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分析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异同

完善费用扣除制度,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总结词
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考虑家庭差异和地区差异,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详细描述
在个人所得税制度中,费用扣除是影响税负的重要因素。通过完善费用扣除制度,考虑家庭差异和地 区差异,可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例如,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可以增加家庭扣除;对于生活 成本较高的地区,可以增加地区扣除。
赠等也有相应的扣除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要点一
中国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特定群体 ,如残疾人、烈士家属等。此外,对于退休金、保险 金等也有一定的免税政策。
要点二
外国
外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则更为广泛,如对于老年人、残 疾人、低收入家庭等都有相应的减税政策。此外,对 于投资于特定领域或进行特定活动,如环保、新能源 等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 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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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个人所得税概述 •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共同点 •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差异点 •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趋同性 •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与展望
0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通常是根据个人的工资、财产、投资等 所得进行征收。
征收目的均为调节收入分配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目的之一是 调节收入分配,以缓解社会收入不均 和防止贫富差距扩大。
VS
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将社会财 富进行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促进 社会公平和稳定。
征收方式均采用分类综合税制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普遍采用分类综合税制,即将个人所得按照不同的来源和性质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所得 按照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综合征收。
中日自然人税收管理比较分析

税务筹划中日自然人税收管理比较分析赵阳(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西安710002)摘要:随着我国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以及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和完善我国自然人税收管理成为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日本在自然人税收管理方面有着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下一步自然人税收管理改革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深入分析了中日两国自然人税收管理情况的异同,对日本自然人税收管理中先进的地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完善我国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税收;日本;自然人管理1引言当前,我国在经济持续增长,个人收入不断增加的同时,面临着社会贫富差距扩大,自然人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收大量流失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加强和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减少税收流失成为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日本在自然人税收管理方面有着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下一步自然人税收管理改革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本文深入分析了中日两国自然人税收管理情况的异同,对日本自然人税收管理中先进的地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完善我国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建议。
现就中日两国税收特别是自然人税收管理情况比较进行分析。
2中日两国税收情况总体比较2.1中日两国税收分类大类相同,细类差异较大中国将税收分成货物劳务税类、所得税类和财产行为税类三大类,日本与中国类似,将税收分为消费税类、所得税类和资产税类三大类。
日本消费税类中最主要税种是消费税,相当于我国的增值税,目前税率8%,其余还包括对特殊商品的消费征税,如酒税、烟叶税等。
日本所得税类与中国基本相同主要包括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人税(企业所得税),其他还有地方法人特别税等税种。
日本的资产税与中国财产行为税类似,但税种构成差异较大,主要包括遗产税、赠与税、地价税、不动产购置税、固定资产税等。
具体见表1和表2。
2.2日本以直接税为主,中国以间接税为主2016年日本三大类税收按税收比重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是所得税类占比52.6%,消费税类占比33.7%,资产税类占比13.7%。
中日所得税对比

中日所得税对比作者:陈悦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1期一、引言日本国土面积小,资源既不丰富也不富有,甚至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料都需要从别国进口,且人口密度大。
然而在这样的发展条件下,日本经济依旧能高速发展,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
这意味着其政府势必重视资源优化配置,而该观念也贯穿至其税收制度,使其税收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日本的税务体系发展于1887年,从1940年起拥有现代税务体系,并于2002年再次发展。
本文将对比中日所得税收的不同之处,找出可学习借鉴之处。
至今已有学者在相关领域进行了研究。
如2015年徐伟伟对比了中日个人所得税,就起征点、税率、费用扣除、征管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得出以家庭为单位课税等五个方面的启示。
再如,2011年席炜研究认为日本个税针对不同负担的纳税人,有不同的起征点、免征税率及扣除费用,较好的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值得借鉴。
2008年,周永远对比了中日企业所得税的差异,指出中国可借鉴日本的一些税制,提出更加注重税收的公平性及重构税权等意见。
可见,可研究的内容较为丰富,研究仍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中。
二、中日个人所得税对比日本于1887年开征源泉税。
源泉税概念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日本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从1978年起一直高于其他类别的税收,2016年占总税收的26.1%。
我国虽然在1950年设立了相应的税收制度,但实际上并没有征收。
直至1980年,我国个税制度才建立起来,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1年,提高了免征额至3500元。
对于纳税人,两国对非居民纳税人在境内的居住时间规定不同。
我国分为:不超过90日或183日、超过90日或183日、满1年但不满5年及超过5年这四种情况。
而日本的时间划分节点只有两个,1年和5年,据此分为三种情况:不满1年、满1年但不满5年、超过5年。
对于征税内容,日本有以下10项:利息、股息、不动产、经营、工薪、转让、偶然、山林、退休所得和其他所得。
中国则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等10项及其他所得。
应用文-关于中日税收理论与实践比较

关于中日税收理论与实践比较'关于中日理论与比较二战结束后,美国政府派遣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卡尔·夏普为首的税制考察团赴日,并于1949年8月向占领军总部提交了《日本税制书》,对日本的税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方案,一般把这个方案称为“夏普劝告”。
夏普劝告及其据此形成的税制对战后日本的恢复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60年的演变,日本现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税收体制,中央税是由国家征收的税款,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具体又分为都道府县征收的都道府县税和由市町村政府征收的市町村税,即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征税体制。
一、关于中日税收制度的比较1、中央税和地方税的比较日本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税收管理体制,中央税是由国家征收的税款,具体是由大藏省下的国税厅负责征收的。
有些由中央征收的税种,如地方消费税,虽然由国税部门代为征收,但法律规定其为都道府县税(地方税),实质上也就是地方政府委托国税部门代为征收。
我国与日本相比,除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设定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外,还包括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间的界定不十分清晰。
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管理机构。
中央税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归地方政府使用。
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系统征收后,将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所有的税收立法权都归中央。
2、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较中日在直接税间接税比例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间接税所占比重高于直接税比重,但两者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2012年两者相差13.02%,到2014年,两者相差9.28个百分点。
相比之下,日本税收收入中直接税占比高于其间接税占比,且差距较大,2014年,直接税所占比重是间接税所占比重的两倍还要多。
因此,日本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而我国以间接税为主。
3、中日税收负担比较不管是从税收总额还是租税负担率来说,中国的水平都高于日本,且中国的税收收入总额呈不断增长的趋势,相反,日本的税收收入总额逐年减少,也就是说,两国的差距越来越大。
日本中国香港 税制比较 4(个人所得税)

[日本中国香港税制比較] 個人所得税その1今回は、個人の所得に対する課税について比較します。
事業活動から生じる所得を基本とする法人の所得に対して、個人の所得には事業活動から発生したもの以外にも様々なものがあります。
その所得の種類により課税の仕方も異なりますが、日本、中国、香港それぞれ課税方法に特色があります。
1.基本項目表1①に示したとおり、個人の所得を日本と中国は10種類、香港は3種類に分類して税額の計算を行っています。
これらの所得に対する税金を納税するのは②の納税義務者ですが、これについては後ほど表2を用いて説明します。
個人の所得に対する課税方法には大きく総合課税制度と分離課税制度があります。
総合課税制度は、各種の所得金額を合計して所得税額を計算するもので、分離課税制度は、他の所得金額と合計せず個別に税額を計算す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分離課税制度は更に、所得を支払う者が支払の際に一定の税率で税額を源泉徴収し、それだけで納税が完結し確定申告を必要としない源泉分離課税制度と、個別に税額を計算した後確定申告により税額を納税する申告分離課税制度があります。
日本の所得税は確定申告により税金を納税する総合課税が原則ですが、一定の所得については分離課税を行っており、譲渡所得のように総合課税とされる譲渡所得と、土地や建物の譲渡等分離課税とされる譲渡所得など、1種類の所得に対し複数の課税方法が採られる所得もあります。
税率は、総合課税の対象となる所得は、所得の金額に応じて5%から40%の累進税率により、分離課税の対象となる所得はそれぞれ一定の税率が適用されます。
これに対し中国の個人所得税は10種類の所得それぞれにつき分離課税により税額を計算します。
賃金・給与所得など表記載の上部3種の所得については所得の金額に応じて累進税率により課税が行われ、その他の所得については20%の税率が適用されます。
香港の場合、個人の所得を3種類とし、それぞれ異なる税法が適用されます。
中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比较

中日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 ’ 之比较
王 雁 玲
( 京大学 经济 学 院 , 北 北京 10 7 ) 0 8 1
内容提 要 : 中国与 日本 具有 深厚 的历 史渊 源 , 国的社 会 文化 也 比较相 似 , 两 而且 日本 在 制 定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和征 缴 税收 等 管理 方面具 有 丰 富的 经验 , 日本 的 个人 所得 税 制 将 度 与 中国进行 对 比 , 在 此基 础 上进 学 习和借 鉴 , 并 对促进 中国个 人 所得 税 制度 的改 革 与 完善很 有 帮助 。本 文对 比 了中 日两 国的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 点分析 了两 国在 税 率 结构和 重
制或混合税制 。相对 于西方 国家而言 , 个人 所得税在 中国的发展较 晚 。新 中国成 立前后 , 这一税 制并没有 得 到切实的发展 。 直到 1 7 9 8年 , 随着改革开 放政策的 实施 , 中国才开始逐步构 建个人所得税制度 。 1 9 到 94
年 , 国将对 外籍 个人 征 收的个人 所得 税 、 国内居 中 对
( ) 一 中国个人 所得 税 的发展
府两次提高了个人所得扣除标准, 使得中国低收人人
群 的 自由可支 配收入有所增加 。
由 图 1可 以看 出 , 1 9 从 9 4年 到 2 0 0 7年 , 国 中
在 中 国 , 人所 得税 已经成 为第 四大税 种 , 个 它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收 人 逐 年 递 增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3 %。 4 19 94年 中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的税 收 收 入 近 7 元 , 3亿 到 了 20 0 7年 已增 加 到 3 8.8亿 元 , 长 了 4 . 。 149 增 26倍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作者:代慧斌杨宏玲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06年第02期2005年10月27日,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尘埃落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1981年制订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改革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是对于举步维艰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来说,总算迈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一步。
无论从修改的内容还是幅度来看,此轮《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只能说是一次“微调”,改革的意义也决不仅仅在于起征点的提高,这只是个税改革的良好开端,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依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发挥着聚集国家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税收征管的不断改进,个人所得税收人出现了较快的增长势头,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人比1994年增长23倍,已达到173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增长到6.8%,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但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个人所得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占预算收入的3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正是因其大的数额和高的比重,而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至今已十多年,其间中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经济关系呈多方向发展,表现在分配关系方面也是错综复杂,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富裕人群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
同时,分配秩序不规范、初次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再分配的调节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异同
征收管理效率比较
国内征收管理效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不断提高,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收管理人员的素质等方式,不断提高征收 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外征收管理效率
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相对较高,一些国家采用了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技术,提高了征收管 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一些国家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纳税人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
比例税率
另一些国家采用比例税率 ,即应纳税所得额与税率 的乘积是固定的,不受应 纳税所得额大小的影响。
累退税率
还有一些国家采用累退税 率,即随着应纳税所得额 的增加,税率逐渐降低。
税收优惠政策比较
扣除项目
一些国家允许纳税人从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些项 目,如赡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
税收抵免
另一些国家实行税收抵免 政策,即允许纳税人将其 已纳的税款抵免其应纳的 税款。
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 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 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 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的 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发
展。
稳定社会秩序
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稳 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
和谐发展。
03
中外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
税制模式比较
分类所得税制
一些国家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将 个人所得分为不同类别,如工资 、利息、租金等,分别适用不同
06
结论与建议
研究结论
中外个人所得税在税制设计、 征管方式、税收优惠等方面存 在差异。
不同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过程中,对于纳税人的权利保 护、税收公平性等方面存在不 同的做法和经验。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是一 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适应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中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科技 圈向导
21年第2 期 01 6
中 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 目的比较
席 炜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
北京
摘 本 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 除项 目与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除项 目的列举和 比较 , 简单分析我 国个人所得 税扣 除项 目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 , 进而提 出改革建议 , 步完善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 逐 加快 由分类所得税制转 向混合所得税制的步伐 。 【 关键词 】 中国和 日 ; 本 个人所得 税 ; 扣除项 目; 比较
() 7人寿保险保费扣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 8 个人年金保 险费扣 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1我 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 目 . () 9 社会保险费扣除 . 实际支付金额 。 11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 N疗费扣除 . m) f 实际支付医疗费一 保险金一 所得额 5 ) 1 万 %或 O 21 年 4 2 01 月 5日, 全国人大公布《 个人所得税法 修正案 ( 草案 ) 日元取其低者。 》 全文 . 公开 向社会征求意见 ,0 1 6月 3 21年 0日, 十一届 全国人大 常委 3我 国个人所得税 与 日本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 会通过 了修 改个人所 得税法 的决 定 ,0 年 9月 1日开 始个 税免征 21 1 首先 , 从扣除方 法来 看 . 国个 人所得税的费用扣 除采取的是 固 我 额 调至 3o 5 o元 定扣除标 准的方 法 . 这种方 法计算简 单 . 征收方 便 , 但其 并没有 体现 12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类型 . “ 量能负担” 原则 . 易使 民众产生抵触情绪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 的 也容 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属分类所得税 . 其特点是对纳税人 的各 费用 扣除方式 主要是采用 比例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 合 . 以及按照实际 种应纳税所得 . 分为若 干类别 . 对不 同类别或不同来源 的所得分别课 成本费用 扣除的方法 家庭负担人 口越多 . 享受的免税扣除额越多 . 个 征 这种类型 的优点是有利于对个人的不同所得 区别对待 . 税制简单 , 税 免征额越 高 日 本个税通过对不 同负担程度的纳税人给予他们所必 计算方便 . 用于税务 机关征管能力较弱 , 适 征管手段将较落后 的状况 。 要的优惠与照颐 . 不仅体 现了税制 的公平 合理 . 且让人们 了解 到税制 但是缺点是费用扣除不 合理 . 应税项 目 单一 . 到的费用扣除就越 人性化的一面 . 越 得 消除人们对税 收的抗拒心理 。 少. 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 其次 比较中可 以看到我 国个税费用扣除存在的问题 。 从 第一 , 固 定的税前扣除 . 际上是有 违“ 实 量能征税 ” 原则的 . 其并没 有考虑到地 13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费用扣除项 目 - 我国个 人所得税 的费用 扣除本着从宽 、 从简的原则 , 采用费用定 区经济及消费状况 和纳税人 的实际赡养人 口与负担状况等 . 不能反映 额扣 除和定率扣 除两种方法 对列举的 1 项个人所 得分别征税 , 1 每项 出不同纳税人之 间纳税能力 的差异 . 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都难 以得 到体 现 第 二 . 国的个税免征额在 2 l 年 9 我 O1 月正式调高到 3 0 50元 收入都有各 自的费用扣除项 目。 0 大量 中低收入者承担了个税 义务 个 税法修改后 . 工 () 1 工资 、 薪金所得 , 费用扣除 : 月生计费用 (5 0 ) 外籍 、 每 30 元 ( 港 之前的 3 年 中. 薪 收入者 的纳税面经过调整 . 纳税人数 由约 8 0 40万人减至约 2 0 万 40 澳 台在华人 员及其他特殊人员每月附加减除费用 2 0 元 ) 80 。 () 2 个体户生产经 营所得, 费用扣除 : 年成本 、 全 费用 以及损失 。 人 . 薪所得纳税人 占全部工薪收人人群的 比 , 目 工 重 由 前的 2 %, 8 下降 . 7 我 地 收入差距 较大 , 而不 (1 3 对企 事业单位承包 承租经 营所 得, 用扣除 : 要费用 ( 到 7 %。最后 , 国地域辽阔 , 区发展不平衡 , 费 必 每月 同地 区所采用 的所得税扣除额却是同一的 . 面上 的“ 用表 一视同仁” 掩 20 0 0元 ) 。 盖 了事实上 的不公正 . 采取 “ 一刀切 ” 的方法 , 使得量 能课税 、 公平合 () 4 劳务报酬所得 理 的原则 大打折扣 . 容易 滋生人 们对税制 的抵 触情绪 , 不利于社 会的 () 5 稿酬所得 。 和谐 。 ()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 财产租赁所得, 费用扣除: 每次收人不足 40 元的减除 80 00 0 元 4改 革 方 向 。 的费用 : 每次收入 40 元及 以上 的减 除 2 %的费用 。 00 0 41 .健全费用扣除制度和家庭 申报制度 () 8 财产转让所得, 费用扣除 : 财产原值 、 理费用 。 合 借鉴 日 的经验 . 本 一方面 . 要使费用扣除项 目 体化 . 具 按纳税人生 () 9 利息 、 息 、 股 红利所得, 费用扣除 : 自 来 上市公 司的股息红利减 活费用支 出的内容分别设置基础扣除 、 扣除 、 扣除等项 耳, 赡养 医疗 使 按 5%计算应税所得 ( 当于扣除 5 %费用) 利息所得 、 自非上市 不同纳税人之 间的税收负担更公平合理。另一方面 , 0 相 0 ; 来 实行 以家庭为单 公 司的股息红利不得减除费用。 位. 充分根据每个家庭 的不 同情况制定形式 多样 的扣除标 准的税前扣 (O 偶然所得 。 1) 除制度 . 如纳税人 的生计费和赡养人 口、 老人 、 童 、 疾人以及住房 、 儿 残 ( ) 1 其他所得, 1 费用扣除 : 不减除任何 费用 。 医疗 、 老、 养 教育 、 保险等扣除项 目及其标 准。 2 日本 个 人所 得 税 的 扣 除 项 目 . 4 摒弃全 国“ . 2 一刀切” 的做法 虽然 各国中央政府征 收的个人所得税 的扣除项 目及其标准 都是 21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 日本是实行混合所得税的典型国家。 日本将纳税人收入项 目在税 全 国统一的 . 不允许各地 自 其是 . 行 但这不 代表我国就不可 以独行 其 法上分为 1 类 . O 按三种方法计 征个 人所得税 : 一是综合计征法 , 其 适 道 . 要结合我 国国情 。 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 、 我 个人收人和消 用于不动产 、 经营利润 、 工资收入 、 临时所得 、 收入 ; 其他 其二是分类计 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别 .因此将扣除项 目 标准 的部分制定权下放地方 , 征. 适用 于退休 金 、 林业收人 : 三是综合或分类 选择计征法 , 用于 根据各地方 的情况分别酌定 .或者 中央直接规定各地方 的扣 除标 准 . 其 适 利息 、 股息和资本利得。 将会大大提高个税的公平性 22日本个人所 得税的费用扣 除项 目 . 43 _继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 合的个税改革 ( 下转第 1 3页) 1
试论中日两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试论中日两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为了适应泡沫经济崩溃之后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日本正在实施税制改革。
个人所得税作为日本税收中的主要税种,不仅与普通民众生计密切相关,而且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的健全,其注重激发经济、社会和地方活力的改革思路和方向尤为引人关注。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收入所得差距扩大化现象日益凸显。
在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公共资源再分配功能的同时,如何改革现有所得税税制,发挥国民收入的分配调节功能,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课题。
本文在论述日本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分析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的基础上,探讨有益的经验教训,有助于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
一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崩溃后,日本陷入了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萧条时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日本财政状况持续恶化。
泡沫崩溃后,日本政府为了刺激经济,改变经济低迷的状况,大力扩大公共投资力度,实行减税政策,结果寅吃卯粮,财政赤字恶化。
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至2007年底,日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债务累计总额高达773万亿日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48%[1]。
其中,中央政府的国债(包括建设公债和特例公债)累计总额就高达547万亿日元,它相当于日本政府税收的10年份额(2007年日本政府一般会计税收预算额为53万亿日元),数额极其巨大。
如果分摊到每个公民的话,每个公民就要分摊428万日元[1]。
如果以4人为一个家庭单位计算的话,那每个家庭就要承担1713万日元债务。
如此庞大的财政赤字,即使在推崇高福利的欧洲发达国家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其次,少子老龄化进展迅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40年代末人口高峰时期出生的所谓“团块的一代”[2]相继退休,开始享受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制度。
对日本财政来说,社会保障支出将骤然增加。
另一方面,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日本总人口在2005年达到顶峰之后逐年递减。
现有的日本养老金保障制度与中国相似,基本上是社会统筹,隔代抚养,也就是说,现有的包括养老金、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来源于现在工作一代人所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障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支出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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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贸现代商贸工业2018年第6期72㊀㊀作者简介:李朋林,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工程,人力资源管理,产业经济学;陈然(1995-),男,汉族,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中日个人所得税的比较分析李朋林㊀陈㊀然(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陕西西安710054)摘㊀要:在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经济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法占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这也是与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紧密相连的,如何使其充分发挥调节功能十分关键.以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为研究对象,将我国和日本的个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发现我国现有个人所得税制度中的不足和优点,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从而制定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个税制度.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税收征管中图分类号:F 74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18.06.0301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种税法,已经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在实行个税的过程中,渐渐可以看出我国的个税制度依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它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发挥应有的财政作用和调节功能.从国外所实行的个税制度来看,他们的个税制度已经修改的比较健全,能够给我国的个税改革提供很多宝贵的经验.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中,个人所得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尤为重要.2㊀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理论基础从近几年各国实行的个税制度来看,当下比较通用的有三种税制模式:分别是综合税制㊁分类税制以及混合税制.这三种税制在不同的国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针对不同国家的国情也有着相适应的变化.综合税制是指对于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如工资薪金收入㊁股息利息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不加以分类,统一进行汇总,再将汇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找出统一的优惠政策和扣除标准,在按照累进税率表找出相匹配的税率,最后计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税制模式.分类税制的定义是指按收入性质㊁来源不同等进行分类,分别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征,而不是一次性将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总计征.在此基础上分别找到各自相适应的不同税率和扣除标准,进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于我们所说的混合税制,顾名思义就是指将综合税制和分类税制相结合,即在纳税人核算应纳税额前,先将应征税的收入根据他们自身的特性进行分类,像一些较为稳定的收入归入到综合类,比如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在综合类的收入不再像以前一样针对每个月核算,而是直接按年汇总清缴税款;而对于一次性收入如偶然所得㊁其他所得等,将他们这类归入到分类收入,一对一征税,分次计算清缴税款.3㊀中日个税的比较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指按收入性质㊁来源不同等进行分类,分别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征.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首先找到各项收入对应的费用扣除项目,然后将其相关费用进行扣除得到应纳税所得额,接着再确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最后,该项收入所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相应税率.日本釆用的是混合税制模式.首先,将征税范围进行分类,根据收入来源分成综合收入类和分类收入类.然后对这十个类别进行分别征收㊁代扣代缴,但是分类部分在源泉扣缴后,不再纳入年终的综合申报.3.1㊀中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分析我国将征税范围划分为十类:工资薪金所得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㊁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生产经营所得㊁劳务报酬所得㊁稿酬所得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㊁财产租赁所得㊁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日本根据收入来源划分为以下十类:工资薪酬收入㊁自营职业收入㊁退职收入㊁一次性收入及杂项收入㊁不动产及股票转让收入㊁除不动产及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转让收入㊁房屋租赁收入㊁利息收入㊁股息及红利收入㊁山林收入.之后,将利息收入㊁股息及红利收入㊁山林收入㊁不动产及股票转让收入纳入分类征收部分;将剩余六项纳入综合征收部分.显而易见,在日本目前的个税制度当中,对于利息收入㊁股息红利收入㊁工资薪金收入等固定的收入综合计征,而对于一些变化性收入分类计征,体现出了他们征税范围的全面性.在保证关键性税收项目的基础上,也同时重视其他税目,保证了个税调节社会经济的本质作用,同时日本为了保证在税目冗杂繁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少差错,在年末实行源泉扣缴,对于不能有效进行源泉控制的综合收入部分,由纳税人在年终自行核算和申报,确保了税收来源的稳定性.3.2㊀中日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比较分析我国实行的个税对不同应税项目分别采取了定额和规定税率扣除费用两种方法.对于工薪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是每月扣除3500元,外籍人员的扣除标准为每月4800现代商贸工业2018年第6期73㊀元;个体工商户生产㊁经营所得可以扣除每一税务年度因生产经营发生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对于劳务报酬所得㊁稿酬所得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㊁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财产转让所得可以扣除财产原值和相关合理费用.日本个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较为特殊,对于工资薪金收入实行超额累退比率制,即扣除额=相应级次的最低扣除额+(工薪收入额-该级次下组限)∗该级次扣除率.通过这种方法将高收入人群的费用扣除限定在了一个较为理想的范围.除此之外,规定了五项主要因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如果这些相关费用的总额超过标准,在计算最后的扣除额时可以据实扣除.在划分完分类收入后,其余的收入归为综合部分收入,经过统一的扣除之后便是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么做保证了纳税额更加合理.综合扣除也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有效措施.日本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充分地考虑到了每个家庭的差异性,也更客观公正合理.这种税制对于我国的税制改革具有宝贵的借鉴作用.3.3㊀中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比较分析众所周知,在我国由于征管机构的不健全和个人申报意识薄弱导致的一系列偷税漏税的行为十分常见,这也是我国未能实行综合税制的问题所在.一方面由于取得收入方式的不同,收入相同的两个个体由于一些原因造成税负不平等的现象尤为常见;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贫富阶层收入差距造成的,高收入群体本应负担高额税务却想消减自己的税负,尽可能将收入水平提高到最大.究其本质,造成这一情形的原因是我国只是规定扣缴义务人有扣缴义务,对于不扣缴税款需承担的处罚却是浅尝辄止,造成扣缴义务人思想上存在懈怠.其次我国目前正处于各种行业接连兴起的态势,许多收入由于没有明文规定任由纳税人修饰,税务征收部门和银行等机构无法进行实时数据共享,导致这部分收入的税款无法实施有效征收.反观日本,一般纳税人的收入所得大部分由工资薪金构成,规定只要年收入总额没有超过2000万日元,即可釆取简易征收办法快捷处理,有效地避免了纳税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导致的纳税问题.而其他纳税人则是在年末根据自己的应纳税额自行申报,并统一在税务部门汇算清缴,这也是实行综合税制的制度保障.与我国的分类税制相比较而言,日本的混合税制一方面避免了税收来源的差异导致的税负不公,充分调动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在另一方面也提高征收机构的征收效率,使纳税额更加透明公开化.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投身于个税体制改革中,从而建立起一个更加合理有效的纳税环境.4㊀国外经验的借鉴推进我国个税改革4.1㊀所得税征税范围的确定征税范围的确定可以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应税收入的界定要执行 宽税基 的想法.宽税基一方面是指将该征税的项目都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范围,另一方面是将居民尽可能多的纳入征税范围,以培养各个阶层㊁不同收入来源的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推动社会积极纳税趋势的形成.调整和增加个人所得税分类收入,包括重新梳理11项分类项目,并将实物收入㊁福利性收入㊁一些资本收入㊁网络销售收入等许多因先前没有纳入列举范围而在征税时由于含糊不清导致问题频发,从而进一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主要由资本利得组成,尤其是高收入群体,所以将资本利得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项目进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应当尽快清理过时的和其他不适当的税收优惠以扩大税基,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本身税基就窄,然而法定减免税项目却多达16项,这样导致形成税收漏洞的情况频发,过多地侵蚀了税基,所以需要对不必要的减免税予以移除,免税㊁减税的核心应当是解决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4.2㊀费用扣除项目确定混合税制的核心就是费用扣除项目的综合与分类.而对于分类部分的费用扣除项目,需要改动的东西较少,依旧是针对收入来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对于这部分改革的目标是根据目前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综合部分费用扣除项目是个税改革的关键.典型混合课税模式国家的综合收入扣除项目的核心就是生计扣除.大多数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生计扣除都是和本国社会经济发展国情相匹配的,通过核实抚养人数㊁婚姻状况㊁老人数量等方面来汇算.我们应对生计扣除额的指数进行层次化调整.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史分析中来看,免征额从税制建立之初的800元坚持了二十多年没有变动,但最近几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国接连三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该调整已经与 指数层次化 调整颇为相像.然而,这种临时调整依旧是欠缺规范的,没有法律的奠定基础,也难以体现税收的科学性.因此,我国个人所得课税模式转型中,生计扣除额设计应考虑通货膨胀影响,实行指数层次化调整,即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部分的费用扣除项目中的生计扣除额应按照每年消费品物价指数变动率进行调整,以降低通货膨胀在形式上的影响,这种做法一方面是对原有改革的继承,另一方面也是原有改革的创新性发展.4.3㊀综合分类所得税率设定税率的设定也是由综合和分类两部分组成,通常分类收入按照原标准执行,不进行较大的改动,仅依据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适当将某些分类收入的税率进行调节,使其达到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与此同时资本所得部分在我国现行分类税制中不能充分发挥收入调节的作用,从而导致税负明显低于劳动所得税负,甚至还一度出现逆调节的现象.由此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当对资本所得部分税率的设置给予高度重视.综合劳动所得累进税率设定依旧是核心.首先,最高边际税率不能调整过高.一般来说,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会导致两种情况:一是我国鼓励劳动致富会严重影响人的劳动和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影响经济的国际商贸现代商贸工业2018年第6期74㊀㊀可持续发展;二是高税率还会增加逃税现象的发生率,这会导致税务机关征管秩序的混乱.因此,尽量下调最高边际税率也和国际改革的方向一致,便于我国留住资本和人才.其次,税率档次不能设置过多,适应不同税率的级距应合理调整.目前,各国在强调实现个人所得税公平效应的基础上忽略了效率原则.所以,只有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原则,才能使得税制更加有效运行.4.4㊀建立诚信纳税机制由于我国目前个税制度建设还相对处于原始阶段,在我国由于征管机构的不健全以及对纳税人自身报税行为监管的不到位导致很大一部分的税款无法进行有效征收.因此,要想使我国的税收征管更加完善有效,就应当建立一种诚信纳税的机制.而实行这种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运行:(1)对纳税人的资质审查.对于纳税人申报历史记录的准确性以及资质进行评价,落实他们的信用级别分为A ㊁B ㊁C 三种等级.对他们的信用级别进行评定后留存记录.如之后发生改变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在税务系统中进行通告.在通告后,纳税人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应按规定处理.例如纳税人对级别有异议可先提出申请,然后交税务机关审核,之后进行协商解决.这样可以有效规范纳税人的不良纳税行为,加强纳税人的自我诚信管理.(2)根据纳税信用级别对纳税人予以区分检查.税务机关应重点关注评分级别较低的纳税人,对他们的申报税额进行全面检查,对于级别较好的纳税人实行不定期抽查的做法.这样也起到了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的作用,同时也使税收征管更加容易操作.(3)要不断优化纳税信用评级标准的发展.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信息量的快速更新带来了许多优点.但是不同地区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我们应当加强这些地区的改革速度,响应国家实施的各项财经政策.在确保实行该项标准时做到积极推广的作用.使所有纳税人得到一个更加公开透明的纳税环境,提升大家的诚信申报意识.同时也从侧面保证了纳税人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从而更好地发挥该机制的真正作用.参考文献[1]王辉.中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其完善对策[D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2]冯然然.基于综合与分类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D ].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3]郭雨欣.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J ].江苏商论,2016,(2):168G169.[4]庄蕊洁.关于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路径及发展分析[J ].法制博览,2016,(23):80G82.[5]谢甜.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发展趋势[J ].现代经济,2014,(11):7G9.我国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的探讨郇晓虹(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山东荣成264300)摘㊀要:随着国家 一带一路 和 互联网+ 的提出,跨境电商发展势头迅猛.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跨境电商复合型人才需求紧缺.高校如何培养适合的跨境电商人才,满足社会和企业用人的需求,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关键词:跨境电商;人才需求中图分类号:F 74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18.06.0311㊀跨境电商的界定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㊁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2㊀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的区别传统外贸是通过参加展会,拜访客户的形式争取订单,订单批量大,批次少,而跨境电商是通过跨境平台,商品在网上展示给买家,订单批次多,一次买的量少.而且跨境电商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可以实现从生产商到零售商再到消费者,或者直接到消费者.这样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节省了费用,对终端消费者来说,价格可以更便宜一些.传统外贸下,物流运输方面,主要走的是海运和空运.跨境物流方式复杂,有邮政物流,商业快递,专线物流,海外仓等形式.如何为买家选择适合的物流方式,要根据物流的特点和买家的需要进行选择.通过对比跨境电商和传统外贸,更好的理解跨境电商的意义.3㊀跨境电商发展情况我国跨境电商,包括跨境零售和跨境一般贸易,国家近年来实施了很多新的支持政策,包括建立试点城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贸区,税收的优惠措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从2013年的2.9万亿,2014年3.9万亿,2015年5.1万亿,到2016年达到6.3万亿.预估2017年交易规模将达7.5万亿.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逐年增加,对比传统的对外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已经成为我国贸易新的突破点和发力点.图1㊀2013-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预测数据来源:商务部㊁海关总署㊁艾媒咨询.。