背景调查在这个阶段,银行将进行更详细的背景调查,包括核实客户的信用记录、支付能力和还款意愿。

银行通常会查阅信用报告、联系参考人、与其他金融机构核实客户的贷款记录等。

调查结果将影响后续的审批决策。

4.资信评估资信评估是贷款审核的重要环节。

银行将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物等因素来评估客户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根据不同的银行政策和贷款种类,评估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5.内部审批在这一阶段,银行的内部审批委员会将审查贷款申请和调查报告,并根据银行的贷款政策和风险控制要求做出审批决策。

审批决策可能是批准、拒绝或要求额外的审查。

6.贷款合同签署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将与客户签署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应明确规定贷款的利率、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7.放款与贷后管理在签署贷款合同后,银行将根据合同条款向客户放款。

而在贷款放款后,银行还会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还款的跟踪、贷款的逾期与催收处理等。

二、注意事项在进行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客户身份核实核实客户的身份是贷款审批的基本要求。

员工必须验证客户的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贷款申请与客户真实身份相符。

代发薪资客户个人信用贷款操作规程

代发薪资客户个人信用贷款操作规程

附件3代发薪资客户个人信用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代发薪资客户个人信用贷款”是指我行向特定代发薪资客户发放的以个人消费为资金用途的无担保贷款。

第二章代发薪资单位资质和准入要求第三条代发薪资单位资质要求(一)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

(公检法机构除外)。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大、中型企业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2、企业开办时间2年以上;3、企业职工人数不少于100人;4、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原则上应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第四条代发薪资单位准入原则代发薪资仅限于按月代发工资和奖金的情形。

代发薪资单位须经分行零售授信审议小组集体审议并由分行主管零售业务行长与风险总监双签准入后,方可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

(《代发单位准入审查审批表》见附件)第三章借款人条件和贷款用途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在符合我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年满28周岁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二)个人信用评级A或以上;(三)符合我行代发薪资单位资质和准入要求的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需科级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大中型企业单位需处级或部门总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同时,在我行代发薪资时间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借款人:我行代发薪资时间满1个月;2、大、中型企业单位借款人:我行代发薪资时间满3个月;(四)同意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中信银行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版,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优化零售信贷结构,规范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个人经营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发放的,用于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10%(含)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实际经营者是指企业出具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明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自然人以及分行信审会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实际经营者。

第三条对于私营企业主要合伙人、主要自然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实际用于该经营实体的个人经营贷款,经营实体在我行已有授信余额的,原则上不得交叉授信.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有合理交叉授信需求的,报分行风险管理部审查并报分行信审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四条两个及以上自然人不得为同一经营实体申请个人经—1—营贷款,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地产抵押方式除外。

第五条经营实体注册所在地原则上应在分行辖内分支机构所在地.如经营实体注册地跨区域,仅限于以分行省内或直辖市内的住宅抵押且抵押率不超过50%,并报分行信审会按权限审批,此情况下如我行其他分支机构已对该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分行不得办理。

采用房地产抵押方式的,抵押的房产原则上应在分行省内或直辖市内;对跨区域的抵押房产仅限住宅且抵押率不超过50%,并报分行信审会按权限审批。

对经营实地注册地及抵押的房产均跨区域的个人经营贷款,分行不得办理。

第六条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资金用于经营实体的经营用途,原则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个人经营贷款项下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房地产、期货市场等国家政策禁止领域。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与注意事项

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与注意事项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的重要职责。

贷款审批是银行金融业务中的一项关键环节,它决定着贷款是否能够顺利发放,客户能否得到所需资金支持。

在进行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以确保贷款审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银行工作中的贷款审批流程,并提醒银行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贷款审批流程1. 客户咨询与需求调查在贷款申请流程开始之前,银行工作人员首先需要与客户进行咨询和需求调查。

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的贷款需求、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关键信息。

工作人员应耐心倾听客户的诉求,并确保在得到客户的充分授权和同意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 贷款申请与材料准备客户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后,银行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的类型和金额要求,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贷款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务报表等。

工作人员在收集贷款材料时应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客户提供的信息与材料一致。

3. 评估与审查一旦收集到客户的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将开展评估和审查的工作。

评估的目的是核实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贷款申请符合银行的规定和政府的法规。

银行工作人员将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职业背景、征信记录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核查,以便做出准确的决策。

4. 决策与审批评估和审查完成后,银行将进行贷款审批的决策过程。

这个过程由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或相关审批人员负责。

他们将根据客户的风险评估结果、贷款政策以及银行的贷款额度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在这一步骤中,审批人员需要充分考虑利润风险平衡,确保贷款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护银行的利益。

5. 合同签订与放款在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还款条件、利率等关键条款。

合同签订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客户。

同时,银行还需要对客户进行相关的还款提醒和借款管理,确保客户按时归还贷款。

私人贷款流程

私人贷款流程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需要用到一笔资金来解决问题。

这时候,私人贷款就成为了一个常见的选择。

那么,私人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私人贷款的流程。

首先,选择贷款机构是私人贷款流程中的第一步。

在选择私人贷款机构时,我们需要考虑机构的信誉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因素。

可以通过向朋友、亲戚或者在网上查找相关信息来获取贷款机构的资讯,从而做出明智的选择。

第二步是提交贷款申请。

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

贷款机构会根据我们的个人情况来审核我们的贷款申请,因此我们需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可靠。

第三步是等待审核。

一旦我们提交了贷款申请,贷款机构会对我们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的时间长短取决于贷款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我们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在等待审核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

第四步是签订贷款合同。

一旦我们的贷款申请通过审核,贷款机构会与我们签订贷款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第五步是放款。

在签订了贷款合同之后,贷款机构会将贷款金额打入我们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收到贷款金额之后,我们需要及时做好贷款用途的安排,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最后一步是按时还款。

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我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进行还款。

还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维护个人信用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需要严格遵守还款计划,避免逾期还款造成的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私人贷款的流程。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私人贷款的流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在选择私人贷款时,我们需要慎重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按时还款,避免因贷款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大家在需要贷款时,能够顺利通过贷款流程,解决自己的资金需求。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第一条本公司贷款业务流程具体包括: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落实条件、放款审核、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第二条客户申请客户应填写贷款业务申请表,向公司业务部门提出贷款业务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一、借款人为个人的:(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涉及保证贷款的,需提供担保方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涉及抵押和质押贷款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三)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借款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二)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申请贷款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近期财务报表及近1年纳税证明新建企业可不提供;(四)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五)担保资料;(六)其他必要的资料.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条贷款受理和调查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后,由公司调查人员负责受理审核,对其中符合贷款要求的申请,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工作.贷款业务须采取双人实地调查方式.调查人员可通过与客户面谈、走访当地个体工商户、借助社区、村委会及其他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等组织进行贷前调查,核实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并对以下内容展开调查;一、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一)借款人及家庭基本信息1、借款人年龄、婚姻状况、个人品质、健康状况、信用记录等;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情况、支出情况、信用记录等;3、家庭主要财产、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财产包括金融类资产、生产物资资产等流动资产,房产、车辆、土地经营使用权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包括银行借款、信用社借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民间借款等.(二)借款人生产经营信息1、对于从事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1)土地或其他经营场所权利证明,包括自有、承包、租赁等证明文件;(2)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品种、经营项目、经营规模、投入成本、生产周期、销售渠道、预期销售收入、利润等;2、对于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1)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合同;(2)已领取营业执照的,要提供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近一年的纳税证明经营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经营时间内的纳税证明,未领取的可不提供;(3)经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入、经营年限、存货情况、应收帐款情况、销售渠道、预期年销售收入及年净收益等;(三)担保信息核实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实地调查抵押物的产权归属、地理位置、变现能力等情况,质押财产的权属和真实性.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核实的信息,编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简表,作为分析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的主要依据之一.二、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一)查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申请信用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资信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调查分析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近期财务报表及近1年纳税证明经营不满1年的新建企业可不提供等;(四)在各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情况及其他资产负债情况;(五)实物资产情况、销售收入归行情况,主营业务的市场状况和发展前景;(六)担保物价值评估、价值稳定性以及变现能力;(七)保证人保证资格、保证能力以及信用记录;(八)对于超过半年以上的贷款,还应包括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等;(九)借款人关联方关系.此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一)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的银行对帐单;(二)对外贸类企业应参考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的报关单;(三)对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应参考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水电费单据.第四条调查结论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填写贷款业务调查表,贷款超过一定额度还需撰写调查报告,对客户借款事由、还款能力、现金流量、个人信用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调查结论,明确拟提供的担保方式、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移送审查岗审查.调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终止信贷程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五条贷款审查审查部门审查人员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对调查人员提交的信贷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及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二)对调查人员提交的财务状况简表进行审查,对影响客户财务状况的各项主要因素、客户经营状况、资信情况、抵质押物或保证情况及其他非财务信息等进行分析评价,审查或验证贷款金额、授信期限和用途的合理性及合规性.第六条审查人员根据审查、分析结果,就是否同意贷款以及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并移送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七条贷款审批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贷款业务事项.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由调查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第八条贷款实施贷款业务批复后,审核是否办妥保证担保手续、抵押物是否已依法办妥登记、质押物是否办妥止付和交付、是否按规定办理保险等完善担保手续.在上述手续办妥后,与客户及担保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在落实贷款批复中限制性条款后,与借款人、保证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然后由贷款审核岗负责信贷合同文件和放款审核,制作借款借据,经审核无误后,通知财务部门办理贷款帐务处理手续.第九条贷后检查(一)调查人员首次跟踪检查.贷款发放后15天内,调查人员必须进行首次跟踪检查.(二)调查人员定期检查.管户调查人员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监测借款人借款、还款交易记录.(三)上级部门及领导检查.上级部门及领导对贷款业务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第十条调查人员贷后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是否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违规问题.(二)客户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三)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四)担保人担保资格、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十一条风险预警信号.调查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实地检查的过程,如发现客户存在潜在风险,应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部分风险预警信号如下:(一)与客户本人及贷款使用有关的信号,如客户失踪或无法联系、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存在私贷公用、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问题、卷入对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纠纷、出现健康问题、存在违法经营等;(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信号,如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其他疫情、生产规模异常变化、主要业务发生变动、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产品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回落、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以往的合作伙伴不再与其合作、工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或有劳资争议等;(三)与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关的信号,如客户自身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充足、付息或还本拖延、向他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本公司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抵押物的价值受到损失或抵押权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不符合规定等.第十二条风险监测和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业务制度执行情况.如贷款业务合规合法性,调查人员贷后管理情况,贷款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违规责任人落实和处理情况等.(二)业务风险状况.如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客户风险变化情况,新发生不良贷款情况及处置情况等.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应根据监测结果和风险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并视情况报请贷款审批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整,包括展期、缩减额度、追加担保、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自助可循环额度的调整、冻结、解冻、终止等.第十四条提前收回贷款.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应提前收回贷款的,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报原贷款审批机构备案后,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办理还款手续.第十五条还款计划变更(一)提前还款.借款人征得本公司同意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二)贷款展期.贷款展期应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须在当期贷款到期前15日向本公司提出展期书面申请,报有权审批行审批.贷款展期须结清全部利息,展期后必须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半年以内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半年以上的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第十六条到期处理(一)采用一次性还本方式的,在贷款到期前应采取电话、短信、发放通知书等有效方法及时通知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二)对到期尚未归还的贷款业务,调查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总经理,列入逾期催收管理,及时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地方政府、专业合作社、信用村等机构协助清收贷款仍无效后,或上述机构不予配合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诉讼等清收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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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支行财会部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避免操作风险,全力实现“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全行工作目标,根据个人贷款业务系统的相关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会计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岗位设置:根据我行会计人员情况,设置主管岗、稽核岗、个人贷款业务及DCC系统记账岗、个人贷款业务及DCC系统复核岗、档案管理岗、担保物管理岗。

二、审查及审批:个人贷款业务系统的记账员(以下简称记账员)接到业务人员传递的贷款合同等手续,应认真审核贷款合同、公证书、《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贷款业务审批表》、《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以及存单、凭证式国债等质押物的各要素是否齐全,相关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正确,有无主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各种手续之间相关数据的是否一致,无误后传递给个人贷款业务系统的复核员(以下简称复核员),由其进行再次审核,并履行会计主管审批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房贷款、存单质押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有担保物的,还应将审查无误的《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以及存单、凭证式国债等质押物传递到担保物管理岗,由其负责办理担保物的入库审批手续。

其中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移交给DCC系统记账员,
由其填制担保物表外收入记账凭证,并经会计主管签字后完成账务处理手续。

三、收取相关费用:要求客户到现金柜台交贷款额度费、印花税,复核员负责收取保险费并存入通化分行指定的账户中,签订并发放保险卡。

四、个人贷款业务系统中的开户及发放贷款:记账员在个人贷款业务系统执行“开户”功能,选择“录入”,并按照业务部门提供的内容分别录入序号、子号、通贷选择(本次放款金额录入0)、贷款金额等要素,并对系统反显的还款方式、还款账号、放款账号等要素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套号。

复核员根据上述套号,在系统进行一次完全复核。

记账员再一次录入上述相关要素,其中通贷选择栏选择普通贷款,本次放款金额录入实际发放金额,无误后再次确认,生成套号。

复核员根据套号,再次进行完全复核,生成并打印贷款转存凭证。

除信用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外的个人贷款要确保贷款转存凭证签章齐全,包括业务部门公章、经办人及借款人的签章,然后移交给DCC系统的对公账务处理人员(以下简称账务处理人员)。

五、DCC系统中的贷款转存:账务处理人员接到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人员传递的贷款手续及其相关凭证,执行“1122活期一本通续存”(不需复核)或“5107内部账转卡”(需要复核,系统要求B级授权,但我行规定A级授权)交易,完
成贷款转入活期一本通和储蓄卡中的转存业务,并要求客户在存款凭条或转账凭条的客户确认一栏签字确认,加盖相关印章。

其中转入活期一本通业务由指定账务处理人员单人操作,授权人员要认真复核相关要素。

同时根据个人贷款业务系统打印出的表外业务凭证或自制的表外凭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担保物入库),由两名账务处理人员在DCC 系统中完成相关表外业务的入账工作。

六、偿还贷款:记账员根据业务部门的还款通知和客户还款凭证(现金交款单),在个人贷款业务系统中查询客户的贷款账号及本金存量,选择柜台还款,按照正常还款或贷款结清情况进行相应操作。

经复核无误,打印相关凭证及时传递给DCC系统账务处理人员,由其完成贷款集中户的冲减工作。

七、稽核:由指定稽核人员按照稽核制度要求,对个人贷款业务柜台传递的会计传票进行全面稽核。

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稽核通知单”,并督促柜员进行全面整改。

按照票据交接流程,将稽核完的传票及时移交到装订岗。

八、档案管理:复核员应严格按照DCC系统要求整理、装订、保管个人贷款业务传票,并负责印花税贴花以及贷款合同管理工作。

九、担保物管理:坚持双人管理原则即一人管物,一人管簿。

根据经会计主管签字的《担保物、偿债物收妥通知书》、
《担保物、偿债物转出通知书》,办理担保物的入库、出库手续。

要定期核查实物,核对登记簿,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与业务部门进行对账,确保担保物的“账、实、簿”三相符。

十、主管负责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个贷”(包括政策性)业务的日常核算管理及授权工作,负责“个贷”网点签到、机构日结、接收和打印表单、签退、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十一、本流程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二、本流程相关规定与上级行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行规定为准。

十三、本流程由城建支行财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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